品酒是在裝逼嗎?

不少人都喜歡引用一些社會心理學實驗的結果,來證明品酒其實是利用心理作用在裝逼,進一步說明葡萄酒本身的品質就沒有高下之分。但對那些清楚美學與藝術品鑒含義的人而言,這些人開始琢磨用雙盲實驗之類來檢測品酒是否科學時,就已經搞錯方向了。

葡萄酒大師艾利克斯·亨特(Alex Hunt MW)去年針對《紐約客》和衛報上地撰寫了這篇非常重要的文章,點明了葡萄酒品鑒同時作為感官享受和審美活動的一些根本性問題。原刊載於Jancisrobinson.com上,是一篇付費文章,現在已經可以公開免費閱讀,作為授權合作方,我們很認真地將這篇文章翻譯為了中文。不論你是不是葡萄酒愛好者,只要對這個話題有興趣,我都推薦認真一讀。

品酒的人是傻逼嗎?

原標題:Are Wine Tasters Idiots?

作者:Alex Hunt MW

說到對藝術領域的犀利諷刺,我馬上會想到漫畫《卡爾文和霍布斯》(Calvin & Hobbes),故事圍繞兩個主角展開:頑皮早熟的六歲男孩卡爾文和他聰明機智的玩具虎夥伴霍布斯。這部經典漫畫連載了10年,作者始終不遺餘力地展示他對現代藝術和藝術評論的幽默見解,我尤其喜歡以下這段對話:

卡爾文在端詳著各種圖畫。

他說:「繪畫,打動人心、充實精神、升華靈魂,『高等』藝術。

漫畫,乏味幼稚、滿是銅臭,「低等」藝術。

一幅臨關於摹漫畫的繪畫作品,巧妙的諷刺,哲學的拷問,『高等』藝術.」

霍布斯反問:「要是我畫了一部漫畫,內容關於臨摹漫畫的繪畫作品呢?」

卡爾文回答:「一知半解、才智貧乏……『低等』藝術。」

我喜歡這則對話具有諷刺意味的笑點,喜歡這種戲謔的自我參照,還喜歡這則「乏味而幼稚」的漫畫里包含的深奧真理:我們都有種與生俱來的傾向——將具有審美趣味的事物分為兩等。

這種二元思維模式都會以一種令人愉悅的對稱形式,從「高」和「低」兩種視角出發來運行。這並不是一個只有佳釀能嘲諷便宜餐酒的框架體系,不少所謂普通消費者的「代言人」們也會瞄準某個高身段的「出頭鳥」然後試著把它擊倒。對於不屬於自己群體的「異類」,我們似乎總難免懷著又愛又恨的複雜心情。

在過去的短短几個月里,我已經聽到不少用這些用簡單到武斷的系統來劃分葡萄酒的觀點。比如說以下幾個:

1.人氣大獎賽

在這樣的比賽上,通過消費者的盲品,讓便宜葡萄酒對陣昂貴的酒。便宜的贏了。

之前在倫敦葡萄酒學院(LWA,London Wine Academy)的課程調查中,有80%的消費者更喜歡一瓶4.99歐的澳大利亞霞多麗,而並非價值19.99歐的聖歐班一級園(Saint-Aubin 1er Cru),不少英國媒體因此激動地議論紛紛。一開始大家都還對倫敦葡萄酒學院能徵集到兩萬個回答讚賞有加,可馬上調查中只涉及了上述兩款葡萄酒,因此不可能得出任何有指導意義的結論(編者註:兩個孤立樣本,沒有任何代表性)。而且看起來該項調查可能進行了挺長時間的,因為發表結果時,調查用的澳洲葡萄酒早已改名並且漲價到了7.49歐)。

這都不是事兒。倫敦葡萄酒學院仍舊根據「調查結果」得出消費者需要經過教育才能品嘗好酒的結論。不過國家級媒體則給出了更中性的觀點:普通消費者可能更喜歡更易飲,更便宜的葡萄酒。其實意思一樣,這場「高低對抗」的比賽似乎仍處在令人沮喪的拉鋸戰中。

然後,我無意間發現了羅賓·戈德斯坦(Robin Goldstein)寫的《追蹤葡萄酒》(The Wine Trials)。這本書介紹了「在棕紙袋盲品會上(把酒瓶套上棕色紙袋),100款售價15美元以下的日常葡萄酒擊敗50到150美元的葡萄酒」的經過。我並不清楚「棕紙袋盲品會」和一般盲品會的區別,但有500多名勇敢的志願者參加了這項活動。在書的背面是這樣說的:「蓋住標籤,真相立現。」書中提到的真相有:比起唐培里農香檳(Dom Pérignon),美國消費者更青睞華盛頓區產的聖米歇爾干型起泡酒(Domaine Ste Michelle Brut ),另外,相比貝靈哲(Beringer)的頂級酒款,參加盲品的人更偏愛該酒庄的入門級別。

同時,戈德斯坦先生也在書中承認:「飲客里的專家們並非像平常消費者那樣不待見高價酒,對於高價和低價酒,他們偏好的酒分布均勻,甚至前者更多。」作者還很機智地自問自答道:「是否這就意味著12美元的聖米歇爾莊園在客觀上比唐培里儂來得好?」「可能不是。」但他補充說:「大部分的葡萄酒消費者都是平常的飲客,不是專家」,因此普通消費者買高價酒可能是在浪費銀子。所以說,低價酒得一分,高價酒零分?

2.調查研究:讓專家變「磚家」?

還有些科學研究證明「毫無疑問葡萄酒專家其實嘗不出太妃糖什麼味」(指並不能品嘗出他們描述的那些味道)。不少報紙幸災樂禍地報道了這一「發現」。

值得一提的是,剛才提到的《追蹤葡萄酒》一書里將葡萄酒消費者分成兩類,即「日常飲客」和「專家」。於是開頭講的「兩極對抗」又有了新的概念:不僅有低價酒對高價酒,還有外行人對專家。這種區分意味著專家和其他人明顯的區別,完全不考慮普通飲客會偶爾一時興起的對葡萄酒感興趣,再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最後逐步成為專家。

當我內心比較強大的時候,曾在報紙上讀過幾篇針對這些「葡萄酒專家」的文章。讀完有了如下感受:根據公眾的觀點,從醫生(大牛)到雙層玻璃銷售員(戰五渣)這樣的劃分來看,葡萄酒專業人士是在社會階層金字塔的下半層苟延殘喘。「皇帝的新衣」一詞常常出現。懷疑的焦點在於葡萄酒的品味只不過是鏡花水月;論品質,柏內·瑪爾特級園(Bonnes-Mares)和花山(Blossom Hill)沒有實際區別;只有在我號稱嘗出差別了,但我才會說它們是不同的,不是么?(編者註:指大眾認為評酒師非要把基本一樣的酒說的不同,來吸引注意力。)

以上的觀點並非僅僅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因為人們還通過科學來證實這一點。比如,在2001年,弗列得里克·博歇(Frédéric Brochet)就做了個著名的實驗:他分給品酒者兩杯相同的白葡萄酒,只是其中一杯染成了紅色。於是品酒者們描述每杯葡萄酒時都用了不同的字眼,在染色的白葡萄酒中品出了紅色水果的芬芳。釀酒師兼退休的海洋學家羅伯特·霍奇森(Robert Hodgson)做了個非常有趣的研究並在2009年公布:不同的葡萄酒競賽的結果並無一致性——一場品酒比賽的金牌得主在另一場競賽中可能顆粒無收也可能再添一金。

完美的是,這類的學術研究並不多,所以這些案例每過一陣子就被人像模像樣地搬出來好像一次又一次地證明了那個我們已經深刻領會的觀點—— 「品酒只是毫無意義的裝腔作勢」。在英國《衛報》的《觀察家》雜誌(The Observer)一篇題為《葡萄酒品鑒:垃圾科學》(Wine-tasting: it』s junk science)的文章里,上述的兩個實驗結果以及其他調查研究都有被引用。同樣,《每日郵報》(Daily Mail)對霍奇森研究結果也進行了摘要並評論(發表於2009年),文字邏輯特別縝密:「憑著自負做作的舉止和浮誇冗長的描述,附庸風雅的品酒人常被視作乏味的討厭蟲。現在長期以來的質疑終被證實:他們中的大部分確實不懂裝懂。」文章後的評論也在同仇敵愾。建議您不妨去拜讀一下,儘管之後您可能需要猛灌烈酒才能平復內心。

我感到奇怪的是這些實驗的假設前提,即葡萄酒的品評「應該」是科學的過程(編者註:可以被反覆驗證的)。我未見過他們對藝術、電影或音樂批評提出類似的期待,這讓人感覺似乎葡萄酒專家非常容易被人「妖魔化」為「另一類」。然而事實上葡萄酒專業人士要經歷嚴格得多的包括鑒別能力和知識層面的測驗。我們中大部分人經歷的品酒考試,我認為是不可能僅憑僥倖而矇混過關的。

3.專家們的抨擊

在這類文章里,葡萄酒作家們先給「廉價酒」(plonk)的定義做出解釋,然後對其炮轟。不少人都在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這些高射炮還可以調整角度。酒評人可能會把焦點轉到某種工藝方法、某種風格或某款特定的葡萄酒,然後朝它狠狠扔泥巴。蒂姆·阿特金(Tim Atkin)就樂此不疲。可能厭倦了對義大利灰皮諾(Pinot Grigio)無難度的「單人單挑」,最近阿特金對人工加糖的葡萄酒發起猛攻,比如樂購生產的一款法國餐酒(Tesco Cuvée Prestige Vin de France 殘糖量:12克/升)和嘉露的奧伯提克葡萄酒(Gallo』s Apothic,殘糖量:16克/升)——都「無法入口」。

推特上的辯論更加激烈:當阿特金則將點名批評劣質酒視作酒評人的職責時,他的同行、葡萄酒作者羅伯特·約瑟夫(Robert Joseph)則認為我們「把談論這些垃圾作為職責就已經輸了」。當人人都在主動自曬品酒觀點時,傑米·古德( Jamie Goode)沒有跟風「樹敵」,而是對奧伯提克葡萄酒寫下了具體的品酒筆記。但他在近期發表的、帶有挑釁意味的葡萄酒宣言中,也自己給葡萄酒進行了兩極化的劃分,分成正宗(authentic)和不正宗( inauthentic)兩種,紮根在某個地理位置和某段歷史中的那些才能被稱作正宗。這一觀點在推特上同樣引起不少人的討論。

這種對「異類」的描述,將酒或人分成兩種的做法,儘管讓人覺得將事物簡化了,但距離真相卻十萬八千里。這樣的劃分方式只會導致混亂和對立,而無法解決問題。所有的因素包括價格、受歡迎度、專業度、品質和正宗性其實都是整合在一起的。2013年格雷森·佩里的首場講座有個戲謔的名字「民主的品味不高」。但佩里並不是首個持這已觀點的人,早在休謨(David Hume, 18世紀蘇格蘭哲學、經濟學和歷史學家)的《論品味的標準》(Of The Standard of Taste)就有深入的論述:

「任何聲稱奧格爾比(John Ogilby,17世紀英國作家)和彌爾頓(John Milton,17世紀英國詩人)或班揚(John Bunyan,17世紀英國作家)和艾迪森(Joseph Addison,17世紀英國詩人、劇作家)的天賦和優雅並無差異的人,都可能被認為是荒謬的擁護者,就像堅持認為某個小山包就和特內里夫山一樣巍峨,或者某處池塘和海洋一樣廣闊。儘管我們還是能找到喜歡前者的人,但沒人會尊重這樣的品味。我們可以毫無顧忌地說這些徒有其表的評論都是荒唐可笑的。」

在討論《追蹤葡萄酒》時,埃里克·阿斯莫夫(Eric Asimov,《紐約時報》的酒評人)也就應用了休謨的觀點:「什麼時候開始人氣和品質成了同義詞?讓我們帶這500人去評析電影,假設強迫他們從頭看到尾,供選擇影片的有《反斗星》(Porky』s,1982年電影)和英格瑪·伯格曼(Ingmar Bergman)指導的《假面》(Persona,1966年電影),多數人可能會選擇《反斗星》。難道因此《反斗星》就成了更好的影片?創造更多的藝術成就嗎?多數情況下,人氣票選在預測商業前景時是桿精確的秤,但在其他方面的指導意義則微乎其微。」

這一觀點的中心思想,就是如果「好」是指「更高的審美性」,那麼不是所有人都想喝「好」酒的。如果說純粹享樂式的愉悅是最終目標,那好酒並不意味著能帶來更多快感。但話又說回來,葡萄酒和藝術不同,因為葡萄酒的首要任務是愉悅感官。一副醜陋不堪的畫作,擾人心緒的電影,缺乏協調的樂曲還有可能被稱為偉大作品,但無法令人愉悅的酒是絕對不可能有如此機會。

站在審美高度來評介酒的品質這件事只有當民眾想要討論一款酒時才有價值,其他時候只會招人討厭;他們會說「我知道我喜歡什麼」,意思是「閉嘴,不要來煩我」。另一方面只有在葡萄酒能在感官和智識方面都能取悅於人的情況下,才真正值得為傑出的佳釀多付鈔票——這些酒被作為好喝的飲料的同時,也被看作是審美的對象。

我們正是被這點所深深吸引。能同時提供感官和智識上的愉悅,這就是葡萄酒最大的魅力和勝利。飲客們經常發現一排酒中最令人開懷的頂級佳釀往往能引人寫出最長的品酒筆記。說真的,要解釋為什麼柏內·瑪爾特級園(Bonnes-Mares)客觀上優於花山(Blossom Hill),這便是唯一的原因:因為前者讓我們這些品酒專業人士可以有更多話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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