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眼中的對方

從現在開始,我們把目光放在中國和西方音樂(主要是歐洲音樂)的比較上。

談到中西音樂的差異,首先表現在音樂領域「眼中的對方」,處於彼此否定甚至於「輕蔑」的狀態——這源自於雙方音樂評價標準的嚴重錯位。

在《利瑪竇中國札記》中有這樣一段關於聆聽中國音樂的記敘:「樂器很普遍,種類很多,但他們不知道使用風琴與翼琴(clavichord)。中國人沒有鍵盤樂器,在他們所有的弦樂器上,琴弦都是用棉線捻成的,他們似乎根本不知道可以用動物的腸子做琴弦這一事實。他們用樂器在音樂會上演奏與我們的做法非常一致。中國音樂的全部藝術似乎只在於產生一種單調的節拍,因為他們一點不懂把不同的音符組合起來可以產生變奏與和聲。然而他們自己非常誇耀他們的音樂,但對於外國人來說,它卻只是嘈雜刺耳而已。」

在利瑪竇看來,中國音樂的兩個缺陷顯而易見:一個是「單調的節拍」,另一個是聲音「嘈雜刺耳」。「單調」和後句「他們一點不懂把不同的音符組合起來可以產生變奏與和聲」的描述結合來看,應該是指單聲旋律,是從音樂的形態上說的;「嘈雜刺耳」是從聽覺的感受這個角度說的。就這兩點也基本可以判定:利瑪竇的耳朵對中國音樂是完全抗拒的。

17世紀初來華傳教的葡萄牙籍傳教士曾德昭所著的《大中國志》中描述道:「……和尚在他們的廟宇內也演唱,其音調和我們的Cantus firm us即定調歌差不多,但他們既沒有正式的定調,也沒有樂符,因為他們並不直接把聲音從一個音符上升或下降到相鄰的音符,或半個音符,而是間接地上升或下降到1/3,1/5或1/8音符,中國人喜歡這樣做。」

這個論述中,也基本把中國音樂定義為「沒有調性、缺乏音準」的狀態。更為甚者,大音樂家柏遼茲在萬國博覽會上曾有一番對中國音樂非常偏頗之論斷:中國音樂近似於動物的叫聲。

與之對應的是中國傳統文化人對西方音樂的態度。

法國傳教士錢德明乾隆十五年來中國,居華42年,卒於北京。他記錄了中國翰林學者對西洋音樂的看法:「他們(指中國人)儘可能彬彬有禮地聽,但也認為我們的音樂不適合他們的耳朵,他們的耳朵也不適應我們的音樂。所以,他們認為我們的音樂不如他們自己的音樂優雅動聽。」

另一位翰林對錢德明補充說:「我們(指中國人)的樂曲可以從耳朵傳到心房,再從心房傳到靈魂。我們能夠感覺並理解他。但您演奏的音樂在我們之中不會產生效果」。

翰林們的認識尚且如此,一般民眾就更無需多說。

亞洲最早的西洋樂團——上海公共樂隊(1918年正式改稱為上海工部局樂隊)夏季露天演出時,中國觀眾對於樂手的演奏非常詫異,甚至於大家認為是他們在比賽「彈奏速度」。 看來,圍觀的人群根本就不把樂隊演奏的西洋樂曲當作是「音樂」。

從雙方的「互不認可」來看,中西音樂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

王光祈早在1920年代即已總結道:西洋音樂的三大屬性「城市文化、戰爭文化、宗教文化」與吾中華民族本性的「山林文化、和平文化、哲學文化」一一相反,中國音樂著眼於「安慰」而不是「刺激」神經。

從文化層面、審美心理來看,王光祈先生的總結頗為精準。但具體到音樂觀念、形態形式、美學意義、表現方式、欣賞特性、綜合發展等諸多方面,又有很多的具象差異——就不僅僅是文化差異可以全面解釋的了。

「歷史沒有偶然」,接下來我們就從中西音樂的歷史中尋找答案。

【備註】

本篇標題圖片說明:1985年上海交響樂團演出貝多芬系列,觀眾在音樂廳門口排隊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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