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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應該揭示善,還是惡?

一部好的文學作品,應該以真善美為最終的主題,還是要撕開人性,社會的虛偽才會是有意義?


謝邀。

月亮和它的背面不可分割呀~


謝邀。文學應該揭示世界不止善惡。


謝邀。

真正的文學沒有必要揭示善惡,因為文學標準不是倫理標準。

假如不需要輸出價值觀,文字不須具備教育作用,描述和呈現就足夠了。

比如《追憶逝水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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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文化熱

  我們已經有了好幾次文化熱:第一次好像是在八五年,我正在海外留學,有朋友告訴我說,國內正在熱著。到八八年我回國時,又趕上了第二次熱。這兩年又來了一次文化批評熱,又名「人文精神的討論」。看來文化熱這種現象,和流行性感冒有某種近似之處。前兩次熱還有點正經,起碼介紹了些國外社會科學的成果,最近這次很不行,主要是在發些牢騷:說社會對人文知識分子的態度不端正,知識分子自己也不端正;夫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我們要向君子看齊——可能還說了些別的。但我以為,以上所述,就是文化批評熱中多數議論的要點。在文化批評熱里王朔被人臭罵,正如《水滸傳》里鄆城縣都頭插翅虎雷橫在勾欄里遭人奚落:你這廝若識得子弟門庭時,狗頭上生角!文化就是這種子弟門庭,決不容痞子插足。如此看來,文化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價值觀,還有點黨同伐異的意思;但我不願把別人想得太壞,所以就說,這次熱的文化,乃是一種操守,要求大家潔身自好,不要受物慾的玷污。我們文化人就如唐僧,俗世的物慾就如一個母蠍子精,我們可不要受她的勾引,和那個妖女睡覺,喪了元陽,走了真精,此後不再是童男子,不配前往西天禮佛——這樣胡扯下去,別人就會不承認我是文化人,取消我討論文化問題的權利。我想要說的是,像這樣熱下去,我就要不知道文化是什麼了。

我知道一種文化的定義是這樣的:文化是一個社會裡精神財富的積累,通過物質媒介(書籍、藝術品等等)傳諸後世或向周圍傳播。根據這種觀點,文化是創造性勞動的成果。現在正熱著的觀點卻說,文化是種操守,是端正的態度,屬倫理學範疇。我也不便說哪種觀點更對。但就現在人們呼籲的「人文精神的回歸」,我倒知道一個例子:文藝復興。這雖是個歷史時期,但現在還看得見、摸得著。為此我們可以前往佛羅倫薩,那裡滿街都是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這種建築是種人文的成果。佛羅倫薩還有無數的畫廊、博物館,走進去就可以看見當時的作品——精妙絕倫,前無古人。由於這些人文的成果,才可以說有人文精神。倘若沒有這些成果,佛羅倫薩的人空口說白話道:「我們這裡有過一種人文精神」,別人不但不信,還要說他們是騙子。總而言之,所謂人文精神,應當是對某個時期全部人文成果的概括。

  現在可以回過頭去看看,為什麼在中國,一說到文化,人們就往倫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以為這是種歷史的誤會。眾所周知,中國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開創的倫理學、道德哲學。這當然是種了不得的大成果,如其不然,別人也不會承認有我們這種文化。很不幸的是,這又造成了一種誤會,以為文化即倫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應該是多方面的成果——這是個很大的錯誤。不管怎麼說,只有這麼一種成果,文化顯得單薄乏味。打個比方來說,文化好比是蔬菜,倫理道德是胡蘿蔔。說胡蘿蔔是蔬菜沒錯,說蔬菜是胡蘿蔔就有點不對頭——這次文化熱正說到這個地步,下一次就要說蔬菜是胡蘿蔔纓子,讓我們徹底沒菜吃。所以,我希望別再熱了


文學的意義在於映射和討論世界,不論是客觀世界還是意識世界

文學沒有必須揭示善惡的任務

我有一頭小毛驢我從來也不騎

揭示善惡了么?


卡夫卡在日記中說:

「我不是光明。我只是跑進了自己的荊棘叢中走不出來了。我是一條死胡同。」

「人們必須伸進黑暗中寫,就如同進入一條隧道一樣。」

北島評價特拉克爾:

「他是在下沉中獲得力量的。」

策蘭死前在荷爾德林的傳記的一句話上劃線:

「有時這天才走向黑暗,沉入他的心的苦井中。」

文學是某種來自內心的有力的東西,很難區分善惡。

如果真的分了,那大概是文學中最大的災難了吧。


閱讀的時候首先應該知道世界不是二元的,其次也不應該把善惡當做文學的主題和評判標準。我認為的文學應該是一個世界,就算作為上帝的作者也不能強行去評判善惡。


文學揭示現實,描寫現實,超越現實


文學應該表現關於這個世界的多種可能性。


瀉藥

揭示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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