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應該揭示善,還是惡?
一部好的文學作品,應該以真善美為最終的主題,還是要撕開人性,社會的虛偽才會是有意義?
謝邀。
月亮和它的背面不可分割呀~謝邀。文學應該揭示世界不止善惡。
謝邀。
真正的文學沒有必要揭示善惡,因為文學標準不是倫理標準。
假如不需要輸出價值觀,文字不須具備教育作用,描述和呈現就足夠了。比如《追憶逝水年華》。
補充閱讀我看文化熱 我們已經有了好幾次文化熱:第一次好像是在八五年,我正在海外留學,有朋友告訴我說,國內正在熱著。到八八年我回國時,又趕上了第二次熱。這兩年又來了一次文化批評熱,又名「人文精神的討論」。看來文化熱這種現象,和流行性感冒有某種近似之處。前兩次熱還有點正經,起碼介紹了些國外社會科學的成果,最近這次很不行,主要是在發些牢騷:說社會對人文知識分子的態度不端正,知識分子自己也不端正;夫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我們要向君子看齊——可能還說了些別的。但我以為,以上所述,就是文化批評熱中多數議論的要點。在文化批評熱里王朔被人臭罵,正如《水滸傳》里鄆城縣都頭插翅虎雷橫在勾欄里遭人奚落:你這廝若識得子弟門庭時,狗頭上生角!文化就是這種子弟門庭,決不容痞子插足。如此看來,文化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價值觀,還有點黨同伐異的意思;但我不願把別人想得太壞,所以就說,這次熱的文化,乃是一種操守,要求大家潔身自好,不要受物慾的玷污。我們文化人就如唐僧,俗世的物慾就如一個母蠍子精,我們可不要受她的勾引,和那個妖女睡覺,喪了元陽,走了真精,此後不再是童男子,不配前往西天禮佛——這樣胡扯下去,別人就會不承認我是文化人,取消我討論文化問題的權利。我想要說的是,像這樣熱下去,我就要不知道文化是什麼了。我知道一種文化的定義是這樣的:文化是一個社會裡精神財富的積累,通過物質媒介(書籍、藝術品等等)傳諸後世或向周圍傳播。根據這種觀點,文化是創造性勞動的成果。現在正熱著的觀點卻說,文化是種操守,是端正的態度,屬倫理學範疇。我也不便說哪種觀點更對。但就現在人們呼籲的「人文精神的回歸」,我倒知道一個例子:文藝復興。這雖是個歷史時期,但現在還看得見、摸得著。為此我們可以前往佛羅倫薩,那裡滿街都是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這種建築是種人文的成果。佛羅倫薩還有無數的畫廊、博物館,走進去就可以看見當時的作品——精妙絕倫,前無古人。由於這些人文的成果,才可以說有人文精神。倘若沒有這些成果,佛羅倫薩的人空口說白話道:「我們這裡有過一種人文精神」,別人不但不信,還要說他們是騙子。總而言之,所謂人文精神,應當是對某個時期全部人文成果的概括。
現在可以回過頭去看看,為什麼在中國,一說到文化,人們就往倫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以為這是種歷史的誤會。眾所周知,中國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開創的倫理學、道德哲學。這當然是種了不得的大成果,如其不然,別人也不會承認有我們這種文化。很不幸的是,這又造成了一種誤會,以為文化即倫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應該是多方面的成果——這是個很大的錯誤。不管怎麼說,只有這麼一種成果,文化顯得單薄乏味。打個比方來說,文化好比是蔬菜,倫理道德是胡蘿蔔。說胡蘿蔔是蔬菜沒錯,說蔬菜是胡蘿蔔就有點不對頭——這次文化熱正說到這個地步,下一次就要說蔬菜是胡蘿蔔纓子,讓我們徹底沒菜吃。所以,我希望別再熱了。文學的意義在於映射和討論世界,不論是客觀世界還是意識世界文學沒有必須揭示善惡的任務我有一頭小毛驢我從來也不騎
揭示善惡了么?
卡夫卡在日記中說:
「我不是光明。我只是跑進了自己的荊棘叢中走不出來了。我是一條死胡同。」
「人們必須伸進黑暗中寫,就如同進入一條隧道一樣。」
北島評價特拉克爾:
「他是在下沉中獲得力量的。」
策蘭死前在荷爾德林的傳記的一句話上劃線:
「有時這天才走向黑暗,沉入他的心的苦井中。」
文學是某種來自內心的有力的東西,很難區分善惡。
如果真的分了,那大概是文學中最大的災難了吧。閱讀的時候首先應該知道世界不是二元的,其次也不應該把善惡當做文學的主題和評判標準。我認為的文學應該是一個世界,就算作為上帝的作者也不能強行去評判善惡。
文學揭示現實,描寫現實,超越現實
文學應該表現關於這個世界的多種可能性。
瀉藥
揭示神性。推薦閱讀:
※為什麼「你妹」是罵人的話?
※川上弘美作品的詳細評價?
※月牙兒讀後感?
※冰心寫的我們太太的客廳諷刺的是陸小曼還是林微因啊?
※為什麼很多東西類如歸有光的庭有枇杷樹或者小林一茶的然而會變成偽文藝青年所鍾愛的句子?
TAG:文學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