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是否具有銷售月餅的資質?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上的查詢結果,阿里巴巴並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那麼阿里巴巴是否具有內部銷售月餅的資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請分不清「銷售」和「贈予」的人洗洗腦子去阿里應聘HR,不要污染這個問題。


(歡迎指正)

在這盒月餅的背面有了生產廠家的信息,因此生產方是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只要該企業擁有月餅和糕點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上寫有銷售月餅和糕點的資質,那生產環節既是合法的。

我們再來轉向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向生產廠家購得月餅發放給員工是合法的,但其將庫存倒賣給員工則需要一張"食品流通許可證",以及不知道阿里巴巴的經營許可證上是否寫有"銷售預包裝食品"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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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阿里巴巴集團下有許多公司,所以要是以「天貓超市」這種名義銷售,一定是合法的,天貓超市具有銷售預包裝食品的資格(該月餅屬於預包裝食品),但如果以旗下其他公司(比如某個網路科技公司)的名義來銷售,那就不一定是合法了,畢竟不一定有這項經營許可。

然而我們並不知道他是以什麼名義銷售,所以無從考證。

看到好多朋友混淆了概念,認為有食堂就可以銷售。食堂經營取得的證件是餐飲許可證,月餅屬於預包裝食品,銷售預包裝食品需要的是食品流通許可證。其次,阿里的食堂多為外包,即第三方經營。所以不管是否該食堂有食品流通許可證,不管是否真以食堂的名義來售賣,這個問題問的是:阿里是否有銷售月餅的資質? 所以這裡我分析的是阿里,不是第三方的食堂。

有人覺得我這是在黑阿里,真是想多了,這月餅挺好吃的,我沒想黑阿里。有人提問,我回答,就事論事進行探討而已,凡事不要想太複雜。


怒答 先自我介紹一下 某副省級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監管人員

從事食品監管工作兩年 ,監管對象有轄區食品生產廠家及各大中小食品經營者。

正如點贊最高答案所說 ,可以預見的是 ,阿里的月餅肯定不會是自己生產的 ,一定是有代食品生產廠商無誤 ,而阿里的合作方一定不會是資質不全的非正規黑作坊,這點沒有問題,那麼在阿里在作為銷售主體的過程中 ,是否具有經營食品的資質即食品經營許可證

說明一個概念,新的食品安全法啟用以後,餐飲及流通的證照統稱為食品經營許可證,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核簽發。(舊照稱之為食品流通許可證,由工商局簽發。)

這點存疑,因為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外網是無法查詢詳細情況的,那麼只有在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內網上可以看到詳情, 因此 ,有想法的小夥伴可以向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甚至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電話及網路留言投訴 ,我本人也非常支持大家去投訴,等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具體調查情況。不妨先大膽猜測一下,私以為這麼大的行業領頭羊,擁有這麼多的專業的精英法律顧問,應該是不會犯這麼外行的錯誤的。但要有疏忽那也真難說,所以希望杭州當地的同學能夠踴躍試試?

特別在此提醒各位,食葯監部門是焦點單位,也是少有真正是坐在火上烤的機構,壓力非常大,一旦出事,就是要頂上去背鍋的部門(參考疫苗事件處理結果),因此投訴回復率一定是百分之百 ,不過正是由於這種小心翼翼亞歷山大以及對於新媒體的認知和掌控不足,造成了職業打假人恐嚇敲詐泛濫的情況,這是後話了 ,暫且不提。

ps各位想知道什麼食品行業內幕監管趣事都可以留言問,知無不答。


不知道這麼多月餅是不是有假貨啊。。


個人以非線性的方式展開如下分類討論:

1.若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阿里月餅供應商)不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則其一不可以直接向阿里巴巴員工銷售月餅,二也不可以向阿里巴巴公司銷售月餅(除非阿里巴巴和其員工都跑到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去買月餅);

2.若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則阿里巴巴或其員工可以直接向該公司(線下送貨上門)購買月餅,當然此時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是在杭州當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是一證一地管理),阿里無法定義務去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此時程序猿們是去秒殺非阿里巴巴的商品,何罪之有?

3.若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且阿里巴巴要求放到阿里內網上銷售,由員工點擊後直接向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購買,則阿里應當查驗並備份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阿里要承擔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不審核法律後果;

4.若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先向阿里巴巴銷售了月餅,然後阿里巴巴贈送給員工作為中秋福利,則阿里巴巴無法律後果之憂;但在會計稅務上要做成「視同銷售」,只是此售非彼售也;

5.若江蘇滬耀糧油製品有限公司先向阿里巴巴銷售了月餅,然後阿里巴巴放到內網上以成本價,或者說內部價/折扣價作為中秋福利,由阿里公司轉售給員工,那阿里巴巴就涉嫌無證經營,要接受行政處罰。當然,基於阿里體系的龐大,其下屬可能就有公司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也未為可知,相信阿里有能力事先就此進行了法律論證。


關鍵是看買了月餅是哪個公司開的發票,看開發票的公司是不是有資質就可以了。再延伸一下,這種員工來買的月餅,應該也是要開發票的吧?不開發票的話,那麼阿里這塊是不是也涉嫌偷漏稅了呢?還有一種可能,這不是阿里銷售的,只是員工集資購買的,真想要發票,第三方公司開。


如果非法銷售月餅坐實。

之前答案里說程序員搶幾塊月餅就活該被開除的人們。

非法銷售可不只是誠信的問題了吧?

今天他非法銷售給員工月餅,明天就敢非法賣給別人東西,假貨假藥危害無窮,以後只會更多。阿里巴巴旗下有著中國最大的電商平台,如果這點法制觀念都沒有,豈不是禍國殃民?

勿以惡小而為之,雖然只是非法賣給員工幾塊月餅,但是這背後體現的是一個公司對於法律的蔑視,對於規則的肆意踐踏!

這與我國的價值觀大相徑庭

看 阿里巴巴眼裡揉不下沙子的「價值觀管理公司」的尿性,望廣大網民敦促阿里巴巴公司不要接受法律的合理處罰,直接扭頭將公司所有資產捐給慈善機構,然後捲鋪蓋倒閉。

接著,請廣大公眾號撰文

《為什麼幾塊月餅貴到要一個公司倒閉》

《勿以惡小而為之》

《賣了幾塊月餅竟導致公司倒閉?不冤!》

中國的道德建設就靠你們了。加油!


你們真的相信擁有眾多公司,幾十個事業部,合作夥伴從聯合利華到麥德龍和梅西百貨的阿里集團,會沒有你家門口的便利店資質全?


這個角度不錯。

繼續努力。


有沒有資質賣月餅不一定,但從上面一個兄弟的回答想到的。

這批月餅之前一批是發的,即是員工福利,這批月餅在進貨的時候是否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抵扣稅款。發放之後是否做進項轉出。

之後做搶購的月餅是否給員工開具發票,視同銷售,申報稅款。這個可以查一查的。


中秋髮月餅還收錢,道德嗎?

做秒殺月餅頁面的負責人沒有責任嗎?


中國就是缺乏底線啊,就事論事,都這樣還怎麼民主化?


這讓我想到了這個問題:楊永信是否清真?


黑阿里的幾個金句:腳本算漏洞嗎?既然你這麼骨氣,以後別刷票啊,以後別用車啊。你這樣對沒車的人公平嗎?三言兩語把支持阿里等同於反科技。

回:刷票鐵路局有禁止嗎?

在馬路開車還得遵守規則,靈車漂移看看有沒有人收拾你。

看個社會新聞就嚷嚷著中國離建立法制社會還有很多路要走,到程序員這邊就恨不得親自主審,人治的不能再人治。

還有超必殺:你特么一定是阿里的水軍。


就算沒有資質.哪個敢查?


按正常的理解,顯然是沒有資格的。

不過呢,洗洗也就有了。


不愧是輪子哥,一招致死啊,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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