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戀的人群是否被妖魔化了?

並不反對同性戀,但也不對同性戀群體報以支持(個人認為恐怕這是很大一部分人的態度),但現在在互聯網上看到的很多情況往往是在留言或討論中反對同性戀的人士會被圍攻和批評,支持同性戀似乎成為了網路政治正確的標籤,那麼對於那些不支持同性戀的人來說這是否又侵犯了他們保持自由觀點的權利?恐同人士(本身就隱含貶義的稱呼)是否是被妖魔化的一個群體?


是他們把同性戀群體妖魔化了。


……恐同隱含貶義啊。。。

那恐高呢。。。那恐密呢。。。那恐銳呢。。。那恐艾呢。。。

哦都是貶義嗎?

那老子就貶義了怎麼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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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恐同的那些是把自己妖魔化的,石刑,閹割,各種宗教手段,侮辱,傷害。


1.單憑為同性戀群體說話的聲音多得出絕大部分網民是支持同性戀的結論並不可靠,在網路上活躍發聲的大多數是青少年,青少年接觸到鮮活的知識、文化,所以包容性較強,以一個年齡段的絕大部分網民的價值觀來作為全體網民的主流價值觀是偏頗的。在數以萬計的網民中,還有中老年人,事實上這些人群中也有支持同性戀人群的,但絕對未達到大多數,而剩下的人覺得事不關己所以採取不作為不做聲的態度,而往往覺得事不關己的人是不太會死心塌地去支持同性戀人群的。

因此個人不覺得支持同性戀人群已成為網路世界中(尤其是中國互聯網)的政治正確的標籤。

(好像已經否了題主的大前提,但好像也並不妨礙繼續回答問題)

2.並沒有侵犯不支持同性戀人士保持自由觀點的權利。

如果是侵犯了,則是這些人永遠都說不了他們反對同性戀的話語,而事實是這些人依舊可以在互聯網上暢談無阻地表達他們為什麼不支持的看法。如果說反駁他們的觀點即為侵犯他們思想自由觀點自由的權利,那麼他們不支持同性戀的論點不也是在侵犯支持同性戀人士自由表達觀點的權利了么?如果說支持同性戀的聲音太團結以至於招架不住因而妥協不再說話,那麼為什麼又要把自己的妥協說成是對方侵犯了自己說話的權利,畢竟只要自己願意,始終還是能表達意見的,說不定當充分交流之後,不支持同性戀的人士還可能就理解了對方的看法。(以上雙方交流並不包括上來就甩髒字的罵仗,那屬於網路暴力,是在大多數話題討論下都會存在的現象,的確構成了侵犯對方權利,但不能說討論支不支持同性戀的話題下有這種現象存在就說凡是不支持同性戀的人群的話語權都受到侵犯。)

3.恐同人士並沒有貶義的色彩,你能說我們是用恐高人群來取笑那些怕高的人嗎?

4.沒有人去妖魔化恐同人士,這部分人不被待見的原因也正是他們自己表現出來的,無知,固執,愚昧,偏見。想想真是,糟透了。


如果今天僅僅因為你喜歡上一個異性就反對你,你會高興?

而且我不知道你說的反對是哪種,但就我個人所見,反對同性戀的人少有說【嗯,不好意思,我不太支持同性戀】,或是說【你們喜歡男生,我不太能接受】,就算是說【我不支持你們喜歡同性】的也鮮有。他們的言辭多數下流骯髒、不堪入目。比如...

對於這群人來說,他們的反對往往沒有理由,全憑自我喜好,沒有科學依據,僅憑自己的感官感受,他們的反對理由常常是【好噁心】。

我們對可以溝通的人溝通,對不能溝通的人只能進行攻擊。


是否又侵犯了他們保持自由觀點的權利

事實上,恐同者「保持自由觀點」的權利並沒有受到侵犯——因為所有的爭論指向的其實是恐同者表達出來的言論。

在現代社會體制下,「觀點」和「表達」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人可以持有任何觀點(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是對的或是錯的),但是在公共場合(比如網路)做出的表達是會產生後果的——最顯著的後果之一,就是他人有權針對你的表達做出的討論、質詢、駁斥或辯護(換而言之,他人針對你的表達所做出的新的表達)。

舉個例子可能更有助於說明思想自由與言論自由之間的關係。

我堅定地認為:地球是方的。那麼:

  1. 你能強制要求我改變這一觀點嗎(甚至,如果我不改變觀點,對我施以處罰)?不能,因為這是我的思想自由。
  2. 你能禁止我說出我的觀點嗎?不能,因為這是我的言論自由。
  3. 你能尋找各種依據(比如科學的依據)來說服我嗎?可以,這是你的言論自由——但是請注意,你可以試圖說服我,但不能強制要求我改變觀點。
  4. 如果我在公開場合宣稱「地球是方的」,你能同樣宣稱我是錯誤的嗎?可以,因為這是你的言論自由,同時也是我做出「在公開場合宣稱觀點」這一行為所必須承擔的義務。

綜合以上,恐同者可以自始至終持有恐同的觀點嗎?可以,現代社會體制並不去干涉思想自由。但是,當恐同者選擇在公開場合表達自己的觀點時,他們也就將這些觀點放在可供爭議、討論的位置,其他人也就完全有權利針對這些觀點發表自己的意見;而其他人發表的意見(無論是支持還是「批評」或「圍攻」)也完全不侵犯恐同者的思想自由——你完全可以堅持自己的想法,只不過你的想法是錯誤的而已。


被妖魔化的應該是同而不是恐同。被歧視的也是同,而不是恐同。各種侮辱性的辭彙,各種無理由的謾罵。各種挑釁的語言與舉動。可以說恐同的行為已經超乎了他們的理性。曾在某app上看到一則令人髮指的恐同協會給恐同人士提供艾滋病血液,針頭,匕首等,雖不可考其真實性,但是能發出如此文字者足以看出他內心骯髒與恐怖遠超於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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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條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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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是真實發生在身旁的。

他是我一舍友,按年齡與學歷都算是理性的。一個20多歲的大學生。

一次在宿舍與另一位舍友(直男)和他討論同性戀的問題。當討論到該不該接受同性戀與同性戀的存在問題時,他神態與語態異常,一種歧視鄙夷的樣子。語氣與行動則有則暴力的傾向,覺得同性戀是一種反自然的存在。如果宿舍有他絕對不能接受,言語的粗俗與傲慢讓我與直男驚呆了。

所有的歧視來源於無知。當你知道並了解的時候你並不會去歧視或討厭一個人。然而在恐同的眼中依舊是歧視厭惡鄙夷著同性戀。若果他無知也就罷了,然而他比同性戀更清楚。這就好比希特勒要殺死所有猶太人一樣,一種仇視的眼光。這絕對不是認知上的不足,而是內心深處的一種阻礙,一種心理上的疾病。就像某些白人依舊把黑人當奴隸一樣,根本不把同性戀當一個有著生命的人類看待。如果說把他們妖魔化不如說他們已經就是妖魔。


對於是否存在妖魔化的回答: 沒有

1.「妖魔化」指「主要是通過誇大、歪曲、斷章取義等手段將某些事情或人物進行醜化」。

2.目前網路社區對於同性戀話題撕得不亦樂乎,不同的社區也往往持不同態度,題主所說的「政治正確」也只是存在於少數社區而已。

3.對於恐同者,或者言辭較激烈的持負面態度者並沒有集中的有計劃的「醜化」,甚至根本沒有目標針對此類群體的組織/圈子。大多數情況下雙方僅僅局限於撕逼而已,你說「攪屎棍」,我說「恐同狗」,談不上所謂「妖魔化」。

4.如果題主不清楚什麼叫妖魔化,可參見 百度貼吧–反同戀吧。可以為你打開新世界的大門。


【多圖,圖為網路評論】http://www.zhihu.com/question/34796419

這個問題的題干有三個新聞鏈接,隨意點一個進去感受一下=-=

上點圖

所以說,不是要別人把他們妖魔化,是他們說的話本來就太難聽,總有熱血上頭的受不了。

兩邊一撕就撕起來了。


我來反向模仿一個,僅作諷刺,不用當真2333:

其實你跟你女朋友在一起也對我們沒什麼影響,但是你每天在在我眼前晃蕩著標榜著自己是個配種人,我只是覺得有點噁心。我不反對你們在一起,但也不支持你們。男女之間除了生殖還能有更多的感情關係在我看來是違背傳統觀念的。

昨天我在網上說我並不支持華人走在紐約的大路上,但我也不反對,就被網上的噴子噴了。現在網路上人們對反對華人的主張者都是圍攻和批評。我想問這能不能算是反對華人的人被妖魔化了,我們就沒有反對華人的權利嗎?如果滿大街都是華人在走,這群只會貪小便宜的蠢貨,那人類豈不是要滅亡了?

氣死我了,今天坐公交一個農民工坐到我身邊,滿身臭汗,臟死了,不知道我恐農民工嗎!我叫他走遠一點結果還被全車的人數落了,現在恐農民工都有錯嗎?我深深地有一種被妖魔化的感覺。

只想說,有時候,道德是種很奇怪的東西。

我們現在面對反對男女平等,主張男尊女卑的人嗤之以鼻,覺得自己非常有道理。那些認為黑人要站著白人才能坐的種植園主,也變得很少了。

不是說什麼人類自然向前進步,我不敢認定同性戀被認同是一種社會的前進,因為這樣使我容易失去對恐同者的同感心。

就像不認定男女平等是進步,種族平等是進步。

而社會的道德觀念,卻實實在在地在變遷。不是因為它更「先進」,而是好像「毫無理由」地就改變了。而恐同者面對的反對,就好像當年堅決的種族主義,男權主義者所面對的一樣,是社會觀念的改變與你們的觀念背道而馳。

不是說題主的觀念是「落後」的,但很有可能,這種觀念會使得以後題主對社會潮流很不適。

「我就不能當一隻在逆風中堅強的老鷹嗎!」

當然可以。但想想,我們現在在這個種族平等男女平等(起碼願望上)的世界裡也沒什麼不好的啊。你會不會覺得當年那些種植園地主的執著有點太轉牛角尖了呢?當年那些說黑白通婚很噁心的人,現在看來是不是有點囿於自己一開始所處的「陳舊」道德當中呢?

在一個同性戀異性戀平等的世界裡,我覺得,也沒有什麼不好的啊,題主覺得呢?


題主,首先是你們這種恐同人群發聲,說不支持同性戀,我們這種同性戀才反對你們的,我們並沒有不允許你說話,禁止你發表恐同言論,所以我們沒有侵犯你們自由意志。我們只是反對你的話,和你解釋,或者爭辯,甚至是撕逼,但是我們沒有強迫你不準說這樣的話,甚至是剝奪你說這話的權利,所以並沒有達到題主所說,侵犯了你們保持自由意志的權利這一高度。

其次,你說恐同人士是略帶貶義,這點我也不認同。這個詞只是描述了像題主這樣的一種不支持同性戀甚至討厭同性戀的人而已,這種人我們沒有具體的道德標準去衡量他是好人還是壞人,沒有貶低這種人,這個詞只是單純的指向那種恐同的人而已。

然後一點,題主之所以認為這是一個貶義詞,或許只是因為你覺得自己是非主流意識的,被邊緣化的人群。就好像你說你恐同,然後其他人說,都什麼年代了,還恐同,好落後。這樣的環境下,題主才說出了這個詞是貶義詞這樣的話。

但是,真正被邊緣化妖魔化的不是題主想的是恐同人群,我們同性戀對主流異性戀來說才是非主流的,我們才是少數派。當今中國,還有很多人不支持同性戀,特別是老一輩人群中,他們固執,封建,不接受與他們多年意識形態相反的東西。這一輩人中很多是不上網的,接觸網路比較少,而支持同性戀的年輕人居多。所以造成了題主看到的在互聯網上恐同人士被攻擊的現象。

還有一點,關於題主的第一句話,你說你不支持也不反對同性戀,然後說這是大多數人的觀點。的確,很多人不支持也不反對,這恰恰纔是最傷人的,因為這種人覺得,反正我兒子不是同性戀,只是其他人是同性戀,這TM跟我毛線事啊。可是,萬一題主你自己的女兒或者兒子是同性戀,你還會這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么,當然不會,那麼這個時候你為了你兒子或者女兒的幸福快樂會不會支持同性戀呢。

所以,題主,希望你懷著最大的善意去接納同性戀這一事實,不要恐懼他,不要僅憑臆想就斷言他不是個好東西,不要說不支持也不反對。

在這個社會裡,多給別人一點寬容,不歧視任何人,不要有這樣那樣看不慣的情緒。如果你不恐同,其實也沒有題主你問的這些問題了。


性取向可以是一種屬性,是一個人群,或者生活方式。

我對此不支持不反對。

不支持是指,沒有歧視,這條路也比異性戀更不好走,不涉及他人,但涉及自己的人生。

不反對,是實在沒有理由反對別人獲得應有權利。


回家過了個年,補充,順便吐槽,這個年,我從想過會在痛苦中度過

前因是我在大學辦了個與少數群體權益相關的社團,雖然反同很多人不贊成,但也不至於妖魔,但是就我半年來收到的打壓,我感覺如同被妖魔纏身。

本人女,傾向於無性戀,之所以說這個,只是表達一個非同性戀者因為辦了個社團受到的詆毀中傷簡直人生第一次,我們社團剛成立半年,活動不多,做過比較大的一個活動就是世界艾滋日的防艾活動,舉辦講座科普防艾知識,少數群體社團的活動真的很難辦,防艾活動已經是比較折中的可以被團委和老師學生接受的,但想像一下,團委的打壓,院里的打壓,還有經濟上的,不予報銷部分費用,副社賣餅乾賺了錢充社費!說得難聽點,我們這樣的小社團掀不起多大的浪,但是周圍的眼睛已經如芒刺在背。

當我以為校園內這些讓我深夜痛哭的折磨自己是最艱難的事的時候,家人給予我的是最致命的打擊,堪稱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自從我媽知道我辦了什麼社團之後有這樣幾句話她掛在嘴邊:

1.早知道就不該讓你讀大學

2.我越來越看不懂你了

3.你之前不是吵著不想開學嗎,別去了,呆在家裡

4.我是不知道你們現在的學生在想什麼,心思都不在學習上

5.你有這個心思搞這些變態的東西,放在學習上肯定學的好

6.我現在都懷疑你了

7.早知道這樣當初就不該讓你讀書

8.學費這麼貴,你自己賺吧,我不給了

當你從小愛著的父母,你以為無論什麼時候都以你為驕傲的父母,用質疑和恨意的眼神看你,那一刻我覺得,天黑了,以前所有的快樂都消失了。我不想瞞著父母,我想說出口,這個想法折磨了我好久,終於決定說出來,但是我,沒想到,應該一輩子瞞著他們,但是理智上,我得讓他們我是怎樣的人,儘管這會讓他們覺得我是變態,我仍舊說出來。

我讀的是中國美術學院,對,一個我原以為十分開放和多元的藝術學校,當我拿到通知書的時候父母就嫌就嫌學費貴,覺得給女兒投資讀大學這個成本不值得,讀了一年半了,頂著巨大壓力,小夥伴考上美院辣么開心我都不知道用什麼表情。順便一說我當初出生的時候父親本來要過繼一個兒子的,我母親沒同意,八年後他們生了個兒子,我弟弟,弟弟對我很支持。

總之簡單交代了下我的父母,他們反同,我從未與他們就此事爭執,但是他們用不讓你讀大學來威脅,據我所知很多父母以此威脅同性戀子女同異性交往。這樣的威脅讓我感到五味雜陳,說不出話。

我父親熱愛古文學,研究佛教,我以為他會包容,我從未想過如此飽含惡意的字眼從他嘴裡說出來,我同母親溝通比較多,所有認識她的人都會說她脾氣好,實誠,同樣,我也從來不知道她對一些人有些這麼大的偏見和鄙夷。

反同不是簡單的支持或者不支持,而是一種切切實實的惡意,或詆毀或謾罵或惡意揣測,或許這比恐同程度淺比反同程度深,我也不介意猜測,如果我是同性戀者,他們會做什麼,不敢想像。

為什麼我很不喜反同者,甚至討厭,因為他們帶給我太多痛苦,身心俱疲,在我最難熬的時候,一句我可不是什麼不正常的同性戀都能壓垮我。

有人覺得我是活該,你不是不是同性戀辦什麼社團,你就是沒事找事,你是不是和同性戀一樣等等等,從反同者嘴裡說出來的,對大多數人來說沒什麼,對我來說,能摧毀我。

反同,不是我妖魔化,而是我真的,切身感受到,如妖魔纏身。

主要是你反同你言之有理也行,關鍵是擺出來的觀點是錯的,而且是很久之前的錯誤而且是已經被糾正的觀點。。。就是那種明知道自己反駁的觀點是錯的是無理取鬧的還硬要欺騙自己欺騙別人硬說這個觀點的強有力的是正確的是所有人都認可的。。。簡直交流不能,我一般看到的反同言論無非是人身攻擊加各種謾罵,這種真的不管在哪都會被炮轟吧。而且之所以到現在也沒人能提出什麼強有力的反駁點是因為本來就沒什麼對錯之分吧,既然這樣。。。順應它吧,在網路上費口舌之爭被炮轟只能認了才對,沒必要怨天尤人說別人都瞎


說著荒唐且污穢到不堪入耳的話的人,又怎能不受人圍攻呢


反同性戀不會被妖魔化,因為那些所謂被妖魔化的反同性戀群體生來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民主自由你們要反對,趙家人你們也要反對。而且還不是有理有據的反對,而是用髒話,詛咒,低劣的人身攻擊來反對,所以也不用妖魔化,本身就是妖魔嘛。


你可以不支持,但肯定不能反對。人們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但不是享有肆意侮辱詆毀別人的權利。反感和反對是不同的。你可以反感,因為,這是你自己的主觀情緒,但是,反對,就意味著侵犯別人的權利,而且同性戀本身並沒有侵犯任何人的權利,所以也談不上要你們來反對。因為世上沒有任何人和權力可以剝奪一個人愛人的權利。


左轉百度反同戀吧。裡面對於一個同性戀因為歧視跳樓的事到處拍手叫好,奧蘭多事件時甚至慶祝了。我尊重同性戀(我自己也是雙)也尊重不理解同性戀的人,不理解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極端反同我覺得他們是心理扭曲,因為別人的取向去毆打,辱罵別人難道是正確的?你可以不理解同性戀你可以覺得這是不對的,但是你無權干涉別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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