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第五十二期暴走大事件中王尼瑪對於校園暴力以及老少犯法的評論?
01-28
在最新一期(52期)暴走大事件中,王尼瑪在片尾談論了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對學生進行校園暴力後所接收到的刑事責任和懲罰,然後討論了國內社會輿論對於校園暴力的輕視。最後王尼瑪結合前一陣子的老年碰瓷/拐賣婦女/少年犯罪 總結了 「法不責老」,「法不責少」以及「法不責眾」。請問大家對於這一期節目所討論的問題怎麼看?王尼瑪在暴走大事件中討論這個問題會對以上問題有正面效果么?
每個熊孩子身後,都一定有一對熊爸媽。
「小孩子」不用負責的依據,是因為他們還小,行為能力尚不健全。
那此時,監護人就應該負起更多責任。如果出了大事,更應該負法律責任。
只有責任,才會逼著熊爸媽管他們的熊孩子。因為他們自己,根本沒有把孩子管教成一個不冒犯別人的「好孩子」的意識。我覺得他說得蠻對的呀。
而且他在自己的節目里能把一個正確的觀點立場鮮明且鄭重的傳播出去,讓他的觀眾粉絲認識到這個問題,甚至糾正一些錯誤觀點,已經是他能做到的最好狀態了。
對於「稍微有一點點」懶政的我國而言,如果民眾都沒有強烈的意識到具體的某些政策、法律、執法有問題,改革的可能性不大。
其實我自己見到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就場),我的一個朋友就因為跟一個小混混罵了兩句,然後都沒有打架,直接被小混混捅了一刀,捅穿了整個大臂。雖然那個小混混被抓了,可當下就放了,因為那小混混連14周歲都不到,拘留不了。而我朋友還在醫院躺著,最後那小混混家裡賠了一萬了事。 真的,像這種情況,弄什麼未成年人保護法,一個不到14的,乾的事情,就是混了好多年的都幹不了,簡直就是社會的危害。 自打那件事以後我就立下決心,我要改變這一切,改變這個國家。
言論自由這點權利王尼瑪還是有的吧
最起碼說出我我的心聲
說他放嘴炮的,平時連嘴炮都不敢放吧和那些平時唯唯諾諾在強權面前大氣都不敢喘一下的人比起來,敢於說出想說的就領先了一步你不說,我不說,出了事情只會圍觀,事情出到你身上那天就真的明白了什麼叫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那種人在那種時候恐怕只會息事寧人了事吧。他說的大概就是當下的現狀。無論當局,還是個人,其實都是極其自私的,當局不想管事,所以你會看到很多事情不了了之,哪怕這些事情之嚴重往往都已經對他人構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害;個人大多是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在當下,其實歷來如此,自己有本事才能為自己主持公道或討回公道。所以,就法不責老、不責小、不責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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