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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孕婦生產有危險時,部分丈夫和婆婆會選擇保小孩?

如題,

孩子可以再生,為什麼要放棄一個準備共度一生的人呢?

作為一個當代女青年我還是很不理解


很簡單,沒進化乾淨,EQ還沒高到壓制體內的生物本能。

丈夫的角度,孩子是自己DNA的延續,老婆跟自己沒任何血緣關係,留下來也不是自己的DNA,搞不好還有以後沒發生沒法散他家DNA這風險。啥?當初說好的要在一起一輩子?不好意思,當年大腦泡在內啡肽還有多巴胺里了。

婆婆的角度,孩子是兒子的孩子,自己兒子有自己的DNA,那孩子也有自己部分DNA,孩子活下來比較有利於我的DNA散下去,嗯。。。。。啥?你說當初說好的要把你當親閨女?我巴不得我兒子多找幾個老婆多生幾個多散一下我的DNA。

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丈夫要找外遇,有的婆婆還鼓勵。有的丈夫要保孩子,婆婆還跟著起鬨。

還是那句話,沒法壓制自己生物本能的都是沒進化乾淨

----------------------------------------------我是一條高EQ的分割線------------------------------------------------------------

沒進化乾淨就是一種比喻啊比喻,不是真進化啊。。。。。關鍵時刻保了大人又不會多長出雙翅膀。

我以這麼個語氣寫就是為了大家看了圖一樂,不要較真了吧。

樓下還有好多有用的回答。比我靠譜多了。

鞠躬,下台


看到這個問題我不得不怒答一句!!!

不調查是不是就問為什麼的永遠是耍流氓!!!!

特別是問了這個問題的我感覺都不僅僅是流氓了,無恥加沒腦子好嗎!

我個人不是婦產科醫生,但有幸的是內人是一名婦產科醫生,接生的孩子也有很多,遇到的事情也有很多,所以針對題主的提問簡單說兩句

現在沒有這種情況發生了好嗎!可能是我才疏學淺,但是我就是沒見過這種情況。是不是被電視洗腦把大腦皮層洗平了?生孩子的時候比較危險的情況是羊水栓塞(就是這兩天大家熱炒的,大家可能對羊水栓塞比較了解了)一般這種情況發生比較緊急,跟保孩子和大人沒什麼關係,孩子如果生出來了,全力搶救大人,孩子沒生出來,倆條生命都夠嗆了,特別是大人,搶救一般已經來不及了,這個時候孩子也會面臨缺氧的狀態,剖出來也有機會救活,但是沒有什麼選擇好嗎!其他的狀態,出現順產危機的狀態,剖就好了,看孩子造化,出現大出血的狀態,緊急搶救大人,但是沒有選擇好嗎!

說到底一句話,孩子有危險搶救孩子,大人有危險搶救大人,有時候由於孩子引起的就趕緊剖腹取孩子來救大人,沒見過選孩子還是選大人!!!

如果你們有幸翻什麼新聞報道找到例子說什麼必須要做這種選擇,而且大人做了這種選擇說不要媳婦命了,要孩子命的,而且是在媳婦命能保住的情況下,完了醫生還答應了的,你們告訴我,知乎是一個講究事實的地方,請你們給我事實!!!!

沒有事實,別跟我賤人就是矯情!!!

氣死我了!!什麼狗屁問題!!!


我記得在知乎看到專業婦產科醫生解釋這個問題:幾乎不存在犧牲大人就能保住孩子的情景。

而且即使有這種情景,醫生也不會去問家屬這個問題,直接默認保大人……

所以這個提問前提在現實生活中不成立……


有這個疑問主要是因為你預先設定丈夫對妻子感情較深厚,所以不理解為什麼會為了素未謀面的孩子放棄妻子,但實際生活中有不少數量的男士對妻子並沒有多深厚的感情。有人覺著必須結婚所以結了,有人迫於壓力結了,有人覺著先找一個「用著」,有實力了再「換」,沒實力就湊活過了。現實中重情重義的人也不是那麼多。。。

有些就是單純的自私,結婚的人裡面不少對兒感情也就那樣,也不是說故意要害死另一方,只是其他人的命在他們眼裡不是那麼重要,反正沒了再找就行。這和男人女人沒什麼關係,只是和具體個體有關,他們就是這樣的人罷了。


我是搬運工!

只有狗血劇里才有保大人還是保小孩?

六十秒讀懂專題:保大人保孩子的糾結,只是中國家庭倫理片的狗血片段。在現代醫學的技術背景下,醫生對於難產時新生兒和孕婦並非束手無策。「孕產婦生命安全第一」受法律保護,只能保全其一時由產婦做選擇。從醫療原則上說,保全大人也是醫生的責任,臨床上不會有醫生讓家屬做這個選擇題。

醫生血淋淋地衝出產房問家屬「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只是中國家庭倫理片的狗血片段。現實醫療環境中,極少有婦產科醫生出來傳話

產室外,一群家屬如熱鍋上螞蟻般踱來踱去。忽然,身披白大褂的醫生或護士用血淋淋的手掀開門帘,冷峻地問家屬:「出現緊急情況,保孩子還是保大人?」產婦的血緣親屬和婚姻親屬開始陷入心靈的鬥爭和愛恨情仇的糾葛。這是國內家庭倫理片屢試不爽的片段。確實,雖然現代醫學技術發達,但孕婦分娩的風險仍然不小。但現實醫療環境中,外科手術要保持無菌狀態,參與手術的醫生或護士不可能在手術進行中出入手術室,產婦生產出現緊急情況,一般是穿著綠色隔離服的麻醉師出來告知家屬,商量需要用哪些藥物、器械或治療手段等。

過去,落後的醫療技術確實會使產婦家屬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孩子」;但現代醫學的技術背景下,基本不會有「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選擇機會

過去,生產確實是一件性命攸關的事情(據統計,50年代初中國孕產婦死亡率為1500/10萬,嬰兒死亡率為200/1000)。對難產處理不及時會導致致命的併發症隨即而來,比如子宮破裂或大出血,母親和胎兒同時命懸一線。醫療技術的落後確實會迫使束手無策的醫生讓產婦家屬選擇「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在現代醫學的技術背景下,剖宮產已經普及(雖然也帶有一定的風險,相比產婦難產引起子宮破裂或者大出血等併發症的風險小得多),麻醉技術、手術技術、抗生素等一系列衛生手段也已成熟。產婦家屬基本不會有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機會。近二十年來,北京市孕產婦10萬人死亡率基本不超過20人,近三年的10萬人死亡率低於10人。

「孕產婦生命安全第一」受法律保護,只能保全其一時由產婦做選擇。按照《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產婦術前簽署「知情同意書」,無法簽署時親屬也只是被授權委託

目前中國法律對產婦難產時應當保大人還是保孩子沒有直接、明確的規定,但仍可以從現有的法律中推論出相關的意思。《婦女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母嬰保健法》第18條明確指出,經產前診斷,若孕婦繼續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健康,醫師應當向夫妻雙方說明情況,並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意見。「孕產婦的生命安全是首位的,受法律保護」之意不言而喻。

「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詢問通常是在臨產前進行的,在只能保全其一的情況下,由母親來做選擇。按照國家衛生部施行的《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產婦進產房前會簽署「知情同意書」。特殊情況如孕婦送來產房前已經陷入昏迷狀態,依據《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由法定代理人在授權委託書上簽字。換言之,產婦的丈夫、親屬是被她授權委託而已,理論上來說並非替其決定生死。

「保大人還是保小孩」從醫療原則上來說,是醫生的責任。《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甚至規定緊急情況下醫院可代病人簽知情書

根據《母嬰保健法》,醫生有責任對妊娠危及其生命安全的孕婦婦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意見,按照醫療原則,當遇到生產時危及母體生命的緊急情況,醫生也應當做出母體優先的建議,如果牽涉到胎兒的安全,當然也要交代,不會出現讓產婦家屬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小孩」的選擇。對於醫生的建議,當產婦和家屬無法進行理性思考時,醫生有能力和義務作出正確的選擇。按照《病曆書寫基本規範》「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六條也提出,「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根據廣日09年的一項調查,雖然側重點有差異,但無論公立醫院還是私立醫院,基本不會出現徵詢產婦家屬「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情況

2009年,廣州日報《誰有權決定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報道對產婦家屬是否面臨「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選擇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雖然存在公辦醫院和民辦醫院側重點的差異,公辦醫院堅持「母親安全」的原則,在產婦因妊娠或生產而導致生命危急的情況下,院方會竭盡全力首先保住母親的生命。民辦醫院則會比較多地考量醫療糾紛的問題。但基本不會出現在產婦生產過程中,無法為自己進行選擇的情況下徵求家屬同意選擇「保大人還是保孩子」。

遇到新生兒與產婦必須二選一的情況,首先考慮大人是基本的醫療原則,否則勉強保全出世的嬰兒也面臨高死亡率和高殘疾率

從科學上來說,遇到新生兒與產婦必須二選一的情況,也必須首先考慮保全大人。因為母體系統是首先保全自身供給的,所有危及母親的情況,都會危及胎兒。即使胎兒被勉強保全出世,也面臨高死亡率和高殘疾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數據,1990年孕產婦死亡人數為543000人,新生兒為460萬;到2010年,孕產婦287000,新生兒290萬。世界衛生組織更明確指出,早產是新生兒死亡的首要死因,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存活下來的新生兒也會因胎兒時期母體各種狀況引發的大腦缺氧伴有嚴重的腦部疾病。因此,除非在產婦送院時已嚴重昏迷或因車禍等導致沒有搶救價值,否則院方都會選擇保大人。換言之臨床上不會有醫生讓你做這個選擇題。

原鏈接:狗血劇里才有保大人還是小孩


想起了我大姐生寶寶的時候,高齡產婦,那時接近四十了,現在想想都可怕,大出血,之後子宮切除,外甥順利出生。之後陷入長久的昏迷,後來對我講,似乎有個娃在呼喊她,之後脫離危險。今年我問了一個不是很合時宜的問題,題主提的這個,大姐沒正面回答。如果真的選擇了我,我會怪他。如果選擇了娃,我會恨他。很奇怪的邏輯。


這種事,我知道,聽說過,可我不能接受更不能理解。

我聽父母說過一個故事。想講給大家聽聽。

我家有一門親戚,小夫妻二人都和我家有些關係。父輩和祖父輩的逢年過節也都會互相走動。但我因為一年只回一兩次老家並且不愛串門從來沒去過他們家,人也就不熟,就成小兩口為哥哥姐姐吧。

那時候奶奶家那個村子觀念很落後,不讓姐姐去醫院生孩子,因為醫院接生的是男大夫。就叫了產婆去家裡接生。接生條件並不好,但孩子算是順利生下來了。

是個男孩。

然後。哥哥家很高興,特別高興。生了兒子嘛,立馬擺了一桌酒宴慶祝,所有的人,是的,所有的人包括接生婆都去吃飯喝酒了。

然後。姐姐大出血,死了。死的時候,身邊一個人都沒有。等大家想起來還有產婦這回事時,再去看,人已經死了。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保孩子不保大人。因為現在好像沒有所謂的保孩子還是保大人,我覺得醫院都是一齊搶救,實在生不了就保全大人。而主觀保誰的問題,大多數是觀念上的問題。

個人感覺不知道對不對。輕噴。

我覺得哥哥家的行為實際上就是重視孩子輕視大人。輕視到忘記產婦這回事。讓她一個人死在屋裡。

我不知道姐姐死的時候會不會很痛,至少心會痛吧,會絕望。

或者,無望。

好像沒有回答問題。

好像我上來也說了這個問題。我理解不了也接受不了。

以下是回答:

也許就像《婆婆遇上媽》里那個婆婆非但不管兒子出軌還想方設法讓其出軌的原因類似吧:孫子比兒子身邊的人重要。管他誰生的呢,只要是我孫子就行。也就是好多人說得DNA擴散啊,種族延續啊,繁衍什麼。

我知道,我聽過,我接受不了更理解不了。

如果真存在保大人還是保孩子的情況,在丈夫簽字放棄妻子的一瞬間,她的命就沒有了。希望也沒有了。

誰不是爹生娘養的呢?哪個父母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呢?你為了自己,奪了她的性命。

有些人覺得孩子也是一條性命,為什麼可以犧牲孩子就不能犧牲大人?同樣都是生命,應該平等。

我覺得,孩子生下來,就平等,沒生下來。真心平等不了。

孕媽媽在決定要剩下自己的寶寶來以後,會儘力把她安全生下來,但儘力也沒生下來,這種應該算是死於意外吧。不能讓媽媽償命啊。

我覺得最後一刻沒生下來,和之前意外流產一樣,媽媽都是無辜的。

手機打了這麼多字,也是頭一回。

寫了一半網掉了沒保存上,還能繼續寫,也真是頭一回。

紀念死去的姐姐。


傳統思想,結婚=生孩子,不結婚→不孝←不生孩子

那些騙婚gay哪個不是(因為家庭因素)為了要小孩

PS:因為他根本不愛你!你最好生的是男孩!


如果是那樣,妻子就該在臨終前跟丈夫說:其實…孩子的…爸爸……是……」 然後斷氣。


他從來沒覺得,你是他可以共度一生的人,呵呵


子宮要切了?切了就不能生了?

不過現在一般不會問保哪個的問題,醫護人員都是自動自覺保大人的。


我出生時確實發生了醫生問保大人還是保小孩這種情況……

不過並不是因為我媽真的有危險,而是之前和醫生不知因為什麼鬧得不愉快,她公報私仇嚇唬我們家人(這種沒有醫德的行為簡直不能忍,不知後來被開除了沒有)。

據說當時我爸哭了……而他是一個很少流露感情的人。我外婆一下握住我爸的手:「保大人啊!一定要保大人!」最後他們的選擇當然是保大人。最後也發現是虛驚一場。

怎麼沒neng死那個醫生……

貼張圖

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都會先保產婦,是這樣吧。


我媳婦剛生完孩子,我在簽字的時候還等著在保大人那欄簽字呢,哎?怎麼沒有?電視劇害死人啊╮(╯▽╰)╭


因為這個老公不愛你,不僅不愛你,還人品差。


還有一個月就要生產了,看到這樣的問題,真怕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是女生即將結婚也會要孩子。如果假設真要是需要選擇,我一定會選擇孩子的。如果他不選擇孩子,我覺得事後我會一輩子活不好。如果選擇了孩子,希望他做一個合格的爸爸。


佛洛伊德認為繁衍是人類一切行為之始。


我覺得他們是在想,萬一保了老婆,以後再也生不了了....那個局面誰也不願意見到吧


題主自虐心太重了…這個問題不想回答…給你一個白眼你自己體會…


這還有什麼為什麼?不就倆字: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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