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校長公開表示【你穿著校服,所以不能談戀愛】的行為?
題主高一狗,國際學校中美合辦
這是一次全校級別的大會,校長言論精選如下:第一,你在學校里第二,你穿著校服第三,你未成年所以你不能談戀愛
我們學校五分之一的人都在恩愛,而且校風十分開放,老師家長都是平時吃瓜圍觀,偶爾八卦談天的態度,但校長是體制內思維的代表型人物並善於詭辯
校長只要直接說「本校校規禁止學生談戀愛」就好了,說多了就涉嫌違法。
2016.6.18更新
聽說是中美合辦的學校,校風開放,難道連基本的討論素質都沒有么
校風開放不僅體現在兩性關係上,也體現在隱私保護、人格尊重及公平討論上。望各位同學好自為之,踏出國門更應將素質二字謹記於心。畢竟大家都是國家、民族的未來嘛(笑
---------------------------------------------以下原文-------------------------------------------------------
校長的言論(第一和第二條)有循環自證的嫌疑,估計也是實在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但是我覺得相對於校長的言論而言,題主更關心的應該是「都是和普通高中生不一樣的國際高中生了,戀愛權利應不應該被保障」的這樣一個問題。校長是不好當==
首先講一下民事行為能力吧。自高一開始大家都算是16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以下兩種定義方式:
1,「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不符合上述關於收入條件的定義者,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題主目前高一,又是國際學生,在本搬磚窮屌看來應該是不屑於兼職來為自己創造營生的,那麼應該就是拿爸爸媽媽零花錢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了。
那麼,按照《民法通則》第十二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如果本屌寫到這就完稿上傳開始搬磚的話一定要被噴==
「戀愛又不是民事行為!你逼逼個啥?!」雖然做為被專政階級的我沒有女朋友也不知道怎麼跟女朋友相處,但是,本屌知道。。。。
你跟你的女票。。。。一定會有一定程度的經濟關係。。。。。買東西也好,送禮物也好,請吃飯也好。。。。。(沒有的話一定要教我怎麼撩妹啊!!!這些都是使用你的父母收入所進行的「民事行為」。(「買東西」只是民事行為的一種形式,其他的很多我不說同學們應該也會懂。)至於這是不是「與智力,年齡相符的民事行為」,就看同學們的想法了。本屌在搬磚之前最後提醒一下題主的經濟能力,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這樣的基本原則。
並不是校長沒有接受外國的「先進理念」,而是題主所在的國際學校和其他所有其他體制高中一樣都位於中國境內,也都面臨著目前社會規則、情況的種種問題,這些問題及規定的客觀存在是不會因為你校國際學校的身份而消失的。(已經看到有答主提到懷孕了。。。。咱們含蓄一點好不好==
校長的講話,一向都是話糙理不糙啊(攤手==
校方沒有使用強力干涉兩者之間關係而是告知家長的話,這是校方對基本法律義務的履行,無可辯駁。(重要的話說三遍-「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如果不是上述所說的那樣,請前往就近公安機關求助。
(本屌也不是專業的,題主哪天應該會有比我深刻得太多的理解
以上,希望能幫到題主
*以上一切論述皆基於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大陸地區,不包括台澎金馬、香港、澳門等地區)的客觀現實,理據援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內地)的現行法律規章。蛤?在IB學校你還想談戀愛?
那麼多作業那麼多論文?你丫的還有時間戀愛?噗噗個噗……與其糾結於這個還不如去刷個IB HLmath冷靜一下。
校園戀愛本該互相扶持互相進步,如果因此耽誤了更多,學校不管就不對了吧。至少我覺得在我校看到的更多的都是耽誤的。話說回來這還真是個一切都有可能的學校啊。按照現在的學生作為,以後不出什麼事什麼的。無法保證你們會懂的,年輕人。你們都會懂的。【其實我的重點在於IB就是一坨屎】」我既然穿著校服,如果在學校里學不到什麼是愛什麼是性什麼是愛情,我並不覺得你是合格的校長,所以,我為什麼要去聽眾一個在我心裡並不合格的校長的指令?而不聽我自己的?如果我聽自己的,我會在戀愛的過程中去明白去理解什麼是感情,當我們明白了什麼是感情,就會知道什麼人在自己心裡最重要,如果失去了,心是不是真的會痛,當我們明白媽媽才是對自己來說最重要的人時候,這種感情叫親情,當我們和媽媽在一起的那種感覺,在另一個人身上體會到了的時候,那時候,我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去保護對方,我們就會明白什麼是愛情,從而形成獨立的思考能力判斷能力學習能力,這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天賦和本能,如果你反對,那請問你是怎麼來到世界上的,我不相信你這輩子都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我是人類,也是大自然的一份子,為什麼要讓我違反自然規律?那些每天在民政局排隊離婚的人你沒見過?離婚離的還不夠嗎?你難道希望我們成為這樣的人?
如果不是
那你為什麼不讓我們戀愛,如果是
「我反對」脫了校服再(不可描述)啊
這麼多答案諷刺校長的,就你們知道自由的可貴,校長薩幣不知道?校長對誰負責?當然是誰付錢為誰負責,
家長同意你談戀愛,當然可以,被搞大肚子只要家長不去學校鬧,當然可以,
可是這些會發生嗎?你是校長你怎麼選?在中國一個連一節性教育課都開不了的時代你們放心讓未成年人談戀愛?到處是人流廣告,卻放不了避孕套廣告,你們放心讓未成年人談戀愛?你們以為談戀愛就是談談?一鍋進口上等新鮮食材交給路邊攤師傅,他當然不知道應該用怎樣的烹飪手段,應該怎樣去搭配食材。他只是用他知道的烹飪手段去煮這些食材,最後出來的成品,也就難以被接受。
不是說路邊攤師傅水平有多不行,只是技巧和專業上的不對口罷了。
校規一般都違反憲法
校長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校園戀愛也許能給學生帶來更加有趣的校園生活但同時也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更多的精力。不過,這位校長明顯是邏輯和表達能力上有所欠缺。首先她要知道,沒有任何一條法規規定過在校學生不能談戀愛。戀愛是個人自由沒有任何校長能在公開場合說「禁止學生談戀愛」。她只能說「我不贊成學生談戀愛。」 其次,在學校里、穿著校服、未成年所以不能談戀愛?這是什麼混亂的腦子才能說出如此粗鄙之語。----------------立場:反對一切類似於「要對你爸媽、老師、校長負責。」 的言論。我是要對自己負責,對其他人負不負責,關你屁事。
第一,你在學校外;第二,你穿著西裝而不是校服;第三,你已經成年。 這就是你當上校長的借口嗎?
我在這裡為這位校長做個解釋,可以算我強行洗地可以算我高端黑,我兩個意思都有。這個回答是建立在個人有限知識水平和思維深度上的片面觀點,不喜請噴。 首先,我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對這方面的情況略有了解。我覺得,有一句話可以在這裡引用一下,原句記不清了,大意是:「不要聽別人說了什麼,要聽別人為什麼這麼說」 根據我對這位校長的了解,她的內心不是一個壞人,她只是不能很好的表達和實踐自己內心的精神。簡單而言,一是沒法讓別人理解她在說什麼,二是沒法讓別人理解她在做什麼。但是作為一個學習IB的學生,多方面的品質是很重要的,我們需要提升自己的知識水平、視野高度,看到這位校長背後良純的動機。一位校長,還是一位在傳統中學中就任副校長已久,並在政府中有過深造的過來人,只是希望教授給我們一些人生的經驗。所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一種高尚的精神,對於行為不端的人自認會有很強的舒服感。孔子說過自己「七十而隨心所欲,不逾矩」就是因為自己品行端正,怎樣做都可以很自在。而現在你們這些學生的不自在,就是因為你們不符合這位校長端正的價值觀,因此在她對於學校的一手管理下,我們自然會對這樣的「嚴格限制」有所抵觸。而你若是在數年之後,回想起當時校長的這般行為,你也會體會到當這位校長對我們實行這樣偉大的精神領導時內心的歡愉。
抖個機靈,如果不善於「詭辯」那麼對於部分學生家長尤其「刁鑽「的問題真的素手無策。
哈哈啊哈哈哈哈這個言論是有些搞笑,但總體講校長做到這樣我看來很不錯了
補充一點消息╮(╯_╰)╭,此校長在家長群里表示要做公開調查,【看看家長們對於戀愛問題是不是都是放任不管的態度】←原話修飾了一下這個語氣……有點沖啊……
所以我們蘭州一中沒校服 單身狗已被虐死π_π
如果說第一第三條理由還能勉強接受,那第二條理由就實在是說不過去啦。第二條理由是由於第一條理由而必須做的事,有因果關係,怎麼能作為理由呢,簡單來說,這三條理由就算要成立,它的順序顛倒了,導致聽的人無法理解其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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