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買一瓶飲料擰開時,發現是已經擰開過的,請問如何向賣家證明這瓶飲料在你擰開之前已經擰開了?

首先感謝各位的回答 其實蠻多好心人回答的偏向「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而不是怎麼證明 我自己也只能想到怎麼解決 也不是證明。 我也是突然想到這個問題的,至於你們提到那個什麼薛的貓 我孤陋寡聞不太清楚。 第一次玩知乎,再一次感謝各位。


不妨好心地去跟店家說:「店家,你這瓶飲料被人擰開了。」

我還是願意相信大部分店家都會相信你,然後罵那個真兇的。

但是。如果店家說:「我怎麼知道,是不是你擰開的啊?」

你就回復他:「擰開?什麼擰開?擰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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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分界線

如果圍觀群眾問,你就說:「我也不知道呀,他拉著我就說讓我擰開。」

店家:「我是說,是你擰開的飲料。」

你:「你有證據嗎?有監控嗎?一瓶飲料你都要訛人!窮瘋了吧!」

店家:「你親口跟我說的!」

你:「我要是自己擰開了會跟你說?」

當然,武力值高的人可以試試另一個辦法——

店家:「就是你擰開的!」

你:「你看見了嗎?」

店家:「額,看,看見了!」

你:「哦,」接過飲料打開遞過去,「既然是你親眼看見我打開的,那飲料肯定是新的,你敢喝一口嘛?」(此處一定要把陰笑技能點滿,然後隨時準備跑路啊。。)

綜上——我還是相信,店家基本上都會相信你的。因為,你既然敢跟他說明瓶蓋開了。要麼是因為你胸懷坦蕩,要麼是因為你棋有後招。哪一個他都不想惹。

如果他真的惹了你了,那隻能說明他傻,那你還怕他做什麼呢?


依題,把飲料遞給賣家,說擰不開,讓其幫助擰開。賣家擰開,就可證明「這瓶飲料在你擰開之前已經是擰開的」


打開箱子,發現薛定諤的貓死了。

那麼就算關上箱子死貓還是死貓。

但是,雖然你知道,但是別人在打開箱子之前,他們還是不知道這隻貓的死活!

(同理,你打開的也許是別人的死貓。)

所以破解的方法,就是將計就計,把箱子和別人的箱子掉包。

這樣別人也發現不了。

以上純屬娛樂。


我只想對評論里說

可以說自己擰不開讓賣家幫忙擰的人說,如果賣家擰開之後說,「吶,你這不是已經擰開了嗎」的時候,你如何和賣家證明這個擰開的不是你擰的。

如果賣家說「吶,我幫你擰開了」,你又如何和賣家說這瓶水原來就是擰開的,擰開的你還用別人幫你擰。

總之,這題是個死胡同。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丟給賣家讓賣家證明它在被你扭開之前沒被扭開過

如果他證明不了 那就扭上蓋子讓他退 不退 讓他證明你扭開過蓋子


正規的廠商採用無菌灌裝,因此,由於是已經開封的飲料,開封后菌落總數必定會上升,故在 同一家店購買一整箱同一個批次的飲料,逐一擰開測試。隨後將未開封的飲用水瓶作為樣本,檢測菌落總數,與購買的那瓶飲料作對照試驗。

最早的關於飲用水的檢測報告出現於2012年5月,《中國衛生檢驗雜誌》發表的《桶裝飲用水飲用周期及飲水機消毒間隔時間的探討》。雖然人家講的是桶裝水,不是飲料,但也能說明問題。

方法:以開封使用的飲用水和經過消毒的 10 台飲水機作為實驗對象,檢測不同時段飲用水和飲水機熱水口、冷
水口、內膽三個環節微生物變化情況。

結果: 桶裝水在開封后 5 d 內飲用冷水比較安全,到第 7 天飲用就存
在衛生安全隱患; 至第 10 天時桶裝飲用水菌落總數全部超標

如果這不是一個偶發性事件, 比如根據包裝等信息判斷貨源渠道不正規,存在灌裝水嫌疑,那麼這同一箱飲料里存在一定概率其他的飲料瓶也被擰開了。因此在這個前提下,也可以買下剩餘的飲料,當著老闆的面一瓶一瓶試驗,就有一定機會證明飲料有開封過的可能性。【這個方案腦洞較大,請不要嘗試】

最後,如果你是萌妹子,跟老闆發個嗲就行了~


哎喲人家怎麼可能擰得開介個啦

(///ˊ?ˋ///)

人家可不是醬紫的( ??? ? ??? )

這是遂人家根本不認識啦( ??? ? ??? )嚶嚶嚶~


首先,寫上一個「解」字,然後再做思考。


你回去默默的把所有飲料都擰開,一切不平衡都平衡了


這是一道有關心理的題,你不就是想證明這瓶飲料在你買到的時候就已經被開了嘛。很容易,商家之所以辨別不清瓶子在你之前有沒有被開過,絕大多數是因為他們懷疑你想佔便宜,你拿到那瓶飲料之後,發現被打開過,就直接回去跟商家說:

這瓶飲料在我買之前被開過,能換一下嗎,如果不能,那這瓶我不要了,留這兒吧,我再買一瓶。

你這麼做,賣家就應該明白了吧,而且咱也不差那一瓶飲料錢。

別想著用什麼科學的方法去證明,有時候碰到奸商你證明出來了他也不會承認,還不如直接犧牲一瓶飲料錢,這樣雙方就能達到共識了。


這分明就是薛定諤的瓶蓋嘛!


你沒有必要跟他證明,你就一直在他面前強調,他會給你換的,因為幾乎很少有人這麼花費時間和精力然後連一口飲料都沒騙到,而且他如果堅持下去會對他的店面形象不利,得不償失。所以你沒必要跟他證明,如果確定不是你打開的,直接找他換就行了


直說就好。

說這瓶已經被擰開了,換一瓶。自然大方地說

邏輯上講,如果不是確實有問題,為什麼要白白折回來,換個一樣的?損人不利己,除非是有過節或挑事兒。

如果店家不換,就說這瓶不要了。這樣至少從道理上,店家能明白這瓶確實有問題,還是不給換,說明 ta 不願承擔這個損失……

一瓶飲料而已。「將軍趕路,不追小兔」~


那就看你當時在哪裡擰的,有沒有當事人在場,願意為你作證。

同時,留好購買憑證,協商無果可以找工商部門調解。


"老闆,你這瓶飲料是已經擰開過的了你信不信。"

"嗯,我相信你你再去換一瓶吧。"

頓時我就鬆了一口氣,把槍塞進了我的口袋裡。

(轉自QQ空間評論)


其實我要真碰到這事,我肯定直接跟老闆說,就沒必要證明,老闆肯定也不會讓我證明,畢竟只是一瓶飲料


買尖叫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吧

可恥的匿了


謝不邀。

如果要較真點,回去驗個菌落,或者檢驗氣泡含量(前提是碳酸飲料),出個幾萬字的報告給老闆,不信老闆不給換。

要是我的話,冷冷的走入雜貨鋪,炯炯有神的大眼盯著老闆一刻不放,把瓶子遞給老闆並對他說:關於這個蓋子是否是我擰開的,我想和您探討一下薛定諤的貓.......


沒意思 直接說就行了 店家一般都會相信你 畢竟又不是喝完一瓶再來一瓶 如果不相信你 直接當著他的面扔了就得了 哪那麼多計較和廢話


老闆,你這個飲料不清真啊


這問題本來就有問題!

這問題本來就有問題!

這問題本來就有問題!

這種情況是屬於那種剛買了飲料就開來喝的那種,並不屬於買了飲料然後走出大老遠發現瓶子被開過,沒有人有這閑情回去跟老闆換,而且也確實無法證明了!

所以要是我遇到我會直接跟店家講:老闆這瓶飲料已經被開過了,我要換一瓶。

為什麼這麼直接呢?

首先,我剛買的飲料而且還沒喝,作為一個消費者我沒必要為一瓶飲料因為剛開了後想換一瓶而撒謊。只要有點良心的,都會換給你吧!

其次,如果確實店裡人都知道這是開過的飲料,並且還是拿來賣,那麼你跟他理論完全就是多餘的,他一口咬定是你開的,你也百口莫辯,所以何必廢話呢,飲料直接扔他櫃檯,留下一句老子再也不在這間破店買東西了!

畢竟,大家都沒那麼多的時間浪費!


逆向思維一下,假設是你擰開的,你有必要換一瓶嗎,和店家說明這個道理就行了。


你應該先看看有沒有再來一瓶。


題主你真的沒有在影射【薛定諤的處女】么


反對所有答案

沒有人看到題主把這個問題歸類到邏輯分類么?也就是說,題主想通過邏輯向老闆證明這件事或者打敗老闆,而不是從科學上證明,諸位可懂?

雖然我也想不到該怎麼做,多半要用詭辯術,但是暫時還沒找到最合適的答案


其它的不知道,但是知道奶茶一類的怎麼辦……

很簡單,觀察瓶蓋內測,一般來說,會有奶茶遇空氣之後形成的粘糊糊的深色物質,特別明顯。

拿著這個去找老闆就行!

雖然化學成績不怎麼樣但這是真的,因為從前朋友就這麼做過……


擰開後會導致飲料本身狀態變化,例如氧化後化學物質成份變化,微生物數量隨時間改變等等。找到某種狀態隨時間的變化關係並測量之。


我的做法是去貨架換一瓶,事先跟老闆說一句我想換個口味。因為這瓶飲料在你打開之前就已經被打開,不是你的責任,也沒有責任為了別人的不道德買單,不存在道德審判問題。


除非在你找老闆之前一直處於監控範圍內,否則無法證明;

我看了大部分人的回答都是怎麼解決,人家題主說了啊,要證明,而不是解決!


你可以倒掉半瓶,然後尿半瓶。告訴他 你這飲料變味了,退掉就ok了~


這瓶送給老闆,再買一瓶


大多數答主連題意都沒弄清楚、好悲哀。。。。。


其實說白了你求的結果就是反正已經發生事實的發生,其實這麼一件破事上升不到哲學的高度,如果警察找不到證據破案不能夠否定犯罪案件的發生,也無法證明兇手並不存在。這道題並不存在悖論。這個問題就和老師問學生為什麼沒寫作業,而學生說他寫了,只是沒帶!其實是一回事啊


正常的商家會給你換一瓶,正常的顧客會再買一瓶


我:老闆這瓶飲料已經開了。

老闆:哦,我給你換一瓶。


喝一口~~

如果壞了那就好說了,如果沒壞那還說毛線啊!!!!


直接認了再買一瓶,反正老子有錢


一般如實說的話店家會願意相信的


看題目好難,證明無外乎證據:證物、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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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有就去證明,如果是小事,店家應該會出於平息這種事端採取給你換一瓶。

沒證人,證物,首先是那瓶飲料,當然我們一般不可能為了一瓶飲料去做化驗,看看裡面物質是否有一定程度質變。夠閑的話,可以考慮有此方面液體實驗需求的專業人員。

證物還可以是店內監控。

其實我最主觀覺得,你可以,喝了它。

對,喝了它,如果沒什麼問題,不影響你對次飲料的各方面需求,就罷。

如果味道有明顯異樣,而且在保質期內,你可以叫旁人品嘗一下,或者直接叫老闆去證明。

如果接下去你身體有異樣,進了醫院,得到化驗報告,你可以根據保留的憑證向店家或者該飲料生產商起訴。

喝喝哈哈哈哈


擰開時沒有感受到蓋子與塑料環分離的拉扯感。


跟老闆說這瓶可樂過期了,讓老闆嘗一下


所以說7天無理由是很有必要的。


這是一道送分題啊同學們!!


舉證倒置 (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老闆,待會我女朋友來買這瓶飲料 就說這瓶飲料是我幫她擰開的,謝謝


我買飲料的本意就是要開了喝,和衣服之類東西不一樣不存在故意用了一兩次然後退回去的必要。既然如此我為什麼要費力不討好地擰開了還回去換一瓶,和老闆直接說吧


是個商家,都會給你換的


沒多少成本 一般都給換的


跟店主說 我擰不開幫我擰一下吧 店主擰了之後說 呀這不是已經開了的嗎 現在你就順勢說一句 已經開了??這個問題就變成了店主要向你證明在他擰之前就是開的。


跟老闆說:「討厭啦,人家是女孩子嘛,就是擰不開嘛~」


你聽說過薛定諤的貓么?


拿著這瓶返回和老闆說再買兩瓶,趁著老闆不注意,在挑選時故意扭開三瓶新的,拿著其中兩瓶結賬,結賬時當著老闆的面打開說這是被扭開過的,老闆不信,可讓老闆親自扭開拿去結賬的第二瓶,至此,手中三瓶飲料一瓶是別人扭開的,一瓶是自己當著老闆的面扭開的,一瓶是為向老闆證明而老闆自己扭開的。但是老闆還是不信於是讓去貨架準備再實驗一瓶,貨架上還有剛才自己扭過的一瓶,老闆一試,卧槽這批貨真的有問題?又一瓶是扭開過的。把問題轉移到讓老闆相信是自己的貨物有這種問題,決不拿真實被扭過的那瓶去證,於是得以證明。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解決方案,不考慮實際老闆一些生意人的心理,不考慮其他突發情況,只集中於如何"證明".並且,既然是理論上的,肯定就會有假設: 1.自選超市內,貨架的位置不在老闆的視線範圍; 2.那瓶自己扭過的放在貨架上的為了讓老闆過來自己扭而證明的飲料會被老闆選到是大概率事件。

覺得對於這種問題進行腦力輸出,是在浪費時間呀,不說了,我決定少睡20分鐘用看書來彌補這浪費的時間。:)


首先,題主問題是"如何在擰開時,怎麼證明飲料被擰開過。"

注意,不是擰開前,所以目前最高票交給老闆擰不能應題。題主更多的應該是表示自己在擰之前也不知道飲料已經被擰開過,只是一瞬間擰開的時候感覺很輕鬆,沒有蓋子和小環之間點連接撕開的感覺。從經驗上判斷很可能被擰開過,但鑒於自己也完成了擰的動作,瓜田李下無法證明的冤枉和苦悶。

其次,怎麼證明呢?

非得較真不計成本,還是應該可以通過現代化技術從斷點老化程度分析斷開處大致斷開時間的。或者分析飲料中細菌菌落的狀態。這兩個方法是我根據物理和生物兩塊猜測的,具體實施步驟現象不明。


下次買飲料先擰一下再結帳。

其實也好辦,回去把他那裡一排飲料都擰開。就可以愉快的和老闆講:你這飲料都被擰開了!!

不要被抓到。。。


稍微跑個題,和男票剛認識的時候,他買水給我的水是擰開的。我當時在想這是不小心拿到被別人擰開的了?喝的時候一直很猶豫…

後來次數太多了…問了他一下,原來是怕我擰不開專門打開給我的…


不就一瓶飲料么……至於費這麼老大勁?


一般不會有神經病去用飲料碰瓷,而且你只是需要換同一款同一個口味的飲料。簡單的說明飲料已經被打開過了。簡單的口述就能證明且被接受。


薛定諤的飲料瓶蓋咯

打到一半想起了之前在專櫃買的一隻口紅,打開之後發現已經折斷了,頓時覺得人生希望渺茫無從哭訴。


←_←說個無關的回答

買飲料的時候多關注下瓶蓋有沒有間隔太大的縫

買了之後不要立馬打開 多觀察一下

最好就是在老闆面前打開 這樣能夠多個人證明飲料是否完整。


飲料又沒少,只是被擰開了,我沒理由這麼閑去擰開他再和店家說啊


首先你要跟賣家證明,你在沒有男朋友給你擰瓶蓋的時候,自己是擰不開瓶蓋的。所以,你得先有個男朋友!!!!


反正你的目的就是想退,你就跟老闆說,這個味道不對,好像壞了,換一瓶。如果手邊有合適的臟物立刻迅速扔進去,就可以免費換一瓶;沒有就堅持變質了讓老闆不信喝一口,喝了之後最多死不認賬堅持再買瓶新的。


「師傅,這三瓶多少錢?」

「嗯……三瓶可樂,9塊」

「喏,10塊……不對,師傅,這瓶怎麼開的?」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家裡小孩喝的,我給你換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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