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治病和收錢得病真是一個道理嗎?

在《別做正常的傻瓜》開篇序中,作者提出了兩個問題:

1.你得了病,這種病不痛不癢,但五年內有萬分之一幾率致死,現有種葯能治此病,問:你願意花多少錢買葯?

2.你很健康,有機構出錢讓你試藥,這種葯無任何副作用,但五年內有萬分之一幾率致死,問:你願意得到多少錢試藥?

之後作者說第一種是花錢買健康,消除死亡危險,第二種是消耗一點健康換取金錢。「兩者都是五年內萬分之一的死亡率和金錢的權衡,是完全等價的問題」。

但我怎麼也想不明白:前一個是花錢換來五年健康,完全將死亡消除;後一個是自己遭罪,儘管有所收益,但卻會讓自己受死亡威脅。兩個問題最終結果是不一樣的,怎麼等價呢?

不明白作者邏輯是否有問題,望諸位指點!

PS:作者的這兩個問題是希望引出人們對等價問題不同反應背後的心理(書中寫道:多數人對問題二的出價要遠高於問題一)


這裡只有一個區別,就是你得到的錢和你花掉的錢到底是不是等效的。

如果你有一億元,你平白無故得到 10000 元的開心程度應該幾乎相當於你失去 10000 元的傷心程度。

但是如果你只有10100 元,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你得到 10000 元雖然也會很開心,但是肯定和你此時失去 10000 元時的傷心程度是不能比較的。一般來說,獲得 x 元的開心程度不會超過失去 x 元的傷心程度。

如果我認為是等效的,那麼兩個問題就可以分別轉化為:

  • 不做變化,萬分之一的幾率在 5 年內死亡;支出 x 元,則安全。

  • 不做變化,安全;獲得 y 元,則萬分之一的幾率在 5 年內死亡。

假定我們認為失去的錢和獲得的錢是等效的,那麼只需要在第二個情況的兩邊同時加上一個 y 即可:

  • 支出 y 元,則安全;不做變化,萬分之一的幾率在 5 年內死亡。

這樣就變成了和第一種情況等效的形式了。

另一種讀法是:

  • 花費 x 元讓自己在五年內死亡的風險減小萬分之一。

  • 獲得 y 元讓自己在五年內死亡的風險增加萬分之一。

如果你死亡的風險是一個很大的數,比如說 100% 的話,那麼顯然無論 y 是多少你都是划得來的,而至於 x 的話就難說了。直覺上 x 是多少都會覺得划不來啊,99.99% 和 100% 有啥區別……話說不能這樣減吧喂!重新算!

假定一個人的正常的五年內生存率是 p,那麼他的死亡率就是 1-p,這不是我們關心的,我們關心的是這個疾病的作用:在這個疾病的作用下,這個人的生存率變成了 0.9999p,而如果沒有這個疾病,他的生存率是 p,相差自然就是 0.0001p。

也就是說:

  • 花費 x 元讓自己的生存率從 0.9999p 變成 p。

  • 得到 y 元讓自己的生存率從 p 變成 0.9999p。

這才是正確的讀法。


預測又有一大波沒學過經濟的長篇大論扯一個經濟學心裡學大一上學期的入門概念:效用函數。

真的再簡單不過的知識,題主自己百度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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