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祀時祭品放壞了可怎麼辦?
古代祭祀時用豬羊,豬羊腐敗變質了怎麼辦?直接丟掉?那水果呢?
這是民國十三年某地文廟丁祭胙肉的分割清單:
孔繁銀《衍聖公府見聞》:
「廟裡的豬頭都有主」,是講孔廟內「分胙肉」的事。如何分配方法,都是按舊例規定的,祭祀完畢的第二天早晨,把主祭人——衍聖公或孔庭族長的「胙肉」,即孔子像前的豬、牛、羊都抬到聖府內庫房門前打開分配。其餘的豬羊都抬到詩禮堂的大木台上打開分配。孔子四配及七十二弟子和先賢先儒等神位前,以及後寢殿、啟聖殿、五代祠的「胙肉」,都由與祭人員分配,主祭官分豬頭,牛頭或羊頭。提氈墊、打紗燈等跑腿出力的人分豬腿、牛腿和羊腿。贊禮生、司爵生、司香帛生、禮樂學長、讀祝官和管祭器的人等,則分得豬、羊、牛腰中的一條肉。祭孔子的拜官,則分孔子像前的豬羊牛頭,祭四配的拜官,則分得四配像前的豬羊頭,祭寢殿的拜官,則分得寢殿的豬羊頭。其它五代祠、啟聖祠、先賢先儒等神位前豬羊頭分配以此類推。所以說「廟裡的豬頭都有主」,誰也不能亂分配。
《禮記·禮運》稱:「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可以致其敬於鬼神」。意思是說,祭禮起源於向神靈奉獻食物,只要燔燒黍稷並用豬肉供神享食,鑿地為穴當作水壺而用手捧水獻神,敲擊土鼓作樂,就能夠把人們的祈願與敬意傳達給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會發現,表示「祭祀」的字多與飲食有關。
在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為最。在原始採集和狩獵時代,肉食是人們拼著性命獵來的。當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發展起來時,肉食仍極為寶貴。孟子構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歲能吃上肉為重要標準,弟子拜師的禮物也不過是一束肉乾,可見肉食的難得。正因為如此,肉食成為獻給神靈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叫「犧牲」,指馬、牛、羊、雞、犬、豕等牲畜,後世稱「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魚兔野味也用於祭祀,但不屬「犧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犧牲」,古書只說「用人」,不說「人牲」。
作為祭品的食物除「犧牲」外,還有糧食五穀,稱「粢盛」。鮮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間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 《詩經》中屢屢提及;佛教傳入中國後,「齋祭」中果品更豐。另外,酒也是祭祀神靈的常用祭品。
祭品一般都是分吃了,《史記· 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里中社,平為宰,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這是祭祀土地神的情況。
兩廡豚指祭祀先賢所用的豬。古代又稱之為吃冷豬肉,祭完孔夫子之後,剩下的祭品豬肉。過去要秀才以上的資格才能分到。渠寧不食兩廡豚,不刪風懷二百韻,——朱彝尊廟祭,家祭一般也是這樣子,曾經看過溥傑寫的回憶文章是這麼記載的~
先祭一日,太常官屬開犧牲所中門,導以鼓樂旗幟,牛羊自出,龍袱蓋之。至宰割所,以四索縛牛蹄。太常官屬至,牛正面立,太常官屬朝牲揖,揖未起,而牛頭已入燖所。燖已,舁至饗殿。次日五鼓,魏國至,主祀,太常官屬不隨班,侍立饗殿上。祀畢,牛羊已臭腐不堪聞矣。平常日進二膳,亦魏國陪祀,日必至雲。
——張岱《陶庵夢憶·卷一·鐘山》描寫明孝陵的祭品腐壞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祭品是要焚燒(燔)的
有些是燒掉(牲口什麼的) 有些是埋掉(人什麼的) 有些吃掉(熟肉什麼的)
還有特別的比如小學課本裡邊祭祀河伯就是...沉個美女下去
主要看神的口味我們族祭祀祖先之後,放完鞭炮,就可以按照每家的地位不同和男丁的人數,分肉。族長和各房嫡系拿頭,其餘按嫡旁分肉腿。最少的只有一條五花肉,回去很快就吃完了。
祭祀那幾天每天有白切肉白切下水吃,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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