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飛機的時候為什麼相機電池不可以託運?
事實上我遇到的是要求把相機和電池分開攜帶。
根據中國民航總局對旅客攜帶電池的明確規定:
第一,不允許旅客在託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
第二,旅客可以攜帶為個人自用的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消費用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攜帶型攝像機等)。對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此外,每一塊備用電池不得超過以下數量:對於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不超過2克;對於鋰離子電池,其等質總鋰含量不超過8克。
第三,旅客可以攜帶等質總鋰含量在8克以上而不超過25克的鋰離子電池,如果單個做好保護而能防止短路,可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第四,其他類型的備用乾電池,比如鎳氫電池等,如做好防短路措施也可以隨身攜帶。第五,等質總鋰含量超過25克的鋰離子電池,應按照《鋰電池航空運輸規範》(MH/T1020-2007)的標準,以貨物運輸形式發運。我們所使用的數字相機電池屬鋰離子電池範疇,生活中直接簡稱鋰電。鋰離子電池所處工作溫度不得超過60℃,在此溫度以上即會產生燃燒的可能,飛機貨倉無空調製冷,溫度較高,故有次說。
隨身攜帶還要與相機分開,這是強迫症的智者之舉。鋰離子電池在不斷的充電放電循環中,電池內部發生的微短路的可能性也越來越大,民航總部本來也想把隨身攜帶都給禁了,考慮到這個墮落的時代,你已經無法脫離電池了,也就做出一個隨身攜帶,置頭頂的行李箱中,萬一著火,即刻解決。試想飛機上的安防人員直接拿著你的攝影包整個滋到水裡去,你的心不拔涼的。
事實上電池和相機盡量分開攜帶不僅適用於航空旅途,生活中但凡沒有緊急抓拍任務的盡量要做到這樣。
相機長時間使用後的電池生熱是個讓人難堪的問題,短路和長時間放電都會產生這效應,但凡遇到此類情況,最好馬上取出電池散熱。如電池太易於發熱,就得送回維修檢測,商家有無出現對電池掉包的伎倆了。中航協近日下發了一份通知,稱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在對10月22日晚,南航CZ6524航班在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落地後發生的貨物燃燒事件的調查中發現,在該票貨物中,有兩宗目的地為大連的物品的實際託運人為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其貨物品名分別為鋰離子電池1塊和手機含鋰電池1個。
現在電池基本上是鋰離子電池。非常活躍,容易起火爆炸(看note7就知道啦),所以要求電池不能託運,隨身帶著方便應對突髮狀況。
雖然我不清楚鋰電池裡面的構造,但是我之前在電池廠上過班,做的就是鋰電池,我只是負責QC,就記得有一次鋰電車間著火了,車間里在充電的電池真的就跟鞭炮一樣boom boom boom,3台消防車噴了好幾個小時才把火給噴咩了啊,電池,設備全報廢。
那個場面真不是開玩笑的。你試試給一塊點燃的鋰電池滅火就知道了
幾乎滅不了,滅了還會復燃電池的話,對鋰電池的限制比較嚴格。鋰電池多次充放電後,鋰金屬會粉化,接觸空氣中水分會立即起火,反應空間過小的話會發生爆炸。(鋰先與水反應生成氫氣,粉化鋰表面積非常大,反應劇烈,產生大量熱,進而引起金屬鋰燃燒。說白了和麵粉廠禁煙是一個道理。)BCIA的安檢員說,充電寶(大多是鋰電芯的),20000mAh及以下的,可以隨身帶上飛機,但必須妥善保存。千萬別託運電池,不然……電池要是長了張嘴的話,到目的地真的會把內容物吐出來……信我……
前段時間朋友飛機,確實也遇到過。。不過是大攝像機的電池。。
當然是因為在實際運輸過程眾發生過自燃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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