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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放生魚真的是善行嗎?

報名費五十,一百不等,然後大早晨開車兩三個小時去一個偏地,鑿冰窟窿,放生長的都一般大的魚,烏龜…各種…難道這片水域真能承載這些外來魚嗎?這真的不是殺生而是放生?我深度懷疑他們是不是有產業鏈啊!


百善孝為先,元心不元跡,元跡貧家無孝子;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

覺得自己放生挺好的,看看自己的行為,是否有不妥,

覺得別人放生不好的,看看人家的發心,是否該讚歎……


不是,造成物種入侵和破壞生態的後果還要受法律制裁,不過佛棍不懂生物學,自以為是善行。另外,確實有產業鏈


台灣的放生和尚海濤法師利用電視媒體,大量灌輸放生可以求長壽、求子、醫病等功德回報。動物因「放生」而被捕捉;放生地點不當,導致放生物大量死亡;不分兇猛禽魚、毒蛇或外來物種,致使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他的信徒2012年在中部放生100多斤眼鏡蛇;2015年在曾文水庫湖濱公園放生1400公斤魚苗,當場造成魚苗死光。

再分享一篇關於放生的真像,你就知道放生到底有沒有功德了。

放生三施俱全,財布施,法布施,無畏布施,放生一舉盡得,修行人以念佛為正行,以放生為助行,念佛為主,放生為從,如此修行,如順風之帆,順水之舟,用力少而成效多,以此無上殊勝的功德迴向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往生大業必能穩操勝卷,高登西方九品蓮台必是指日可待!

  師父更明白地告訴我們,戒殺吃素只是不再造殺業,不再欠殺債,但今生累世以來我們已造的殺業,已欠的殺債何其眾多,可能連虛空也裝不了,欠的殺債是一定要還的。所以我們應當力行放生,救贖生命,放生就是還債,還多生以來我們所欠的殺債。

靈芝18年前剛接觸佛法,就深感念佛、吃素、放生太重要了,首先跟母親商量在家裡設佛龕,供奉南海觀世音菩薩聖像,早晚燒香拜佛,並開始學習吃素,更力行放生。每逢初一、十五、佛菩薩聖誕,我都號召母親跟一些師兄姐一起去放生,我們一早去菜市場買好魚、蝦、泥鰍、鱔魚、田螺等生靈,一行人浩浩蕩蕩走路到長江邊,我們一路上恭念佛菩薩聖號,到了江邊,再按照放生儀軌把魚蝦們放生,看到魚兒們跳躍迴旋向我們致謝,我們內心快樂無比,心想自己救了這麼多生靈,一定功德無量。直到我去台灣定居,我仍然鼓勵母親繼續放生,母親因此整整堅持了18年,她老人家每次放生時,都會特別為我買一些生靈,將此放生功德迴向給我。

到了台灣,只要任何對修行有幫助的事,我都盡心儘力去做,包括受戒、念佛、念經、持咒、懺悔、發願、祈求、迴向、法會、打坐、吃素、放生、施食、超度、捐善款、助印善書、流通善書、做義工等等,我都盡量去做,但不知為何,我怎麼越修障礙越多,不是說放生就是改命、放生就是解冤、放生就是消災、放生就是治病、放生就是救親、放生就是延壽、放生就是福善...我們放生這麼多,放生這麼長時間,但末學的父母親身體卻變得越來越差,父親曾經嚴重中風,幸好有搶救過來,母親則罹患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病等等,弟弟又生了一個早產兒,搶救無效,竟然往生,全家人為此傷心不已,我自己更是諸事不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百思不得其解,難道是末學全家的業障太深太重,才會導致如此後果嗎?

  直到我請教二哥,才知道我們家諸事不順的最重要原因竟然是放生所導致,怎麼可能這樣?二哥告訴我:早期在農業社會,把被囚禁的生物放生本是很大的善行,但我們刻意去長江放生,都是把整桶的魚蝦直接倒入長江,桶里的水少而溫,而長江水較冷,我們沒有給魚蝦做任何保護措施,直接把魚蝦倒入長江,冷熱交加,魚蝦的內臟早已受傷,放生不久即告死亡,這些死掉的魚蝦成群結隊到地府告狀,我們放生越多殺業越重,才會導致家運越來越不好。

你們以後若要放生,一定要記住:先把裝魚蝦的袋子或水桶放入長江水中,大約半小時左右,讓內外水溫達到平衡後,才可以把魚蝦輕輕倒入水中,它們的內臟才不會受傷,此外還要特別注意,不能把池塘里養的魚蝦拿到長江放生,它們會水土不服,容易導致死亡;還要注意大魚吃小魚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小魚一倒下水,立刻會被大魚吃掉...許多細節都要注意到,才是真正的放生。

二哥又告訴我:現代放生常常是與繁殖業、獵捕業合作,商人為供應放生的需要,常不擇手段濫捕野鳥、海龜等野生動物,造成野生動物大量死亡,加速滅絕。早期放生動物以鳥類居多,但因鳥類無法短期湊出大量的「生命數」,目前則以水族類最多,約佔放生總量的九成;至於烏龜、蟋蟀、野生蛇等也是放生對象。但因為很多圈養動物沒有野外求生能力,或放生處並非它們所能適應的天然棲地,常常上午放生,下午就死了。

聽到這裡,我才如夢方醒,回想起來,當初是我號召大家放生,以致她們放生致死的每一條生命,我都要承擔共業,甚至連教我們放生的善知識也要承擔共業(因為未教導清楚),尤其媽媽幫我放生越多,導致我間接殺生害命的數量越多,欠的因果債越多,修行障礙越多...幸好後來有二哥和靈芝王師兄幫助我,教導我大量行功立德,再將功果迴向給這些眾生,也迴向給我的父母親,才徹底改善我們的家運,不僅我自己漸入佳境,連父母親身體都大為改善,弟弟各方面也開始順利...一正一負如天壤之別,學佛修道者豈可不慎?

末學在此分享一下台灣目前放生的狀況: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日電)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調查,台灣每年宗教放生活動高達750次,平均每天2.1次。調查統計,被放生的動物中有不少是外來物種,嚴重威脅生態環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2009年「台灣放生現象調查」結果指出,經常被放生動物的地點不乏熱門景點,象是淡水漁人碼頭、日月潭、旗津都有人放生魚類;鳥類放生則包括陽明山,甚至合歡山、玉山等。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只要是河川、水庫、山區,都有台灣人放生的蹤跡。不只在國內,有些團體還會到海外放生,地點遍及中國、香港、美國、加拿大、印尼、馬來西亞等國。

放生物種除了「斑鳩、麻雀、黑嘴筆」等因為價格便宜,是放生物種首選,「長尾四喜」也有很多人放生,但這種鳥類屬於強勢外來種,嚴重擠壓本土鳥類的生存空間。

大量、商業化放生,犧牲動物、環境,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公布2009年台灣放生現象調查 2009/10/02

身體不舒服要「放生」!婚姻不幸福也要「放生」!求家人平安發財要「放生」!要迅速累積功德以求來世福報更要「放生」!-台灣宗教組織的「放生」現象,在少數法師刻意扭曲慈悲護生原意,加以披上「贖罪」、「求功德」等外衣,已成了可以快速募款,具有「宗教市場區隔」的營利事業!其背後是一套完整的「商業供需」:為了因應放生的「市場需求」,許多動物被捕捉、繁殖,放生者、獵捕者、繁殖者及販賣業者形成「互利共生」的營利結構。帶給個體動物及生態環境的苦難、傷害難以想像!且部分宗教組織並將放生活動帶到海外,也引起國際保育組織的關注!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和國際人道協會(HSI)2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台灣放生現象的最新調查,研究會指出:小小的台灣,目前每年仍至少有750次以上、平均每天約有2.1次的「放生活動」!而這個數字尚不包括沒有公開訊息,只准內部成員參與的組織其放生的次數。調查也發現,共有7個組織會到海外放生,放生地點遍及中國、香港、美國、加拿大、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尼泊爾、印度、西藏等。

值得政府注意的是「釋海濤」的「生命基金會」,光是97年就在國內放生89次、國外放生35次,合計全年放生124次。而98年1~9月在國內已放生75次、國外放生22次,總計97次,平均每月舉辦10次,可以說是「超級放生組織」。

2004年9月及11月,研究會先後完成二份針對台灣宗教團體放生活動所做的調查報告。訪查全台2007個寺廟、團體發現:實際從事放生者約483家,估計每年放生金額至少2億元,放生動物數量超過2億隻。訪查北中南三大鳥店集散區,則發現155家業者中,有將近6成專職販售各式放生物,不僅涵蓋物種繁多,更包含走私的外來物種。而放生地點遍及全台各地及海外!

  為了解五年來在政府及民間組織的教育宣導下,放生行為是否有所改變,今年1至9月間,研究會再以當年有放生的483家寺廟或團體為基礎,加上1個後來掌握到的放生組織,合計484個單位,再度進行台灣「放生現象」的調查。結果顯示:

1.全部484個團體中,有96個無人接聽、空號或電話有誤,共完成有效訪談388家,比例約80%。其中密宗有71家,本土佛、道教為317家。

2.388家中目前仍繼續放生的單位有256個,比例約66%。

3.不放生的有98個,比例約25%。

4.許久未放生,但未來不確定是否仍會放生的有34個,比例約9%。

  除了釋海濤的「超級放生組織」值得政府重視外,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比較2004年及2009年調查,發現密宗組織持續放生的比例極高,在有效訪談的71個密宗團體中,僅有3個團體停止放生,其餘68個團體仍持續舉辦放生活動,堅持放生比例達96%!反觀317個原從事放生的本土佛、道寺廟、團體中,則有188個團體仍堅持放生,比例為60%。

什麼動物都放生,魚類、鳥類都遭殃

  放生物種多年來差異不大,包括麻雀、斑鳩、黑嘴筆等鳥類;淡水養殖魚、海魚、泥鰍、土虱、鱔魚等漁類;青蛙,烏龜,蚯蚓,蝦蟹,貝類,蜆,田螺,蟋蟀及蛇等。

 其中以魚、鳥最普遍。斑鳩、麻雀、黑嘴筆、白頭翁、綠綉眼最常見,通常也是鳥店推薦放生物種「首選」。主要原因是價格便宜、生命力強、野生數量多、屬非保育類物種。

   捕鳥放生,還沒放生就驚嚇而死

  調查顯示,放生鳥多數從中、南部野外捕抓,被關在狹小、15公分高的籠內送到各地鳥店。窄小的籠子擠滿鳥,較大型的斑鳩甚至無法站立、展翅,長期與糞尿共處。許多鳥被捕抓後,因驚嚇而不吃不喝。還沒放生前就已經死亡。

  另外如野生蛇、龜等,原本在野外活得好好的,卻因放生需求被捕抓、運輸、買賣然後放生。還有許多物種,如蟋蟀,因放生需求被迫繁殖。

放生已成為業者賺錢的工具

   一位鳥店業者表示,之前有位師父特別喜歡放台灣畫眉鳥,但畫眉較貴,一隻大約要二千元,如果有人要,他可以叫人去捕捉,但要給他兩周準備。另一家鳥店老闆還推銷較特殊的喜鵲、長尾四喜,他說如果要多點量,可請別人調貨。

 他還說,台灣原本沒有這種鳥,因為有人買去放生,現在員林、嘉義一帶已有很多這種鳥。也就是說,放生的商業行為已對生態造成傷害。

放魚苗到河川衝擊河川生態

  近年來有些組織為避免爭議,改大量放流魚苗。以釋海濤組織今年在新竹漁港放生為例,當天共10台專用魚車運送50萬尾虱目魚苗,同一時間全放到港內。

  而這些魚苗都是向南部養殖業者購買,若以每次50萬尾魚苗、去年放生37次,估計釋海濤一年總共放了1,850萬尾魚苗。

學者指出,魚苗放生後易因受傷而大量死亡,河川或水庫水質敗壞,影響其他水中生物。海洋大學教授郭金泉研究顯示,將魚塭人工繁殖、基因庫狹窄同質性高的經濟魚种放到野外,已造成本土野生魚類的生存危機。

  郭金泉在研究台灣黑鯛人工放流成效的可行性時發現,養殖黑鯛與野外黑鯛族群已出現嚴重遺傳分化,大量放流養殖黑鯛苗,將造成養殖黑鯛與野外黑鯛種內雜交,擾亂並稀釋野生族群基因庫,甚至傳染疫病,反而危及野生族群。

 而中研院邵廣昭、陳義雄(2006)教授研究宗教放生活動對烏溪魚類群聚所造成之影響,發現出現了屬於外來種被放生的泥鰍、大鱗副泥鰍及圈養的白鰻;且因放生活動大量加入外來生物,破壞河川原生魚種的生態平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國際人道協會表示:在放生行為的調查里,一再看到、聽到參與民眾對於動物個體生命的關懷之情。動保團體由衷敬佩這種對每一動物個體生命的關懷與敬重,但正是基於這樣的體會和理解,因此更痛切的籲請「主持、領導」佛教寺廟或團體的法師和居士們,小心佛教警語所提醒的,不要「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兩組織表示:可以推廣、實踐「慈悲護生」的方式很多,比如積極投入某條河川的保育,宣導教育群眾素食或少吃肉等,都是可以積極護養眾生的方法。而「大量化、商業化」的「買物放生」,不僅傷害生態,更增加野生動物被獵捕、人工飼養動物的繁殖及買賣等無數個體動物的犧牲。

 而台灣現行法律中,對「放生行為」的規範處於模糊地帶,沒有足以訂立明確管理機制、追究責任歸屬的法源依據;而立法規範「商業化放生」,並不妨礙宗教自由。因此中央保育主管機關,應該積極推動立法,管理「商業化、大量化」的動物放生。此外,目前鳥店販售各式野生鳥泛濫,只要有錢幾乎沒有買不到的鳥種。政府應積極作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徹底清查違法獵捕一般野生動物者,並一一清查全台鳥店的營業證照,及是否依據「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定期申報繁殖種類、數量,從源頭控制放生所帶來的危害。

  放生本來是一樁功德無量的好事,但是在缺乏指導、缺乏對動物基本生存條件的認知、缺乏科學的放生知識的情況下,一味地追求形式、追求功德、甚至追求熱鬧,我們很多人的放生反而變成殺生。而與此同時,放生市場不斷擴大和放生活動的規律化也直接催生了放生行為的商業化。任何一個市場的關係如果簡單地說,其實是供與求的關係,有人需要鳥來放生,便有人使盡一切手段去捉鳥。由放生而捕捉,再放生而再捕捉導致的惡性迴圈,使得今天的放生活動百病叢生,積弊難除。

   在今天,由於大規模的放生活動日益增多,放生這種本來神聖的行為便不可避免地和商業行為搭上了關係。在新加坡,尤其是在衛塞節及佛菩薩聖誕日前後,全國上下各個寺院庵堂幾乎都有規模不小的放生活動,大批量的放生需要大批量的購買,大批量的購買需要大批量的供應,大批量的供應需要大批量的捕撈,奇貨可居,甚至此時各種水產動物的價格也隨之上漲。於是有些團體甚至在衛塞節前半月,甚至前一個月就給水產類或鳥類供應商預定了要放生的禽鳥魚鱉等動物,任由他們再下訂單或僱人去捕撈,只等佛菩薩聖誕日時舉行「放生」儀式。我想問問諸位,這樣的放生活動還有意義嗎?

   有識之士紛紛呼籲:立即停止已變質的商業性「放生」,投入心力,搶救野外受傷或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將受傷治癒後的野生動物野放,把悲憫之心轉成「為動物發聲」的力量。

   學者也提出「大放生」概念,呼籲政府讓放生團體參與生態復育,把放生的資財及活動,用來宣導不捕、不殺、不食的保護觀念,或成立基金會等組織、建立野生動物保護區,或支援政府及研究機構,進行保護野生動物有關的管理或調查研究。

   在生態學上,放生是人為干預生態環境,包含生存競爭、種源污染、甚至疾病傳布等問題,一般實施生物放養都必須仔細評估,更何況大量購買後的放生。許多宗教團體放生地點多在濕地、湖泊或山林,如果從放生轉為參與棲地保護,無論金錢協助,或義工巡護,千萬鳥獸因為善心守護,由衰轉繁,生生不息,正是無上功德。「慈悲護生」的方式很多,例如積極投入河川保育等等,才是真正是不傷害動物生存的「護生」。唯有善心加上智慧及專業知識,才能真正實現保護野生動物及普濟眾生的宏願。

後記:末學發表此文後,內心感覺特別暢快,由於末學撰寫此文有很大的護生功德,所有怨氣因此消散...懺悔啊! 由於末學的愚昧無知,害死多少生命,阿彌陀佛!

(本文初寫於2013年)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觀世音菩薩!


我覺得我大姑要被我氣蒙了。

多處不足,歡迎指點。


大多數人需要一種儀式感來學習。

在放生過程中,不能用腳跨過「物命」,要輕拿輕放,從中學會尊重生命。

到底放生有沒有用,我只能簡單地告訴你,真的有用,為什麼,我也說不清楚。


從一個比較學術的角度來回答一下:

《三主要道》中提出佛教修行有三大法門:出離心,菩提心,正見(無二慧)。

不想講得太複雜,出離心大致就是說要自己有心脫離塵世苦難,有自發心;

菩提心大致說要由己及人,力所能及地去渡他人苦難;

正見則包括了言行判斷、通達彼岸的智慧,也是題主問題的核心。

具體而言,如果一個人要切菜削蘋果,沒有刀,那麼借他一把刀就是智慧,是正見;

而如果一個人想砍人,沒有刀,那麼借他一把刀自然就是邪見,是佛教極力反對的。

所以綜上所述,肆意放生這種「借好心辦壞事」的做法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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