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剖析女權主義法學關於「性別平等」和「性別公正」的論述?
01-27
女權主義提高覺悟是相互講述自己的生活事件,探索共同的模式和經驗來創造知識。將個人所受到的創傷揭示出來,成為集體受壓迫的經驗。女權主義法學者認為,男性法學理論家們展示了一種特殊的推理模式,因為他們首要地、根本地講是作為分離而自治的人來體驗世界的,傳統法理學和和「批判的」男性法理學的基礎都是「分離」的理論,而女性則是從「聯繫」中進行思考的,她們的經驗是聯繫的而非個體性,而這種「聯繫」是男性不可能體驗的。
女權主義法學的巨大「成功」,具體體現在突出了對女性的傷害,並納入法律的調整範圍,如針對婦女的暴力、色情製品、性騷擾、墮胎等,這些問題以前一直隱藏在拒不干涉的範圍內。凱瑟琳·麥金農第一個提出了「性騷擾」的概念並深刻地影響了美國的司法,美國法律承認性騷擾為犯罪行為,大多數州把婚內強姦定位強姦罪,並解除1900年來禁止墮胎的法令。上世紀70年代,隨著女權運動的深入,人們發現平等本身就意味著歧視。男女平等的標準是什麼?是誰的平等?平等是否等於公正?認為以往追求的平等是以男性為目標,即強調婦女做與男子相同的工作、掌握一樣複雜的技能、完成同樣的工作等,如此的結果是:一方面,婦女從事的無計酬勞動如生育、家務等,被忽視了;另一方面,即使婦女從事與男子同樣的工作,也沒有實現同工同酬及同樣的升遷機會。總之,當代美國女性主義法學己經突破了男女平等的權利訴求,轉向揭示和批判建立在男性生存體驗和知識類型之上的權力/知識結構。可以說,女性主義法學是一種對女性及性別進行全方位認識的法學流派。其「硬核」己經並非單純要求女性在婚姻、家庭、勞動就業和社會福利保障等方面與男性同樣的權利,它更要求在分配和界定上述權利的過程中,乃至在以法律為核心的整個現代法治結構中加入女性的視角和女性的生存體驗與思維方式,要求立法和司法中的社會性別意識。
謝邀,「性別平等」和「性別公正」之爭,實際上反映的是自由女權主義和文化女權主義對「女性特質」的不同看法。大體而言,自由女權主義認為女性特質是男權社會後天建構的結果。文化女權主義則在一定程度上對女性特質採取本質主義的看法,希望通過發揚女性特質來重新建構社會。文化女權主義可能面臨的問題有:
1.有預設性別角色的嫌疑,可能會強化對女性的刻板印象。
2.女性群體本身對於什麼是女性視角,女性共同經驗尚不存在統一看法。3.對男性思維模式的批判可能擴大化,當前所有社會理論都或多或少存在男性思維的痕迹,對其一味拒斥可能使女性主義理論陷入只解構不建構的困境。4.刻意強調某些女性特質,如非競爭性,非控制性,這可能會使女性在面對強調競爭性,控制性的男性時處於不利地位。然而文化女權主義從理論基礎上對男性思維模式的批判,仍然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具體到法律領域,題中所提出的現行法律體系建立於男性思維的基礎之上,在性別平等的外表之下隱藏有對女性的歧視,這是發人深省的。但目前看來文化女權主義主要是指出了問題,還沒有提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方案,文化女權主義法學仍然更多地是一種批判性的理論,有待進一步發展。
女權主義法學,這麼新穎的辭彙是怎麼造出來的?
推薦閱讀:
※「她個姑娘,你別跟她一般見識。」,「嗨,這活兒你幹不了別累著」之類的話會不會涉嫌性別歧視?
※男生天熱打傘被女生嘲笑怎麼辦?
※胎兒性別鑒定的技術門檻很高嗎,國內有沒有黑店提供這項服務?
※生男生女真的那麼重要麼?
※三八婦女節的存在算不算是對女性的一種性別歧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