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摔柯基」當事人家門口被擺花圈、噴油漆?

1月15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兩位關鍵網友口中獲悉,因到當事女子何某家所在的小區討要說法,一位來自北京的女士被行政拘留6日,獲釋時間為1月20日早上8點半 。柯基犬被摔死事件被媒體披露後,一場「網路報復」開始進行:先是何某及丈夫的四個住址被曝出;緊接著何某的借貸糾紛、夫妻雙方工作單位、社保資料、車牌號碼,甚至懷孕期間在醫院建檔的資料都被挖了出來;更為激烈是,何某家門口被扔垃圾、噴油漆,何某的照片甚至被PS為靈堂照片。

https://m.weibo.cn/1749990115/4196794999178916


那些人心裡ps:

當法律不能讓這種人渣一命還一命的時候,我就要靠自己讓他生不如死


1.你的正義,不是法律正義

2.罪刑法定,不是你定

3.法律給不了你正義,不是你違反法律的借口

4..這些人鄙視依法治國,覺得法律給不了他們公道,但是,正是這種法盲的存在,導致依法治國更加難以實施。

5.普通公民沒有執法權,無論你覺得她多麼該死,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應該由你來懲罰。

愛狗人士站在道德制高點,就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可以藐視一切規則,一群暴民而已。

你愛狗,不代表狗就擁有跟人一樣的權利。

摔狗的人做得不對,不代表愛狗人士就有懲罰她的權利。

寵物大家都愛,不代表寵物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如果愛狗人士覺得應當為寵物立法,保障寵物權利,那麼,請先號召所有養寵物的人,遛狗拴繩,撿屎,做好防疫,以及,承認有不喜歡寵物和害怕寵物的人存在。你說你家狗不咬人,你是狗嗎?子非狗焉知狗不咬人?

最後,再強調一次,無論你覺得你做的如何正義,這麼做是違反法律的,人類就是這樣,社會就是這樣,法律就是這樣。

不想解釋了,喜歡去懲罰她,想要伸張正義的,那就光明正大的,敲開她的門,揍她一頓,或者把她從樓上摔下去,隨你們便,但是別偷偷摸摸送個花圈,在門上噴字,以及躲在屏幕後邊充當鍵盤俠了!


有摔死柯基的人,就會有擺花圈的人,這個世界上不可能只有一種人,何某當初也是覺得法律不能拿她怎麼樣所以才會如此囂張,包括她之前的老賴行為亦是如此。擺花圈的人也是覺得法不責眾才會有這麼多人擺。

好多人覺得出了事不要牽涉到其他的,就找當事人,我想說,別天真了好嗎?我們身處信息科技如此發達的社會,還指望像以前那樣犯事了不被挖?不存在的。現在不論的娛樂圈的明星,還是小到不起眼的平民,只要是熱點,都註定會被挖出祖墳的,這是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帶來的「副作用」,想不被挖,那就平時少干點壞事兒。


網民的力量是強大的 但希望用在法律懲戒不了的人身上


該罰罰唄,白蓮花兒們有啥可激動的。

不是講法律么,花圈油漆犯法,去告不就完了,你們不也就在這bb幾句?

既然這麼高尚的話,那就等穆斯林踩在你頭上拉屎的時候,看你親愛的法律管不管你~


在他們心目中,他們可是伸張正義的大俠。

看到有人說法律絕對給不了你們正義,真的心疼我國努力了這麼多年的法制建設。

法律不是給不了你們正義,是給不了你們心中認定的正義。

小偷該死,強姦犯該死,貪污犯該死,人販子該死。只要是有罪的人都該死。這就是你們心中的正義,我不知道法律裡面的量刑還有什麼意義,直接定一個死刑就好了。

中國法制建設還需努力,人民的法律意識還需加強。


躺著看。


呵呵呵呵呵

法律女表們總喜歡忽略法律的本質去把法律等同正義與公理

那些擺花圈噴油漆的,去抓嘛,去罰嘛

有些時候,情緒需要發泄,當然,發泄需要注意成本支出能否在心理承受範圍之內

套用某些人一句話

如果你覺得對這些噴漆擺花圈的懲罰不夠,建議你好好學習,努力做到可以修改中國法律的那天。


道理和道德都是那些頂層人群為自己而設計的,總而言之,如果我也養狗,必然支持這種行為;如果我不養狗,就會提出「摔狗的人做得不對,不代表愛狗人士就有懲罰她的權利」之類的狗屁說法。尼瑪就是一螻蟻、一賤奴,怎麼搶了獅子老虎的台詞???

支持干,必須干,能幹死絕不幹殘!


不信任法律-以暴制暴-繼續覺得法律不實用-以暴制暴

負循環在知乎上已經開始了,打破很難

同樣的道理,還有東北經濟,醫生和警察職業的負循環

打破負循環,需要犧牲一部分人利益


這些日益猖獗的NGO應該納入610工作室的打擊範圍內。


江歌案,童養媳,楊永信,幼兒園,保姆縱火案,旅遊被打還有蔑視一切的某教等等,如果法律能夠帶來所謂正義,還會出現這些讓人恨不得世上真的有鬼神有因果報應的事么?法律從來只對守法的人有效[失望]法律…值多少錢一斤?


原則,底線,法律在這裡已經毫無意義。

如果你說那位摔狗的女士更沒原則,底線,那你就是在比爛。

都這麼爛,罵別人騷擾被人的同時,自己又何曾不是那麼的爛?

更不要和我說道德,因為誰也不是道德法官。

我只見到了一群暴民,一群自以為站在正義,對的「弱智」

有已知情者說自己要找關係看能不能保釋那位被拘留北京女士。

我腦袋裡一頓問號,敢問這個也值的理直氣壯的表達出來?

女士的做法,自然有法律來評判。

如果懲罰不夠,建議你好好學習,努力做到可以修改中國法律的那天。

此外,一群愛狗的朋友說現場自己很理性,

但你再怎麼理性,也扼殺不住另外一群與你理性相左的人。


惡人需要惡人磨。

社會的進步與提高不僅需要良善,還需要殘酷,


如果法律只規定了:

1. 1+1 = 2。如果說1+1 != 2,處死刑;

2. 不許殺人。如果殺人,處死刑。

一個流氓強姦了你女朋友,參考以上兩條法律,無罪。你殺了流氓,參考以上兩條法律,死刑。

民眾:這不合理!

法律磚家: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

ps:連我邏輯都看不懂的zz就別來煩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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