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允許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首先想要科普的一個觀點是:中國不允許一夫多妻,但是在特定情況下允許一妻多夫

感興趣的可以看看下面的鏈接:

揭秘西藏一妻多夫的家庭:怎樣同床共枕?

同時,世界上穆斯林主導的很多國家,是合法存在一夫多妻的。

所以這個問題應該改成:一夫一妻制有什麼好處,導致它成為了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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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來自於 Andrew Brown,由笑陶君翻譯:

一夫一妻制是平等之源嗎?

根據對一夫多妻制婚姻進行的一項研究,一夫多妻制的受害者不僅僅是婦女,而是所有人。

成年人之間你情我願的多妻制會傷害其他人嗎?這個問題最近在加拿大引起了熱議。加國早在19世紀就宣布一夫多妻製為非法,但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最高法院不久將就該項法律是否違憲作出裁決。這條法律妨礙了成年人在自願的基礎上安排自己的生活的權利嗎?該項法律出台的初衷是針對摩門教徒的,這次重新經受考驗也與主張多妻制的摩門原教旨信徒的公社有關。如果是在美國,伊斯蘭教徒肯定會踴躍參與辯論,但是加國的穆斯林對這場辯論似乎並不熱衷。有意思的是,在這場論戰中,強調個人自由至上的派別與最具專制色彩的宗教團體居然一起並肩作戰。大多數提交給法庭的支持一夫多妻制的動議都來自主張多配偶制的現代團體。

不過,倒是有一份向法院提交的報告反對取消一夫多妻制的罪名。更令人驚奇的是這份報告的提交者的身份:位於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的人類學家 JoeHenrich. 最近10年來對宗教的最引人入勝,最紮實的科學研究有很大一部分出自該大學,而Henrich 本人還即將發表一篇論文:「為什麼人們信仰上帝而不是聖誕老人或者宙斯?」

這個學派的成果是進一步發展了進化心理學。進化心理學強調個人在群體中的競爭,他們則強調文化規範的作用,考察群體之間通過文化展開的競爭。一夫多妻製為檢驗這種研究方法提供了絕妙的個案研究對象。這是因為在一夫多妻制下,好處基本上由地位最高的男人獨佔,他們可以享用大多數女人,而代價卻由其他人,由整個社會承擔。

在提供給法院的長長的證詞中,Henrich闡述了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社會效益和心理效益。但這些好處並沒有被廣泛認可:根據現有最大的人類學問卷資料庫中的資料,Henrich發現85%的人類社會允許地位高的男人擁有一個以上妻子。請注意,這指的是合法婚姻,而不是通常見到的男女之間的偷情。偷情是交配行為,而婚姻是一整套社會認可並實施的規範和安排。事實上,Henrich寫道:「考慮到人類交配心理的演變,令人困惑的不是為什麼很多社會實行一夫多妻制,而是為什麼有些社會,尤其是那些男人之間地位極其不平等的社會(比如我們的社會),要實行一夫一妻制?」

Herich給出的答案是:因為一夫一妻制能夠給實施這一制度的社會帶來極大的競爭優勢。一夫一妻制和古代哲學一樣,起源與雅典,然後經由羅馬帝國薪火相傳。後來基督教會接過這一理想,並花了差不多1千年的時間成功地把它確立為歐洲社會的文化規範,甚至連貴族階級也不得違反。

用一種類似於達爾文解釋利他主義的傳播時用的推理思路,Henrich寫道:

」如果一個社會的內部規範能夠更有效地改造、限制、加強和壓制個體心理中的不同方面,

使自身有利於社會作為一個整體與其他社會競爭,那麼這樣的社會將淘汰那些缺少對整體

有利的內部規範的社會。

一夫一妻制的流行以及仍將繼續流行,很可能是因為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社會更具競爭性:

一妻制似乎能將男人的精力引入正規,導致更低的犯罪率,更高的人均GDP,並為其

子女帶來更好的生活。」

他的中心論點是:一妻多夫的社會幾如鳳毛麟角,而且非常短命。一夫多妻制也對社會本身也及其不利。

找不到妻子的男人在競爭的驅動下將變得對社會和他們自己越來越危險。很多數據顯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條件下,與已婚男人相比,未婚男人更有暴力傾向,更容易淪為罪犯。最可憐的是那些貧窮和沒受過教育的男人,他們在婦女的自由市場上完全沒有成功的希望,而這個市場的贏家卻可以獲得任意數目的女人,只要他們能夠應付得過來。

然而即使是那些妻妾成群的贏家,也會因為一夫多妻制而扭曲自己的行為。因為整個社會都瘋狂地為女人而競爭,這使得女人變成了高價物品而不是可愛尤物。因此男人們,無論是作為父親、丈夫還是兄弟都不得不更小心翼翼地看管她們。同樣的競爭使得越來越年輕的新娘進入婚姻市場,因為在一夫多妻制的社會,新娘總是供不應求。另外,男人們對每個妻子及其子女的投入將會減少,這不僅是因為還有其他妻子和子女分享他的資源,而且也是因為他還需要不停地努力去迎娶更多的新娘回家。

Henrich爭辯說,這些因素有助於解釋一夫多妻制流行的國家在經濟上的明顯失敗,包括低儲蓄率、高出生率和低人均GDP。既然一夫多妻制如此糟糕,那麼反過來證明了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優勢,只不過這種優勢不是那麼顯而易見,人們不大容易察覺罷了。事實上,他甚至認為一夫一妻制是歐洲的民主觀念、以及後來的人權和婦女平等觀念的源泉。

「強加於人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在人類學上是非常奇特的。它很可能是西方文明的基石之一,也可能解釋了民主理想和人權觀念為什麼會最先出現在西方。」

英文原文地址:http://www.vancouversun.com/pdf/affidavit.pdf


這個問題其實不是法律問題,而是社會問題。有些法律是制定新的規則,有的法律是對現有規則的承認。一夫一妻制雖然是法律規定的,卻並非法律創立的新規則,而是對社會規則的承認。

法律規定一夫一妻,是因為一夫一妻目前社會公認的可以接受的家庭組合方式。

其實,我國一直以來都是一夫一妻制(也許有人會反對,別著急)。

在封建社會,我國實行的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妻與妾不同。妻與夫是平等的,是家裡的女主人。妾是侍寢用的,需要接受妻的管理。我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很長時間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子,即妻子生的第一個兒子。嫡長子繼承家業和父親的身份(身份更為重要),庶子(即妾的兒子)則沒有權利繼承。

在基督教文明裡,因為亞當和夏娃是一夫一妻,所以也是提倡一夫一妻的。

很多時候,最常見的現象最難解釋為什麼。

只能說,到目前為止,大部分國家都是一夫一妻制,說明這是歷史的選擇,也是人性的選擇。

另外,從愛情的角度出發,無論男人和女人,都不願意與別人分享。這也是一夫一妻制的一個原因吧。

當然,也許還有更為深層次的原因,比如經濟、歷史、文化、宗教、地理等的影響,人類生存的需要等等。當一個問題變成一個當然的結論的時候,去探討其背後的原因有時候更多只是滿足好奇心而已了。


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會打破市場均衡,那些既帥又有錢的王老五可能會形成壟斷市場,從而向電信,鐵路一樣,成天被人罵娘,輕則引起內分泌失調,重則引起社會和諧失調,簡單地說就是一夫一妻已經形成了帕累托最優。


我覺得婚姻可以疊加,男的可以與多妻,女的可以與多夫,這樣就不存在男女不公平一說,婚姻的疊加與否也就變成每個人的自由選擇。一對一的婚姻是感情的分擔,一對多的婚姻則容易與利益,社會地位有關。在現今追逐利益的社會中,一對多容易泛濫,引發新的社會問題,於是這種婚姻疊加應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難以實現。即使在國外,也不完全具備這樣的基礎。


如果允許一夫多妻,那中國很多男人都娶不到老婆了。


如此一來想想看王思聰該有多少老婆


其實我國一直是「默許」一夫多妻制的。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難道你不知道?


如果有這種事,

我願意當胡歌或者霍建華的千千萬萬個老婆之一


為了控制gay的數量


發現科學網上正好有篇相關的博文。婚姻是歷史上兩性之間鬥爭與不信任的產物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95119-703718.html


為了讓廣大屌絲有老婆。


為了社會和諧,安定。


陽光之下,並無新事。

古代也只有那些有錢人才有三妻四妾。現在也一樣。


想到蘇力老師寫的一篇關於婚姻制度的文章《為什麼「朝朝暮暮」》,講的是為什麼會存在婚姻制度及其是否與感情與性有關,離婚自由如何理解。其中也涉及到一點「一夫一妻」的制度,摘抄,希望能起到一點拓展思維的作用。

如果一定要較真,婚姻制度之建立,從一開始反倒更可能是,為了限制和規制人的性衝動和異性間的感情。即使是「婚姻自由」這條現代婚姻最基本原則,也不例外。首先,這條原則要求婚姻必須有男女雙方的同意,這就是對情感行為的一種限制,一種規制。這一原則宣告社會拒絕承認基於單方性本能衝動或情感而強加於另一方的性關係之合法性,並堅決反對這種性關係(因此有強姦罪)。其次,婚姻自由原則還不獨立存在,作為其背景和支撐的還有目前絕大多數國家採納的一夫一妻的原則。這兩者相加,婚姻自由就意味著至少在制度和規範層面不允許多妻、多夫、重婚和婚外戀;即使有關當事人兩情甚或是多情相悅,也不許可。當然,有人會論證一夫一妻制天然合理,是「真正的」婚姻,因為恩格斯說過「性愛按其本性來說是排他的」;但恩格斯強調的只是一種應然,而不是「實然」,因此是一種看法。不僅至今一些阿拉伯國家仍採取多妻制;而且社會生物學的研究發現,至少有些人(男子中更為普遍一些,但不限於男子)有可能同時愛著(愛的方式、方面和程度則可能不同)幾個人,只要有機會,沒有其他後果,都願意與之發生臨時的甚或長期的性關係。柯林頓未必是因為厭倦了希拉里才同萊溫斯基或其他女子發生了「緋聞」吧?生活中常常出現「腳踩兩隻船」,或「挑花了眼」,乃至目前流傳的「喜新不厭舊」的說法,也都表明,從生物性上看,至少有些人可能同時真心愛幾個人。「老婆是別人的好」這句「話糙理不糙」的俗話,概括了相當普遍的一種社會現象。「非你不娶,非你不嫁」,從來只是部分戀人(特別是初戀者)的誓言,真正付諸實踐的人很少;實踐了,也往往會被人們視為「一棵樹上弔死」。但這種種性衝動,或基於性的感情,在一夫一妻制下的「婚姻自由」中都受到了限制和規制。只是我們常常忽視這些相當普遍的現象,習慣於把書本上的「應然」當作「自然」。於是,「自由」變成舌尖上的一個概念,我們很容易忘記了作為制度化的自由的另一面從來都是規訓。

也許有人會說,恰恰是有了這種規制或限制,才更好滿足人們的性和情感的需要。也許如此。但是這個「人們」是誰?恐怕是希拉里(們),而不會是柯林頓(們)吧?而且,從廣泛流傳並因此顯示其頗得人心的「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以及「少年夫妻(性)老來伴(親情)」的說法,都表明愛情、性與婚姻並不相等。性愛往往導向婚姻;但婚姻的成立,之所以成為一種「社會制度」,成為一種「文化」的組成部分,之所以得以維繫,卻不僅僅是性和愛情,也不僅僅是為了性和愛情。如果兩情久長確實「豈在朝朝暮暮」(注意,說這話的秦觀是個男子;一般而言,女子更希望終身相守),社會又為什麼確立了朝暮相守的伴侶婚姻?看來秦觀的問題值得深追下去。作為一種制度,婚姻勢必有更重要的、至少也是與滿足性需求同樣重要的社會功能。

複製黏貼的過程中,想到了好像《後會無期》中的「喜歡就會放肆,但愛就是克制。」也有幫助。


一夫多妻只是法律上不允許而已,實際上是正在執行的。況且一夫一妻制是保障龐大(底層)男性群體利益的重要政策,當然不能允許一夫多妻啊……


隨著克隆的成熟,家庭形態會發生改變。人類史上,家庭的形態有三種:一是原始社會的群居制,在性關係上,是雜交,帶來的問題是血緣混亂,但在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可以有效抵禦自然災害。二是一人多配偶制,如母系社會的一妻多夫,封建時代的一夫多妻制。這種多配偶制的危害是,許多人失去交配權,進而影響社會穩定。三是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的好處是符合人的自然屬性,自然生產男女基本平衡,壞處是人類的本性是佔有多個配偶,獲得更多的交配權利,所以在一夫一妻制下,產生了出軌偷情嫖娼約炮等行為。

所以未來的家庭模式(估計100年後),最可能出現的是男女人數相等的多對多模式,比如三男三女組成一個家庭,既符合人與多人交配的慾望,又符合自然生產後的性別比例。至於血緣的確定,按照目前的技術當不存在問題。


不然屌絲連喜當爹的機會都沒了


…… 好想抽支持一夫多妻的幾巴掌。我的丈夫要是除我外還有別的女人絕對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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