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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有家族遺傳病,學醫的父母不同意我們結婚怎麼辦?

女朋友患有家族遺傳病,需要終生服藥而且很可能會影響生育。父母是醫學工作者,極力反對我們結婚。我能夠理解父母的擔憂和反對,但是決意想和她一起走一輩子,請問應該怎麼辦讓父母接受她?


我母親有眼睛方面的遺傳病,我不發病,但是我可能是基因攜帶者。我的孩子有可能20幾歲會瞎,還可能失去聽力,不致命,卻是不治之症。我和他開始交往一個月時告訴他,他聽了,緊緊抱住我,告訴我一點也不介意,說我好可憐。他努力了整整一年,他哭著對我說,沒有一個人支持他,包括我,因為我總是責怪他。他每天回家和爸媽吵,和他們爭論,痛苦的過程啊。後來,我們分分合合半年,再後來,我療傷了一年。

現在,又遇到這樣的事情了,這個他也是很愛我,不想和我分開,也是家裡沒人同意。已經過去半年,我的心已經千瘡百孔,可我應該怎麼辦呢?我愛他,我也想被人疼愛,可是我憑什麼愛一個人要讓這個人如此痛苦呢?父母養他愛他30年就因為和我在一起3個月就。。。這對我也是煎熬啊。

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如果你有分開的念頭,就請現在和我分開,因為這是早晚的事情。如果你真的堅定了信念,那請繼續努力,我們一起分擔,前路艱辛,但是你為我努力過,我也不會後悔。2013.1.30

更新狀況,不知道題主怎麼樣了,但是我算是有點好消息。

答完這題沒多久,男朋友就和我分手了。過年他回家,所有家人一勸,沒出幾天,就和我徹底了斷了,沒有電話,沒有見面,沒有一字一句。就這麼簡單。他完全沒有為我努力過,一直在動搖。所以我不因為他和我分手而難過。

分手的時候正好是我得了甲狀腺癌動手術之後。

過了年,我休養好,回去上班,春暖花開。前面提到為我努力過一年的前男友回來找我。我們在一起了。到現在,差不多一年了。他媽媽接受了我們在一起的事,她說,我們感情真的很深。我們分手是5年前的事情了。5年,他堅持過,放棄過,找過別人,結果,還是我。他說,真好,最後那個人還是我。我也這麼想。

有的人會來,會走。

我都經歷過了,我知道,最重要的,是你的決定。你覺得孩子重要嗎?你爸媽如果一定要你要孩子,你會怎麼做?你堅持下去的決心有多少?這些都不是問題的時候,再一起去討論,要不要孩子,怎麼要孩子。你決定了以後,才是你們一起可以做決定的。

還有,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25歲,26分手,27歲糾纏不清,28歲徹底分手,29歲我有了新男友,他有了新女友,30歲各自恢復單身然後在一起,現在我31歲,他大我2歲,現在我們要結婚了。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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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給我投了贊同和感謝票,卻沒有一個評論。因為這就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你知道,千手觀音那個聾啞女孩,她的老公是個健全人,他們戀愛7年,其中4年在爭取與努力。

每個人的問題不同,答案也不同。

你們的問題是她可能懷不上孩子。

我的問題是我的孩子可能是不健康的。

不能簡單的說,就不要孩子了。因為對於你,對於你父母,非常不公平。

我問他,我們試管嬰兒好不好,用別人的卵子,我來代孕。他說不要,他說我們真要孩子就領養一個,代孕對我很不公平。我聽了大哭。我愛這個男人,我應該讓他幸福的,我愛這個男人,我也好想和他一起生個健康的孩子。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就是不可以?!

其實,你和她分手了,你可以有另一種生活。但是她,換一個人,就一定行嗎?

我除去我的這個小秘密,我是個普通的招人喜歡的女孩子。2個男朋友都是真心實意想和我在一起,真心真意在愛我的。他們都為我努力努力再努力過。

我的ex甚至到最後是以死相逼了,但結局還是要分開。他的媽媽對我說「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我現在這個男朋友,是個傳統老實的大學老師。他說我們私奔吧,聽到這話,我大哭。他應該有更好的啊!

先登記?如果他們在婚後依然不同意,很可能你們還是要離婚。

這個問題真的無解。時間也許可以,讓他們看到你是幸福的。只是這樣的相處,對你,對她,對你家人,對她家人都是煎熬。

如果感情有個開關多好,說關掉就關掉,放開手,洒脫地走,大家都不要再痛苦。

祝福你。

20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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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說點有用的,作為跟你一樣經歷這樣痛苦人,我實在也拿不出點經驗來。只能告訴你堅持真的很難。一邊畢竟是你父母,他們不是無理取鬧,他們也是真心為你著想。你爸媽哭著看著你,什麼也不說。他們說知道你的痛苦,但他們只是想有個孫子。他們問你,你真的跟她在一起,你能承受那些苦嗎。那些親戚會輪流找你談話,會不經意告訴你,這個女孩子現在是纏著你不肯放手。朋友也會嘆口氣勸你,真的沒辦法也沒有辦法啊。她會哭著傷心,她會責怪你為什麼愛上她又要拋棄她。你一個人,你能承受嗎?

路途非常艱難。她需要信任你理解你支持你。多跟她溝通,讓她知道你在努力。但是有些話不要說。標準是,你覺得會不會影響將來真的你們在一起生活,她和你家人之間會不會有嫌隙。你的堅持與努力很重要。方法很重要。以死相逼,私奔,先斬後奏。。。我不覺得是好辦法。要讓家人能真心接受她。他們對她還有其他不滿意的地方嗎?你要找到關鍵。他們究竟是因為什麼不同意。你說的影響生育,如果是甲狀腺問題,其實沒那麼嚴重。是懷不上還是生的不健康?不健康的程度又是怎樣。

你要面對的很多,她也不會好過。要一起努力,不要賭氣。


請不要讓你的兒女為你們的愛戀可能造成的風險買單。

優生或是不生,都是規避的方法。但是孩子是無辜的。父母再過極力的勸阻,也是在為你和後代考慮。

請三思。

註:優生,即健康遺傳。是指通過先天性疾病新生兒,來確保胎兒健康,逐步改善、提高人群遺傳素質的方式。


在和未婚夫談戀愛的時候就知道他患有遺傳病,並且造成了比較明顯的殘疾,雖然從小矯正,但是成年後依然非常明顯,好在不影響生活。我的父母都是醫生,父親更是未婚夫這方面疾病的專家,在未婚夫求婚之後,我和父親長談過一次,把很多問題坦白地說了出來,在完全考慮過這些問題之後,我覺得仍然能夠接受和他共度一生,所以父母最終還是讓步了。正在籌備婚禮,我想,這是我父母對我最深沉的愛,不是幫我做出最好的選擇,而是幫我考慮到每一個選擇有可能會面對的所有後果,然後在我決定作出理智上並非最優的選擇之後,默默地陪我去一起承擔那些後果,我非常非常感激他們。我知道他們縱容了我的任性,背負了很多的壓力和擔心,我唯一能回報他們的,就是儘可能的幸福

父親當初列出的問題

1)疾病並不浪漫,更不是文學作品中描述的那樣充滿美感的狀態,痛苦和掙扎才是疾病的全部。未婚夫現在身強力壯,也許遺傳病不足以造成生活上的影響,可是10年,20年之後呢?30年之後呢?

在和未婚夫剛剛開始戀愛的時候,有一次因為醫療事故(和遺傳病無關)他在監護病房躺了三天,我知道那種提心弔膽的感受,知道那種每一次手機響起都害怕是壞消息的恐懼,知道半夜一個人坐在醫院的大廳里發楞,被護士勸回家,然後在自己的車裡坐到天亮的絕望。我不願意再重複這樣的經歷。更何況,那時候,他只是我剛剛開始戀愛的男友,結婚之後那會是丈夫,還可能包括我以後的孩子

沒有人會希望和一個隨時有可能會離開的人許下相守一生的誓言,可是不僅僅是遺傳病人,其他任何一個健康的人都可能會因為一個小小的意外早早離開,不到人生的最後一刻,你永遠不會知道命運為你準備了什麼驚喜/驚嚇。是的,遺傳病人會面臨更加殘酷的概率,可是,我不願意為了一個或許更好的未知概率,放棄一個已知的相愛的人。坦白說,在未婚夫的那一次醫療事故之後,我們倆的心態都發生了很大的轉變,既然死亡是每個人必然的結局,只希望在那個時刻到來的時候,我們都可以說,我們有遺憾,但是沒有後悔——遺憾沒能做更多自己喜歡的事情,而不是後悔沒能做一件自己喜歡的事情,遺憾自己不能夠再陪伴對方,而不是後悔沒能過給對方足夠的陪伴……

2)我沒有親眼見過未婚夫從小矯正殘疾的痛苦,我看到的只是他輕微的不便,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可是,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必須在孩子尚未出生的時候就考慮孩子有可能的殘疾,必須陪著孩子一起去經歷痛苦且漫長的矯形,這對於一個母親是莫大的折磨

確實,這個問題是任何一個遺傳病患者/攜帶者必須要面對的,當你有可能把一個不健康的孩子帶來這個世界,你必須承擔所有一切的後果。在這個問題上,我和未婚夫,還有他的家人長談過很多次。我們的基本共識是 i)無論我們多麼自戀地認為我們的基因如何的特殊和優秀,在浩瀚的宇宙里,兩對基因能否流傳下去實在是太微不足道的事情,因此,婚姻的目的是單純的我們兩個人儘可能長地互相陪伴,成長,而不是繁衍後代; ii)目前,他的病在女孩中發病率很低,那麼我們是否願意為此做出性別選擇,把這一個問題推遲到女兒那一代再去面對,或者寄希望於醫學技術——我們願意考慮性別選擇來逃避男孩高發病率的問題,而且我們都是樂觀主義者,願意相信醫學有朝一日會給這個病一個解決方案; iii)如果我們決定要孩子,那麼我們一定會做好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準備,來面對任何可能出現的狀況,而現在,我們都還沒做好這樣的準備,因此,生孩子並不在計劃之內

3)醫療保險,對於遺傳病患者,並且已經造成殘疾的患者,醫療保險的範圍,和力度能否保證我們可以不需要為醫療上的花費過度擔心

通過諮詢業內專家得到了比較滿意的解決方法

4)在我和未婚夫交往的過程中,他和他的家人是否存在任何形式上迴避遺傳病這個問題,或者試圖隱瞞的行為

這其實是父親最擔心的地方,用父親的話說,生病不是最可怕的,隱瞞才是。幸運的是,未婚夫從戀愛前就從未隱瞞,也沒有避重就輕,而是清楚地跟我解釋過這個病的種種問題,治療方法,他的矯形經歷等等。未婚夫的家庭也在很早的時候就和我明確地討論過這個問題(他們看到我逗親戚的孩子很開心,曾很委婉地表示,未婚夫的遺傳病,生孩子並不是一個理所當然的選擇,如果我很看重一個親生的孩子,那麼未婚夫並不是一個最好的結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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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說一句,從我們開始戀愛的那一刻,未婚夫就不再是「一個患有遺傳病的男人」,而是一個「我愛的男人,他有遺傳病」。我和我的父母接受的是這個「我愛的男人」,雖然他有遺傳病


這種事情需要想清楚

假如,你是你的父母,你如何來說服。

組建家庭不是你情我願就行的,是所有成員!

家庭是一個港灣,共同的遮風擋雨的港灣。

如果你獨立開來,別人沒有說你的權利(當然跟別人對你的關心要區分開來);

如果因為你(他需要不斷吃藥,還會遺傳,也就是無底洞,還會讓子女也過上這種生活),讓祖輩辛苦打下來的這個天地變的風雨飄搖,請問,你有何資格?!情愛跟一個家族的顛沛流離和生存,哪個重要?


建議您先想好了,想清楚了,想徹底了再去做。

我覺將來您的愛人可能受到的最大傷害往往不是您父母的不支持,而是您在和她一起面對困難時流露出的哪怕是一點點的猶豫。

想清楚了,離做徹底就不遠了。真心地祝福您和您的愛人。


如果我是你父母,大約沒什麼能說服我的,因為我所願的是你的幸福。

所以,好好努力,用一年、兩年、三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活出自己的幸福,到那個時候,我應該不需要被說服了。

如果你自己沒有辦法活出幸福,又怎麼能說服我?就算你今天說服我,明天我還會抱怨是她帶給你不幸的。不,不僅僅是我,你自己也會抱怨。


你們就非得繁衍後代么?丁克或者領養都是很好的選擇。


不知道題主現在怎樣了,願一切都好。

我和題主的情況非常相似,不過當時對方隱瞞了一些情況,家庭方面盛怒所迫,最終選擇了分開。

PS:對方是XX攜帶者,未發病。

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我會比路人們更加有發言權,因為這兩條路,我都走過。

兩條路:

1.選擇在一起,DINK或是基因篩查。

另外,好好問下自己,有沒有能力,能不能將來在一切歸於平淡時對她好一輩子.

還記得有次她體檢抽血,護士手法不嫻熟扎了好幾次,疼在她身上,但是痛在我心上,這讓我想起我父親被病魔折磨12年後,最後的那些日子,想起母親每天都哭腫了的眼睛,消瘦的臉龐。

我們當然想要一切安好,但是請做好面對她被折磨的準備,或者說,災難,而這種災難,勢必也會對孩子的一生造成影響。

另外,如何面對雙方家庭的壓力,婚後端平兩碗水,忠孝不能兩全,本就是一個難題,而這將會是難上加難。

用自己的一輩子,去溫暖另一個人,這是個偉大卻又十分艱難的事業。

2.選擇分開,

如果選擇分開,請不要讓她對你存有任何希望,所有猶豫,彷徨,不決絕,任何藕斷絲連都是對她更深的傷害,一方面你無法和她走下去,一方面你不能放手,沒有比這更加自私猥瑣了。

最好的結果不僅僅是讓她找到一個可以接納她的家庭,但更好的結果是,讓她的心完全離開你。

而這樣做,你一定會落一個渣男的名聲,但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了,你沒有辦法醫好她的身,那就涅槃給她一顆全新的心,讓她好去愛別人。

但這種痛苦,要你一個人獨自承擔一輩子。

最近我參加了幾次朋友的婚禮,老套的情節,老套的台詞,老套的寒暄……

唯有一句會讓我淚腺失控:「無論疾病還是健康,無論貧窮還是富有,無論……」,但我看到新娘一臉幸福的淚時,我有一種釋然,因為她,未來也一定會幸福!

祝大家都幸福。


看了樓上各人的回答,覺得有些事情需要說明一下。

1.關於遺傳病。按照現在的醫學水平來說,大多數遺傳病的發病機理,遺傳方式,致病基因都是不明的,這一類通常為多基因,不致命,嬰兒時期不發病,環境影響因素較大(多基因的特點),例如家族性高血壓就是很有代表性的一例。

這種遺傳病的遺傳方式,遺傳概率都是通過調查研究得出的,準確來說應該是遺傳機率。

2.關於優生。不知道這麼不靠譜的回答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點贊。由於1點的論述,很多遺傳病完全不了解基因分布以及顯隱性規律,如何在產前或者孕前進行檢查?

3.關於丁克。就我身邊的例子來說,認識兩對夫妻,感情一直不錯,結婚前都說好做丁克,結婚5年後,兩個丈夫都開始想要孩子,其中一個妻子答應了,而另一個沒有答應,結局是答應了的有了孩子現在更加幸福,另一對離婚。誰能保證人的想法是不會變的?畢竟有遺傳病和正常人並不同,正常人只要過了心中不願意生的那個坎,生了也不會有什麼附帶的問題。也許你會說那不是真正的丁克,那我怎麼分辨得出?

下面說下我自己吧。

我有一種先天性髖關節發育不良,表現為髖關節脫臼,幼兒時期走路不正常,做了手術之後,在少年時期又做了兩次手術,最近又不正常,去看醫生,醫生說仍然需要注意,盡量少做負重運動,意味著我除了日常必需要走的路和上下的樓梯以外,不能進行跑步、登山、長時間走路、拎過重的東西之類的活動,現在我唯一知道的可以進行的運動就是游泳。

我的家族並未有此病,我的父母以及他們的父母都很正常。去年我去看病的時候,問了醫生關於遺傳的問題,他的回答是:此病已確定為可遺傳,常見為母傳女,機率為30%,若是生男孩,機率略小治病機理不明,孕前產前甚至產後都無法診斷,就算髮現有患病傾向也無法預防,只能在出現後治療。

所謂的治療,無非就是手術,也曾看到很多人說以後醫學會發達,也許到了孩子長大的時候,這種病就不算什麼了。我不知道他們是自我安慰,還是真的不懂。骨頭上的病,能如何治?也許手術創面會變小,時間會變短,但是對自身原本完好的破壞性和術後的漫長恢復卻是不可避免的。

針對題主的問題,讓我回答的話:請離開她。如果我是你的女朋友,現在我也會離開。

我深刻的考慮過男方家長若是不同意的情況,這種事情,真的是沒法改變的,關乎到一生,關乎到血脈,和他們有切身的關係,並不像學歷不高,不會做家務,性格太強勢這種可以改變,或者和他們並無直接的關係的反對理由。

至於說的我會離開,我覺得自己已經經歷過太多,不能再接受一個不受祝福的婚姻生活。還有人回答的私奔、違背父母的意願,我也不願意他因為我而和父母決裂,因為他本來可以得到更好的,確實是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忘了說一句,去聽聽醫生的說法,完全了解以後再決定,你確定你要和她在一起的決定考慮過所有的問題了嗎?了解清楚的話,就算是想要勸說父母,也會方便點,雖然我覺得沒用,但是試一下也無妨。


從"大"的角度來看,社會和國家提倡的是"優生",提倡為人類的繁殖和進化提供好的優良的基因。但是從"小"的角度,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每個人也都有追求年邁時享受"天倫之樂"的自由。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單位體制,無論是否攜帶有家庭遺傳疾病,對自己孩子的心情都是一樣的。我們每個人都沒有權利為了所謂的什麼什麼,而去站在道德的最高點去批評,指責別人。

所謂的將心比心也是這個道理,換個位置,換個角度去思考問題,去思考這件事情,如果是你呢,你希望別人怎麼做,你能想到別人會怎麼做,你會怎樣想。

攜帶有家庭遺傳疾病的患者已經那樣的不幸了,為什麼我們還要在他們的心上開一槍呢?

愛,沒有理由

不愛,說什麼都是借口。


我是題主,已經和女友結婚多年;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領養個孩子就行了,你父母只是想讓你過的好一點沒有其他意思。別說什麼家族什麼的,又不是資產過億,又不是開國將領,父母唯一的希望就是子女幸福,你只要告訴他們你幸福就好了。你要是相信愛情,就堅持下去,不相信就放手,讓這個女孩可以找到一個包容她的人和家。

最後祝福你們。


一顆紅心,兩手準備。

做好長期對峙的心理準備。

做好獨自養家的經濟準備。

前提是你們相愛到無法分開。


我也有遺傳病,有一定機率遺傳到孩子,在結婚前已經告知女朋友的父母,他們都同意,這代表女朋友很愛我嗎? 像我們這種人是不是只有找同樣有遺傳病的人在一起彼此雙方才不會介意?

很多人都說領養一個孩子,問題是誰也不能保證領養的孩子肯定是沒有任何遺傳病的。


把你的決心展示給父母。做個結紮。


我想說,孩子,孩子,孩子。

孩子對一個婚姻是很重要的。

別對我說,愛情有多偉大,煽情的話說了沒意思,沒孩子,愛情能到老,我看懸。

要在一起,就永遠在一起,不要給你愛的人一堆希望,讓她習慣了你,卻又離開。

如果孩子得病概率很大,如果你們倆都能接受不生孩子,領養一個和自己像一點的孩子吧。這是最好的方案。

當然那是最壞的情況,如果概率小的話,在嬰兒發育關鍵期可以接受停葯,又能通過產前篩查檢出孩子是否有遺傳到這種基因,你也能狠下心選擇中止妊娠,那麼冒險試一下也是可以的。當然這個選擇有點殘忍。不得已為之吧。

以下是餿主意,你們可以選擇私奔啊,然後領養個健康的孩子啊,然後一年後回去說是自己生的啊,這樣你爸媽不會反對了吧,當然你得保密工作做好啊,各種技術細節理順了,背熟了,別露陷啊。


反對丁克和不生孩子的建議!!!

1.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敢和一個患有家族性遺傳疾病可能不孕不育的男人結婚。

2.我也不知道在我的親人和一個患有家族性遺傳疾病可能不孕不育的人結婚時,我是否會反對。

3.但是如果結婚的話,我會努力生孩子吧。

因為我喜歡小孩,而且這樣的真愛婚姻里,孩子一定會幸福的,比那些爹娘不疼的孩子幸福得多。如果不是倍受病痛折磨生活質量很差無法改善的疾病,我覺得有個孩子,哪怕不那麼健康也是幸福的。而且也許有一天醫學能夠提供給他高質量的生活,想當初人失血過多就會死,後來輸動物血,後來輸人血,後來研究了解了血型…

因為最近看了條微博「@作家陳嵐 我的一個殘疾朋友說:我們只是殘障了,不害人也不傳染,又不妨礙你們什麼?那麼多腦殘和心黑的人都理直氣壯地活著, 投毒的林森浩被判死刑都掙扎著求生,怎麼那麼多人就覺得我們該自動求死呢?」


家族遺傳,服藥影響生育,那你女朋友的父母情況也一樣,不是也有孩子?若她父母還健在,就是很好的理由。


不知道題主現在怎麼樣了,我也有類似的困擾。我家是農村的,不算窮但也不富,家裡沒存款。我本科碩士都是國內不錯的985,長相中等偏上,目前從事金融行業。(僅為了更清楚的交代背景。)家裡兩姐妹,我有個妹妹,生下來的時候由於缺氧,導致有輕度的智力障礙,可以正常的交流和基本生活,但是不識字,沒邏輯,可以自理不能自立,我家沒有這方面遺傳。我跟男友大學認識,認識6年相戀4年,他碩士在香港,畢業後香港工作1年半,我們異地兩年半。他家是小康之家,父母都是老師,我跟男朋友都單獨見過對方的爸媽,一開始男友沒告訴他爸媽我家的情況,後來我去他家,他父母問起,我主動說了所有情況。一開始男朋友爸媽還是喜歡我,起碼不反對吧,知道我家情況後不是很同意,怕遺傳,還有擔心我爸媽的養老問題,怕給男友造成負擔,影響他的發展與前途。男朋友心性還不是很成熟,暫時也沒法坦然接受我的家庭,而且有過不良記錄,大鬧了兩次。說到這裡,其實自己都知道放棄這段感情,才是最明智的。自己提了兩次分手,男友努力挽回,然後磨了好久,和好。我比男友稍成熟,但是比較感性,感情用事,而且比較固執。他現在要回大陸工作了,然而我卻不知道這段感情的盡頭在哪裡,男友大我一歲,我今年25,也想結婚,但是害怕,也好累,家裡的情況給我造成了較大的壓力與困擾,我現在只能自己努力賺錢,為以後做準備,也不想讓自己將來的老公背負太大的壓力,有時候自己想這輩子自己一個人過好了,自己心裡的壓力與想法也不敢告訴父母,只能自己強忍,負重前行,男友說暫時不想結婚,想兩年之後結婚,我現在很糾結,也很失望,想分手,但捨不得,覺得自己有點犯賤了,但是又想努力的抓住幸福,或許再努力一點,再堅持一點,幸福最終會眷顧我。與樓主共勉,加油。


匿了吧。

先給方法:與她結婚,用別人的卵子生育!

前提:你女朋友同意。(如果你女朋友這樣都不同意,當我沒說。)

在你女朋友同意了後,然後去跟你父母說。

首先說明一下:這裡的用別人的卵子生育指的是用別人的卵子和你的精子結合然後通過你妻子生下來。

當然,這樣有沒有同樣的遺傳風險我不敢確定。 保險一點就是用別人的卵子和你精子結合讓別人生下來。

但我覺得這是個可行性比較大的方法,也比較貼近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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