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在房產證上加上老婆的名字??

必須加,雖然我不知道法律的關於房產的相關條約,但還是想表達一下自己內心的想法。

第一,你老婆給你十月懷胎生下了你們的寶貝兒子,懷孕的艱辛痛苦不適感,僅僅憑這些,也是值得你房子的一半價錢,錢可以再賺,你有這樣的疼老婆的意識還怕賺不到錢?

第二,當初結婚的時候就應該知道這輩子要跟她同甘共苦,所以如果離婚了,為了她的下輩子,一套房子的半價也不至於讓她的後半輩生活過得不好。我是女的,如果我有房子,我老公跟我結婚的時候啥都沒有,我也要加他的名字,只為了如果真的大家走不到一起去,房子的價值也會讓雙方後面的日子過得體面一點。

第三,你現在給老婆加了名字,你老婆只會愛你愛的死去活來,什麼都好商量,後面的夫妻生活會很和諧的。但是你不給加,那就想想後果吧。

錢可以賺,夫妻雙方就不應該計較房子,誰有能力就多出點,沒能力就多幫忙干點家裡的活,祝你們幸福吧


只睇題目《應不應該在房產證上加上老婆的名字?》,我認為以後就是一家人了,所以我會讓老婆的名字加入房產證。


答主,你們計較這麼多,肯定是因為你們窮,不過你家的情況比你愛人要好一些,你家裡如果有個幾千萬肯定也不會在乎這點錢了。這可能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吧。

我稍微查了一下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解釋,也需有理解不對的地方。房子如果加了你愛人的名字,屬於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雙方應該各分得一半。如果不加名字,由於婚後你們雙方共同還貸,不管你愛人還貸的比例有多少,這部分都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你愛人也是要獲得相應的賠償的。鑒於你的家庭也不是很富裕,首付的60萬也是你父母的棺材板,離婚後分割了一大筆錢對你們之後的生活質量肯定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如果是我,我肯定不願再加一個名字的。

房子加不加名字這種事,其實就是為了離婚後的生活做準備,可你們結婚也沒多久,孩子還小,肯定也沒有到這種要離婚的地步。不如多跟你的愛人好好交流,讓他也能體會到你的不易,告訴他你和你的父母也需要金錢上的保障,既然岳父岳母這邊盡了義務了,也要讓自己的父母在養老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


女朋友捨不得加還說的過去,都當你老婆連孩子都生了你還怕毛線?

還有你沒把對方父母當你父母,完全當累贅來看,我能怎麼說?

這件事上我從男權女權各個角度分析你都站不住腳啊?按男權的思想,生了兒子就是母憑子貴(生了女兒估計你媽還得給眼色看呢),談條件的資格當然夠格了!你憑什麼拒絕?

你婚前娶窮人和家裡兄弟姐妹多的家庭你就應該做好心理準備了!補償弱勢方是必然會發生的。


結婚的時候沒想到這些嘛!是個女的就夠了么,現在男的都腦子裡裝的是屎嘛!


這種問題的確不好掰扯。講真,這個時代啃老de年輕人很多,題主就是一個啃老的,(我和先生也屬於啃老族,父母給的首付,所以我並沒有嘲諷意思)自己父母一分一分攢出來的一套房子,題主自身家庭條件一般才會導致看女方家庭條件一般有介懷。其實,我們大多數年輕人習慣了長輩給予,並未想到反哺,換做我是題主也會不舒服,這才結婚幾年,就這樣直白的要我掏幾萬補交社保。還有題主和岳父岳母也不是那麼親近,所以難免會不痛快。我覺得這些都能理解,(但這個錢花的確應該花,也花得值,老兩口有保險了你們以後負擔也少點。在這裡也不評價為什麼老兩口年輕時都不買保險,還沒什麼像樣工作,女兒嫁出去了就要保險了。因為事已至此,題主你只能認這了)

重點是,你和妻子的感情,你是否有決心和你小孩的娘過一輩子。這才是你需要考慮的,如果這個枕邊人你不喜歡了,亦或她也不想好好和你過了。那該離離,加個毛名字。但看你寫的話,應該對妻子沒太大意見,感情也是有的,妻子也是傾盡自己所有(9萬)。所以,能看出來小兩口子感情也還不錯,添了小朋友一家三口更其樂融融。妻子如果不是非要加名字不可,那就不加,個人覺得的確沒必要加。(我是女生,我個人是覺得如果是男方婚前買的房,婚後女生沒必要加名字,因為我有本事我自己去賺也不想平白無故就因為結個婚就要人家的財產。)但如果上綱上線要吵要鬧,那為了家庭安定還是加了,當然還是取決於你們感情。不過總覺得你妻子性格應該也挺好的,並不是無理取鬧之人。

題主還需要考慮一點是自己的提升,不僅是情商還有賺錢的能力,畢竟成家了也為人父了,人生的路還很長。撫養一個孩子不簡單,更何況還有雙方的四個老人。

組建一個家庭不容易,也是緣分。現實就是現實,發生了就去面對去解決。


你為什麼要結婚呢,守著房子,請個保姆,想要孩子了去找人代孕不就得了。這樣所有的東西全都是你的啦!


誰讓你找了個窮老婆自己又不夠富呢,肯定一堆事情啊。她家真是一點積蓄也沒有,還是把孩子當成提款機了?要是前者我覺得你還是幫幫吧,交養老保險也算是一勞永逸了,如果沒有養老保險,你岳父岳母老的沒法工作時,你們得花多少錢供養啊,要是後者我建議你離婚。


為什麼不讓你老婆辭職在家帶孩子呢?幹嘛讓你岳父岳母帶?


交醫保有什麼不開心的,腦子真有點問題,到時候真生病了,沒醫保,你還不是一樣要出錢出力?你就天天拜佛他們2位老人家別生病吧。


最煩要在人家婚前買的房子加名字的人

感覺就是算計著離婚去的

否則好好的,房子寫誰的名字不是一樣嗎

新婚姻法為什麼要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呢?

就是這種想通過婚姻不勞而獲的人太多了

想要房產證上有名字自己掙錢買房去

打人家父母一輩子積蓄的主意太卑鄙

另外,她父母自己沒積蓄嗎?

每個月讓你們交一千養老金就算了

補交的十萬也要你們來出

雖然帶孩子辛苦但絕不是這個理

等孩子上幼兒園了,他們年紀也大了

估計是要在你家長住養老了

自己的錢一分也不拿出來,什麼都要你們花錢

光想想我都替你覺得壓力大

總之請神容易送神難

老人家帶孩子,名義上是不要工資

可其實呢,花的錢可一點都不比請保姆少

免費的都是最貴的


加不加呢,還是你自己拿主意。我從法律上說一下吧。

加名:整個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無疑,如果離婚,女方還獲得孩子撫養權的話,按照照顧婦女兒童權益的原則,你可能還分不到50%。當然,你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以主張是借款,但是舉證很難。

不加名: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婚內還貸以及增值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需要補償一半給女方。

以上。


勸離婚的都是什麼人啊。

房子可以寫上她的名字,如果她一定要去寫,但是建議可以去做一份公證,分清裡面的份額,你父母首付的錢和她沒有一點關係,後來還貸的錢,看她有沒有還了,也看你願意給她多少份額了。

有些人還說什麼叫她給你生了孩子,女人一定都是為男人生的孩子嗎?

她們條件差,你儘力幫到就行了。你給他們老人交保險,以後也是方便自己。

其實婚姻里,錢越早分清越好。


結婚前就該想到這筆帳,自己不富裕找個比你差而且她自己工資也不高的,你就沒想過以後養老問題嗎,自己吃不吃得消?話說帶孩子一個人就可以把,另一個可以出去打工啊,呵呵,反正意識到自己窮並且願意減輕點負擔的家長這麼做比較合理,哈,不過這看人的,


蹬鼻子上臉,慾壑難填,不撕破臉是無解的,尤其是老婆擺不清位置


答案都是屁股決定腦袋…

倒是看了幾個女性的回答不得不說一句

中國的所謂女權都是 偽女權 本質上是不勞而獲 自私自利和 為所欲為


你那60萬首付和20萬裝修家電都是給你自己的房子出的,你老婆既然沒名字,這些錢就不要算作你們結婚你多付出的部分。畢竟你和誰結婚你都要出這些錢,而且房子放在那始終是你的資產,並沒有被消耗掉。

所以實際上結婚你出了6.8萬彩禮和5萬買車。(鑽戒別說了吧,求婚標配。酒席一般禮金都能收回來。)但你老婆也拿出自己全部積蓄9萬給小家庭買車了,儘管你覺得你老婆家底薄沒錢,但我看人家和你結婚起碼是盡自己能力,沒有保留了。

說回岳父母保險問題,現在請個育兒嫂,小城市一個月至少也要3-4千吧,一年4萬,給你們帶三年孩子到幼兒園,那也是12萬的保姆費,讓你出點錢買保險我不覺得過分。

至於加名字,本來結婚3年多孩子都生了,你老婆也沒非加名字不可,結果岳父母保險問題上你讓她寒了心,所以有了加名字的條件。

總結下,你和你爹媽太摳門,太計較錢,你老婆一家要求並不過分。

如果想家庭和諧,麻溜給岳父母好好把保險買了,再買些禮物哄哄老人和你老婆,態度擺端正。哄到位了,加名字事情就讓他們先別提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為什麼要加名字,你自己不知道嗎???

各位妹子都看清楚了,枕邊人是怎麼算計你的。

不要彩禮,買車,買什麼買?有錢還是自己買房子吧!

為什麼這麼多妹子不願意一起還房貸,還不是總碰上你這種?人。

一腳蹬了她吧!


推薦閱讀:

已刪除……………?
這樣的孝順到底有沒有意義?
和父親關係不好,他特別自私,這事兒我該怎麼處理!?
老爸因為信佛而不顧家導致家庭矛盾巨大 我該如何做?

TAG:婚姻 | 房產 | 家庭矛盾 |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