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創造是否是自私的?
起初,神創造天地。上帝按著他們[三位一體]的樣式造了亞當夏娃,叫他們生養眾多遍滿這地,成為上帝在地上的管家。天下的萬物都要歌頌上帝的奇妙作為,且不能違背上帝的意志——即使上帝給了人類自由選擇的權利,人類仍要承擔自由選擇的後果——這種自由意志無疑是痛苦的,非但自由卻讓人陷入痛苦中。
而所謂的自由意志就像一個巨大的迷宮一樣,我們身在其中。上帝知曉天下萬物,乃至我們下一步做出的選擇。所以這種自由意志也是被監控下的——就像科學家觀察密閉迷宮的小白鼠一樣——看似白鼠有很多選擇,可以自己決定想要走哪條路線,可最終的結果卻是科學家設定好的。就像在我們死後,去到天堂和地獄一樣。所以,上帝的創造是否是自私的?人類的自由意志真的存在嗎?
創造是「給予」,而不是「自私」。
不知道為什麼要用神創論來問自由意志。
答主作為一個決定論者,當然是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了。不過是從物質的角度。
這種問題宗教自己也解釋不了。他們只能把人的善惡推給人的自由意志,然而人的善與惡來自於基因,教育,文化,社會種種因素的決定。如果宗教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上帝便沒有資格審判與獎賞,所以自由意志也是宗教的虛構概念。作為一個堅定的決定論者,如果自由意志這種概念真的存在,我只能問上帝是否有自由意志。就像是問到上帝創世的時候,問上帝來自於什麼。色盲看紅色以為是綠色,不代表就是綠色。
你在講你自以為的上帝,不是真正的上帝。人的自由意志是存在的,但是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表現。墮落之前的自由是既可以選擇順服,也可以選擇悖逆的完全自由。但是因為人墮落以後被罪轄制,所以人的自由也被罪轄制變成不完全的自由了。
上帝並非自私。 你反過來想,假設上帝是自私的,祂不會允許你有完全自由以至於悖逆上帝。 有很多人都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上帝不創造不能悖逆祂的生命? 答案很簡單,只有自私的創造者才會創造出只能順從的被造物,因為這些被造物沒有自由意志的。上帝創造出有悖逆可能的生命,恰恰說明上帝不是自私的。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唯有上帝的懷中的獨生子耶穌將他顯明出來。
認識耶穌,借著耶穌認識上帝。
罪人天生與上帝為敵,不服上帝。他所看到的上帝是敵意的,忿怒的,因為罪人確實在上帝的忿怒之下。但罪人若轉向耶穌,就會看到上帝的公義和憐憫,和他所有的榮耀。
所以,各民族的神,包括古希臘哲學家口中的概念中的上帝,人考察他們和人類的關係,都只會產生空虛和絕望。
因為,越過耶穌和他的十字架,罪人看不到上帝的義和真正榮耀。
關於自由意志和監控,也許這個答案可以幫到一點: 神是沒有時間概念的存在,人類的未來和過去對神來說都是由始至終都確定的。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禱告? - 呼叫的石頭的回答 - 知乎人之所以不能自私,因為人類是生活在彼此的關係中,並且依賴他人和上帝才得以存活和發展,因此人不能自私。
但是上帝不一樣,上帝必須要絕對地自我中心,因為出他之外,沒有別的中心。如果上帝不以他自己為中心,那麼他就是說謊——明明自己才是中心,卻假裝別的存在是中心。
論到創造的目的,上帝創造主要的目的是為著彰顯他自己的榮耀,並且也讓人在永恆之中以上帝為樂。
如同聖經所說的:「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20)」「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上帝是自有永有的上帝,他的榮耀不需要倚靠人來成就,因為他已經成就一切。我們歸榮耀給上帝是因為事實本來如此,是在承認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而不是在給予上帝什麼,榮耀本來就屬於上帝自己,而承認這個事實完全是為了我們人類自己生命造就的益處。而我們人類只有在敬拜上帝的過程中,才能真正的得到快樂與滿足。因此,約翰?派博(John Piper)牧師說:「當我們以上帝為最大的滿足,上帝就得著最大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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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室友買了一盒巧克力,他給了你一顆,兩顆,三顆;你還要,但他不給你第四顆了,請問你的室友自私嗎?
我感謝得到的每一顆巧克力。是自私的。
所有人造神和宗教強調神的偉大和給予都是為了恐嚇和索取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先問是不是 再問為什麼
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有一個假設前提:「存在一個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既然如此,你憑什麼問上帝你為也要這樣做呢?
上帝不願意獨享生命所以創造了人類! 上帝願意人類有自由意志所以創造了善惡樹!
瀉藥http://www.zhihu.com/question/36023577/answer/65904600
為什麼不能違背上帝的意願?因為上帝的意願是讓我們好,你必須變壞來違背祂的意願。至於榮耀神,我也問過為什麼神這麼喜歡人榮耀祂?神太虛榮了。後來想了很久我的出了答案。我們人真的能榮耀神嗎?或者說我們對上帝的榮耀算得了什麼?或者說神需要我們榮耀嗎?不需要,那為什麼還要叫我們榮耀祂?
因為榮耀神是對的,不榮耀神是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你可能覺得神實在是虛榮不榮耀祂就是罪。我們再進一步分析這節經文(羅馬書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節經文並沒有說因為虧缺了神的榮耀,所以世人都犯了罪。經文先說世人都犯了罪然後才虧缺了神的榮耀。也就是說當你犯罪了,你就沒有榮耀神。
比如:你的孩子和你一起去逛街,路過一個買橘子的大叔。
兒子很想吃橘子,於是大叔送了他一個。兒子連忙說:謝謝您。大叔說:小朋友真有禮貌!此時此刻你就的榮耀了,因為你兒子做了一件對的事情他很有禮貌,他在榮耀你。
假如你兒子接過大叔的橘子看了一眼翻了個白眼說:你都不把皮剝了,我怎麼吃啊!?大叔一把把橘子拿了回來說:誰家的小孩!怎麼如此無理!此時此刻兒子並沒有榮耀爸爸,他做了一件錯事,他犯了罪,所以他虧缺了爸爸的榮耀,沒有榮耀爸爸。我們是上帝造的,所以我們就是這位兒子,而神就是這位爸爸。爸爸不需要兒子的榮耀,但爸爸希望兒子最對的事,而對的事所帶來的榮耀對爸爸來說祂不需要但是卻很欣慰珍惜和愛。可是對我們來說對的事意味著生命。
當我們做錯了,罪讓我們死去,並且因為我們做錯了,也沒有榮耀祂。可是我們所有人都沒有辦法不做錯事,可祂依然希望拯救我們,於是祂自己就替我們死了,讓我們不用在死。讓我們可以在和他一起去逛街。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