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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後再見到自己的初戀,會怎麼樣?

在《暗戀桃花源》里,江濱柳和雲之凡在上海因戰亂相遇,也因戰亂離散;其後兩人苦戀40年後才得以相見,時已男婚女嫁多年,江濱柳已瀕臨病終。這讓人好揪心。

40年後,再見到當初那個讓自己愛得死去活來的人,會怎麼樣呢?他的禿頂凸肚,她的皺紋色斑,會讓自己後悔「怎麼就看上TA了」,還是更後悔沒陪著TA一起老?


哈,正好有一段真實的故事,也恰好是40餘年,也恰好是初戀,也恰好他們40年後又重逢,也恰好在專欄里寫過,借這個問題搬運過來,重新審視一些所謂的「初戀」與「真愛」。

四十年的承諾:讓我還他 - 情場支招,先戀後愛 - 知乎專欄

S.H.E《我愛你》取材自 MV 導演馬宜中父輩的真實故事,故事中的主角在 40 多年前都是北大的學生,後來因為戰亂的原因,女生與家人逃到了台灣。

由於她到了適婚年齡,而且在家庭的壓力之下不得已結了婚,也當了孩孫們的奶奶。但40年前的那個男生卻一直堅守諾言,一輩子不婚,待在學校教書等候著女主角,深怕女生會找不到他。

這對戀人在分隔 40 年後重逢,女主角全家都支持她回去,包括女主角的老公也支持她,甚至願意賣掉一棟房子讓他們這對苦命鴛鴦重逢相聚…

盒子里是兩人珍貴的愛情見證,有照片、情書等等。可能是因為一旦打開,愛情就變成回憶了,所以那個男生寧可守著回憶,他希望得到的是切切實實的愛,而這種愛就是自己愛的人在自己身邊。

視頻封面我愛你-s.h.e視頻

可能有很多知友沒看過這部MV,我附了截圖和對白,以及一些背景釋義

MV故事背景

解放前,他和她在上海相戀。1949年,她去了台北,他承諾會在原處等她回來。40年後的上海,兩個人見了面,他竟然為了當初的一句承諾,真的就在原處等了40年。這首歌取材自馬宜中導演父執輩的真實故事,我們並沒有記錄下這個故事發生在哪月哪日,但是有一個40年的等待,所有的日期就都沒有了意義。

MV全對白(純手記)

解放前,他和她在上海相戀。1949年,她去了台北,他承諾會在原處等她回來。40年後的上海,兩個人見了面,他竟然為了當初的一句承諾,真的就在原處等了40年。

1949年 因為戰亂局勢 她跟家裡人去了台北,她臨走前給他一個空盒子,說裡面裝滿了對他的愛,然後讓他一直在這裡等她回來,他說 我會一直等你

40年後,她已經當奶奶了,她的兒子找到了他,說他還活著還是一個人,她就回上海 想見他。

他們在上海見到了,他在看她的變化,她哭了。

然後他們重走40年前走過的樹林、弄堂什麼的。

他:怕你找不到我,所以一直留在原來的地方教書

她:你明明知道.. 我們..為什麼不結婚

他:我答應過你好幾輩子,又不是只有這輩子啊

她:對不起

他:這些年你過的還好嗎?

她:很好 先生對我很好 我有3個兒子 已經有孫子了,只是這些年 放心不下你

他:看起來 你氣色不錯

她:唉 老了

他:當我心情不好的時候 就去看看它(木盒子)這樣 心情會好很多,其實 你一直沒離開過我。但是 我始終沒敢打開過

她:為什麼不打開?

他:因為..

他:我怕一旦打開它,你就永遠離開我了

她對家人和老伴說(回到台北):你讓我回去吧,讓我還他.

她老伴說:你回去吧。 她老伴給她了一棟房子和嫁妝

她多她老伴說:你要保重

她老伴說:你也要保重

...........

四十年,我從未離開。

四十年,你讓我回去吧,讓我還他。

四十年,我賣掉房子,成全你們這四十年的承諾。

相比這兩位老人,或許我們可以找到對愛的態度與對愛的理解,以及愛的距離,愛的差距。

真愛從未離開,只是你從未相信、從未努力、從未履行。

- 完


謝邀。這個題,沒有標準答案。

據我所知,有因初戀在心,終身不嫁不娶的;有嫁或娶後,因忘不了從前而重返單身的或再舊情重續的;有若干年後見到從前那位已容顏不在或潦倒不再以為意的,也有初戀本身就是戲耍一場的。

對有些人來說,初戀就像在一張白紙上畫下了最美好的重重一筆,從此抹不掉。在生理學上,是進入海馬區加上多巴胺的作用轉入大腦皮層,成為了長期記憶,一攪動就會洶湧澎湃,「從來不需要想起,永遠也不會忘記」,猶如隆起的大山,任何時候,都能看見。

對有些人來說,初戀只會有些印痕,隨著歲月的消失而逐漸淡化,或者被其他的或者各種現實的考量取代了。猶如平原的樹葉,綠過一下,然後黃了,一陣陣風來,就吹散了。留下的是一株枯樹,唏噓一下而不再留戀了。


高二那年,肚子痛在小診所打吊瓶 ,我躺在床上玩手機,旁邊的阿姨和我聊天 。說她和一個男人的故事,她和他是知青下鄉,相識相愛,後來家裡原因,兩人分開了。痛哭流涕

他們兩個人中年之時相遇了?

在市政府大樓門口

她是來市政府辦事的,和她的女兒一起

他的工作是計程車司機,他一眼認出了她 !後來他們互留了電話,了解到對方都有了各自的家庭有了兒女

阿姨說 他等下會過來,你幫我看看帥不帥

他拿著一個洗好的蘋果給阿姨

阿姨笑著說:「你還記得我喜歡吃蘋果啊」


不必後悔,也無須後悔。你有你的幸福,我有我的快樂,你有你的悲傷,我有我的困難。誰能起武則天於地下,向她詢問,是做李世民的妃子幸福,還是當女王幸福?誰又更有資格說,一個禿頂凸肚、境遇坎坷的男人會比一個青春不再、紅顏老去、從萬種風情化為滿臉皺紋色斑的女人更加不幸?這些問題其實根本不會有」正確「的答案。我只能說,」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芒「,」這達達的馬蹄不是歸人,是過客「。善加珍重,勿以為念。


後來我再見陳清揚時,問道,怎麼樣,耷拉了吧?她說,可不是,耷拉得一塌糊塗。你想不想看看有多耷拉。後來我看見了,並沒有一塌糊塗。

---- 王小波 黃金時代


第一次看《暗戀桃花源》的時候只有15歲,在課堂上。朦朦朧朧的,看完只覺得裡面那個「瘋女人」用台灣腔念著劉!子!驥!特別搞笑,其他再無印象。可能因為當時年紀太小,沒愛過,所以沒體會。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機會再接觸言情類的小說或書籍,甚至連電視劇都沒再看過。知道後來大學的時候偶然看了《雲水謠》,看著看著,莫名想起了《桃花源》,記憶一下子又變得深刻而清晰起來,《桃花源》里的雲之凡,和眼前的王碧雲好像重合到了一起,王金娣和「瘋女人」似乎也特別相似。高潔與明艷,截然相對又渾然一體。

依稀只記得老師在看完桃花源後對我們說,幸福過的人,永遠被人追尋。

果然,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揉碎了給人看。快樂都是短暫的,只有痛,才是切膚雋永的..

扯遠了,現在說說40年後見到初戀這回事吧。

這要看是什麼導致了初戀的結束。如果是因為性格不合,另有新歡等等原因分手的,40年後再相見那一定是淡然的。但是如果是因為當事人不願意,各種外部因素,如家庭反對,突然失蹤等原因而終結,兩個人有很大的可能性再度陷入莫名的情感糾葛(不管多老多胖多禿)。

這就是耳熟能詳的」契可尼效應:,一般人對已完成了的、已有結果的事情極易忘懷,而對中斷了的、未完成的、未達目標的事情卻總是記憶猶新。

格式塔心理學派(Gestalt),又稱完形心理學派對此進行補充並有新的進展,人們會追求一個完整的心理圖形,無論結果是悲是喜,只要是自願有始有終的,就是一個完整的心理圖形。但是一旦人們心中出現了不完整的心理圖形是,人們不僅會難以忘懷,更會」中邪「般陷入長久的痛苦,無論時間多久都會想要彌補它,完成它。

這就是為什麼社會上有許多老人花了幾十年尋找失散的初戀情人,走失的孩子拚命尋找親生父母(儘管對他們已經絲毫沒有印象了)等等事情的發生,在感動的同時,我們也自我了解了,未盡情感的力量是有多麼強大!


謝不邀。我的年紀還不夠「四十年前」,只能夠想像下多少年後的事情。不過看到這個問題我想起了兩部我很喜歡的電影,《霸王別姬》和《屍變阿公》。

很多人都看過電影《霸王別姬》中最後程蝶衣倒地的一瞬,仍舊眉眼如畫,絕代風華,還是那個「一笑萬古春,一啼萬古愁」的虞姬。而在李碧華的原著當中,結局時程蝶衣和段小樓再見,兩人都已是六十多歲風燭殘年的老人。原著〈第九章 八千子弟俱散盡〉裡寫:

霸王並沒有在江邊自刎。

這並不是那出戲。……現實中,霸王卻毫不後顧,渡江去了。他沒有自刎,他沒有為國而死。因為這「國」,不要他。但過了烏江渡口,那又如何呢?大時代有大時代的命運,末路的霸王,還不是面目模糊地生活著?留得青山在,已經沒柴燒。

段小樓偷渡去了香港,作一個「營營役役的小市民」,後來失去了工作,老到離死亡亦不遠。他某日偶然遇見一個訪港表演團,赫然見到了程蝶衣的名字。他去到後臺,終於在幾十年後再見到程蝶衣。

那人浸沉在色彩中,只略回首點個頭。他不覺察他是誰,小樓很不忿。

「師弟!」

老人回過頭來。

一切如夢如幻,若即若離。

這張朦朧的臉,眉目依稀,在眉梢骨上,有一道斷疤。是的,年代變了,樣子變了,只有疤痕,永垂不朽。

一時之間,二人不知從何說起。都啞巴了。

……走了,蝶衣都不發覺。他想不起任何話。重逢竟然是刺心的。

兩人敘舊、閒談,一起泡澡,卻又提到了「菊仙」。段小樓提出讓程蝶衣幫忙找找她的骨灰,看看能不能帶到香港來。

蝶衣像被整池的溫水淹沒了。他恨不得在沒聽到這話之前,一頭淹死在水中,躲進去,永遠都不答他。疲倦襲上心頭。他堅決不答。

一切都糊塗了,什麽都記不起。他過去的輝煌令他今時今日可當上了「藝術指導」;他過去的感情,卻是孤注一擲全軍覆沒。

我想原著比電影要更殘忍,因為李碧華說「華麗的情死只是假象」。無論相隔多少年,時光稱量的也只有感情多深而已。哪怕時光足夠專制,感情也可以抵禦。可有多少感情,能情深如此呢?不用在時光里風化,也一樣會全軍覆沒。

再說另一部電影,《屍變阿公》,是泰國恐怖片《鬼4厲》的最後一個故事。大家族的阿公(也就是爺爺)死前囑咐不要將自己的屍體火化,於是一大家子人都來守靈,卻接連發生各種詭異事件。直到某夜,阿公詐屍,向屋子外面走去,一大家子人跟在背後,跟著阿公走到一條小河邊,看到了等在那裡的「屍變阿婆」。臺詞如下:

阿公:「珍念,我來了。我已經完成了我所有的責任,我們可以在一起了。」

阿婆:「我就知道你一定會來,我這一生都在等你。」

兩人變回了年輕時候風華正茂的樣子,在同家人交代完之後,相攜離開。

阿公幾十年來一直保存著阿婆的照片,照片後面寫著:

這部喜劇恐怖片,看前半段的時候我笑得掉淚,看到結尾時我真的淚流滿面了。「未如所願,吾心依舊」這八個字,大約是我聽到過的最無奈也最堅定的承諾。

所以四十年後再見,不妨問問自己是不是「吾心依舊」罷。情深不懼緣淺,只要心和當初一樣,那麼愛情就永遠停留在風華正茂時,不會老去。


「我愛過一個人,一心想要和他在一起。」


四十年還沒活到,分享個十年的吧~

喜歡他的時候在讀中學。

俗套的情節,同桌、同路、上課說話、放學一起回家。

他說要不咱倆搞對象吧。一緊張就。。。拒絕了。

然後繼續同桌、同路、上課說話、放學一起回家。

一直到讀大學,覺得還是很喜歡啊,腦子一熱就表白了。結果就被殘忍拒絕。

比較沒面子,刪了聯絡方式,好幾年沒和他正經說過話,同學聚會也不會對視,冷言冷語。

然後我談了個巨短無比的戀愛並迅速失戀,正好放假回家,他也在。

聚會的時候突然覺得心結該打開了,心想咱也是有經驗的人了,「轟轟烈烈」愛了一場了,不鳥你了!不鳥你才不是不理你,而是跟你說話,平常交談,該喝酒喝酒該嗆聲嗆聲。

ktv里他把話筒遞給我,合唱了一首,歌名叫你最珍貴。

一起坐車回家,到他家了他下車,我就跟下來了。

面對面站著,我扭扭捏捏低著頭。他說抱一下吧然後一把攬住我。

他個子比較高,我下巴卡在他肩膀上,甜蜜,憤怒,悲傷,委屈,困惑,不甘,問天問大地。。。其實就是下巴卡住了有點喘不上氣。。。

我們誰都沒說話,也沒有動作。時間停滯了幾分鐘,場面有點尷尬。

然後我掙脫了,抹了把淚,扭頭就走,看都沒看他一眼。

這天是個分水嶺。

這天前我們是有過好感的普通同學,這天后他突然成了我的朋友。

加回了QQ什麼的,慢慢有了互動。他有事找我,我盡心儘力;而但凡我開口,他也竭力而為。

不在一個地方生活,幾年見不到一次。每年他生日,我發生快呀孩子。每年我生日,他發生快呀孩子。

關係僅於此,卻感到親切和滿足。

他結婚那天我在幾千里外哭的稀里嘩啦但是心裡深深祝福。

時間轉到現在,某個周五。

他問今天上班嗎?

我說你來啦?我去接你呀~

老遠看到他懶洋洋的站在機場出口,狂按喇叭,搖下車窗沖他揮手。

我開車,他幫我看導航,下一個紅綠燈左拐,上三環,這個出口出,啊不對 下一個出口。

面對面坐著吃飯:你今年結婚嗎?不結。不結好,我支持你。站著說話不腰疼。我腰還不疼?!

從前有本中學生必讀課外書《讀者》,上面凈說什麼多少年後再遇到,什麼禿頂油嘴大肚子,什麼不見當年的影子blabla。

沒有哦,實踐證明沒有。至少十年後沒有。

他還是笑的淡淡的,說話有一搭沒一搭,常常喝酒也常常運動,沒有贅肉,還是個標準的「小白臉」。

我老了(肚子maybe有點凸),也成熟了一點,可以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頓的說一些真心話。

而曾經喘不上氣的感覺,已經無影無蹤。

我決心好好保養,爭取十年後毛髮濃密妝容完整hold住肚子,堅決打破《讀者》魔咒。

別讓自己過的太慘或許是給對方最好的禮物。


你愛的是40年前的她,現在的她,與你無關。


謝謝你讓我明白了愛的感覺


你一點也沒有變還是帥哥一枚………

謝謝你讓我再見到你…………


居然沒有人答:
離開你六十年,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陳奕迅 明年今日

雖然多了二十年


前幾天見了一次,同學結婚。

大學戀愛4年,現在畢業9年了。

她還是那個樣子。小孩有2、3歲了吧。

我也結婚了。我是等她戀愛,然後等她結婚,等她生小孩,才結婚的。

第一天晚飯全是大學同學吃飯。

她坐我正對面。

然後又去唱歌。

12點不到我就走了。

不喜歡這種感覺。

眼神里有東西,但是相互一句話都么說。

不喜歡,所以我先溜了。

第二天婚宴,帶著我老婆,依舊連招呼都沒打。

我又提前走了。

更新:

今年5月份,又一個同學結婚。

又見了一次。

眼神碰到一起幾次。

一句話都沒說。

畢業10年了。

認識14年了。

難受,不止是因為沒有在一起。

是因為沒在一起而變成現在這樣子。

以後,很難見面了。

沒有同學辦喜宴了。

也許下次見面時已經40多歲了。

真沒意思。


想起電影《一一》裡面簡南俊在日本遇到初戀情人的情節。

電影裡面簡南俊說過:"原來以為再活一次,會有什麼不一樣。卻發現,再活一次沒這個必要"


算不上初戀,一直喜歡,從未開口,試探過但得到否定的答案,十五年後才知道原來彼此一直有愛,世界上最神奇的事情


「要是在人生的開頭和結尾都能遇見你,真好。這一生就先這樣吧,不如,來世再見。」


七年前我對他說:喜歡上你,我不後悔。
如果再見,我好想告訴他,這七年來,我從沒有一分一秒後悔過。


彼此都當彼此是新人吧,舊的都是日子。


啊,不出所料,你果然禿頂了==


一直在初戀,希望數年之後,你還能陪在我身邊,再奢侈的想一下,希望40年後,我們都能健健康康的活著,一起喝茶,賞花,接孫孩兒,換假牙……


相見如舊友,些許尷尬,更多的是坦然。


十年以後,在同學聚會上我見到初戀。我單身未婚,她已嫁作人婦,為人母。

喝酒,聊天,唱歌。趁酒勁對同學大吼一聲她當年可是我的初戀,然後送她回家。

回家後短暫想過如果堅持到了今天會怎樣,然後就沒了下文。

40年以後的事情還不敢想,但如果相見,也就是婉兒一笑,寒暄幾句罷了


40年後,不想再見,不願看到她的老態龍鍾,就讓那個小女孩留在記憶里,偶爾回憶,甚而不憶。最好,一切刪除,永不再見!



明年今日 未見你一年

誰捨得改變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臨別亦聽得到你講再見

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運氣

到這日才發現

曾呼吸過空氣


以前和男朋友還沒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是經常聊天一起玩的那種朋友。

他當時總會跟我講他的初戀,我也會跟他分享我的初戀【現在回想起來真的想抽自己啊沒事問那麼多沒事說那麼多幹嘛都特么成了吵架時候用來攻擊對方的話了啊媽蛋

他講兩個人如何在一起,講等待的忐忑,講課後見一面的歡欣

我講兩個人的純真,講為了能有談資所以拚命去了解對方的喜好,講在課堂上寫情書的甜蜜

看到這個問題,回想一下,好像提到初戀,我們更多想到的是那個青澀的,純真的,為愛奮不顧身的自己。比起放不下初戀,可能更放不下的是那個初遇愛情的自己吧。

沒經歷過四十年,不懂得那種再遇的感受,不過聽爺爺講起過他的初戀,也就是一句話「她過的太苦了,下輩子好命點吧。」

我想如果是我,四十年後再遇到,就想和遇見每一個平凡的老頭子一樣吧,或許我會更加牽掛我們家老頭子是不是正等我回去 擀麵條呢。


會這樣

記得網上有段話,大致是說「我和他已經n年沒見了,過去的幾年裡,也只見過一次,他現在是什麼樣子我已經完全不知道了。但是有人問我,如果他現在變成一個卑鄙的人,一個下作的人,你還會留戀他嗎,我的回答依然是「是」」

我和他。沒有複合 因為當初就沒有在一起過,8年前,我單戀他。

在這8年里,他有過女朋友,我有過男朋友,8年前,我曾經瘋狂的不顧一切的愛過他,一心只想要他過得幸福,8年後,我們各自單身後又見了面。

他10.1過完就要回北京,我知道,就算在一起,我不會去北京。也不想要他為了我放棄在北京的大好前途,我們不再是小孩子,都知道最後會怎樣,所以,結局也只能是天各一方。

他這次主要回來辦事情,然後盡量多陪我,像談戀愛一樣。

是什麼樣的感情,我們倆,說不清道不明。

8年里兜兜轉轉,被傷害過也傷害過別人,看了那麼多套路的我依然覺得,真正的愛是很簡單的。

我對他說「我就是喜歡你,反正這輩子,我也忘不掉你了。索性就不要忘了吧」


樓上諸位引經據典,但是估計沒遇到過自己四十年前的初戀。我也沒遇到過,因為年齡不夠。但是遇到過二十年前的。

大家還記得魯迅再次見到豆腐西施的場景嗎。就那樣。伊成了某機構的中層公務員了。第一告訴叫我她有別墅了,第二我她的老公不當沒出息的教師了。第三問我掙多少錢。

歲月啊,殺豬刀啊。當年熟讀復活,羊脂球的伊就成這樣了嗎?


相視一笑,一句好久不見。繼續走自己的路


有很多可能,我YY一下:

1)擦家而過但已互不認識了;

2)你微笑所以我微笑——但也僅到微笑而已;

3)並肩而坐,笑談當初彼此的傻氣和傻事;

…………


這讓我想起了老來多健忘,唯不忘相思的故事


1.越渴望見面然後發現,中間隔著那十年……成熟的表演,不如不見 ——十年之後

2.誰捨得改變 離開你六十年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在有生的時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運氣 ——六十年之後

3.舊時年月投入垃圾里 你我一起同居

仍然能送你 兒時玩具 老地方抱著一起安睡

七百年 潮流里 建築統統破碎 ——七百年後


不知道40年後會怎樣?!只知道十年後再見,各種感慨~他有他的家庭,我有我的家庭,見面雙目對視,曾經在一起相處的畫面不斷浮現,想說的話在腦海各種翻騰,最後啥都沒說,只是違心的說了句,好久不見!想知道他過得好不好?想知道他是不是會關心我?原本以為分開是解脫,他會過得更好,自己也會過得更好……各種假設其實都不存在!好久不見,回頭如果再見,微笑對待~過好當下,跟著感覺走!


人的本性即是,若干年後見到ta,如果自己有一絲優越感,見到初戀就不會有任何尷尬或遺憾。相反,如果自己過的不好,再次相遇,只有各種唏噓~~甚至有點無地自容。當初希望對方過的好並祝福的,再次見到對方比你有本事,伴侶比你的好的,孩子比你的有出息的,你就妒忌一下下好了。

ps: 看樓上的把事兒想的太遠了,又不是演電視劇。


If I should meet thee

  After long years,

  How should I greet thee?

  With silence and tears。

—George Gordon Byron

《When we two parted》

倘若他日相逢,我將何以賀你?

以眼淚,以沉默。

—拜倫


但願能認得出你的子女


會認不出。

或者想很久想起來了。


開始調侃。


我前幾天剛和他在母校門口相遇,我發現那個曾經讓我心跳的人,我現在看到他心依然會跳。真正的愛是不會隨著時間逝去而消逝的。如果你真的愛過他,那他在你眼裡就永遠不可能只是一個普通的舊友。即使這中間隔了十年。即使這十年里我也談過戀愛,愛過別人。就像《first love》里唱的一樣,U are always gonna be my love,我永遠愛你…


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

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

—— George Gordon Byron

「1976年,南斯拉夫行為藝術家Abramovi?在阿姆斯特丹遇到了她的靈魂伴侶Ulay,12年後兩人的感情走到盡頭。

2010年,Abramovi?在MOMA靜坐了716小時巋然不動,接受了1500個陌生人的對視。唯有一人的出現,讓雕塑般的她顫抖流淚了起來,那就是Ulay。」

http://my.tv.sohu.com/us/13318679/53435364.shtml?xuid=e22693100

假若再次相逢,事隔經年。

我將何以賀你?

以沈默,以眼淚。

—— 拜倫 《春逝》

-


不如不見


應該是慶祝自己逃過鎮反、三反五反、反右、三年困難、文革,同時躲過警總約談、N 件匪諜專案吧。


什麼感覺都沒有,你所想的只是現在的yy


大多數人都是此情不再吧。


同學聚會的時候又遇見了LXW.

LXW到了四十多歲還是很漂亮。她的頭髮依舊像二十歲時一樣,又黑又長。但是她說自己已經老了。這是因為她的發梢都分了岔,就像掃帚苗一樣。因為這個緣故,她說在靜夜裡可以聽見她身上發出沙沙聲,好像一盤小蠶在吃桑葉一樣。這是因為她的頭髮梢正在爆裂。在夜裡還能看見她頭髮上爆出細小的火花,好像水流里的金沙。她的頭髮好像是一團黑霧一樣捉摸不定,這是因為頭髮的末梢像一團蒲公英。而高中時不是這樣的。高中是她的頭髮是烏黑亮力的,很長很長,長長的辮子.我至今後悔當初沒摸一下.

LXW的皮膚依然白皙平滑,但是已經失去了光澤,這是因為她已經有了無數肉眼看不到的細小皺紋,一滴水落上去,就會被不留痕迹地吸收掉.她開玩笑地說,洗過澡之後,身體就會重上兩斤。不過,她的身材依舊沒有大的變化,雖然孩子也要高考了,但似乎並沒有為之辛苦操勞的樣子,不像我,頭髮都沒幾根了,呵呵.

LXW的眼睛已經現出古象牙似的光澤,而高中時LXW的眼睛卻沒有光澤,黑色而且透明。那個時候總不知道她在想什麼,眼神中有無限神聖的秘密.現在我臉皮厚了,盯著她的眼,一個勁地看,企圖搗騰出一些什麼,卻什麼也看不出了.

LXW的聲音變化挺大的.即便藉助聚會的高級酒水,也不再柔柔地讓我產生些許醉意.但語氣似乎一點沒變,也不怎麼愛說話,談鋒不是很健,特別是在我面前.大概是我們的往事本就不多的緣故吧.

我正尷尬於沒啥說的了,她竟先了沖我笑了笑,轉身去找剛剛還在一旁的TT了 .她走的時候,揚起了一陣風,很奇怪,沒有留下任何的氣味,這不免讓我覺得之前的思緒是在夢中.不過,她走路的樣子還是那麼不慌不忙.穿著藍色牛仔褲白色運動鞋的她,還是依稀讓我感觸.看著她的漸行漸遠,感覺她身體現在很柔軟,而年輕時她的身體像新鮮的蘋果一樣有彈性的。所以LXW才會說說自己已經老了。但我覺得老了和漂亮沒有關係。

本文改編自&<紅拂夜奔&>第一章第4節

高中時寫的文字,7年前了。


初戀去年6月的最後一天去世了,才20歲。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再遇到她了。現在幾乎每天都會想念她,卻無能為力。


霍亂時期的愛情

真的遇到,我會不說話吧,現在的我推斷40年後的我,呵呵呵


無法想像。以為自己不愛他了,他前幾天說愛我,我沒有回應。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卻發現分開都一年了根本無法想像他不是自己的丈夫的場景。


40年,好長。我想我可能死了。然後不想見到她。


這個我要回答一下我媽媽的問題了。

現在在寫作業占坑


雖然還沒有四十年,但已經超過三十年了吧,呵呵,本來想像中我老了會很破落的去見她,讓她知道她當年確實是看走了眼,我確實是配不上她,可卻碰上這個破天荒的改革開放。。。。


與初戀徹底結束後時間間隔沒有那麼久,只有三年。期間兩個人偶爾見過面,身邊有時也有伴兒。印象很深的是今年6月初的時候分手快3年,我們正好在一個考場,當時進考場的時候,看著她,有一種當年我怎麼會喜歡她的感覺。一切都變了。


真羨慕你已經退休了,我還有10年。


四十年後我們六十多歲。

很好啊,坐下來打盤麻將吧。

你還有力氣打橋牌嗎?我老伴肯定能虐死你。


因為是網戀,此生再難見到她了。


視而不見


不用等四十年,十年後再見到時,就覺得啥也記不得了。


40年後看到自己的初戀會 淡的如一杯白開水

時間是世間唯一孟婆湯


要麼一笑而過,要麼視而不見


不再去說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說一句,只是說一句:好久不見。

沒有四十年,但十年也足夠長了


40年太久,我待她只爭朝夕。


我覺得這件事完全取決於每個人初戀的實際情況~~~~

比如像我當年理性成那副吊樣的事就不談了,再後來不後悔只是腸子青了~~~

現在腦海里想到的不是初戀,而是那個特別專註於我的那個人~~~

如果四十年後我的情緒還是如現在這般~走來,微笑,帶我走~~~


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要聽著《好久不見》

其實沒有特別認真想過能和他走多久多遠,其實分手的時候如釋重負覺得整個人都輕鬆了,其實再聯繫時偶爾言辭曖昧也只是淡淡一笑

只是會堅持看他的簽名檔,即使不斷被拉黑;會堅持不吃香芋口味的甜品和豬肉脯,即使見到時會流連;看到他的結婚照心裡滿滿都是祝福,默默把照片存起來,因為知道過兩天可能又被拉黑就看不到了

記得看《將愛情進行到底》時,兩個主角翻鐵門那一幕,訝異於曾經雷同的一幕

無法想像再見時的場景,千萬般滋味在心頭,卻只會開心的笑吧,因為還能再見

不再愛了,但他永遠是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個人

你若安好便是晴


此生致愛,後悔遇見,情深緣淺,來生不見


我期待每天早上睜開眼"就能看到他笑靨如花的臉。


你個老女人~


不用40年吧,我和他分手六年後,偶遇,他在我面前站了很久,然後向我打招呼,我已經不認識他了。媽媽站在我旁邊,告訴我,這就是你當年的男朋友啊。


許多年後再看,那時的女神,如今也是人。不如珍惜眼前人來得實在。去吧,曾經的青春。


最後一封信的二十年後我們相遇了。先是很客氣地問候對方各自現在的狀況,聊到以前各種難忘的趣事,甚至調侃戀愛時做過的傻事。然後彷彿小孩子突然長大了一樣,伴著成年人的理性和沉重,互相吐露生活的各種不如意和艱辛。

很感動的是二十年後我們的心還能像以前那麼親近,很遺憾的是我們在兩條不相交的軌道上前行,因為我們屬於各自的家庭。我們會再次放手,回到各自的世界,唯一能做的是為對方默默的鼓勵和注福。

離開的時候我們長久地用力地擁抱,相約為了對方都要好好地過自已的生活,如果有緣二十年後再見。此時我覺得愛上的是現在的她 ……


他不是我的初戀,是我前夫。

為了他輟學。

墮胎。

結婚。

生子。

無奈婚後感受到寶媽男的危害。閃離。

孩子五月我撫養。

兩個月不見,他鬍子拉碴,清瘦,眼睛無神。

看見他我就開始眼淚縱橫。

我實在太心疼我自己了。

為以前感到不值。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目前想法是想推倒


相濡以沫不能的話,就要相忘於江湖了,給彼此留一段過去。她加我好友,而我只能沉默在通訊錄里。


萬事歷歷在目


35年又重逢,彼此還愛著,這樣的故事怎樣上演


40年後的再次相遇雖然大家都老了,但,年輕的容顏在彼此的心裡紮下根了!致紅顏未老的青春!~ ~ ~


我媽媽,我媽的朋友,我媽朋友的朋友,此三人由於中間那個的關係成為了朋友(略繞…?﹏?),三家人經常相約出去玩。有一次,我媽約了她們兩家人和我家隔壁鄰居出去玩(由於房子屬於單位分房,鄰居也是我媽同事),然後發現…我媽朋友的朋友的丈夫和隔壁鄰居是初戀情人…時隔二、三十年,兩家的孩子都是大學生研究生了好吧……但是,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兩個當事人都很淡定…


大概不認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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