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冤案的危害大,還是犯罪得不到懲罰的危害大?

近期製造殺人犯的視頻火了起來,引起強烈反響。痛恨冤案。

但題主看美劇逍遙法外,也同樣痛恨那些逍遙法外的人。

這兩個情況能否兩全其美呢?還是實現一個另一個就必須有相應犧牲?


冤枉一個好人 會使所有好人不安。

犯罪者昨天今天得不到懲罰 並不代表明天得不到懲罰 早晚有一天會露出馬腳。


必然是冤案。冤案在錯抓好人的時候也放過了壞人,對社會秩序有兩倍破壞。


必然是冤案

這就好比你高考交白卷,是能力不濟,大不了明年再來

但你要是舞弊,那就是涉嫌違法犯罪了,搞不好得下輩子再來


1

這不是一個兩難選擇。不存在只能「要麼放過壞人」和」要麼冤枉好人「之間選一個的事。

你可以選擇抓住壞人嘛。

2

事實上」冤枉好人「,是包含了兩項:1)把一個無辜的人當成罪犯抓了進去 2)真正的罪犯沒被抓住逍遙法處。

3

你看,」冤枉好人"包含的後一層意思,是不是和你列的前面的"放過了壞人"的選項是基本重合的。

既然在放過壞人這一項等同了,那「冤枉好人」包含的「抓了一個無辜的人」就是多出來的危害了。

4

所以,「冤枉好人」這個事,比「放過了壞人」的危害要大。

5

這個格式是跟 @有時右逝 學的。我覺得挺清楚,但感覺湊不成5條不好看。所以最後這條沒內容,謹向右逝同學致敬。如果方便,請右逝同學請一請他是如何放過那個晚上進樓動靜太大總打擾他的鄰居的。


謝邀。你好,在我看來,哪個危害大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怎麼可以把兩者放在天平的兩端比較呢?冤案帶來犯罪人逃脫法律制裁,清白之人難逃牢獄之災。那麼不僅僅是單個人的災難,而是一個大家庭的災難。再者也是司法機關的失職所致,法官難逃干係。我們再來看看得不到懲罰,犯罪的不到懲罰,犯罪人逍遙法外,讓其存在僥倖心理,被害人心裡必然不會甘心,也就是公安部門的失職所致。換句話說,我們怎麼可以用密度與重量相比較,大致一個道理吧。

來自法學院學生


冤案大

冤案害了兩個人

放走害了一個

能,公正辦案就行


冤枉好人比壞人脫罪可怕的多。


冤枉好人不就是讓一個壞人永遠脫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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