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對經濟發展有影響嗎?

看到有文章說,印度發展部分程度上收到了印度教的制約,因為印度教不追求現世,這有道理嗎?

不同的宗教信仰是否會阻礙或者促進一國的現代化進程或者經濟發展程度?

經濟學或者社會學是否有過這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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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基督教能否促進經濟發展? - 經濟學

伊斯蘭教會阻礙經濟發展嗎? - 發展經濟學


謝謝 @Krau Alan邀請。這方面的研究太多了,稱汗牛充棟毫不過分。但是這個問題離全面的解答還很遠,因為這個問題非常難。首先是我們很難界定宗教是什麼。有的宗教會約束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的則相對寬鬆;有的宗教有高度的紀律性和集體主義傾向,有的則允許相當程度的自由。從極端到溫和,從緊密到鬆散,把宗教的界限定在哪裡可能會顯著影響研究的結果。其次,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教義,而不同的教義對經濟的影響很不相同。從非洲叢林的薩滿教到美國的基督教,宗教主張千差萬別。前面有知友提到伊斯蘭教禁止利息,這顯然會對經濟的組織和運行有影響,但沒有這一規定的宗教就不會有這些特點。最後,宗教對經濟的影響隨著經濟體的特質而變化,曾經助推經濟起飛的教義,到另一個時段又可能成為社會的桎梏。基於這些事實,我們還沒有辦法下完全的判斷,只能對已有的研究做一些綜述。因為自己見識所限,所敘述的研究多是經濟學的,社會學方面的研究的期待專業人士來補充。研究排列的順序總體上是先排出概覽的研究,然後是針對特定宗教的分析,主要是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最後是一些小的專題。

理論上,宗教有多種影響經濟發展的途徑,這方面全面的綜述仍然是Barro和McCleary的工作(Barro and McCleary, 2006)。首先,有一部分教義會直接影響經濟的發展,像伊斯蘭教中的齋月(Ramadan),朝覲(Haji),都會因為擠出了工作時間而直接影響GDP。其次,宗教會通過影響個人的信念和態度影響經濟發展。不同的宗教信徒之間相比,還有信徒和非信徒之間可能持有非常不同的信念。許多宗教中都會有關於救贖(Salvation),天罰(Damnation)和涅槃(Nirvana)的內容,這些教義會影響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也會影響他們實際的行為。從已有的研究看,具體的分歧可能出現在以下方面,比如對工作的態度、儲蓄、風險觀念、誠信、互信、對陌生人的善念,等等。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針對這些信念對經濟發展和個體行為的影響已經有了許多研究,結論是比較一致的,其中很大一塊內容都和近年來興起的概念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直接相關。不過,宗教在這些方面的影響不一定是正面,舉個簡單的例子:伊斯蘭國家內部,同一教派之間可能信任程度非常高,社會資本豐厚,但同一國家內部可能有相互分歧,並不友好的數個教派。此時宗教對信任程度的影響就未必是正面的。最後,宗教還可能直接影響一個國家的制度。雖然許多世俗的力量,比如經濟增長、人口增長會影響國教和政教合一體制國家的數量,但宗教力量有很強的自我維持的傾向和能力(Barro, McCleary, 2005)。這一方面相當突出的研究來自Blaydes和Chaney,他們主張:雖然穆斯林文化在公元8-9世紀高度繁榮,但過於依賴馬穆魯克(武裝奴隸)的政府讓伊斯蘭世界的政府陷入不穩定,領導人任期縮短,影響了經濟發展。相反,基督教文明政府相對穩定,領導者任期相對較長,這對經濟發展是有利的。基督教文明和穆斯林文明的大分流在中世紀就已經開始了(Blaydes and Chaney, 2013)。下圖中,時間分界點兩邊的趨勢是很明顯的。

上面是理論基礎。全面實證宗教對經濟增長影響的文獻中,最著名的仍然是Barro和McCleary的成果。儘管他們的研究受到了非常劇烈的批評,不過,因為他們的結論很符合直觀,且確實影響力很大,還是要加以介紹,後面也會介紹相應的批評。Barro和McCleary主要是利用GDP增長的時間序列數據,對世界價值觀調查(WVS, World Values Survey)和國際社會調查計劃(ISSP, International Society Survey Programe)中的數據做回歸。其中主要的和宗教相關的自變數包括每個月參加宗教活動的次數、是否相信天堂、是否相信地獄、印度教、伊斯蘭教、猶太教、天主教、新教、東方宗教(包括了佛教及許多其它東亞地區的民間信仰)及其它宗教(這也是一個變數)等。回歸的結果顯示:除了對天堂/地獄的篤信外,其它所有變數的回歸結果都是負的。不過,除了參加活動次數這一變數外,其它負相關關係都很微弱或者乾脆就不顯著。此外,他們還發現,較低的GDP和更強的對天堂/地獄的信念以及更高的宗教活動頻率相關。因此,他們得出了主要結論:宗教和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相聯繫。宗教對經濟的影響主要取決於下面兩個因素,相信天堂/地獄的存在有積極影響,參加宗教活動的次數則有消極影響(Barro and McCleary, 2003; Barro and McCleary, 2006)。下圖顯示了這兩個結果。這樣的結論很直觀,但他們使用的數據和方法受到了非常猛烈的批評。首先,有學者發現,他們採用的計量模型非常不穩健。只有宗教活動頻率能夠在穩健性檢驗中保持顯著的影響,其它係數都不顯著,原文中的計量模型可能經過了篩選(the kitchen sink method)(Durlauf, Kourtellos and Tan, 2006)。普林斯頓大學的Young在2009年對這篇文章提出了更加劇烈的批評,指出其中的錯誤包括:遺漏樣本;挑選變數;使用弱的工具變數;錯誤解釋回歸係數標準差(Young, 2009)。實際上,如果把被遺漏的幾個樣本加進回歸,幾個好的結論就都不存在了。是是非非難有定論,但在利用這篇文章發表意見之前,應該保持足夠的謹慎。

雖然Barro和McCleary的研究爭議很大,但他們的研究不是唯一的。Sala-i-Martin等學者在2004年用更大的國家樣本和更有說服力的估計方法重新檢驗了這個命題,他們的研究基本上控制了當時能夠得到數據的所有可能的因素。他們發現,相對來說,持儒家思想(Confucianism)的地區和伊斯蘭教地區更可能有更快的人均GDP增長率(Doppelhofer, Miller and Sala-i-Martin, 2004)。Noland在2005年嘗試著用更精細的分析來回答這一問題(Noland, 2005)。在全球範圍內的回歸係數很小,顯示宗教和經濟增長的關係可能很微弱或者根本不存在。作者接下來重點檢驗了伊斯蘭教會阻礙經濟發展這一假說,他發現在,在控制其它變數之後,穆斯林人口的份額上升反而導致全要素生產率(以下簡稱TFP)上升了。為了區分開不同的穆斯林國家,Noland還控制了各國首都到麥加距離這個變數,結果仍然成立,穆斯林人口份額的上升會導致TFP的提高。因此,傳統的有關伊斯蘭教會阻礙經濟發展的說法是有待商榷的。他還利用馬來西亞做了個案檢驗,結果顯示:伊斯蘭教對經濟的負面影響只在特定的時間段和部分地區存在,在總體上不明顯。也就是說,宗教對經濟的影響可能和趨勢以及地區特質有關。此外,作者還利用迦納的比較研究進一步佐證了自己的觀點。迦納內部有六個比較大的族群,其中Akan族信仰穆斯林,Hausa族信仰天主教,兩個族群在其它方面十分相似。在控制了其它變數之後,作者發現,伊斯蘭教對TFP的正面影響仍然在5%水平上顯著,而天主教的影響係數為負且不顯著。更複雜的是;宗教可能會影響貿易格局和貿易量。控制其它變數以後,相同的宗教背景對雙邊貿易仍有促進作用。同宗教國家之前還存在顯著的網路效應(Lewer and Van den Berg, 2007)。總之,宗教對經濟的宏觀影響還需要更多,更細緻的檢驗。

以上是一些在宏觀層面檢驗宗教對經濟影響的研究,在微觀領域檢驗宗教對經濟的研究就更豐富了。西方經濟學家長期以來關注的一個重點是韋伯的論點:新教倫理促進了資本主義興起和西方國家經濟發展。按照韋伯的說法,新教增強了人們工作的動力,促使人們儲蓄和投資,從而促進了經濟發展。早期文獻多支持這一假說,簡單回歸顯示新教勢力與國家發展程度以及經濟增長呈明顯的正相關(Grier, 1997)。Tabellini和Guido兩位學者利用世界價值觀調查數據發現,在控制了歷史上的識字率和制度更迭等因素之後,新教仍然和正面的文化特質,如信任、尊重等顯著相關,而這些因素又和經濟發展程度高度正相關(Tabellini and Guido, 2010)。然而,這些研究往往存在遺漏變數問題。利用新研究方法,學者們針對韋伯的看法陸續提出了許多反對的觀點,且目前看來,反對的觀點佔了上風。Blum和Dudley發現,與其說是新教本身促進了新教發展,不如說是優越的地理位置導致了經濟發展。新教城市總體距離大西洋更近,能夠更好地利用海外的市場、技術和信息,新教城市之間也有著更優越的交通網路(Blum and Dudley, 2001)。不過,這個研究沒有能夠很好地解決內生性問題。真正有力的證據來自Becker和Woessmann在2009年的研究。威騰堡在歷史上是宗教改革的起點和中心,也是新教擴張的重要陣地。因此,他們利用各城市到威騰堡的距離作為工具變數來估計新教的影響,發現新教的影響並不顯著,真正重要的是教育的發展和識字率的提高(Becker and Woessmann, 2009)。其他學者利用德國內部更精細的272個城市的數據和類似的方法佐證了他們的結論:新教本身對城市化和經濟發展並沒有顯著的影響(Cantoni, 2014)。得到類似結論的的還有白營和龔啟聖兩位教授在中國的檢驗:新教的傳入確實促進了經濟發展,但發展的原因是新教促進了教育和醫療機構的建立以及知識和技術的傳播,而非新教本身(Bai and Kung, 2014)。另外一種解釋則是新教倫理促進了個體對社會地位的追逐,從而促進了經濟增長(Michael, 1997)。此外,還有研究顯示大批胡格諾從法國向普魯士的遷移也同時促進了科技的擴散和經濟的進步,這也算是另類的影響吧(Hornung, 2014)。

伊斯蘭教對經濟發展的影響也是許多學者關注的重點。首先,伊斯蘭教的部分教義會直接影響經濟發展。其一是朝聖(Hajj)。按照伊斯蘭教教令,每個信徒在一生中都應當到麥加朝聖一次,這一義務是神聖的。研究顯示朝聖對經濟有正面的影響。Bose在2006年的論著指出,朝聖促進了大範圍內穆斯林的交流,促進了科技、文化思想的傳播,對區際貿易也有正面作用。不僅如此,有朝聖經歷的個體相對來說更加能夠忍耐,對他人的態度也更加友好,這意味著朝聖制度促進了公共品的提供,每一有朝聖經歷的個體都為當地社區提供了正外部性(Bose, 2006)。David, Khwaja和Kremer等三位學者在2009年嘗試著實證這一觀點。他們發現,Bose的論點大體上是成立的,有朝聖經歷的穆斯林顯著地更能容忍,他們對他人更為友好,對女性更為尊重,宗教立場也更加溫和(David, Khwaja and Kremer, 2009)。這意味著Bose所指的正外部性確實存在,並且通常的觀念其實是有偏差的,朝聖和極端之間是負相關的關係。但是,朝聖經歷對個體的社會經濟地位沒有顯著的影響。另一為經濟學家所關注的教義就是齋戒,集中體現為齋月(Ramadan)。在齋月中,按照伊斯蘭教律法,信徒在日出到日落這一段時間範圍內不得進食和飲水。由於齋月的開始結束完全由日相決定,不同國家每天的齋戒長度會有區別。Campante和Yanagizawa-Drott注意到,由於日長純粹是自然現象,在控制了其它因素之後,這就類似於一個實驗,可以定量估計齋月習俗對經濟的影響。結果顯示,齋戒確實對經濟增長有負面作用(見下圖)。當穆斯林人口比例較小時,齋月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不大,但影響程度隨著穆斯林人口比例的上升而上升。他們也發現,齋戒本身可以用宗教的公共品理論來解釋。雖然經濟增長減緩了,但穆斯林的幸福程度確實因為齋戒得到了提升(Campante and Yanagizawa-Drott, 2015)。下圖中,橫軸是穆斯林人口的比例,曲線上的紅點及對應灰色連線代表了控制其它變數後,齋月平均日長對經濟影響的負面程度。

朝聖和齋月算是個例,我們更關注的是伊斯蘭教作為一個整體,對當地經濟產生的影響。單純依靠計量,大而化之地來檢驗這個問題很困難,也容易為人詬病。也有很多學者嘗試直接從伊斯蘭教法出發,直接分析教義和經濟發展的關係。其中有精通伊斯蘭教的經義學者,也有掌握現代方法的經濟學家。能打通兩者界限,最好地結合兩者的,應該就是Kuran了。下面的內容大部分都基於他常年不懈地在這一領域進行的研究。從主流觀點來看,伊斯蘭律法(Sharia)與現代經濟的關係,衝突是佔了上風的。一個特別新穎的例子是伊斯蘭國家針對信用卡發生的爭議,這一撕裂在土耳其尤甚。(Cokgezen and Kuran, 2015)。按照古蘭經記載,任何收取利息的借貸都是會被詛咒的。無論是借款人、貸款人還是公證人,甚至只是路過的旁觀者,都會遭遇不幸。而在土耳其,由於凱末爾推行的世俗化,伊斯蘭銀行和非伊斯蘭銀行可以並存。並且,在2005年之前,由於嚴格的世俗化法令,伊斯蘭銀行也沒有發行信用卡的計劃。不過,在2005年法律修改之後,伊斯蘭銀行也可以發行信用卡了。這是利潤豐厚的生意,就算是伊斯蘭銀行,也按捺不住要參與。但是,信用卡業務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利息,所以,土耳其(其實不僅是土耳其,各國都如此)的伊斯蘭銀行內部都設有律法委員會,由德高望重的經義學者組成,專門為銀行的業務提供合乎古蘭經涵義的解釋。按照2012年的數據,伊斯蘭銀行信用卡業務的費用和世俗銀行的費用基本是相等的。在實踐中,伊斯蘭信用卡業務一般是託庇在古老的回購(murabaha)和恩惠借款(qard al-hasana)條款下的。前者意味著當客戶刷卡購物時,在法律上是銀行先代表客戶購買了商品,再用更高的價格把商品賣給客戶,這為信用卡收取利息提供了理論基礎。銀行收取的高於名義本金的費用不叫利息,叫做利潤費(karpayi orani)。後者則使得客戶可以提現,客戶不是從自己的賬戶中提取本金和利息,而是接受銀行一筆等額的恩惠借款。以上只是概述,在實際操作和法律規程上還有更多的微妙之處,不同國家的伊斯蘭銀行主張也不同,大的分支就有亞洲派(the Asian School),也叫馬來派,主張更靈活的處理,和阿拉伯派(the Arab School),主張一切都要按照基本法來。即使是派別內部也有爭端,像土耳其主體就屬於阿拉伯派,但內部也有開明派和保守派。前者主張即使是世俗銀行發的信用卡也可以用,只要別逾期就可以了(Karaman, 1998)。後者則連目前的格局也不滿意,認為所謂利潤費就是變相的利息,只要這樣的費用和逾期長短相關,就是非穆斯林的。此外,伊斯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應該加強監管,防止有信徒用這些信用卡購買豬肉、酒、不潔宰殺的牛肉等物(Aktepe, 2010; Yilmaz, 2001)。每年僅僅因為這一類爭端導致的開支就不在少數。

信用卡只是一個側面,但卻非常典型。Kuran在2004年綜述了導致伊斯蘭國家經濟發展乏力的原因,傳統律法制度是其中的重要一環(Kuran, 2004)。禁止收取利息雖然影響廣泛,但通過回購等方法可以迂迴。另外一些制度的影響則更為深遠。首先,伊斯蘭教對於現代企業的創立和發展是相當不利的。在傳統的律法中,雖然允許個體通過契約,共同從事商業,但這樣成立的組織沒有法律人格。這個企業(我們姑且把它叫做企業)不能擁有自己的財產,不能訂立自己的章程,也不能簽訂契約、提起訴訟。其他商人如果在和這家企業的生意中產生糾紛,他/她只能起訴這家企業的一個或幾個合伙人,而不能起訴這家企業。這樣的安排在公元1000年左右是合理的,靈活而又方便,但在1000年以後就十分不合時宜了。其次,在近代之前,伊斯蘭世界並沒有建立起強有力的財產權制度,徵稅也是任意的。直到19世紀,第一個議會才在土耳其建立起來,而在大部分時間裡,領導者都可以比較自由地決定稅率。雖然理論上,穆斯林需要納的稅比非穆斯林少,但領導者同樣可以對他們征高額的稅收,或者發配他們去服公共勞役(corvee)。再次,穆斯林律法中的繼承製度也不利於資本積累和經濟發展,這一點和現代之前的中國有類似之處,但伊斯蘭教走得更遠。在安排身後事時,個人至多只對自己三分之一的財產的去向有自主權,可以在遺囑中分配。剩下的三分之二已經在《古蘭經》中作出了裁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以及有時一些更遠的親戚都有定好的份額。Kuran指出,這個規定最嚴重的後果是導致了金融資產的快速分散。另外一個阻礙發展的點是複雜的伊斯蘭信託(waqf)。信託的出現,與前面幾點相比,晚了一個世紀,出現的主要原因就是保護財產,抵禦剝削。但是,很快這樣的安排就出現了兩個問題。伊斯蘭信託要求個人把資產捐作公益用途,一旦經過捐獻,理論上,這樣的財產就是神聖的,可以免予各類征斂。但律法並沒有對信託的管理和收益作出明文規定,個人可以安排自己的家族成員安排信託,並將幾乎所有收益留在家族中。於是,陸續又出現了一些規定,要求信託必須拿出特定的比例,從事有意義的公益服務。即使如此,關於信託的法律仍然是十分微妙的。另一個問題是現代之前,伊斯蘭世界的政府過於依賴這種安排方式,Hodgson把這叫做「支撐穆斯林社會的金融支柱」(Hodgson, 1974)。統治者麾下的政府缺乏完善的公共財政體系,完全依賴形形色色的信託來提供公用品。當現代化來臨之時,這樣的安排效率很低,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Kuran指出,在近代化初期,伊斯蘭世界內部諸如路燈、道路養護、仲裁等基礎的公共服務都十分缺乏。最後,伊斯蘭世界的法律管轄也是模糊的。穆斯林必須在伊斯蘭法庭處理爭端,而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則可以根據情況靈活選擇。Kuran觀察到,因為審判比較公正且比較尊重婦女的所有權,基督教和猶太教商人在早期偏好在伊斯蘭法庭處理糾紛。然而,到18世紀以後,由於法律嚴重滯後於時代,其他教派的商人都選擇地中海地區先進高效的法律體系,而穆斯林商人依舊要忍耐臃腫和低效,而伊斯蘭法庭要一直等到19世紀才開始改革。強大的傳統和落後的知識導致改革十分混亂,腐敗和裙帶關係盛行。Kuran認為,以上所有因素共同促進了伊斯蘭世界和基督教世界在中世紀後的大分流,而腐敗等惡果一直蔓延到今天。關於這一部分的研究,還有許多有待發掘之處,怎麼讓伊斯蘭文明中古老的部分和現代經濟相適應,確實是十分複雜而困難的問題。

也有學者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像Rubin就主張,政治權威的合法性依賴於宗教權威的程度才是基督教世界和伊斯蘭世界出現大分流的關鍵(Rubin, 2012)。當教權最鼎盛的時候,毫無疑問,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是各自勢力範圍內世俗政權合法性的重要來源。然而基督教本身就是在羅馬政權下艱難成長起來的(Stark, 2005)。雖然基督教後來成為國教和信仰支柱,但歐洲世俗政權可以為自身提供合法性。儘管基督教權力在中世紀臻於頂峰,但世俗權力和教會權力之間的爭吵就從來沒有停止過。相反,伊斯蘭教在一開始就致力於將政權的合法性建立在宗教的基礎上,作為政教合一國家的最高首腦的哈里發只是因為和穆罕默德的血脈連接才得以享有權力(Greif, 2006)。這意味著基督教社會和伊斯蘭教社會世俗政權合法性依賴於宗教的程度不同。Rubin據此建立了一個模型,其中假設依賴宗教的政權統治會更加穩固,不過,一旦這樣的政權嘗試重新解釋教義,它們受到的削弱也更大。這樣的假設是有現實意義的,伊斯蘭教社會中改革的嘗試常常面臨巨大的阻力。以利息為例,如前文所述,我們今天看到的伊斯蘭教社會是禁止名義上的利息的,但歷史上,曾經有統治者做出過這方面的努力,像在16世紀初期的奧斯曼帝國,適度地收取利息是被允許的,雖然高於%15的年利率會被視為重罪(Imber, 1997)。 Jennings翻檢當時的法庭記錄發現,20%的年利率是被法庭認可的(Jennings, 1973)。不過,這樣的改革始終沒法踏出最後一步,用Rubin的理論可以很好地解釋這一點。在他的模型中,如下圖所示,政權對宗教依賴程度低的政府,面對新的生產力改進能更容易地重新解釋教義以適應進步,這樣的良性循環是可持續的,反過來的惡性循環也是可持續的,這就是大分流的根源(Rubin, 2011)。傳統學者往往喜歡用「十世紀後,創製(ijtihad)之門關上了」這一說法來解釋伊斯蘭的停滯,Rubin的理論則解釋了創製之門關閉的經濟根源。Platteau在2007年發表的文章同樣指出:伊斯蘭傳統律法為改革設置了極高的障礙,使整個伊斯蘭世界陷入了制度陷阱(Institutional Trap)。當伊斯蘭國家陷入政治經濟危機時,這一機制使整個國家反而更加依賴於宗教,這使得解決問題變得更加困難(Platteau, 2007)。

儘管宏觀層面上的研究可以帶給我們許多新的觀點,但除非做實微觀機理,否則無法真正地回答答主的問題。我們先從企業的層次來看宗教對決策的影響。許多這方面的研究都用美國數據來做,原因是其宗教氛圍相對與其它經濟發展水平相近的國家,如斯堪納的維亞諸國濃厚許多,而各地區之間又有比較明顯的異質性。其中比較典型的是Hilary和Hui嘗試利用全國宗教檔案(ARDA, American Religion Data Archive)來考察宗教環境對企業經營決策的影響。其中,各地企業所在地區宗教氛圍強度的指標可以通過地區教徒人數以及個人平均每月前往教堂的次數來衡量。他們發現:所在地區宗教氛圍較強的企業相對來說更加厭惡風險,企業投資和研發費用都更少。因為這部分企業經營戰略更保守,它們的資產收益率標準差更小,但均值更高,相應的就是企業增長比較慢。以上特點對新教和天主教佔主導的地區都成立(Hilary and Hui, 2009)。此外·,另一項同樣基於美國數據的研究顯示:總部設在宗教氣氛比較濃厚的企業不端行為相對較少。這部分企業支付給高管的離職補償金相對較少。這樣的企業更少地發行回溯期權,更少地操縱企業收入,也更少地捲入·集體訴訟案中(Grullon, Kanatas and Weston, 2009)。另一項研究則顯示:坐落在宗教氛圍更濃厚的地區的企業更少出現類似的財務欺詐事件,重述財務報表的概率也更低(McGuire, Omer and Sharp, 2011)。Dyreng, Mayew和Williams的研究同樣發現更濃厚的宗教氛圍與更少的財務報表重述相關聯,此外,這樣的企業對未來現金流的預期更準確,現金流常常更加充裕。它們更少運用避稅手段,也更少在閉市期間傳出不利消息(Dyreng, Mayew and Williams, 2009)。此外,宗教對企業員工的個人選擇也有影響,如果一位CEO有宗教背景,那他職業生涯的最後一間企業更可能是一間同宗教的企業(Hilary and Hui,2009)。另一項在德國進行的針對宗教背景對員工的影響的研究也相當有趣。儘管前面我們已經總結了:韋伯的新教會引致更好的工作倫理的論點在宏觀層面並不成立,但在微觀層面上的檢驗似乎又支持他的觀點。由於1555年《奧格斯堡和約》中允許德意志各諸侯國自由選擇宗教信仰,對在當地經營的企業來說,今天德國各地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分布可以視作是外生的。基於這個工具變數,結合德國企業層面微觀數據,Spenkuch發現:即使在控制了人力資本等一系列個體特徵後,新教徒仍然選擇比天主教徒工作更長的時間,並因此取得更高的收入,這意味著新教倫理可能仍在微觀上發揮著作用(Spenkuch, 2011)。宗教還會影響企業家精神。一方面,宗教可能營造更好的創業環境。Hull和Bold發現,在美國,更濃厚的宗教氛圍意味著更低和犯罪率和更好的財產權保護措施(Hull and Bold, 1995)。另一方面,宗教本身也可能影響個人的創業意願,各色宗教駁雜的印度是檢驗這一假說的合適之處。如下圖所示,研究發現:印度教和錫克教抑制了個體的創業意願,而基督教、佛教、耆那教信徒的創業意願相對較高,即使在控制了個體特徵後也是如此(Audretsch, Werner and Pawan, 2007)。最後,還有一項關於伊斯蘭教的研究值得一提:雖然我們可能主觀上認為伊斯蘭教教義約束下的借款更可能違約,但實際並非如此。在巴基斯坦,控制其它特徵後,伊斯蘭教貸款違約率顯著低於普通貸款,且在齋月期間或伊斯蘭宗教氛圍濃厚的大城市會更低(Baele, Farooq, Ongena, 2011)。

最後一點,宗教還會影響個人的經濟決策,以及個體之間的信任、交往和組織等等。落到個體層面,宗教的影響更複雜,相關研究之間未必一致,這一話題還需要更好的實驗設計和更多的努力。首先,宗教會影響個體的風險態度。像我們前面提到的Hilary和Hui的研究,就認為無論是新教徒還是天主教徒都比較延誤風險(Hilary and Hui, 2009)。然而,也有許多研究在這一點上持不一致的看法。傳統理論認為天主教對賭博更加寬容,甚至有縱容教徒賭博的傾向(Hoffmann, 2000)。相比較之下新教徒顯得更加保守,這一點也得到了美國數據的支持。Kumar,Page和Spalt的研究顯示:在控制其它特徵之後,投資機構持有者中天主教徒比例越大,則這個機構越傾向於持有高風險的投資組合。他們還考慮了位於不同地點的企業IPO溢價的情況,發現IPO企業所在地天主教徒越高,對股票投機需求就越大,相應的溢價也就越高(Kumar, Page and Spalt, 2009)。其次,宗教會影響個體之間的信任程度,而信任程度又與公共品供給及社會資本存量密切相關。一般的觀點是宗教會增強社區之內的信任程度,並同時提高公共品供給的數量(Putnam, 1993; La Porta et el., 1997)。不過,新教徒之間的信任和天主教徒之間的信任可能表現出細微的差別:新教徒更強調人與陌生的新教徒之間的信任,這更有利於有匿名性的現代市場經濟;天主教更強調與熟人的信任,所以他們更容易形成小團體,簽訂小範圍的契約。此外,新教徒表現出更強的強互惠性(Arrunada, 2004)。平均而言,新教徒之間信任程度比天主教徒之間要高(La Porta et el., 1997; Inglehart, 1999)。不過,無論是基於拉丁美洲數據的實證研究,還是規範的實驗室實驗,都認為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表現出較平均水準而言更高的信任程度,實證研究還顯示天主教徒對政府、銀行、軍隊、法庭以及市場也顯示出更高的信任程度,這也與前面的結論相呼應(Rossi and Zaclicever, 2006; Tan and Vogel, 2005)。這樣的研究被反覆施行,教徒在合作博弈、最後通牒、公共品提供等實驗中均表現出了更高的信任程度(Chuah et. el, 2005; Ruffle and Sosis, 2007; Anderson, Mellor and Milyo, 2008)。唯一一項反對的研究來自Alexander,他發現社會資本的存量(按Putnam的方法定義,包含了社團、社區及政治活動參與情況)與教會成員資格之間呈顯著負相關(Alexander, 2007)。最後,Benjamin, Choi和Fisher在2010年完成的實驗考察了更加微妙的情況:是否強調宗教認同也會影響個體的決策。他們將接受實驗的學生分成兩個組,實驗組拿到的問卷上有諸如「上帝是神聖」的這樣的句子,對照組不作處理。諸如新教徒更信任他人,提供更多公共品這一類特徵在提示宗教身份時會更加明顯(Benjamin, Choi and Fisher, 2010)。

還有一些零散的研究,在這裡簡單列舉一下,比如說有宗教信仰的個體在慈善捐助方面尤其慷慨(Batson, Schoenrade and Ventis, 1993)。有新教或天主教信仰的家庭更偏好儲蓄且天主教家庭在投資方面更保守(注意這與前面的研究不一致)(Renneboog and Spaenjers, 2011)。宗教勢力越強的國家,福利支出比例越小(Scheve and Stasavage, 2006)。政府福利支出會擠出教會提供的福利,控制其它變數之後,跨國研究顯示政府福利支出比例與教會參與人數有明顯的負相關關係(Gill and Lundsgaard, 2004)。還有一些存在內生性的研究結果也可以參考,結果普遍顯示在美國,信教家庭有更高的人力資本存量。像英美猶太家庭(以母語界定,只包括母語為意第緒語、希伯來語和拉迪諾語的家庭)子女教育回報率顯著高於非猶太家庭,且這一結果對各族裔猶太家庭都是穩定的(Chiswick, 1983);美國猶太家庭(定義同上)平均而言更注重孩子的教育質量(Chiswick, 1986);美國有宗教信仰的家庭孩子在學校表現更好(Freeman, 1986);這樣的家庭平均健康程度更高(Ellison, 1991);宗教氛圍濃厚的社區犯罪率更低(Hull and Bold, 1995; Evans et el., 1995)。總體來說,這些個體層面的研究略顯凌亂,儘管已經有一些文獻嘗試著做出綜合,但其中仍有一些爭議。至於將這些微觀行為傾向整合到理論中,與宏觀實證成果構成完整的體系,那就更困難了。

結尾留給Guiso, Sapienza和Zingales的經典研究。這篇文章可能也是經濟學領域裡研究宗教對個體行為影響最全面、最系統的的文章了。值得一提的是,Zingales是美國金融學會(American Finance Association, AFA)上一任主席。在控制了一批個體特徵變數的基礎上,他們設計了一系列問題來刻畫個體的態度,共有4個大的組別。首先是關於女性的,相應問題包括:「你是否認為當工作機會稀缺時,男性更應該享有優先權?」「大學教育對男孩更重要嗎?」等5個問題。接下來是關於法律和規則的,其中包括「你相信政府嗎」「在使用公共交通設施時逃票正當(justified)嗎?」「接受賄賂正當嗎?」等7個問題。接下來是關於市場的,考慮個體對「不平等分配vs激勵」「公有制vs私有制」「競爭有利vs競爭有害」這3組選擇的看法。最後一組是細化對市場的看法的,其中包括:「個人奮鬥是否值得鼓勵?」「財富增長會使人人受益嗎?」「奮鬥能夠提升生活質量嗎?」「窮即是懶,你怎麼看?」等5個問題。總體結果顯示:篤信宗教的個體在第一組問題中更傾向於認可男性的優先權。在第二組問題中更傾向於信任他人,並譴責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在第三組問題中更傾向於認可私有制和市場,並在第四組問題中更偏好努力奮鬥。需要注意的是,從小在宗教環境中長大的個體和後來改信的結果有輕微差異,但總體一致。他們還討論了宗教自身的特色:伊斯蘭教和印度教有更低的信任程度;佛教和猶太教對女性的偏見相對較輕;印度教徒更厭惡競爭,新教徒更重視奮鬥,等等。更加精細的結果可以參見原文,同樣應該注意的是宗教居於多數/少數地位可能會對結果造成輕微的影響(Guiso, Sapienza and Zingales, 2003)。雖然這篇文章使用的方法很簡單,後來的爭議也很大,但確實是全面地討論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這篇文章和Barro還有McCleary的一樣,也是做這個題目必須引用的。

這個領域還在發展。也是前面提到的Zingales他們,在2006年的一篇綜述開頭提到:「有一位著名經濟學家曾經說過,永遠不要用下面兩個因素來解釋經濟問題,文化差異和無知。」(Guiso, Sapience and Zingales, 2006)正是他們徹底地打破了這個界限,把文化經濟學帶入了主流經濟學的視野中。我們都期待簡單明晰的研究,但文化本身複雜微妙,我們也很難把頭埋進沙子里,然後說這些困難不存在。不停地觀察,探索,思考,整合可能是最好的辦法,下任何定論都還為時過早。最應該警惕的,就是偏見和刻板印象。


伊斯蘭金融呀,有人提到了,我細說一下。伊斯蘭金融要求符合古蘭經的規範,主要特點是沒有利息,不收取不支付利息。因為古蘭經說「吃利息的人,要像中了魔的人一樣,瘋瘋癲癲地站起來。……」;「你們為吃利而放的債,欲在他人的財產中增加的,在真主那裡,不會增加……」。但是古蘭經雖然不允許吃利息,但是鼓勵在經營中賺取利潤,只要利潤共擔,風險共擔就可以。

另外伊斯蘭金融對於投資種類也有很多限制,很多不符合教法的行業不可以投資(比如煙酒、投機、武器、豬肉、賭博,轉基因之類的,都不可以投資。如果有人間接從這幾個行業中獲利,必須要把利潤上繳宗教組織。)在伊斯蘭國家開發任何投資金融活動產品,都必須要經過宗教人士組成的委員會按照沙里亞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才可以運行,審核一般就是審核有沒有利息,或者有沒有參與不清真的行業。

所以理論上伊斯蘭的銀行就是這樣的,沒有利息,銀行會用儲戶的錢投資符合伊斯蘭教義的工商業,然後與存款人分享損益。所以理論上在伊斯蘭銀行存錢,有點類似於在中國買開放式基金,有可能賠錢,也有可能賺錢。當然實際中有很多令人窒息的操作,這個下文我開始講。在其他非伊斯蘭體系的經濟體中,銀行利息屬於無風險利率,沒有任何風險就可以拿到。但是在伊斯蘭金融中不可以,你存銀行也有存款不增反減的風險。伊斯蘭國家理論上沒有貸款這個觀念,你要是想開一家公司,去銀行借錢,銀行不可以借給你。它只可以入你的股份,你賺錢要給他分紅,虧錢了共擔風險。但是呢,因為現實世界金融業發展很快,所以伊斯蘭銀行也出了一些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重點說下貸款方面,因為貸款和普通人日常生活接近,同時貸款收利息是最不符合伊斯蘭教法的操作,所以我來講講這方面,伊斯蘭國家如何繞過教法操作)

比如:

1.加價制:用於成本融資,比如你開一家製造業公司。現在你們公司沒有足夠的錢去買原料,所以你需要像銀行貸款借錢買原料。但是銀行不可以收利息呀,所以銀行就採取了這個方法。他幫你買原料,同時你給他付貨款(貨款可以延期支付,就相當於貸款合同了),這部分貨款里包含了銀行買材料的花費,和銀行買材料的勞務費(這部分錢也就是銀行收取的利息)。同時對於業務繁忙的情況下,銀行讓你作為委託人去買材料,因為合同里還是相當於你委託銀行買材料。所以銀行還是可以加價。同時他委託了你,所以你是他的員工,他只用付你一部分傭金,加價-傭金剩下的部分就是銀行賺取的利益。是不是很繞很費腦?銀行也很無奈呀!還不是因為古蘭經不讓銀行收利息,只准賺利潤!所以銀行才要繞來繞去,來符合沙里亞法。

2.還有一種叫做租賃制,也叫做ljara wa-iktina。適用於呢,房貸,車貸,或者廠房土地抵押貸款這種情況。這又是怎麼一個讓人窒息的操作呢?比如老王是一個虔誠的穆斯林,他要買一套房。要向銀行貸款,但是鑒於銀行不可以收取利息放貸。所以銀行來了這樣一波操作,老王看中了新世紀花園的小區房,就告訴銀行。銀行去買下那套房子,銀行就變成了業主是不是?然後銀行把房子租給老王,簽訂合同,租約二十年,老王二十年內不斷給房東(銀行)付租金。付完二十年租金,房子產權轉交給老王。這就是符合沙里亞法的房貸,就是這樣一個彎彎繞的操作。

3.參與股份制,這種適用於小企業創業融資。方法呢,就是銀行和小企業簽合同,他參股小企業。同時呢,小企業賺錢了,則要按比例給銀行分紅,同時虧損了呢,銀行也要一起承擔。參股方式為連續的參與股份制(銀行作為合伙人按比例獲得年度分紅,截止日期不定)和逐漸減少的參與股份制(銀行採取逐步收回投資資金的方式或尋找其他合伙人代替的方式從項目中脫身,以保證銀行資金的流動性,客戶最終擁有項目的所有權)。第二種方式基本就和其他經濟體系中銀行的創業貸款差不多了。

4.盈虧分攤制:這個就是伊斯蘭國家人民儲蓄吃利息的合法性來源。因為真主不准你吃利息,但是不吃利息誰存銀行呀是不是?所以機智的伊斯蘭人民就搞了這麼一個玩意,他們作為投資人,把自己的錢交給一個經理管理。經理用他們的錢投資,同時按比例收取報酬,所以理論上就相當於中國貨幣基金,餘額寶之類的東西。

還有伊斯蘭債券,這個操作太複雜了,我要講清楚得把很多人腦袋爆掉,我就不講了。只是提點一下,原理上是類似於股票這麼一個操作。


一個直接的例子是伊斯蘭教信仰。

該宗教的教義禁止借款人因其提供的本金而接受任何利息,無論該利息的計算是基於固定利率還是浮動利率。因此,整個伊斯蘭世界的金融系統都跟其他世界有所不同。

至於其經濟發展如何被這一教義影響,應是一個比較大的學術研究領域。

Source:

1. Wikipedia: Islamic banking

2. Timur Kuran, Islamic Economics and the Islamic Subeconomy,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 9, No. 4 (Autumn, 1995), pp. 155-173


去年去銀川出差,包了一輛當地計程車各處轉悠各處看,包車的時候挺痛快,司機什麼都沒說。

下午五點的時候,司機把車停到清真寺門口,轉過頭看了一眼我們兩個人:「你們下車吧。」

「為什麼啊?我還沒到地方呢。」

「我要做禮拜了,所以收車了,你們下車吧。」

「好歹給我倆送回賓館吧!」

「不行。」

然後我和同事就被請下了車,車費可是一分沒敢少給。有這麼做生意的?

ps.隨手一答沒想到這個能這麼多贊。我寫這個並沒有什麼別的意思,問題是「宗教對經濟有影響么」,所以我的答案也沒偏題。對於宗教的禮節和規矩,我只能表示理解。但是如果再去出差,如果時間超過下午五點,這個錢我肯定還是找漢民的司機去掙。這個,都能理解吧?這就是對經濟的影響,哪怕只有幾百塊。


前面有很多人提到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看了這本書後,關於宗教與經濟之間的關係,最大的感觸就是面對宗教信仰等社會文化,社會把這種文化當做一種文化價值還是文化工具之間的選擇與轉換,而在這種轉換過程中,無疑對經濟發展產生了影響。以下以新教倫理作為依託來展開思考。

一、新教倫理對資本主義精神的彌補

「沒有企業家階層就沒有資本主義的發展,沒有道德憲章就沒有企業家,沒有宗教信念就沒有道德憲章。」在韋伯看來,新教倫理為資本主義精神中的缺陷進行了恰如其分的彌補,賦予在傳統意義上被認為是偽善、貪婪、冷酷、具有強烈功利主義的理性經濟人新的社會合法性。例如當時資本主義精神的終極價值存在爭議,到底是不是無休止的追求利潤?而無休止的追求利潤是否是貪婪、自私的表現?對財富的追逐是否與當時所推崇的禁欲主義相悖?這些問題都阻礙著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而新教提出財富本身無善惡之分,如何追求財富以及如何使用財富才有善惡之分,辛勤勞動的人通過努力獲得財富是值得被尊敬的,職業活動是上帝規定的生活目的,浪費時間不作為即是損失為上帝增光的機會。新教的這些理論的確適時推動了初期資本主義的發展。

以此我們可以看到社會意識對於社會存在的反作用,當社會意識強大到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人們的價值觀、世界觀時,就足以驅使人們做出與之相對應的行動,隨著越來越多人民的改變,整個社會都將朝著社會意識所描繪的那樣前進,這也就是任何國家、任何民族在多元化背景下,始終牢牢掌握社會主流意識的原因。當然,任何時候,都會存在非主流的思想,就像新教倫理一開始也是主流文化強大勢力下的新興力量,非主流是否取代主流文化,取決於哪種文化更代表了這個社會未來發展的方向,以及與這種文化所契合的社會階層是否代表了社會的先進力量。在這種情況下,文化更多被作為理性說服民眾的工具,而非其自身帶有的文化價值和情懷。

二、理性主義的雙向價值

理性主義從啟蒙思想家開始就在被推崇,逐漸深入人心,甚至被眾多學者認為是西方文明不同於其他文明的一般特徵,韋伯在本書中更是提到了理性主義是西方獨有的。那麼,理性主義在西方的發展中到底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呢?

古希臘時期的民主代議制被廣泛認為是理性主義的初體現,那麼我們可以這樣說:潛在的理性主義(因為那時候僅僅是理性的表現,而當時人們表現出來的思想還未達到「主義」的程度)促使了西方民主制度的搖籃——雅典民主代議制的產生與發展。宗教改革時期的新教倫理,提出更為理性的現世禁慾、合理安排的倫理生活,賦予經商合理的世俗目的,那些逐利的經濟人被加以「理性」的頭銜,極大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活動的發展。而在現代,理性的經濟人在金融和交易方面不斷發展,產生了股票、支票、債券等商業手段,使得資本主義更為成熟和理性。我們可以看到,理性主義在經濟和政治方面都體現著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反作用,而且是積極的、極大的反作用。

另一方面,理性主義也有其文化價值。它作為一種人們的精神追求,在責任感、美德等方面提供了正向的標準。在西方歷史中,也存在一大批以理性主義為依託而創作出偉大作品的人,在文學史、藝術史上為後人留下一筆寶貴的精神享受。但理性主義對人的塑造也存在缺陷,太過於理性的人會變得冰冷,缺失感情,基於此在理性主義的發展後期,西方出現了反理性主義的浪漫主義思潮。不過,這種思潮實際上是理性主義高度發達情況下對理性的反思和補充,實質上還是理性主義。人類思想就是在這種不斷的反思和批判繼承中前進。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任何一種社會文化既存在文化價值,也存在文化的工具性,我們沒有必要去抬高一個貶低另一個,也無所謂說文化價值更崇高,工具性更世俗。兩者是社會不同領域的各個方面的體現,沒有可比性。我們應該做的,是找到與社會發展相適宜的社會文化,並完善它、擴展它,以實現其雙向價值。

三、從文化價值向文化工具的過渡

「當竭盡天職已不再與精神和文化的最高價值發生直接聯繫時,或從另一方面來說,當天職觀念已轉換為經濟衝動,從而也就不再感受到時,一般個人也就不會再試圖找理由為之辯護了。人的行為從價值理性行動到工具性行動。」這是韋伯在結尾時所寫的話,我們可以看出,韋伯已經在為資本主義進一步發展的方向和方式而擔憂了。在資本主義發展初期,由於舊勢力的阻礙比較大,新興勢力無法與之抗衡,資本主義精神也無法被大眾所接受,於是這個時候,經濟人們,即早期資產階級,找到了與資本主義精神相契合的新教倫理,藉助新教來博取輿論支持。但是在資本主義不斷發展壯大後,由於人性慾望的膨脹和對金錢、權利的渴望,使得宗教被世俗精神所取代,人們不需要藉助新教來為自己追逐利益的行為找合理借口,這時候文化的價值就下降了,人們更多的是出於工具性的行動。

「沒有人知道將來會是誰在鐵籠里生活。」

韋伯為我們留下的這句話讓後人深思,我們的行為過於工具化,是否是在作繭自縛呢?內在情感和文化信仰是一個人乃至一個社會的精神所在,當我們在逐利中漸漸忘記這種精神、漸漸對世俗越來越多的妥協時,我們是否思考過自己內心真正的訴求?


可以說有,也可以說無。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宗教就是社團,就是由某種理由和利益聯結在一起的社會團體,其次,我們必須承認經濟活動通常是先和某些社會團體中的某些特定人群發生關係,然後才推廣到全社會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宗教是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經濟活動和經濟發展了。

但是,經濟活動和某些宗教發生特定的聯繫並不一定都是由於宗教教義上的原因,而是因為受到了社會環境,或者經濟活動內在規律的影響,從這個角度來說,宗教和經濟發展也可以說是毫無關係。

我們都知道上世紀二三十年代紐約,芝加哥等地區的販賣私酒,走私,賣淫,賭博抽彩,等活動十分猖獗,而在這些地區從事這些活動的黑手黨主要是分屬兩大社會團體,愛爾蘭移民和義大利移民。從宗教上來說,這兩個社會團體都屬於保守的羅馬天主教,但是,你不能就此就下結論,說羅馬天主教的保守教義使得天主教徒不如基督教新教教徒高尚,不如新教徒有創新精神,不如新教徒有企業家精神,因為,拋開政治上正確這個因素不談,販賣私酒,走私,賣淫,賭博抽彩,等等都是經濟活動,而且這些經濟活動是在主流社會不允許的情況下進行,所以,你不得不承認組織這些活動的黑手黨能夠創新,算得上是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了。

實際上,羅馬天主教的愛爾蘭移民和義大利移民之所以從事社會底層的黑色經濟活動,不是他們的宗教使然,而是因為他們的社會背景使然。他們抵達美國的時間較晚,社會上的白色經濟早就已經被先來的新教教徒佔據了,佔據了社會有利地位,邊際利潤大的行業的新教徒和新教徒之間進行商業活動和利益交換,後來的天主教徒就只能在危險度高,或者邊際利潤小的黑色經濟裡面謀生了。在這裡,我們既可以找到宗教對經濟發展影響巨大的根據,(新教徒和新教徒之間進行商業活動和利益交換,促進了新教徒地區的經濟發達,)也可以找到宗教對經濟發展毫無影響的根據。(天主教徒被迫從事危險的黑手黨經濟是為環境所迫,而不是宗教教義使然。)

同樣的原因也可以用來解釋為何近兩百年來,沒有宗教背景的華人只能在美國開餐館洗衣店。這些華人只能在下層社會謀生,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一個好的宗教來替啟迪他們的心智,而是因為他們處於一個以盎格魯-撒克遜新教徒 (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WASP) 為主體的社會中,他們的膚色,語言,文化,以及任何可能的其他原因,都成了他們進入主流社會的障礙,只能在下層社會謀生。當然,開餐館和洗衣店也是經濟活動,這些華人也是企業家(entrepreneur ),只是不那麼光亮的企業家而已。

其實道理就是這麼簡單,導致某些國家或者某些地區的經濟發展較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快的主要原因不是什麼好的宗教,而是其他的社會原因。導致西方國家發達的根本原因不是基督教,而是當時西方國家推行的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如果明朝當時也是奉行資本主義的國策的話,那麼,鄭和從非洲帶回來的就不是長頸鹿了,而是黑人奴隸,整個西方世界也可能早就被東方國家滅種了。

現在,有些人故意把這樣的話題拿出來擺弄,只是試圖證明他喜歡的基督教是好宗教,是優秀宗教,而他不認可的某些宗教是壞宗教,並且把他不認可的那些宗教所在地區的貧困和不發達,歸結到它們的宗教上,替他喜愛的基督教「洗地」。


先說答案:是有影響的,而且很明顯,但是可能沒有有些人臆想中的那麼大,不過很難證明。

@Manolo 的在上面的回答中給出的研究之所以有著巨大的爭論,除了通常的社會道德言論問題以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他自己的回答中也隱隱約約的給出了。

那就是對「宗教」,尤其是「宗教對經濟影響的途徑」存在巨大的界定爭議。實際上Luigi Zingales(我大芝加哥學派賽高!)的研究仍然沒能完全闡述證明文化行為對經濟的現實影響,所以這裡Manolo的用詞還是很準確的:

把文化經濟學帶入了主流經濟學的視野中。

只是帶入了視野之中,但是仍然沒有成為主流經濟學的組成部分。至少我接觸的很多經濟學教授,尤其是統計學教授(至少一半以上)都不認為宗教因素能夠有效的,還無爭議的代入經濟模型,但是我覺得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在美國「理性的思辨宗教對人的影響」仍然是相對忌諱的話題。

即便那篇認可程度很高的穆斯林齋月的日照長度與經濟表現之間關係的研究,有力的證明了宗教行為對經濟表現的反比關係。但是仍然被認為忽略了排除財富結餘和隱性收入。

但是問題在於財富結餘和隱性收入本身有時候就無法量化和界定,包括身體得到了放鬆,工作勞動強度下降,幸福感等等。(事實上這篇日照長度研究也確實發現了這些問題)

比如你齋月沒上班,只有底薪沒有績效,少拿了2000塊錢,但是也因為沒有出去吃喝玩樂而省了1000塊,同時你有時間做家務收拾房間,把很多在家一年需要做一次的事情都給做了(說白了就是我們常說的「離職非財務收入」),反倒結餘很多空閑時間,整個人得到了放鬆,提高了幸福感,用於接下來的工作生活。你怎麼計算財富結餘?這些都暫時沒有很好的辦法在數字上予以體現,尤其是宏觀考慮經濟表現的時候,這些沒法簡單的歸結為「對經濟的負面影響」。

換句話說,這和希臘放假多對經濟產生了負面影響差不多一個道理……

而且他的一些研究,包括從歷史時間角度來講的,遭到了歷史學家的強烈批判,尤其是部分歷史經濟學家,因為從更大的維度上討論,宗教帶來的穩定可以在至少一段時期對經濟帶來了,相當明顯的正面的影響。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了很多其他試圖探討宗教和經濟關係的研究之中。所以要想完全準確的回答這個問題除非解構微觀機理,做封閉試驗……可是問題是哪裡有完全排除其他因素的方法呢?

Monolo自己也給出了相關研究中的一些問題,我就不一一闡述了。

所以,至少在我看來,學界對宗教對經濟的影響這個問題是有共識的:有影響,而且目前來看是負面影響,很可能很明顯,但是具體怎麼影響的不好說,也絕不是那麼巨大……


很多答案提到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恰巧前陣子略略翻了下,那就從此書開始說起…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是韋伯從文化和宗教的角度探討的資本主義經濟發展背後的文化精神動力的著作,通過比較東西方不同宗教及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得出結論:新教倫理及資本主義精神是推動西方資本主義經濟產生和發展的精神動力,為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道德依託和價值呵護。

對於此書印象最深的有兩點:第一是韋伯對於職業的解讀,韋伯介紹了職業這個概念,在過去的英文中職業可譯作calling,它來自於宗教的一個概念,意即上帝的召喚,當然這或許是聖經譯者自身精神意志的反應並非聖經原意。韋伯認為在新教中,上帝應許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們以苦修的禁欲主義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以個人完成在現世里所處地位賦予他的責任和義務。這就產生了一種新的倫理觀:個人道德所能採取的最高形式,應是以履行世俗實務的義務進行評價。而這樣的新教倫理就形成了職業道德的概念,這對於資本主義發展十分重要。

第二是韋伯對禁欲主義這一新教重要的倫理進行了分析。加爾文派、虔信派、循道派和浸禮宗諸派四種禁欲主義的宗教形式的共同點是他們都篤信預定論,即上帝選定了部分人獲得恩寵而另一部分人則不能得到救贖。雖然不同的教派中獲得上帝恩寵的方式不同,但它不能通過聖事、懺悔和善行來達到是共同的。這種恩寵只能在自己和其他非信教自然人區分時才能獲得,從而引發了新教徒自我監督並奉行禁欲主義。這種與自然人的不同不是在修道院中達到的,而是在塵世及各種機構中度過的,這就要求人們在世俗活動中摒除感情因素將一切理性化。 禁欲主義下的努力工作和財富積累只是為了增加上帝的榮耀而存在,而不是為了自己的肉體服務。在隨後的發展中,這種倫理演化成通過努力的工作並約束消費享樂,只為了社會的理性化組織的利益服務。

在新教倫理中的約束消費的節儉意識與努力工作的職業道德的雙重作用下,早起資本主義完成了其資本原始積累,為後起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換言之宗教信仰(新教倫理道德)為經濟發展提供精神源動力和創造了一個適宜的文化環境…

在這裡必須要指出的一點是,韋伯並不認為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有這樣的作用,正如書名所示,韋伯在這裡探討的主要是新教禁欲主義在無意中產生的一種資本主義倫理觀。

這裡特別想po一些摘錄自韋伯另一本著作《經濟與社會》的片段:


你要去普陀寺拜拜就得做飛機火車汽車輪船,到了還要吃飯住宿遊玩,拜了還要添香火,放生積德行善,等等所有都要用錢,有用錢就有稅費,你說這是不是經理?


宗教最初的原型,是來自於自然崇拜的概念。人類因獲得大自然給予的恩惠,獲得食物來源,也從豐收盈餘中產生財富,進而醞釀成文化。因為大自然,人類得以存活於世,就是這樣最單純的哲理,孕育出了宗教。

隨著社會發展,人類逐漸脫離自然崇拜的多神教,需要一個可主導現實世界的人類的組織,於是「制度宗教」應運而生。這就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宗教,在歷經第一階段後,開始進入第二階段發展的情況。

基督教在《新約聖經》中稱頌清貧,相反地,猶太教則肯定獲得富裕與財物是有價值的善。猶太教諭示「金錢雖是無情的主人,但同時也是這世上最優秀的僕人」,承認金錢的價值。

另外,猶太教也認同擁有私有財產,因此若是盜取、奪走他人財物的犯罪者,將必須承受猶太教含極刑在內的嚴厲懲罰。甚至,就算只是損壞,猶太教也有相當詳細的罰金和賠償規定,對於個人的所有權給予最高等級的尊重。

事實上猶太教徒有相當合理的理由,將個人財產權、所有權的不可侵犯制定成戒律。原因是,當猶太人將個人財產權、所有權視為戒律般嚴格遵守,也會自然而然地獲得其他民族的信任。於是,猶太人開始在神殿設置金庫,各地富豪也將自身持有的金銀財寶寄放於此,而且也建立一套讓寄放者安心使用的制度。

猶太人也善用財產寄放制度的建立,徵收保管費。然後,在得到財產所有者的了解後,將金錢借貸給有需要的第三者,從中賺取利息。在猶太教里,賺取利息、放貸的做法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猶太人利用寄放財產做為債券擔保並對外發行,藉此募得巨額投資資金,並用做建設等開發計畫資本,以獲得更大規模的利益報酬。

就這樣,猶太人所創造出劃時代席捲全球的金融商業買賣,於焉展開。

猶太教看透人與人之間爭執的根本原因,就是圍繞在經濟層面的富裕與財物問題上,於是在戒律中加入仲裁系統。藉由神的監督,人類不僅獲得所有權,還獲得認證與管理,並將規則法制化,避免再發生無意義的所有權糾紛。而這種確保所有權的不可侵犯性,也是催生如同前述的金融業等信用經濟的出現。

猶太教在各層面的制度設計,是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將協調經濟社會的關係視為最優先。在法治國家尚未出現的時代,市場的信用/授信,是因猶太教制定戒律/律令所創造出來的。

「神」這種絕對理念,可以說就此成為人類的信用根本,並發展成古代高水準的支付系統。

但對我們而言,由「宗教=精神層面」造就「經濟=物質層面」的印象,其實是難以理解的。自近代以來,社會也逐漸形成一種健全的思考,也是一種默契,也就是宗教這般神聖的象徵,應自政治、經濟等世俗分割。但是在前近代,「聖」與「俗」並未被明確切割,反而比近代的我們所想像的,整合性更高,關聯性更為密切。

因此,僅以貼近當時歷史實際情況,而非從宗教與經濟較高層次綜觀全局,就會成為誤判本質的原因。

我們日常生活的經濟活動、市場皆有其運行的規則。如欺詐、盜領、榨取、妨礙、獨佔等,任何阻礙公平公正的經濟活動發展的舉動,國家將可依法加以取締。

那樣公正的基準,並非只是因為隨著近代國家的成立,突然變成強加在人們身上的基準。而是自古以來,宗教藉由戒律,將遵守倫理規範視為至高無上的命令,並在相當長的歷史年月中,強制大眾義務遵守規範,最後終於成為人類與社會的共同認知,並擁有共通的公正評判基準。

經濟活動的目的在是獲得財富。但由於財富有限,人類為爭奪財富,必然會引起爭執。

各自擁有100個單位財富的兩人,在發生非將對方置於死地不可的爭執中,勝者可奪取敗者的財富,而獲得200個單位的財富。但如果這兩人能停止爭執,互補彼此的不足,進而合作,就能將各自的財富從100增至120,兩人總資產相加後就會達到240個單位財富,也就是多創造了40個單位財富。

如此相互合作,就是真正的經濟。在糧食不足的情況下,並非相互搶奪對方擁有的糧食,而是相互禮讓,彼此交換衣服、建材等其餘資源做為回饋,成就一段對彼此皆有好處的合作關係,這就是所謂的經濟。

為確保這種相互禮讓的關係得以成立,就必須建立起互信互賴的關係。但光是口頭約定,恐加深彼此的不信任。在尚無法治觀念、也無取締非法行為的警察組織的古代社會,人類究竟如何確保契約、誓約確實履行呢?

答案是,向宗教尋求保證。

一般來說,人類都擁有良心,而良心才能引領出倫理與道德。

人類領悟到暴力為惡,也與他人有共同的善惡價值觀判斷,也能剋制圖利己身的衝動,這正是因為人類對於他者或全體的利益有所自覺,並採取與他者之間的協調態度以追求共存。

但是,對於所有人而言,倫理或道德的善惡價值觀判斷,不見得是理所當然的認知。因此,制度與法典儀式有存在的必要性,並將之一而再,再而三地,硬是將之烙印於人類意識中。而能因應如此需求的,只有宗教而已。

宗教帶來了超越一切的監督權,將「惡」這樣的價值觀判斷,強制置換成「罪」,並深植於人類的深層心理。直到這樣的觀念成為跨越世代自然生成的道理,人們皆將超越一切的存在,或是具有儀式性存在意義的神,融入宗教制度中。

然後終於,人類對於「罪」的認知覺醒,延伸成為宗教性的啟示與悟性,與人類的意識合而為一。

於是人類對於神一般的絕對存在起誓,將借著遵守宗教規範,產生共通的信賴基礎。

對於絕對權力者心懷畏懼的人絕對不會背叛信仰。而藉由信仰,人與人之間對於爭執或暴力相向的行為也達成停止的共識,如此一來,可消除爭執或暴力行為。

由此可見,「信仰」這樣的動機,是最為強力的保證,社會整體也將之視為基礎並形成共識。有了神的存在,人類的良心獲得了保證,這樣的背書在社會形成廣泛的相互協調與信用產生的契機,促進和諧的經濟活動生成。

在「看到人就懷疑是小偷」的社會風氣中,經濟活動是無法順利進行的。必須在將「敬愛鄰居」之類的宗教規範視為優先的社會,經濟活動才能成立。

如今科學越來越發達,警察對於犯罪者,可根據各式各樣的證據檢證,動用公權力將之逮捕。但是在前近代中,犯罪搜查的技術尚屬貧乏,犯罪檢舉率與現代相較幾乎無法相提並論,數據相當低。

在這樣的時代,阻止犯罪的關鍵並非搜查,而是宗教。在搜查權有其限制的前近代社會中,防範犯罪的方式,也只有訴諸於人類的良心,除此之外別無他法,也因此,在共同體經營中宗教系統成為必要的因應對策。

若是犯罪,神將降下懲罰,這是全世界的宗教共通的原則。但是,光是只有罰則規定,宗教仍是無法收服人心的。

有罰必有賞。若遵照神的旨意所執行的善行,將為自己帶來死後世界的安樂,也能獲得神的恩寵。由於相信神恩威並施,使得人們對於神的存在抱持敬畏,而宗教其實就是按此制度設計而成。

人類不論是誰,在本質上近似於殺人兇手。舉例來說,深夜聽到小偷的腳步聲時,你勢必會拿著尖刀或木棒,靠近發出腳步聲的來源。當小偷注意到你的靠近,持刀向你襲來的瞬間,你會怎麼做呢?是什麼也不反抗,等著被刺殺嗎?

不論是什麼樣的人,本能上都會加以抵抗,在自己被刺殺之前,先刺傷小偷,或是毆打對方吧。

人類比起其他生物,還更以保全自身為優先目的。這是人類的本能,也是難以迴避的衝動。在人類的意識中,犧牲他人以圖自身生存的本能早已深刻烙印,光是這一點,就可證明每個人都是潛在的殺人兇手。

17世紀的英國思想家托馬斯·霍布(Thomas Hobbes),將人類赤裸的本能稱為「自然狀態」,並以下列敘述定義特徵——「孤獨而悲哀、冷淡而殘酷。」

霍布斯所定義的人類「自然狀態」,不論是誰都無法否認吧。根據霍布斯的說法,處於「自然狀態」的人類在陷入「人皆相伐」的狀態時,必然相互殘殺,相互爭奪,相互欺騙。

而處於赤裸「自然狀態」的人類,則是為爭奪有限的財富等而發生爭執。人類若持續發生相互殘殺、相互陷害等行為,結果就如大家所知,無法為彼此著想。

這時,人類向對方要求相互停止「自然狀態」、停止爭執。但是,由於人類的力量無法真正阻止爭執產生,因此需要一個比人類更高次元的調停者出現,而神一般的絕對權力者就出面扮演該角色。

史蒂文·平克(Steven Pinker)在著作《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中認為,在基督教或佛教等宗教尚未出現的史前時代,人們的死因大部分是因為暴力所致。強盜/強姦後殺害、掠奪/戰鬥後奪命,公開處刑、如奴隸般強迫勞動導致過勞死等原因,人類的死因大半可說是人類對另一方行使人為因素致死。平克的論點真真切切地,印證霍布斯所主張的人類「自然狀態」。

平克主張,自史前時代以來,宗教就賦予人類「殺人是罪過」的意識,因此死因是殺人導致的比例大幅減少。人類為滿足自己的慾望,所進行的奪取、欺騙、殘殺等惡行,不僅是個人,團體也會。

為壓抑那些人的慾望,社會必須存在可啟動強制力的裝置,也就是宗教。基督教所主張的博愛精神、伊斯蘭教或佛教提倡的戒律、印度教的日常生活規範、儒教的祭祀與祭祖等,宗教教導人類的是,如何與他人協調以及共存的方式。

若殺人的情況減少,人類也能安心地捨棄武器,將注意力轉向勞動、生產,利用剩餘的產物進行交易,而得以追求整體的利益。從相互爭奪,到相互給予,人類開始形成社會基礎,也就是經濟。宗教層面的協調將帶來經濟的和諧與發展,經濟上的和諧將可更促進宗教面的和諧,於是宗教與經濟形成了循環,並讓社會整體持續發展。

宗教基於合理目的,做為呼應人類所求的存在之際,大眾對於宗教的思考層次,就不僅是停留在精神層面,而須注意宗教其實是個擁有廣泛社會性機能或角色的制度或系統。

托馬斯·皮凱蒂在《二十一世紀資本論》中將貧富差距的原因以公式呈現,也就是以「資本獲利率(r)>經濟成長率(g)」來說明。比起因經濟成長而獲得財富的一般大眾,少數經營者的資本應得份額,因經濟成長獲得更多。如此一來,掌握資本的經營者,與領取薪資的勞動者的財富持有規模之間,差距越來越大。

這樣的情況不僅發生在近代資本主義時代,從古代起,人類開始從事經濟活動之際,成功者獲取財富,並將之做為資本以獲取更多財富,因此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在經濟成長,不斷發展的時代中,貧富差距必將愈趨擴大,而貧困者也會越來越不滿。當貧富差距達到一定程度後,貧困層的消費活動就會停滯,使得經濟活動變成一灘死水。

這時,宗教就扮演促進經濟平衡發展,與恢複流動性的角色。宗教揭示「神之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使貧者團結,相對於化為既得利益層的成功者,宗教保障貧者發起政變的正當性。

誠如基督教以「心靈貧乏者有福」諭示信徒,而伊斯蘭教集結貧困者,用武力驅趕麥加的商人世家等例子,宗教通過行使武力、徵稅或稅賦減免、捐贈或捐獻、否定階級等手段,消除貧富差距。

皮凱蒂為修正現代全球性所得差距惡化的現象,力促各國在國家、法律層級架構中,推動徵收全球資產課稅,或是採用累進課稅的方式。而在國家、法律概念尚未成形的時代,宗教被賦予救濟大多數貧者的正當性,以神之名,打破既得利益者階級社會的保守性與停滯現象,創造嶄新的經濟發展局面。

那麼,宗教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呢?

一言以蔽之,就是「協調利害關係的裝置」。

宗教絕非超凡的存在。為協調在俗世中生存且慾望貪婪的人類之間的利害關係,雖然必須得利用神這種超凡的存在,但宗教本身並非如此。

「愛你的鄰居」這句耶穌基督曾說過的話,說明藉由寬宥的心胸可以達到相互合作,提升生活福利品質的主張。在這過程中,儘管宗教訴說著慈悲,與人類之間的愛等倫理論述,但最終仍將回歸福利經濟所追求的,協調功利性利害關係的目的。

不論是生產或是買賣等等,經濟活動都無法獨力完成,而是必須由多數人所構成的集團才能運作。集團最初是以血緣關係為主的部族、氏族等單位所組成。而人類為追求更富裕的生活,不斷擴大經濟活動的規模。此時,為組織一個範圍廣大的集團形成所需的共通理念,宗教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存在。

在國家這個近代概念尚未出現的時代,宗教可以說是集團雛形的組成理念。

宗教是為促進經濟活動而產生,一面融合於經濟活動中,一面逐漸達成理念上的成熟發展。在這層意義上,宗教是經濟的一環,在本質上則展現世俗姿態的生活樣貌。

也因此,從經濟發展的脈絡來梳理所有宗教,其本質將自然而然地明朗化。相反的,若只將宗教視為一種倫理規範,或是神學理念,將無法看清其本質。簡而言之,宗教事實上就是處理金錢等財富分配問題的處世原則。

但是,若一直將宗教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存在,將是越來越遠離宗教的做法。宗教在社會中,不見得總能順利發揮「協調利害關係的功能」。當該功能無法正常運作之際,宗教反而成為助長利害關係對立的幫凶。

即使是同一個宗教集團,也會發生因爭奪有限的財富資源而導致衝突的情況。當集團開始分裂、出現派別,甚至爭奪財富之際,各派別為正當化自身的立場,於是利用宗教。當某派以「誤入歧途」、「扭曲教義解釋」等各種理由指責另一派的行動,其實就是該派打算揮舞正義大旗,征討對方的前兆。

這樣一來,即使是同一個宗教也有教派之分。如基督教舊教與新教、伊斯蘭教的遜尼派、什葉派等各式教派應運而生,而歷史上激烈的宗教戰爭不斷發生。

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爆發衝突的十字軍東征等,異教徒間的戰爭相當頻繁。這些宗教戰爭的本質上,並非是因信仰問題而導致戰爭發生,而是源自於經濟利害關係的對立。至於信仰的對立等說法只不過是事後辯白之詞。

因財富的分配而發生的利權爭奪,便轉換成各式各樣的宗教戰爭。

不過,若是本質即是醜陋的戰爭,怎樣也無法改變醜陋的事實,因此各自陣營內部也難以確保團結向心力。有鑒於此,美化爭執成為必須,而宗教就成為美化的最佳借口,於是硬是強加以神之名的「聖戰」,向大眾宣傳。

貫徹信仰的理想,或許在歷史洪流中,終究只是局部的,屬於個人的做法,抑或只是暫時性的存在,但綜觀歷史性脈絡發展,其實社會性集團也不脫此法則,比起宗教理念,最優先順序,還是自身集團的經濟利害關係。

很多人會將宗教戰爭的發生誤認為是為了教義、信仰而戰,這樣的認知基本上是並不存在的。

與現實利害關係緊密相連的我們,也就是一般大眾的想法,其實也可以套用至宗教。不論是怎樣的宗教,若是能建立在「宗教其實不過是世俗間社會百態的一部分」的認知前提下,想必對於宗教將有更深一層的理解。


《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對宗教了解不深,宗教對人類社會的影響主要還是生活方面,從而間接影響經濟發展,畢竟宗教產生於「大蠻荒」時代,生產力極度底下或者物資極度匱乏,人類還「主宰」不了世界,宗教讓人類精神上有了寄託,宗教回答了「我們是誰」「我們從哪兒來」「我們要到哪兒去」這三個基本問題。在人類大部分的發展歷程中宗教基本起著穩定社會的作用,但有時候也成為禁錮人思想的枷鎖,所以宗教對經濟發展不可一概而論。

但從哪些要素會有利於經濟發展的角度考察具體哪個宗教對經濟的影響可能更合適。1.鼓勵交換。交換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沒有交換就沒有生產更多東西的動力,所以某制度曾經造成餓死幾千萬是不是比宗教還厲害。2.私有觀念。私有制是交換的前提條件,不必多說。3.鼓勵冒險。經濟的發展根本上靠科技進步和創新,如果某宗教鼓勵大家循規蹈矩,安守現狀,目光短淺,肯定不利於經濟發展。4.鼓勵誠信。市場交換髮展到現在,信用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5.鼓勵平等,而非上下等級森嚴的管制,市場經濟重平等。暫時就說這些吧。


聽說美國同性戀可以結婚之後,我和我的同性戀朋友都很高興。我不是同性戀,我高興的原因是,我和我們家變形金剛的愛情終於又向婚姻進了一步。但我的同性戀朋友卻對我的愛情很不滿意,他說:你的愛情是荒謬的,和一個玩具之間能有什麼愛情?當時我就生氣了,你一個同性戀,懂什麼我們戀物的人的愛情?人和人是不一樣的,難道只許你們的是愛情,我們的就不是愛情?他說:愛情是需要物質支持的,需要性的,你們有性嗎——就算是有,你們的性也是不正常的。我更生氣了:我們的性怎麼不正常了?哪裡不正常?難道你們用菊花就是正常的?誰規定性非要是那樣的?他也生氣了,說:「你們沒後代。」「你們也沒後代。」「我們可以領養。」「我們也可以領養。」「你們的不是愛情!你怎麼知道變形金剛對你的感情是愛?」「愛是兩個人的事!和其他人無關!」「孺子不可教也。」「道不同不相為謀!」最後我們不歡而散了,雖然我知道他是一片好心,但是我最討厭以一片好心來道德綁架強求別人接受自己所謂好意的人了。


講一個新鮮的例子,在印度,穆斯林和Dalit(untouchables,不可接觸者)相當一部分(兩百五十萬人)從事牛肉皮革,屠宰行業,印度供應了東南亞相當一部分的牛肉消費。

但是印度教徒的立法者禁止了牛肉的屠宰,交易,關閉相當一部分皮革廠,屠宰場,有些政客甚至要給牛發像人一樣的身份證,在印度屠殺牛會面對很重的刑罰,這些最貧窮皮革行業工人失去能謀生的工作。

但最諷刺的是,印度教徒的牛肉屠宰場卻往往被免開一面,免於各類罰款


宗教某些程度上影響了經濟的發展,或是制約或是促進。印度經濟現在發展勢頭好與中國,並且在幾年內預期也強過中國,最起碼從現在來看,和中國這個所謂不太受宗教影響的國家相比,不能說印度宗教對印度發展扯了多少後腿。

放眼世界,確實有些經濟學家對宗教信仰對現實經濟的影響進行了研究。比如歐債危機以來,被稱為PIGS的四個國家(葡萄牙Portugal,義大利Italy,希臘Greece,西班牙Spain)有一個很不幸的共同點,就是國內信仰天主教者居多(不包括新進移民),而同樣實行高福利的北歐諸國,如挪威,瑞典,丹麥等卻沒有出現經濟大波動這種狀況。有人分析這是因為北歐諸國大多數國民信仰新教的緣故。新教,尤其是加爾文教派,宣稱人預定論。就是說哪些人會成功,哪些人會失敗,哪些人是上帝選中的被拯救者,哪些是被上帝拋棄的不幸者,在人出生時已經註定,無法改變。信仰者來到世上誰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選中的還是被拋棄的。但是有一個俗世的標準可以幫助大家判斷,即選中者受上帝恩寵,在俗世會獲得成功,被拋棄者只能在現世中失敗。人們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被上帝拋棄的那一個,會加倍努力爭取成功。即使中途失敗,只要最終在現世混的可以,也會認為被上帝選中的人。於是乎良性循環,越想證明自己的人越努力,越努力越容易成功從而證明自己是被選中的。

所以,即使是高福利,人們也不會安於現狀,而是拚命進取。


宗教信仰對經濟發展有影響嗎?

答:有。

所謂經濟發展就是一個社會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的映射。

傳統與現代文明的關係?

《娜拉走後怎樣》是魯迅先生於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上的一篇演講稿。後來收入他的雜文集《墳》。魯迅在這篇文章中敏銳地撲捉到了「娜拉走後怎樣」這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並揭示出娜拉的命運:不是墮落,就是回來。

對於中國而言,改革詳見讓子彈飛,詳見知乎某評論最高贊。改革就意味著給每一個人洗腦,還要把那些不願意改變的人清理乾淨,這就是政治。

日本就是脫亞後的現代社會,印度就是傳統社會,中國就是在十字路口徘徊的少年。亨利七世、拿破崙、俾斯麥、明治、彼得大帝都以反傳統而著名,反之印度則很好的保留了自己璀璨的文明。印度沒有文化大革命,永遠成不了中國。

如何評價「印度需要一場文化大革命來掃除思想流毒」的觀點? - wuweilxl 的回答

看完以後,感觸頗多,於是決定重新寫這一篇文章。

1、英國對社會的改造。

應該寫伊比利亞主義和薩拉曼卡學派,但是中外研究西方歷史的都是從馬丁路德開講,為了不體現我標新立異的特質,於是開始從亨利七世改宗開始講。現在的人啊,想改革,卻死抱著教條不放,想改變,卻不願去改變。人啊!

什麼是伊比利亞主義?

馬丁路德寫了九十五條綱領,滿滿的都是愛。羅馬派去宗教警察,德國或者說當地的貴族保護了馬丁路德,於是新教誕生。新教在英國的名稱叫聖公會,聖公會的主教不是別人,就是要離婚的亨利八世。對於前面課程拉下的同學,不懂的請去百度。亨利八世要改宗了!

不自由,毋寧死。英國的國王亨利八世為了當國王,娶了他哥哥的老婆,而且這個老婆還比他大六歲。你說見面叫達令,還是叫嫂子?亨利八世就像吃了一個死蒼蠅一樣,成為人們飯後的笑柄。最要命的是聖經教義上寫,兄娶哥嫂必絕後。巧的是亨利八世和他的王后只有一女,其餘五個孩子均夭折。於是亨利八世開始尋求改變,他向羅馬教皇求助,可西班牙是當時的強權,英國的力量還很弱小,教皇不敢得罪西班牙,於是不批准離婚。

逼急了的亨利八世,干出了一件驚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他自己當教皇,成立了聖公會(即新教)。首先,為了獲得基層民眾的支持,大搞民主,獲得了社會基礎的廣泛認同和支持。其次,利用英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大搞排外。最後,啟用一批基層幹部,比如說商人克倫威爾、低級教士托馬斯·克蘭麥等,策動了一系列宗教改革。國王宗教改革導致既得利益者大清洗,導致舊貴族、舊官僚、原有的教會組織和舊的生產關係同時被消除,為英國的文藝復興、思想解放和資本主義發展鋪平了道路。對內他利用基層民主和民族主義情緒,堅決鎮壓舊貴族,意外的完成了英國的統一。對外他倒戈法國,利用法國和西班牙的矛盾從中漁利。在宗教改革方面,亨利八世開始刊印英文版的聖經,原來的聖經都是拉丁文,目的就是為了教會壟斷宗教的解釋權,這一次教會被徹底的革了命。伴隨著宗教改革的是殘酷的思想清洗,英國共有七萬多人被殺,佔到了英國總人口的2%。由於內戰期間,他發現傳統的政府不能處理大量的內政工作,於是進行了政府改革,現英國的財政大臣等等,就是當時設立至今。為了獲取基層民眾的支持和新興中產階級的財富,他允諾,議會將有更大的權利,議員將獲得司法豁免權,這就是議會政治的雛形。

但是亨利八世絕後是肯定的。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十五歲就逝去,接著愛德華六世的姐姐瑪麗上台。瑪麗有著非常坎坷的人生,所以導致性格扭曲,她又號稱血腥瑪麗,她不喜歡砍頭,她喜歡燒死人。她要在英國恢復天主教的統治,不管死多少都在所不惜。1558年11月17日,42歲的瑪麗逝世。她的妹妹伊麗莎白繼位,這個地球上最偉大的女王大人。他為了英國不被當成嫁妝,出售給其他國王,終身未嫁。當然也有另外一說,是她有一段不幸的戀情,然後看破紅塵。莎士比亞在舞台上辱罵、諷刺、挖苦伊麗莎白,伊麗莎白在台下微笑面對,假如在地球其他地方,早被砍頭了。這也是為什麼只有英國才有莎士比亞,因為他們有偉大的女王伊麗莎白。我們現在看到美國的維吉尼亞州,其實就是「童貞女王」的意思,說的就是伊麗莎白。1588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求婚不成,於是派出了無敵艦隊,結果慘敗,自取其辱。1620年,一船載著102個清教徒的五月花號在大西洋西岸靠岸。你不得不說亨利八世是一個偉大的人。慈禧又不找男人,犯得著改宗嗎?

2、彼得大帝

彼得大帝是俄羅斯歷史上最偉大的帝王,他認為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是必須要放棄的,包括漢語、漢字,在俄羅斯知識分子假如不懂法語,你出門都好意思和人打招呼。他辦工廠,發展貿易,發展文化、教育和科研事業,同時改革軍事,建立正規的陸海軍,加強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制。他干這些的目的是為了幹什麼?答:出海口。

以前有個屌絲叫俄羅斯,地圖上都找不到他在那。俄羅斯有個君主叫彼得,彼得大帝對現代化非常的仰慕,他親手把自己想恢復俄羅斯傳統的沙皇太子阿列克謝拿鞭子抽死。大帝為了俄羅斯能有一個出海口,和當時的北歐強國瑞典幹上了。

上圖為彼得一世(沙皇)親自帶隊衝鋒。

最後的結果就是。

然後。

瑞典的少年國王查理十二,用區區八千人,打敗了沙皇彼得的三萬五千人。敗,肯定失敗了,但彼得大帝不投降,最後俄羅斯堅壁清野,誘敵深入,最後用一種另類的方式贏的了戰爭,賴!最後獲的了夢寐以求的出海口,彼得大帝立刻就把神都遷至空曠的彼得堡。以後的什麼拿破崙、希特勒,俄羅斯都如法炮製,所以都是如此下場。這就是大帝的風采,你再看看那個莫斯科的屌絲,你就懂了,人和人的差距為什麼就這麼大呢?

這是聖彼得堡。

所以我建議廣西、遼寧問彼得大帝,為了一個出海口,搞的國家的現代化陸軍全軍覆沒,差點亡國,有必要嗎?假如廣西和遼寧經濟發展起來了,那才叫逆天,那才叫沒天理。

面對俄羅斯的崛起,反應最及時的就是英國,假如不是日俄戰爭、克里米亞戰爭,那今天統治世界的就是俄羅斯,而不是美國。

3、法國崛起。

拿破崙之偉大,不在於縱橫歐洲,而是為什麼拿破崙可以縱橫歐洲?

法蘭西血腥的大革命相當於中國的文革,類似於彼得大帝用皮鞭抽死自己的兒子,類似於亨利七世的宗教清洗,終於新的思想和既得利益者的被清洗,為拿破崙的崛起鋪平了道路。拿破崙因為鎮壓反對派有力,而最終登上舞台,他曾下達過一條著名的指令:「讓驢子和學者走在隊伍的中間。」拿破崙熱衷於軍政、教育、司法、行政、立法、經濟方面的改革,最著名是於1804年正式頒布實施了《拿破崙法典》,法典由拿破崙下令起草、制定的,許多條款都由拿破崙本人親自參與討論,並最終頒布,基本上總結、歸納了法蘭西共和國大革命時期所提出的比較理性的基本原則、精髓。該法典最終成為大陸法體系,成為俾斯麥寫《德國民法典》的基礎,與亨利七世的英美法系並列。法國的崛起源於對傳統文化的鞭笞和破壞。

4、德國崛起。

苦戰勝於強耕。日本人的軍國主義是國家擁有一個軍隊,普魯士的軍國主義是軍隊擁有一個國家。1198年3月5日,條頓騎士團成立於阿卡,應波蘭討伐異教徒的請求進入普魯士地區。經過五十多年的屠殺,1285年,條頓騎士團最終征服普魯士地區,迫使普魯士人改信天主教。1512年,來自勃蘭登堡的阿爾伯特當選為條頓騎士團總團長。1525年他宣布改信路德宗教,從而切斷了與騎士團名義宗主羅馬梵蒂岡的聯繫,隨後宣布將條頓騎士團世俗化,改為普魯士公國自任普魯士公爵。1809年拿破崙入侵,普魯士公國國滅,條頓騎士團正式成為一個宗教慈善組織。條頓騎士團為了吸引外來移民,採取的經濟政策是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不是英國式的保守主義市場經濟,他的具體措施就是自由市,充分利用了周邊國家的人口紅利。

普魯士地區古代的居民我們姑且把它稱為普魯士的日耳曼人。1740年腓特烈二世即位,在他20多年的鐵腕統治下,普軍人數由原先的7萬人激增至20萬,佔全國人口9.4%,軍費開支每年要花去政府全部預算的4/5。有人這樣描述普魯士的軍國主義:「對其他國家來說,是國家擁有一個軍隊;對普魯士而言,是軍隊擁有一個國家。」普魯士的軍械都是外購,於是腓特烈二世免稅補貼發展軍工,組建了總參謀部,發展了戰爭全民動員,都說俄羅斯是戰鬥的民族,我認為這個頭銜普魯士更加合適。隨後是腓特烈二世的侄子腓特烈·威廉二世繼承王位,對於普魯士而言,國王的唯一作用就是戰爭。1861年腓特烈·威廉四世逝世,攝政王即位,稱威廉一世。 1862年9月22日,威廉一世任命俾斯麥擔任首相。

俾斯麥一上任,就發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說:「當代的重大問題不是通過演說與多數派決議所能解決的……而是要用鐵和血來解決。」他鼓勵國王:「既然我們遲早是要死的,能不能死得更體面一些?……陛下已經沒有別的路可走,只有奮鬥!」從此贏得了威廉對他的政策的堅決支持。建立了一個專制帝國,其統治基礎是普魯士軍國主義外加容克資產階級,構建以務實作風和民族沙文主義為精神的現代德國。為統一德國,不惜讓奧地利退出德意志聯邦,對內休養生息,世界上第一個制定了系統的社會保障體系和法律的國家。對外謹慎用兵,最大的政治和經濟利益都是通過談判桌來獲得。德國從精神上完成了國家的統一,在二戰後美蘇雖然瓜分德國,但德國仍然還能夠重新統一(歐洲歷史上有多少國家消失就沒有在出現過)。在自由市的經濟基礎上,對於城市普魯士管理相對寬鬆,對於農村,普魯士剝削農村發展城市,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容克資本。因為普魯士需要軍械,所以第一批現代化工業和中國類似都是師夷技長以制夷的軍工。對於有一技之長的外國移民普魯士也是熱烈歡迎,當法國迫害異教徒(新教)的時候,信奉新教的普魯士熱烈歡迎之,這也是普魯士第一批手工業者。

德意志蘭的人從來都不是愛好和平的人。俾斯麥上台後,威廉一世於1871年1月18日,即普魯士王國成立170周年紀念日,在法國凡爾賽宮鏡廳登基,成為德意志帝國的皇帝,宣布建立以普魯士王國為首的德意志帝國,即所謂的德意志第二帝國。德意志的意思是一個地區不同民族的雅利安人,沒有民族的意思更不是地名,公元920年東法蘭克王國的國王改國家名稱為德意志王國,德意志在歷史上第一次以國家的形式出現,法俄1807年提爾西特合約,以易北河為界瓜分了德意志的土地,英、法、俄、這些國家之間雖然矛盾重重,但在德國統一問題上驚人的一致就是絕不容許德意志統一。儘管德意志在付出了巨大的犧牲後統一了許久,面對德國不同的民族,席勒還一再的高呼德意志在那裡?順便掃個盲:德意志不是德國的意思(就像把中國叫瓷器一樣),假如一定要牽強附會,德國人把德國叫德意志蘭的,意思是德意志的土地(德意志地處歐洲十字路口,建國又短沒有明顯的國境概念,這才是這個國家真正的邊境問題)。

羅馬的強大和奴隸有什麼關係?這個時候整個德國就是一部專制的軍事機器,1625年普魯士爆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和天朝不一樣的是農民起義被殘酷的鎮壓了下去,等待農民的是更加殘酷的統治。當德國剝削完最後一個農民,德國進入了現代化國家之列。與之相對應的是,普魯士的容克集團多為貴族、地主、大商人出生,所以鮮聞貪污,行政效率極高。條頓騎士團為了吸引外來移民,採取的經濟政策是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不是英國式的保守主義市場經濟,他的具體措施就是自由市,充分利用了周邊國家的人口紅利。在自由市的經濟基礎上,對於城市普魯士管理相對寬鬆,對於農村普魯士剝削農村發展城市。因為普魯士需要軍械,所以第一批現代化工業和中國類似都是師夷技長以制夷的軍工。對於有一技之長的外國移民普魯士也是熱烈歡迎,當法國迫害異教徒(新教)的時候,信奉新教的普魯士熱烈歡迎之,這也是普魯士第一批手工業者。對於勞動力不足,普魯士動用了大量的囚犯,這個並不是二戰才有的,德國對人力資源有著特別的認識,原始資本積累都是帶血的。

話說德國歷史上就不是一個民族,也不是一個國家,甚至沒有統一的文化和制度,德意志的意思是日耳曼人(種)的土地,在德意志這個地區有兩個強大的國家,他們分別是布魯士和奧地利,他們都希望借船出海,形成一個強大的國家,參與世界競爭和角逐。普魯士的首相俾斯麥利用歐洲各國之間的矛盾,純熟的使用外交手段,利用英國光榮孤立,割地換取法國局外中立,與俄國達成准同盟,與義大利形成攻守同盟。一次次吞併周圍小的國家和地區,等法國和英國反應過來,德國已經彪悍的無以復加,最終德意志帝國形成了。奧地利則走上了另外一條路,利用奧斯曼對匈牙利的入侵,獲取匈牙利貴族的支持,行成了奧匈二元帝國。俾斯麥在普法戰爭後,為了防止法國報復,與俄羅斯、普魯士、奧匈帝國、義大利形成複雜的同盟關係,達到了包圍和孤立法國的目的。1888年3月9日,與俾斯麥共患難的威廉一世病逝,99天以後,威廉二世即位。蠢貨就有蠢貨的特徵,他不甘心與首相分權,首相反對的他全部支持,比如說推翻他的統治,組建魏瑪共和國的社會黨人;他不甘心首相打壓軍部,給軍部更多的權力和財力,乃至最後軍部尾大不掉,到了不可收拾的局面;德意志的國家戰略一直以外交為主,軍事為輔,他上台後大肆擴充海陸軍,俾斯麥的鐵血政策是合理、有限的使用武力,他的鐵血政策向全世界宣戰;他也不甘心英國騎在他頭上稱霸海洋,他要打造自己的無敵艦隊,雖然他需要維護的海外領地少的可憐;他還認為普法戰爭後法國割地太少,他向俄羅斯宣戰後,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求法國割讓土地,並保持局外中立;他認為俄羅斯太貧弱根本不能稱之為盟友,盟約到期後他懶的知會俄羅斯,他甚至認為假如他對俄羅斯宣戰,英國、法國都不敢參與其中;可事實卻是所有的事情都和他想的不一樣。戰後這兩個自視甚高的帝國,一個被肢解,另外一個被削弱。法國要求把德意志也像奧匈帝國一樣肢解,英國人卻擔心德意志被肢解後沒人制約法國,這個時候德意志的命運不過是人家手下的小算盤,想存既存,想滅即滅。只是英國人沒有想到德國的再次崛起,會把一個曾經的超級帝國拉下馬來,並把幾百年來人類建立的日不落秩序破壞的一乾二淨,否則德意志將在1918年11月11日將被英國毫不留情的肢解。作為戰犯,曾經的威廉二世躲在沒有引渡條約的荷蘭,拒絕出庭受審,在那個無人問津的小城堡里度過自己無聊且悲慘的一生。

俾斯麥之後的德國,開始走下坡路,但德國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強國,因為俾斯麥留下了《德國民法典》。

5、明治維新

講明治維新前,我們先要講倒幕運動,倒幕運動相當於彼得大帝用皮鞭抽死自己的兒子,類似於亨利七世的宗教清洗,法國大革命的既得利益者清洗,這才是問題最關鍵的部分。這也是為什麼中國的洋務運動會最終失敗的原因,道理很簡單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勢必不能與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相觸動。中國的清王朝沒有改變政治體制,仿日本實行君主立憲,於1908年8月27日頒布《欽定憲法大綱》,為清朝的滅亡鋪下了最後一塊磚。

日本資本主義革命:黑船來航(1853)——安政大獄(1858)——櫻田門事變(1860)——文久政變(1863)——池田屋事變(1864)——禁門之變(1864)——功山寺起義(1864)——四境戰爭(1866)——明治天皇登基(1867)——小御所會議(1867)——鳥羽、伏見之戰(1868)——江戶無血開城(1868)——北越戰爭(1868)——「奧羽越列藩同盟」瓦解(1868)——箱館戰爭【五稜郭之戰】(1868——1869)——西南戰爭(1877)

《五條誓文》

一、廣興會議,萬機決於公論;

二、上下一心,大展經綸;

三、官武一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務使人心不倦;

四、破歷來之陋習,基於天地之公道;

五、求知識於世界,大力振興皇基。

表現了新政府改革封建舊制度的和積極向西方學習的決心,和維新政體書一起明確了日本走現代化道路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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