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不留名是否是一種美德,是否值得提倡不留名的做法?
01-27
或者說,做好事不圖回報是美德,做好事圖回報就不是美德了嗎?
不留名自然是高尚的。但是主體思想卻一味宣傳不留名,這種宣傳是不好。
我的理由是:1.容易造成道德綁架。好比最近明星、企業捐款,最後演變成網民以捐款多少評斷捐款者的「好壞」。
2.提高了做好事的標準,造成了對做好事的恐慌心理。給出了最高分,卻不劃及格線,你覺得你考試能踏實嗎?3.減少了做好事的收益。做好事也是有成本的。好比現在扶老奶奶,就有被碰瓷的風險,這就是成本。不留名的做法雖然不直接增加成本,卻減少了做好事的收益,過度宣傳將間接減少全社會做好事的意願。4.對留名者可能造成間接傷害。5.不符合時代潮流。在市場經濟社會,更容易養成等價交換的意識。宣傳單方面的付出很難獲得共鳴。
先說我的觀點。 一,不要以是否留名作為道德判斷標準。不留名,高尚,但這不意味著留名就是不高尚。留名,也是正常,合理,可取的。 二,當被幫助的人主動提出一定程度的獎勵,或者主動提出留名的請求時,做好事的人要接受獎勵,要留名。 理由:留不留名並不影響做好事的本質事實。不留名,高尚。留名,起到傳播作用,利於樹立典範,即使給做好事的人帶來了客觀上的好處(比如企業實名捐款資助),那也是其應得的,無可詬病。同時,如果被幫助者主動提出獎勵,應該接受。因為如果你不接受,會被立為一個道德標杆,以後別人也不敢接受,否則就會拿來與你作比較,並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久而久之,人們都不會接受獎勵,做好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少。
如果吧不留名作為做好事的修飾詞,做好事本身就是美德,不管留不留名。如果吧不留名作為本身的動機,那麼做壞事不留名是不是美德
那時候我上大二,談了個女朋友;
寒假的時候兩個人都在打工,一天晚上我去接她下班。我在肯德基等她,因為她喜歡吃原味雞,我就先去幫她買。坐在窗口時看到個臉上皺巴巴衣服有些凌亂的奶奶一直在肯德基大門口旁,臉上帶著不安和窘迫。我站起身打開門,一手挽著老奶奶一手撐著門(肯德基的門不撐著就會自動關上)
「奶奶,來,進來吧,是不是餓呀?」「不用不用,我不進去」(她的話帶著口語,大概這個意思「我說沒事,我請你吃」但是實際上我當時口袋只有二十五塊錢奶奶一臉不太好意思的跟著我進了肯德基,我扶她在我的座位坐下
「你在這坐會兒,我去買雞塊給你吃」我點了比較實惠的上校雞塊(黃金雞塊?),再讓櫃檯員工倒了杯白開水我將餐盤拿給她之後,讓她坐在那慢慢吃,她好像怕把凳子弄髒似的,一直在調整坐姿全程的事情都被另一張桌上的一對母女看在眼裡,小姑娘可能只有五六歲的樣子,看我的眼神很好奇。我跟奶奶說我有事先走了,接小女朋友下班,並讓肯德基里的小姐姐照看一下(比如水喝完了再給她倒一杯)我全程沒有留名字的好處在於,美德的傳遞效果,那個小女孩說不定也會把這種好事繼續做下去;但是如果我留名字的話,可能會轉移小姑娘的關注點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