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無人機實名制登記規定?

5月17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的正式版本,無人機實名登記制度邁出實質性一步。您對此事有什麼看法?


扒個購物網站的模版就來做無人機登記系統...

真的是不能再偷工減料

前戲做那麼足,口號喊那麼響

實在沒看到誠意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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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更新

動作挺快,注釋基本上刪乾淨了

不過css還是基本沒動

IE6瀏覽器?copyright 2012?

既然寫了copyright http://www.theaty.com

那我們來看看這是啥

弄了個別人外包的購物網站,還是五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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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當然,拋開這些bug不說,出發點總歸是好的。

規範購買與銷售,明確責任範圍,實在是一件好事。

不是「良民」們總想黑飛,而是此前政府沒有統一且規範的管理流程,各種培訓機構與不正規發證機關又漫天要價,黑飛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登了記,貼了標,不僅便於管理,對飛手來說,也是一種保證與警示。有法可依了,制度落在白紙黑字上了,在懲治禁飛區域亂飛情況的同時亦讓大家在綠色區域飛得更加放心,更有底氣。

權威力量發聲了,人心惶惶,草木皆兵的狀態便可自告終止。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這是對公眾安全和國家安全的雙重負責。


該來的總要來,無人機行業終於要實名制了。

如果說近期頻發的「無人機」干擾民航事件讓無人機行業面臨著一個嚴峻的形勢,那麼昨天國家正式出台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則是改變這個形勢的一劑葯。中國已經成為了「無人機大國」,一場關於無人機監管的變革勢不可擋。

1. 無人機實名制只是開始

無人機。無人機?無人機!這段時間「無人機」迅速成為了網路熱議、新聞報道的高頻詞,成為了大眾視野里的新鮮事物,也成為了威脅中國民航安全的一個「刺」。成都、重慶機場頻頻遭遇「無人機」干擾導致航班備降、取消,無人機一次又一次地肇事被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成為公眾集體討伐的對象。可是,干擾民航運行的飛行物到底是不是無人機?真正的肇事者究竟是誰?至今不得而知。造成這糟糕局面的根本原因,是無人機使用之禍,還是無人機監管之惰?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刀能殺人也是日常必備的工具……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無人機行業發展到今天,已經成為這個時代不可或缺的工具。在消費級領域,無人機滿足了消費者探索天空的願望;在行業應用方面,無人機在電影工業、電力巡線、消防救災、農業植保等領域發揮著不得替代的作用。如果因為一次肇事事件就全盤否定無人機的存在意義,是極其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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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最近無人機干擾民航的事件來說,哪怕全國範圍內禁止無人機使用,就真的能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嗎?根據網上的爆料,干擾成都機場的飛行物是航模,干擾重慶機場的飛行物是風箏,這些都不在昨天民航局頒布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之中。關於航模屬不屬於「無人機」已經在航模圈吵翻了天,《管理規定》的說法是具備飛控的飛行器是無人機,不具備飛控的則是航模。飛哥非常納悶的是,一個經過實名認證的無人機和無需實名認證的航模都可以對民航造成干擾,如果有人惡意操縱飛行器沖向民航客機,難道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災難發生嗎?

我們缺失的是不僅僅是一個實名制管理制度。

2. 無人機廠商已自發行動

好在我們終於迎來了國家對於無人機監管的第一步。有很多朋友給飛哥發來了他們當地緊急出台的關於無人機的管理條例,大家很擔心以後不能愉快地爽飛了,甚至有人擔心飛無人機會被拘留。其實無人機的使用,本就該有一個合理的規範。就像我們開車,應該遵守交規、遵循政策,不能想怎麼開就怎麼開;無人機也應有使用規範,機場、軍事禁區、敏感地區是肯定不能飛的,對於使用者和無人機本身也應有一個具體的要求……只是這個規範目前還很模糊,讓消費者、無人機企業和執法者都面臨尷尬。

一般的消費級無人機售價也就幾千塊,如果要求每一位使用者都必須考證,這成本也太高了。據飛哥了解,目前國內幾家主流的無人機考證機構的培訓費用都要上萬,而且它們的資質也令人存疑,國家並沒有承認所謂「證書」的法律效力。另外,獲得了證書就能確保使用者不闖禍嗎?持證者一樣可以操縱無人機飛入民航凈空區,甚至可以更加精準地撞向飛機。所以,一味要求使用者具備資質認證並不能從本質上解決空域不安全的問題。

對於將無人機用於商業用途的個人和公司來說,規範的監管制度反而是他們期待的。倘若國家因無人機「黑飛」而全面禁止無人機使用,對於影視業、農業植保、電力巡線等行業將是毀滅性的打擊。無人機甚至在消防、巡檢、繪測等關係國家安全的領域也展露頭角,無人機行業應該被重視並大力發展才對,我們不僅要給民航一個安全飛行的空域,也應該給無人機一個施展拳腳的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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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階段,無人機廠家憑藉自律已經形成了一個初步的無人機監管體系。比如大疆率先在行業內推出了多邊形禁飛區,既可以避免無人機誤入民航凈空區,又不會嚴重影響到用戶的使用。而無人機首次使用時,用戶必須進行個人信息的登記,否則無法激活使用。相較於民航局讓個人用戶在網站上登記然後列印二維碼貼在機身上的做法,產品激活時就進行實名登記的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無人機行業已經自發地開始行動。

3. 開源飛控和航模更值得警惕

其實,對於使用開源飛控組裝的無人機和航模的監管更加迫在眉睫。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無人機的分類。之前民眾對於無人機的「刻板印象」是只要能飛的、能遙控的都是無人機,其實不對。根據民航局的規定,安裝飛控的飛行器才算是無人機,沒有飛控的只能說是航模。可是沒有飛控的航模和購買開源飛控DIY的無人機,一樣能飛幾千米遠,更難監管;而無人機廠商生產的一體式無人機被設置了電子圍欄,反而不能在禁飛區使用。所以,對於使用開源飛控組裝的無人機和航模的監管應該是重中之重。

現在隨隨便便就可以在購物網站買到組裝無人機或者航模的材料,只要遙控器的功率夠大,無論有沒有飛控都能組裝出一台想飛多高就能飛多高的飛行器。而這才是真正威脅民航安全的無人機。如果只是限制消費級一體式無人機的使用,而不限制DIY無人機或航模的購買、製作渠道,並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無人機對民航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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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人機行業的主要矛盾是,先進的無人機生產技術同落後的無人機監管制度之間的矛盾。經過了這些年的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了「無人機大國」,有權利也有責任加強對無人機的監管。我們需要一套健全的無人機監管制度,來規範並推進無人機行業的發展。

無人機實名認證制度和在機身表面貼二維碼只是最初級的手段,防君子不防小人;更進一步的做法應該是樹立電子圍欄讓無人機不能進入禁飛區、攔截誤入禁飛區的各類飛行器並且能追蹤到操縱者。不管在成都機場、重慶機場對民航造成干擾的飛行器到底是什麼,我們能不能通過強硬的手段將它擊落並追蹤到肇事者?目前來看,還不能,所以監管手段的升級迫在眉睫。

國外已經有針對無人機的干擾槍,在一定範圍內可以擊落無人機,法國警方甚至訓練老鷹去抓無人機。我們不僅要建立靠用戶自覺的實名制,還應該有制約「不自覺用戶」的方法,比如這次成都機場的肇事者和他的飛行器就應該被嚴厲對待,DIY無人機和航模的銷售渠道也應該被監管。

有效監管就是要有強制措施。

4. 意識和有效監管是最重要的

無人機不是危險品、爆炸品,而是一種工具,引領著前沿科技的發展。心懷不軌的人總是能鑽漏洞去破壞社會規則,所以錯不在無人機,而是使用方法。樹立正確的無人機認知意識和建立一個完善的監管體系是目前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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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哥每天和各路無人機玩家打交道,我相信99%的人都是遵紀守法的公民,只有1%的人會打「歪主意」。對於99%的守法好公民,我呼籲大家一起響應政府的號召,進行實名認證,合理使用無人機。儘管有些「委屈」,但是當公共安全與國家機密受到威脅時,沒有人可以逃避責任,我們能做的就是堅守自己的底線——不黑飛、不搗亂。

對於1%的那一小撮搗亂分子,飛哥奉勸你們早日收手,因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人機是提高生產力的工具,不應是實現一己私利的工具,故意抹黑無人機行業遲早會自食惡果。網上關於這幾起飛行器干擾民航事件背後的「陰謀」進行了沸沸揚揚的討論,飛哥相信真相遲早會出現。如果能有效監控DIY無人機、航模的銷售渠道,強行擊落禁飛區內的飛行器,對肇事者進行嚴厲的法律制裁……這就是最有效的監管方式。

對於社會大眾來說,當公眾安全因為不明飛行器受到威脅時,要明辨肇事飛行器到底是什麼,不能跟風「站隊」,對無人機或航模業產生誤解。當社會對於無人機能有一個正確意識,當我們能妥善處理無人機和社會發展的關係,才能收穫一個各行各業和諧共進的藍天。

無人機實名制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意識和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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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制是好事兒,可以一定程度上管制和約束無人機玩家,達到安全飛行目的。

但是!特么的但是!你無人機實名制其中有一項是提交飛行器序列號,這特么不明擺著針對大疆??

禍害低空安全、甚至航空安全的是擁有 並且逐步完善安全飛行系統GEO的大疆創新?還是根本一點都不受管制的雜七亂八的航模呢??

孟子曾曰: 「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更加方便的收事實上並沒有管理的管理費。


我覺得噴的那些人好天真,真拿中國當法制國家了。

記住,任何不以紅頭文件形式在行政系統內逐級開會傳達的政令,事實上都可以視為不存在。


為什麼要邀我,我是玩航模的,不關我事


無人機中內嵌GPS系統,且設定GPS可飛行區域,

比如在深圳,僅在規定的幾個範圍內和高度可以飛行,否則控制系統鎖死. 

這個是比實名制登記更重要的事情.


今天跑了好幾個大超市,想買把西餐的餐刀。

但是,我現在正在用筷子代替餐刀往三明治上抹蛋黃醬。

因為,沒有超市肯賣刀具。

有個直爽的導購告訴我,賣刀也掙不了多少錢,還要投資一套專門用於賣刀的監控設備,還有增加人手去學習和維護,沒有幾個老闆願意投資的。

好吧,說了這麼多題外話,其實是為了告訴大家一個道理,連一把沒開刃的西餐餐刀都會被認定為需要登記,何況是一個極可能被利用為武器的高科技設備了。

可遠距離遙控、可遠程獲取實時視頻信號、可載重、可編程……

無人機的這些特性只要被有心的人利用,就完全可以把它變成一個高科技武器!

別說是專制主義政府了,就算是民主政府也會擔心這種武器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然而,不是民主政府不擔心,而是他們那裡還沒出過事兒,也不太容易出事兒。

好吧,無人機登記很有必要,但必須做合法登記,不能僅靠一個沒有立法權的機構的「規定」還是「龜屁股」就讓人去屁顛的登記。

立法吧!在不違憲的前提下把法律條文細化,至於是否能被通過就看那個所謂的「人大」是不是真的能代表民意了。


就是眼紅無人機這個新興市場,想過來分一筆。

看吧,登記、過戶肯定都需要錢,而且應該還不便宜。


規範飛行,更有利於無人機健康飛行,據了解,在無人機被當做航怕機的這幾年,不少黑飛事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發生,從而導致國家管控嚴格,遭殃的卻是正在有利於社會發展的工業級無人機市場!

在工業級無人機應用市場內:農業植保,電力巡線,救災救援、物流運輸,高空航測等這類服務都是需要大量的持證上崗。面對實名制後,植保隊伍更加方便管理,出了事故也能有所依據事實相應解決措施!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又添新標。由中國民用航空標準局飛行標準司提出、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起草,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北京國泰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等單位聯合起草的《無人機雲系統數據介面規範》《無人機圍欄》的標準由中國民用航空局正式發布,這對於無人機市場的監管來說,無異於又打上了一針興奮劑。

  《無人機雲系統數據介面規範》的標準主要規定了輕小型民用無人機系統與無人機雲系統之間傳輸數據要求、數據加密要求、編碼規則、性能等方面的要求;適用於在中國境內運行的輕小型民用無人機系統。《無人機圍欄》的標準則主要規定了無人機圍欄的範圍、構型、數據結構、性能要求和測試要求等,適用於無人機系統和無人機雲系統中的無人機圍欄。

  據了解,《無人機雲系統數據介面規範》和《無人機圍欄》的標準將於2017年12月01日正式全面實施,距離今年7月初民航局飛行標準司下發的關於《無人機雲系統介面數據規範》和《無人機圍欄》行業標準的徵求意見僅僅五個月時間,足以體現積極響應由國家標準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體育總局、能源局、民航局聯合發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17—2018年版)》的精神原則,著手解決長久以來無人機行業內缺乏監管和標準的「最痛點」。

  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人表示,《無人機雲系統數據介面規範》和《無人機圍欄》正式納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行業標準中來,是無人機市場對無人機監管需求的必然結果,對於規範無人機雲數據交換行業的標準,確保無人機系統與無人機雲系統之間數據傳輸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促進無人機行業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作為參與本次《無人機雲系統數據介面規範》和《無人機圍欄》標準起草的企業代表,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長趙國成先生表示,「此次標準的發布,將從某種程度上,提高無人機運行的監管效率,降低無人機企業及個人的運營成本,消除安全等問題對於無人機發展的制約,推進無人機行業健康規範化發展。」

有關專家表示,未來隨著無人機產業的進一步發展,生產水平、技術水平、監管水平的進一步提升,更多的無人機行業標準將有望陸續出台,從而為無人機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奠定重要基礎。


憑什麼註冊到民航部?民航部的註冊網外包給誰做的?民航部根本沒有執法權,要註冊也是在公安局註冊吧。而且這也不是一個簡單的登記制度,而是後續政策,比如行駛證、駕駛證、交強險、定期檢測等等,畢竟這是一個產業鏈,涉及到的利益不小恐怕不小,到時就來分一杯羹了


登記航拍飛行器還是不夠的,還得監管到飛控才行。


無人機實名制要登記買家手機號,大疆:或難執行,盡告知義務(3)

這是昨天看到的一個報道,分享出來,大家一起研討下


我只是想問問,實名認證後該如何?對於個人玩家如何操作?企業單位如何操作?認證後,每次飛行如何報備,去哪報備,誰來批准……?在這個行業,我希望這個行業可以規範化,有執行標準,有法律依據。期待政府部門的後續操作。


偷偷的告訴你們一下,其實這個網站就是大疆互聯網事業部出的人做的,看見還有大疆的其他部門在那裡點贊,真是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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