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保留著學生時代他(她)送給你的一些小物件么?

昨天收拾東西翻出來前任的一寸照片,前任翹課買給我的奶糖,第一次約會吃肯德基的Kitty娃娃,過生日給我買的禮物,情侶手鏈,分手後寫的滿滿一整本日記本。

奶糖不能吃了,kitty掛鹹魚也賣不出去,手鏈太土了也戴不了,統統扔了。

禮物準備在鹹魚掛一個周,賣不出去也送垃圾桶。

日記本太羞恥了不好意思扔掉。

於是我把照片和日記本小心翼翼的再次收好。


一根髮絲。偷偷從她肩上拿的。

還有一張畢業照,一件有許多同學包括她的簽名的校服。

別無其他。


至今還保留著她送的優盤made in USA以及洛杉磯的金橋鑰匙


正如《何以笙簫默》中何以琛所說,留在身邊,讓它時時提醒著我有一段愚蠢的過去。


留著。還有我們寫的日記。因為我到現在都在等他


我是不會告訴你們,我很喜歡很喜歡我初中時的同桌,但是我們並沒有在一起過啊,

我初中特別凶,其實做我同桌還蠻倒霉的,但是我竟然喜歡上他了,唉 ~ ~

初中時每個人都要準備一個記作業本,要記下每天留的作業項,有一次放小長假,他主動說要給我記作業,我心裡開心極了,但表面不動聲色,說「記就記唄」,然後他撕下了他的一張作業紙,給我記作業。。。。。。

那張紙我一直保留到現在,現在我大一。

我想我應該一輩子都不會扔掉吧。


有的。照片一張,小小的十字綉一副。儘管照片是她十年前的模樣。十字綉是她當初的認真。


同學錄和一堆小紙條


我覺得我是個捨不得丟東西的人 看見一個東西總覺得能想到以前美好的回憶

念念不忘了那麼久覺得自己好賤 人家早已刪了我

狠下心把禮物一次性丟掉 感覺很爽

可他給我寫的明信片和信 甚至是給我講題的草稿紙 我都還留著 不知道留著的意義在哪 可能有一天燒了吧

我已經忘了他 不舍的可能是那段真心相待的單純的美好的青春吧


她掰斷的5支彩鉛

讓我扔了

我。。。

沒扔。


高一第一學期,期中考完。

他數學第一名,我英語第一名。

班主任給總分前三名以及各科第一名發獎品。

數學和英語兩科被安排在最後。

我和他一前一後走上講台,黑塑料袋裡只剩下兩樣髒兮兮的東西了,

一條圍巾,一隻玩具狗。

班主任遞給他一隻狗,我只好拿起那條棕色的,沾著灰塵和線頭的圍巾。

我從小情緒起伏大,喜怒從不掩飾。

分數考那麼高,就得一條破圍巾,而且還這樣老氣的顏色。

班主任說,要不你倆換?

我說,算了。

攥著破圍巾就轉身走回座位。

上課後低頭翻開圍巾,發現不僅顏色難看,又髒兮兮的,質量還那麼差,稍微用點力氣就能撕碎。

越看越生氣。

抬頭看向斜前方,他也低頭擺弄課桌抽屜里的玩具狗,翻來翻去幾下就扔了進去。

可圍巾的顏色實在不是女孩戴的,而他也不需要那麼一隻玩具狗,我想,要不換吧。

下課,我攥著圍巾走到他身後,說,鄭征,能不能跟我換一下獎品呀?

他歪下頭,輕聲說,成啊。

然後就從抽屜里拎出玩具狗單手遞給了我。

我把圍巾換給了他,他照樣單手接住後,直接扔進了抽屜。

正要走回位子,小時姑娘湊過來伸手要看這隻玩具狗,一邊看還順帶損了他兩句,意思就是一個大男生還挑個玩具當獎品什麼的。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聽小時姑娘這麼說心裡很彆扭。

畢竟他答應跟我換了獎品,就是幫了我,如果有人欺負幫我的人,我就該幫他。

就是這個邏輯剛剛在腦中形成,我的手就不受控制的抬了起來,照著小時姑娘的頭頂拍了一下。

其實抬起手的時候,又想到這樣做不好,我替他出氣,別人該怎麼看我倆啊。

可是晚了,手已經收不回來,那一掌穩穩的落在人家小姑娘腦頂上。

我管同班女同學叫小姑娘,是因為她個子小。

小時姑娘立馬懵了,呆了三秒,用不依不饒的勁頭兒沖著我一個字一個字的說,爾,朱,殊,涵,我就說鄭征幾句,你就打我啊!

他坐在座位上,背靠著窗戶邊的牆,我呆站在一邊,余光中看他緩緩低了頭,不知表情,而身邊的小時姑娘還在喋喋不休的數叨我。

這樣冒傻氣,兩邊都丟人,我立馬要回玩具狗逃回座位。

換好禮物後的一節課,我又開始後悔。

那麼難看的圍巾,我都看不上,他鄭大公子怎麼會用呢。

我太自私了。

可是再換回去又多餘。

乾脆那天問清他生日,到日子送人家一份禮物吧。

估計就隔了那麼一天,

早自習都快要結束了,

他還沒來。

等上午第一節課前的最後幾分鐘準備時間,

他單手舉著書包,藍綠色格子大衣敞開,露出藍白兩色的校服上衣,橫著身子闖進了教室。

大家一邊收拾課桌,一邊看向這個最後的闖入者。

他脖子上,就系著這條又難看又破的圍巾。

而且還繞了兩圈,最後的收尾處打了一個節,圍巾兩端的穗子直愣愣的。

這樣子特別傻 ,特別滑稽,和他鄭大公子金邊眼鏡下的一臉嚴肅冷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我從語文書中抬起眼睛就看到了這條圍巾,不可思議的盯著看,從它的主人進班,越過講台,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卻不敢多想。

一連幾天,他都戴著這條圍巾上學。

我都不敢跟他搭話了。

這隻玩具狗,也一直潛伏在我家,

從我的床頭,塞進小書櫃,再扔到雜貨籃,

期間兩次裝修,換傢具,

十五年,

忘了扔。

如今住進了專門為它買的防塵塑料瓶里。

而如今那條圍巾是怎樣的命運?


都留著

塵封在箱底

等我有勇氣再處理吧


他小時候的相冊。

無論出於怎樣的厭煩,也做不到扔掉或燒掉,畢竟是有爸爸媽媽童年回憶。

可是也沒機會還回去了。


會,偶爾整理翻出就會想到那個時候的自己,和以前認識過這麼一個人,但僅此而已咯


一盒都是她疊的千紙鶴每隻上面都寫著字、一封檔案袋裝滿了在一起時的信和小紙條。記憶是忘不掉的,但還好,會慢慢淡然


不懂前排為何如此戾氣,已經分手了就是陌生人了啊。

難道要給路人分發骨灰盒?理解不上去,攤手。

沒什麼渣不渣愛不愛的,都是自己的選擇,對自己的傻氣和瞎了的狗眼負責到底不好么。

不祝福不原諒,有事說事別相見了。

這樣就夠了。

至於那些小禮物,很多都是對自己的青澀時期的追憶啊,比如我曾經寫了很多日記,都是在以和他對話的口吻寫的,會記錄生活,會表達情愫。滿滿一大盒,真的捨不得扔。

我不懷念他,我只是懷念當年勇敢的我自己。


一個存錢罐。

存錢罐是她送的。她說是她從小最愛的存錢罐,巴巴地從家裡拿過來送給我,一定要我擺在寢室最顯眼的地方。

後來我們突發奇想,約定每做一次,就往裡面丟一個一元硬幣,等結婚的時候取出來看看裡面能有多少錢。

後來我還特別地擔憂告訴她我們寢室的情聖說了一個理論,說一對男女如果從破戒的第一次開始算,每做一次就投一個硬幣,然後從第二年起每做一次就取出一個硬幣,那些硬幣這輩子都取不完。

她說我們肯定不會,不信我們試試。

結果,還沒等可以往外取硬幣的時候我們就分手了。

她的所有東西,我留下的也就這一個存錢罐。

後來我結婚了,老婆看到這個略帶女性氣息的存錢罐,問我它的來歷,我就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老婆拿起來,搖了搖,裡面嘩嘩作響。老婆想了想,說:留著吧,裡面還有不少錢呢。

於是就留到現在了。


看到這個問題,想來留著的小物件太多,對戀舊的人來說,即便東西丟掉,回憶仍湧上心頭。

2004年,高三即將畢業,現在留著那時她的照片,受潮後早已變得模糊,但仍放到我的相冊集里,遺憾的是那時沒能送她一張我的照片。

03、04年,寫語文作文經常讀語文讀本,也是拖她幫忙借的。

2005年冬天,復讀那年收到一條圍巾,由同學轉送,並沒有告訴我是誰。時至今日,仍清晰記得下晚自習的那晚,自己有多激動。當時猜是她送的,也由於這條圍巾,之後的兩三年都想著到底是不是她送的,轉眼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如今工作四年,去哪裡都帶著,雖然戴著有點扎人。

06年到10年,大學時多是書信來往,厚厚一打信封,貼著大頭照的賀卡,期待書信的日子即期待又開心,最近看到見字如面深有感觸,我寫的信不知是不是健在。

08年黿頭渚去玩的時候,撿回來的石頭,地攤上買的紅心,狗娃娃。

還有一戒指一直留著

10到13年,保留了很多她的照片,手機壞了,就提前備份,電腦換了也要把硬碟拆下來。

13年至今,我猜想這些照片得有十幾個G,不捨得刪,前幾個星期整理了一下,發給她2G,我想她肯定很生氣,但我也怕被忘記。

如果簡訊,人人網消息也算的話,這些都整整持續了15年。

哦,對了,還有她送的錢包,仍一直在用,裡面還一張她的名片,一張證件照。

太多太多。


現在都是怎麼了?

嗯?刪掉對方不再聯繫,我覺得當斷即斷大家從此路人,可以理解。

那個第一個答案的送骨灰盒?

您是小說看多了還是您的前任違背您的意願踐踏了您的人權QJ了您?

怎麼了現在都是,談個戀愛因為某些原因分手不很正常嗎?犯得著嗎?

一邊吐槽著父母不讓早戀,又讓我們出了校園門立馬就得結婚,

一邊自己又做著相識、好感、相戀、長跑、結婚、白頭的美夢,

不是為了渣男洗白,您自己動動大腦覺得可能嗎?都是成年人,正視分手不好嗎?

別一副分了手就是詛咒?辱罵的樣子,做低了自己,別說你再也不想跟他/她聯繫了,人家看到你這種姿態想不想理你那還得兩說。

別把分手看成洪水猛獸,搞得一幫子人現在都跟失了智一樣。

既然都知道分手了想罵人,說明您還是重視感情的。既然如此不如自己在進入之前好好考慮,別輕易地走進去,到最後又是一副潑婦/潑皮的嘴臉。

永遠記住,沒有人強迫你。

凡事請三思。

PS:本人男,自己貫徹著懶癌到死的精神,從來不會去收拾我認為無關緊要的東西。我前女友的東西都是現在女朋友收拾走的,全扔在一個抽屜里2333。

我很幸運認識現任,心態很好,也不會因為這些東西就上升到原則問題撒火,只是詢問了我,得到了我的同意後開始清理那個抽屜。

我只想說,彼此尊重,才能真的慢慢走下去。

別把自己的戾氣說得理直氣壯。


他送的大麥茶拿給我媽泡水喝了

他送的旋轉木馬音樂盒前年回家被我外甥女咬掉了一條腿

我未來得及送出的禮物後來零零散散給了別人或者丟了

我身邊再沒有他存在過的痕迹了。

這樣真好。


記得當時梔子花開了,摘了幾朵送給我

隨後,一片一片撕開,放在英語字典里

幾年後,向我表白,拒了…………

這幾天才想起來我還有一本英語字典

打開,已經五六年了,還有點梔子花的味道……


我到哪裡都帶著當年與她來往的書信,今年第十年了。


好像真沒什麼 分開的時候什麼都刪光了 有一點點後悔 倒是我給他寫的好幾封信 不知道他還留著嗎

想要回來看看 那時候的自己有多傻


懷著看溫情小故事的心情點進來的,看到排第一位答案里又是死又是骨灰盒內心真是炸裂啊。

首先我們審一下題哈,學生時代的他(她),有說明一定得是過去式嗎?我父母就是學生時代在一起的,從相識到結婚經歷了七年,小時候我在家裡亂翻時看到過一支管內墨水都幹了的英雄鋼筆,我問父親留著做什麼,他笑眯眯地說是我母親當年送的。我當時沒有多問,現在想來,這背後大概有個平凡而美好的故事吧。

退一步去理解,把學生時代的他(她)理解為自己過往的某個存在,我們也不一定得把這理解為前任吧。和自己當年兩小無猜的異性互贈的物件不值得紀念么?小學的時候上美術課,有一項作業是自己用泥捏陶瓷杯,老師統一燒制好後發下來,當時我和自己的女同桌交換了自己的「作品」,我到現在還留著。(p.s.去年聚餐的時候和她聊天,她表示我送的那個已經沒了)

我們再退一步,把學生時代的他(她)縮小到某一位前任,這個問題也沒有界定「你」現在所處的狀態。「你」可能因為各類不可抗力與學生時代的他(她)分開,但在「你」開始新一段感情之前保留一些東西也無可厚非吧,畢竟是在那段青澀歲月最對的人,「你」在一時之間不想也不願意放下,甚至幻想當某些不可抗力消失後你們可以繼續前行,或許很幼稚,但這又有什麼值得過多苛責的呢?

如果是已經有新戀情的狀態,我是支持不去保留前任所送的全部物件的,換掉和他(她)有關的頭像、改掉和他(她)相關的ID等等都是正常的選擇。但在此時最重要的是放下對前任的感情,是好好地對待自己的現任。把前任當作死了才恰恰是沒有放下,在和現任的甜蜜中還要抽空詛咒下前任,您累么?

還送個骨灰盒?真尼瑪矯情。


哎,留著有什麼用,最多能保留的只有餘溫。

或許連餘溫都沒有。


只有長得好看的人才有 學生時代 初戀 前任 小禮物!


那段戀愛或許不該叫戀愛,因為還沒談就黃了。我送給她的那本解憂雜貨鋪不知道有沒有好好保存,她倒是沒送給我什麼,不過我把那兩個月零三天的聊天記錄都保存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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