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保留著學生時代他(她)送給你的一些小物件么?
學生時代 初戀 前任 小禮物
沒有。
倒是有個骨灰盒我一直挺想送給她的。所有的前任都可以立刻死。
如果不能把前任當做已經死了,就沒必要開始下一段。
還留個小禮物?真尼瑪矯情。謝邀?(???????)?我現在大二呢,所以和許多離開學生時代的人感觸可能有些不一樣....只有過一個前任,當時不懂事我們高一在一起了三個月,然後暑假就分手了。那個時候送禮物不一般都很便宜嘛,現在想起來前任確實也比較摳送了幾隻勾線筆、一個本子、還有從英國慈善店帶回的僅值一英鎊的書。書本來拿手裡紙張都不是新的,早就不知道扔哪裡去了,後來我把熒光筆充分利用然後扔掉了(類似幾塊錢的筆這樣的東西在沒有特殊故事發生的情況下本來也沒有什麼紀念意義)分手以後我過生日他還是送了我一個筆記本,他在第一頁寫了字,當時還有點小開心,把他寫的字用彩筆塗滿,然後把它作為生物改錯本讓它得到了充分的利用,現在也不知道去了哪裡。因為我和前任的故事比較平淡沒有波瀾,兩人對彼此沒有很多愛意,初戀對於我而言並不是什麼特殊情結有時候甚至會後悔當初開始了這段戀情。按照我媽媽的說法,這段感情只是出於好奇,對方換做另一個人也可以。我想很多人學生時代的愛情也是出於對愛情本身的憧憬而不是對某一人無比著迷。在這樣的情況下,你的TA換做另一個人也是可以的,你們的紀念物也是可以被取代的。現在在我眼裡,以前的東西只是作為實用價值存在的東西而已,眼前人才更重要,可以說有了現任以後對前任毫無留戀之情。雖然「想送你一個骨灰盒」的說法有些極端,但確實十分形象。大家真的都應該好好學學斷舍離,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都需要做減法,該扔扔該棄棄。如果上一段感情給你帶來的消極情緒多於美好回憶乾脆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如果你想保留那份美好,你最好為回憶上個定時鎖,過幾年再開啟,或許柳暗花明,也可能破鏡重圓。
有,一個水晶(玻璃)心吊墜,還有一堆小紙條。拿出來一次他就感慨一番如果當初我就和他在一起了怎麼怎麼樣,切!如果當初就和他在一起了我就根本不會嫁給他好吧!你以為是秀恩愛?你錯了親!事實證明初戀照樣吵架翻臉悔不當初。你們看到的甜甜蜜蜜都是倖存者偏差,或者只是吵架的時候你們沒看到。
初戀是留給自己的回憶,美不美好在於你想留著哪一部分。
對於他來說,看到那些東西想的是:她要是當初和我一起了多好,浪費了那麼多年的時光。對於我來說,是:媽的!要是當初和他在一起了肯定早看他不順眼蹬了他了!就不會有現在這個名義上的丈夫實際上的兒子了!有啊。
留著部分不是因為那個人,而是因為自己,那是自己的青春,以後還可以給兒孫講講風流史,哈哈。
但是分手了我會刪掉她的qq,微信,手機號,不要藕斷絲連。
切記,要斷就斷得徹底。
形式不重要,看心。
就像那個和尚 背女施主過河的故事:
一天,老和尚帶著小和尚下山去化緣,他們來到一條小河邊,發現一女子正為過不了河而發愁,老和尚二話沒說,背起該女子淌過了河,小和尚疑惑地看著老和尚,也隨即跟著過了河,該女子過河之後,謝過老和尚就走了,老和尚也帶著小和尚繼續趕路,小和尚跟著老和尚後面,嘴上不說,心裡卻直嘀咕,就這樣一路走一路想,想來想去還是想不通,終於忍不住問道:「師傅,出家人不可近女色,你剛才怎麼能背那位女子呢?」老和尚看著小和尚,反問道:「我早在河邊便已把那女子放下了,你為何到現在還放不下呢?
心放下了,東西丟不丟,就看自己喜好了。
得匿了...
不知道有沒有聽過一首歌叫《織毛衣》:
「我深深的愛著你,你卻愛著一個傻逼,傻逼卻不愛你,你比傻逼還傻逼...」
不過我開始是歌里的傻逼...初戀是比傻逼還傻逼...
記得我最初在學校里是喜歡一位班花,但追她的男生好多,於是我接近她的閨蜜,想拉近和她的關係,我開始買一些小零食和奶茶給她的閨蜜,閨蜜也樂意幫我出謀劃策...
一天天過去,班花心裡一直愛著她的同鄉學長,結果她的閨蜜卻愛上了我...
明明知道我愛的人不是她,但她還是為我織了毛衣...
我覺得她太傻...因為我愛的人不是她...
沒有要她的毛衣...
她說沒事,是她痴心妄想了,還請我喝了奶茶...接著就各自回宿舍了。
過了幾天,學生會的同學告訴我,那個女生回宿舍之後痛哭了一場...
我心中也很不是滋味,於是去找她希望她把毛衣給我。
那件毛衣的領子勒的好緊...而且我其實不習慣穿毛衣,因為容易皮膚癢...特別是脖子那一塊...記得穿毛衣的時候我時常會撓脖子...
她說我撓脖子的樣子像只猴子...
也是從穿上毛衣的那天開始我發現我不再喜歡班花,而是喜歡她...
沒什麼丟不掉。只是放在那裡,不丟掉。你讓我找,我也要找一會。
初二下半年他送我的兔子筆袋,現在還在宿舍里,大三了……
你提她幹什麼
然後你的女朋友就會裝做很生氣的樣子問你心裡是不是還有你的前女友
你會輕輕地貼著她的臉說 她沒你好
沒你可愛
沒你活潑
更沒你好看惹人喜歡
然後你女朋友會很開心地撲進你的懷裡
擁抱著你身上每一個屬於她的味道
這樣聽起來真好
嗯真好
初三快畢業的時候,有一天發現課桌里多了一個新本子,第一頁寫著:
xxx
你是豬然後就沒有了。當時也沒有多注意,畢業後把它和其他課本資料都收了起來(父母都是老師,家裡的書櫃有兩個)
大概一年以後,同小區比我低一屆的同學向我借課本,無意中發現了這個本子的最後一頁寫著
我喜歡豬
當時我就愣住了,坐在地上傻笑了很久(至今單身)最美好的年紀,遇見最美好的你
一本便簽本(其實也用不著),一對情侶杯(她買的在我這兒,我倆還沒用。現在我一個人也用不著),兩根她的頭繩(更用不著),還有幾張照片。另外還有抱枕,茶葉一類的實用物。
之前想把杯子和頭繩啥的還給她,跟她提了但是刺激到她了,分手時鬧得不愉快,為了這些個小物件再找她嘮叨一番也沒啥意思。
其實想把她的東西還給她有種報復的意思,是一種種想要撇清關係並且老死不相往來的決心。後來覺得太幼稚了,也就不強求了。
關鍵是自己放的下。
咋處理這些東西呢?
準備等到快畢業的時候,把這倆杯子分開賣了或者送人。雖然是新物,但有我和她的這層意義在,對別人好像是個詛咒似的,不吉利。所以覺得不能兩個杯子一起送,拆開了送也算是打破魔咒吧。小迷信哈哈。
便簽、頭繩,帶著吧。等到真的放下了,扔了?
她送我的分量最重的東西(重量),是個木質存錢箱,側面刻有我和她的名字。這個是真的不好處理。糾結ing,準備網上找找處理辦法。
睹物思人啊!雖然不愛了,但是這些物件承載的記憶還在。這才是最折磨人的地方……我仔細想了想,結果發現好像只有我送給別人的,沒有別人送給我的。
第一封也是最後一封,來自於2010年9月19號落款是9月18號的至今躺在錢包夾層的一封不算是信的信。
分開多年以後的某天決定跟他徹底告別:撕碎了我珍藏多年碼在小鐵盒裡整整齊齊的我們每一次相聚的火車票,扔掉了他送我的每一雙鞋子、衣物,扔掉了他送我的花凋謝之後捨不得扔掉收集在小瓶子里因時間久遠都碎掉了的乾花瓣,燒掉了用筆抄下我們互通的每一條簡訊的小本本,刪掉了他的、與他有關的所有照片,刪掉郵箱里保存的、電腦里保存的、日誌里保存的他寫給我的曾讓感動的稀里嘩啦的情書,想要消除掉與他有關的所有痕迹——去完成這件最初分開都沒想要去做的這個儀式,從做決定到開始實施花了我很久很久的時間……唯獨那條黃色的美津濃圍巾,和那個綠色三人制足球至今放在我房間的窗台上,圍巾是我們開始相愛時他買給我親自給我圍在脖子上,我一直覺得我脖子短從來不圍圍巾的,我圍那條圍巾的次數,比我這輩子所有圍巾圍的次數總和還要多的多,尤其那些年每次見他都會圍那條圍巾(當然是冬天)而足球,就是他,……如今十個年頭過去了,總算能用平常心審視這段感情,看清他、也看清自己,也許早不再遺憾,也從沒有過怨恨,有的只是……大概是對於我們這輩子不可能在一起這件事,已經認命,對於所有的因果只是因為他不夠愛 已經能用平常心看待……知道他已兒女雙全——也因這一雙兒女,希望他的選擇是對的,祝他今生一切都好……
六年前的生日同桌送了我一個用橡皮泥捏的櫻桃小丸子 和幾十張小紙條 總覺得那個時候的他好可愛
一枚央求好久得到的戒指。
類似這樣
那時市值3塊錢……(反正花3塊錢買的(&>&<))收到的時候好開心……雖然是耍賴要來的……雖然是男款……那年16歲。兩個漂流瓶(他第一次主動送的東西)
拿著兩個空瓶子,傻笑好久計劃把它做成這個樣子回送給他喜滋滋的告訴他這個想法他說:不要那年18歲。。。。。。。一個熊,一直在若有若無的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