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薇薇安·邁爾「自私」的不想把自己的作品公開給公眾?

伍迪·艾倫的《午夜巴塞羅那》也有類似的情節,一位詩人因為憎恨這個世界,所以從不把自己的作品發表。


人一生能夠拍多少照片?維維安·邁爾的答案是,十萬張。

什麼樣的人,就拍出什麼樣的照片。同樣的地方,拍照的人不同,拍出的照片自然不同。《巴黎,我愛你》請二十位導演拍在巴黎發生的故事,二十個故事風格迥異。伍迪·艾倫拍《午夜巴黎》,林克萊特拍《愛在黃昏日落時》,亦皆取景巴黎,但也都是自說自話。風格這回事,無法隱藏,也沒法模仿。

性格孤高的女攝影師維維安·邁爾,在美國芝加哥城做保姆為生,終身未嫁,沒有愛情,沒有孩子,沒有家庭。她似乎並不認同大眾關於「美好生活」的理念——她的鏡頭聚焦垃圾桶中的報紙,悲傷的小丑,擔架上垂危的男子——這些都難稱為「美」。

「追求關於美的傳統觀念令人生厭,因為這是觀察世界的最容易、最明顯的方式,換一個角度看世界更具挑戰。」從攝影愛好者到攝影家,其間這道簾幕背後似乎玄機重重,但被美國當代女攝影師辛迪·舍曼這麼一說,好像也沒有什麼新鮮的,可你端起相機便會知道,觀察世界,遠沒有那麼簡單。

「現世的生活中有三種人,正如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的三種,一種是競技者,他們渴望榮譽,一種是商人,他們希望從中牟利,還有一種,是旁觀者,他們觀看一切」。後輩哲學家如是評價畢達哥拉斯——冷靜、透徹、直達本質。並非所有的觀察都是形而上的,作為攝影師的維維安亦稱得上一位傑出的旁觀者,冷眼一雙,祿來雙反相機一台,旁觀街頭的喜怒哀樂。二十世紀五十、六十年代的芝加哥和紐約街頭,呵,那裡可有太多可供旁觀的素材——塞林格筆下的逃學少年,戴頭巾的嚴肅修女,破舊旅館的電梯工和妓女……

一位老塞林格迷聲稱曾在關燈之後打著手電筒讀《麥田捕手》,關燈之後讀書並非意指好學(當然不是),而象徵著對就寢熄燈制度的反叛。塞林格自己就曾在軍事學校里冒著違反軍紀之危險,在被子里打著手電筒寫作。作為一個家庭保姆,維維安·邁爾反叛的方式則是躲在房間里沖洗膠片,並嚴禁任何人進入她的房間。

她在街頭大量偷拍抓拍,把鏡頭對準所有人,彷彿在行使一種權力——在那個時代一個女性擁有的為數不多的權力。她甚至在濫用這種拍攝的權力,享受這一切帶來的快感,像一個高傲的獨裁者。自拍像中的維維安,英氣逼人,毫無媚態。彼時的美利堅,廣告牌上裙角飛揚,如此堅毅的女性肖像是不常見的。

她拍得太多了,甚至來不及沖洗,膠捲貯存在盒子里,堆滿逼仄的房間。她生前沒有發表過作品,甚至沒有向任何人展示過那些照片,他人的讚美認可並非其拍攝之目的,也許,拍照就是她與世界相處的方式——用荒木經惟的話說,「攝影即人生,『拍照』就是『活著』的意思」——不拍照,毋寧死。

荒木經惟癲狂不羈,口氣大得要命,張口閉口之間便要定義「紀實攝影」,他說「所謂紀實,是通過不斷地凝視人類,進而發現其本質」。紀實攝影能否「發現人性的本質」,不敢妄言,但是對於維維安來說,凝視變成了她的本質。

美國黑人女詩人瑪雅·安吉魯提出的問題是: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別人?人能不能夠不解放別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夠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別人?

對於維維安·邁爾,她把問題變成:人是不是需要觀察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觀察別人?人能不能夠不觀察別人只觀察自己?人能不能夠不觀察自己只觀察別人?

十年之後,也許不出十年,維維安·邁爾的故事會有眾多版本:「天才攝影家如張愛玲一般孤獨終老,人生是一襲華麗的袍,長滿虱子」或是「芝加哥城女保姆一夜成名躋身20世紀最佳街頭攝影師之列」。

由此職業攝影師紛紛汗顏,評論界老話重提——「最致命的一拳,都是左手打出的」;由此「藝術與生活」的命題繼續被討論——為生活而藝術者膚淺,為藝術而生活者偏激,藝術與生活並無利益瓜葛卻又相互映照者最佳;由此藝術家的位置被調整後又調整——藝術家需要放逐,有的被他者放逐,有的自己放逐自己,但是終歸不能閃耀在榮耀的中心,人只有在孤獨脆弱時才敏感多情,愛恨分明,而這分明的愛恨,泛濫的情感,是滋養藝術家的靈感之源。

如此如此,詞陳調爛卻還是老調重彈,結果是迷霧重重魅影層層。撥開迷霧祛退魅影,維維安的生活與藝術涇渭分明,各有所指。名聲斐然了之後,她的生活倒變成了「藝術」的了,於是我們再也不能以單純的眼光看待她的照片,正如我們不能單純地看待梵高、高更或達利的畫作,畢竟他們都是很好的對象,以投射我們關於「生活即藝術」的幻想,在這幻想之中我們漸行漸遠,愈遠愈行,渾然而不覺,以至於忘了歸途。

「藝術遠沒有生活重要,但沒有藝術,生活又是十分乏味的」——美國抽象表現主義畫家馬瑟韋爾如是說。這樣的說法是恬淡的,冷靜的,誠懇的,更易於接受。所以關於藝術與生活的討論不妨到此為止,不要再談,這樣於藝術,於生活,都公平著呢。

人一生能夠拍多少照片?十萬張?那可真不少。維維安·邁爾在風燭殘年之中未必會有十萬張照片的概念,更不會想到在自己離世之後,這些底片中有多少被掃描整理,上傳點擊量飄紅的網路博客,公之於聯結世界的互聯網,又有多少被沖洗精放,裝裱在烏木的畫框,懸掛於美術館潔白的牆,當她跛足行在芝加哥城郊破敗的街道,搖晃在刺骨寒風和紛紛落葉之中,回想自己一生的時候,卻也許會記起那個陽光明亮的下午,帶著僱主家的小女孩在街頭上散步,街邊雜貨店的鏡子明亮得晃眼,構圖對焦,屏一口氣,觸發快門,那一刻,也許才是她人生中的決定性瞬間,如同溯洄的鮭魚躍出水面,閃亮了尾鰭的鱗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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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獨立於作品存活

不從眾

理想型個性化

有水平。


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紀錄片中她有把照片寄給她熟悉的照相館而且對相紙的要求非常嚴苛(為更好的呈現自己的作品),所以她並非不想把她的作品公之於眾,而是希望以她自己方式來做這件事。


因為公布出去會有人說三道四,我也是,討厭這些傻逼


每個人都有對世界的自私視角

所以也有自己自私的表達方式

生前拍照,不為出名

低調的生活,才能低調的拍出生活動人的一面

她經常自拍,鏡子里有相機,有當下的風景

我認為她是熱愛生活的

拍照的目的很純粹,只是一輩子想拍照而已。

如果我能用筆講故事,我就不必帶上相機。


我記得紀錄片里,她有過分享的想法。遺物里有份信是她寄給法國某個機構,她說有很多非常好的照片,有很多。不太記得全部了,但是她是想郵寄過去的。


傲,沒錢,沒洗照片的時間,沒碰上志同道合的人,沒碰上欣賞她的人,沒有商業頭腦,不善人際交往,大多數僱主不喜歡這位保姆兼攝影師(只是薇薇安去世後,開始出名態度才有所改觀)。越到晚年越看淡了,她更多的心思應該是想回家(我知道中國的老人都不希望自己死在醫院,更別提異國他鄉了,都喜歡死在家裡),可是不知道回哪裡,怎麼回去了。


我安靜的活過我只想我知道。


藝術是否一定要與人分享?藝術脫離了評價與欣賞者本身是不是就失去了意義?人的一生個人心靈世界的追求是否一定要建立在世俗的追求之上?我覺得薇薇安邁爾光是讓我們思考這些問題就已經十分偉大了…至於自私與否這個問題,當人們開始思考這個人是否自私的時候,這個人就不再是一個自私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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