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需不需要是偉大的?有責任去承載社會價值嗎?
01-27
遊戲被成為第九藝術,但是目前好像還沒有從偉大程度上能媲美其他藝術作品的遊戲出現,是因為發展時間不夠長,還是因為受它本身形式的限制?
遊戲當然可以是偉大的,也有偉大的遊戲。當然我其實蠻討厭「偉大程度」這種概念,偉大之間是沒有比較的必要的。
當然我能夠理解LZ的意思,也能夠回答LZ的問題。
讓LZ覺得遊戲藝術不夠偉大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在傳統意義上,遊戲的影響範圍沒有其他藝術形式那麼大。這個不用我解釋太多吧?用更精確的話來說,遊戲的社會價值沒有其他藝術形式那麼高。至於這個的原因么,時間是一個要素(只說電子遊戲的話),介質也是一個要素(接觸電子遊戲的介質,比如電視,電腦本身也是逐漸才普及起來的)。但真正的門檻都不是這些,畢竟遊戲的發展是個大趨勢。真正讓遊戲有點摸不著藝術門檻的阻礙,第一是廉價。也就是說,遊戲是廉價的娛樂,在階級性上天生是屬於下層社會的,平民的(這句話不好聽,但這是事實)。但對於藝術的定價權,在上層社會。遊戲文化對社會高階層的入侵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已經開始了),雖然最終我相信遊戲會成功,就像高爾夫球取代射箭一樣,但至少目前,這種階級性的藩籬仍然阻礙著遊戲帶上偉大藝術的桂冠,即使她值得。第二個原因則是更難以突破的枷鎖,因為這是遊戲的形式所局限的——那就是對遊戲的欣賞,是浸入式的。這意味著遊戲之美是封閉的,只對有能力進入它的人開放。或者說好聽一些,叫做,「欣賞遊戲的樂趣需要一定的智力,反應能力,協調性,等的門檻」。而且體驗遊戲也需要時間。感到美,我們只需要一個眼神,一個音符,或者哪怕聽一首歌,看一場電影,需要的時間也低於玩傳統遊戲的時間。更糟糕的是,這種體驗,是很難分享的,遊戲體驗是個很獨立的感受,你沒法跟沒玩過的人描述,分享,或者讓他人認識到她的價值(互聯網正在改善這種狀態,但我對社交性對遊戲的影響持雙刃劍的態度,也許下一篇專欄可以單獨聊聊這個問題)。這兩個局限性,讓遊戲(至少在現在)是遠沒有其他藝術形式更容易被社會接受的,即使我說XX遊戲很偉大,想必大部分人也不會認賬吧。但作為一個遊戲設計師,其實我並不在乎這點,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就像幾十年前的漫畫一樣,時間會讓手冢封神,給予藝術品應有的地位。
二
接下來我要說的才是致命傷。也是設計師應該著手解決的問題。就是遊戲在文化流動體系,或者說,文化生態鏈中,處於的生態鏈的頂端。這可不是誇遊戲。文化生態鏈的底端,是生活,是現實世界,是日常。然後靠吃現實,有了主流文學,繪畫,雕塑,音樂等文化生態鏈的基礎,也就是說,他們是生產者。
靠吃這些生產者,又有了幻想藝術,抽象藝術……工業設計……等等再往上是電影,廣告,電視……再往上是遊戲(比遊戲還高的我還真沒想到)所以問題就來了,遊戲所表達的主要內容,都是其他藝術形式玩剩下的,甚至遊戲就是在借鑒,抄襲這些更基礎的藝術。這不是問題,但問題是,遊戲還不能反哺他們。當電影都開始影響小說的寫作手法的時候,遊戲業也就能貢獻一些手辦,海報,同人本之類的亞文化。
至於遊戲改編的小說,電影什麼的……就不提了(不過龍之謎很好,DQ的改編漫畫)因此遊戲註定在文化生態鏈里沒有影響力,充其量是個掠食者,用來賺錢的工業品。歸根結底,遠離生活,不能反映現實(這也是遊戲的階級性局限的)。要突破這種局限性,需要更多優秀的人才投入到遊戲設計中,並且有著更健全的,自然的開發生態(而不是被大工業生產壟斷的業界)。
當然拋開以上一切不談,作為能欣賞遊戲的人,我覺得吃豆人(AI設計,文化符號)俄羅斯方塊(規則設計)黑島的各種作品(文學性,選擇權,自由度)魔獸世界(大世界,大任務)星際爭霸1(三種不同數學模型的策略)這幾個遊戲都能算得上偉大的作品,無論是從智力上,還是藝術上,都足以位列人類所創造出的諸多偉大事物的行列,與任何東西並肩討論。什麼是偉大?千秋萬載一統江湖是不是偉大?不要承載過多的東西,遊戲就是遊戲,讓人快樂,讓人放鬆,打發時間,太重的擔子承受不起。遊戲雖然不該被妖魔化,但也不能代替教育,也不能代替心理醫生。
電子遊戲可以是偉大的,但並不需要是偉大的。只有一種人可以說「遊戲需要是偉大的」,那就是可以完全對所製作的遊戲負責的人。畢竟是商品。
李老師說的很多了,我過來蹭話題補充一些:刨去偉大程度這個神奇的不太好講的概念,這個問題可以換一個方法來問——在其他藝術形式出現初期,是不是也立刻誕生了偉大的作品。答案自然是有但不多,明清小說流行的時候出的那些奇葩作品數不勝數,我有些時候甚至覺得現在的遊戲業有點像當時的小說出版,國內的diao絲們(無貶義)有了一點閑錢和閑暇,需要娛樂,但現有的娛樂方式要不太貴要不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所以有了現在鋪天蓋地的良莠不齊的國內遊戲產品。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大家在相關領域積累之後,會在上面李老師列出來的列表中看到國產遊戲的身影——不要跟我提征途的價值觀輸出!
可以把問題類比成電影嘛。 小成本的遊戲就和那些短視頻,微電影類似。 而那些3A級大作則類似於大片。 而且有很多遊戲已經有很深的內涵了(特別是一些獨立遊戲),只是遊戲作為藝術並不被世俗普遍認可,人們對遊戲的投入和關注度都遠遠小於其他類型的藝術,所以才會有「偉大程度不及其他」的表象。當然發展時間也是因素之一吧,畢竟遊戲真的太年輕了。
藝術偉不偉大 ,事關藝術家的良心吧, 或者說,一些純商業化的遊戲,無法成為藝術吧,就象大多數照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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