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演員、歌手的社會地位和社會價值是否過高了?

如果是,請幫忙分析為什麼出現虛高這種狀況,他們的合理價格及地位,以及什麼契機的出現可能會使得他們的價格降下去;

如果不是,請分析為什麼他們應得這樣的價值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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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好了……這個問題可以到此結束了……撇開經濟學不談,算是找到一個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那些深夜裡的眼淚,你無緣得見而已。」

感謝大家回答。


價值決定價格,價格會圍繞著價值在一定區間內上下波動。而這個規律的前提是:信息對稱、交易自由的市場經濟。

在相對自由、公平的環境下,這個規律也同樣適用於演員和歌手。能讓幾百萬人心甘情願掏出100塊,在電影院里坐倆小時,被你逗的一會哭一會笑,這樣的牛人,不該享受人們的尊敬,不該受到廣告商的追捧么?他們的地位,是被一個個老百姓用電影票認可的,他們的價值,是被一家家廠商用代言費承認的。而不是被某個領導點名的、不是被某個協會推舉的。

倒是某些御用歌手、御用演員,作品群眾不喜聞不樂見,也沒有專業價值得不到行業認可,僅僅憑藉政治正確,或者是領導的賞識,就頻頻佔據媒體資源,霸佔要職,甚至蔓延到政府機構、事業單位、藝術高校。這幫人的價值才是虛高的。


謝邀。

演員,歌手又不具備壟斷特性,也不是用國家暴力工具維持其地位的。他的地位高不高,都只是在他的領域內而言。就比如知乎上出現一題說許嵩能否與周杰倫相提並論,我才知道有個歌手叫許嵩的。


中國的娛樂業水平並不算高。市場並沒有完全開發。從業人員占國民總數的比例不高。

個人以為,如果國內的娛樂業從業人員比例能達到日本甚至韓國的水平,那麼TA們的平均收入也會降到一個題主認為比較合適的水平上。


價值這東西,並非一定要做出個實物來,才算有價值的。就如同互聯網在中國曾被認為是不務正業一樣,好像中國總有人認為實業的才是有價值的。

歌手、演員這些屬於大眾文化產業的人,出來唱的歌演的電影有價值,他們身上的知名度也是價值。這類價值體現在馬斯洛需求原理里,在人均財富和文明程度越高的國家裡就越有價值。另外他們身上的知名度有可以轉化為代言費、出場費、廣告費,和各行各業發生聯繫。

相對於製造業等實業,歌手明星比較難直觀量化地表現出來其所具有的價值,才會有這個疑問吧。


怪誕經濟學中有講過,因為他們的勞動成果,比如CD啦電影啦電視劇啦,邊際成本極低,但是服務的人數極多,因此收入很高。如果是古代,即使藝人技藝再高,服務的人數也十分有限,所以收入只夠糊口。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古代的名妓,比如杜十娘,很出名,身價很高,可以讓人「破家蕩產「。但是你說她的社會地位就很高嗎?後來不照樣投江自盡。說句老實話,現在的演員、歌手能掙錢、表面風光是不假,但是」社會地位「並不是想像的那麼高,跟演藝公司的老總和當權者一比什麼都不是,說封殺你就封殺你,只能淪為玩物。文強案剛出來的時候,不是盛傳他玩了多少女明星嗎?他才一個廳級幹部而已。


演員歌手體育明星之所以收入高:

1,因為他們的美麗,力量相對於平常人來說是稀缺資源。

2,因為他們的成果是可以複製的。他們唱一首歌就可以複製給全世界人看,服務於全世界,一首歌賺一塊錢都賺瘋了吧。這跟一次只服務與一兩個人的傳統服務行業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3,儘管不願承認,演員歌星體育明星就是這個時代的英雄。他們滿足了我們的期待,我們需要他們,我們依賴他們,一個八卦都可以讓我們又哭又笑。

4,其實跟所有別的行業一樣,成功的都是你看到的冰山一角而已,君不見奧運冠軍也有當保安的,香港演員也有沒錢租房子被趕出來的。


同意

感覺社會風氣也略有跑偏


市場經濟,由經濟效益決定自身收入。這些名人畢竟是極少數,他們只是不可計數的漂流犧牲品的金字塔頂端代言人


明星地位的提高用一句話來描述就是「手藝人翻身了」,不過中國的階級排序里仕是第一位沒變,其他階層還是要往這裡靠。


賺大錢的就那幾個。這幾個都拿一點點,還有人從事這個行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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