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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觀察法需要觀察十天,那萬一潛伏期只有一周甚至更短,不是直接可以墳頭觀察了?

十日觀察講的是什麼通過百度大概了解一些,我理解的意思就是「咬你的狗十天沒有嗝屁,那你就是安全的」,先且不論正確與否,就單說萬一你身上潛伏的狂犬病毒在十天以內爆發,那不是死定了?


十日觀察法是世衛組織專家一致認可的,人民日報和央視科普宣傳的,樓上那個叫做吳凡的答題者,完全是造謠!

國家疾控文件《狂犬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南2016版》審核專家嚴家新教授的科學網博文原始鏈接:

科學網-狂犬病的「十日觀察法」:WHO最新文件再次充分肯定 - 嚴家新的博文

人民日報的科普宣傳。

十日觀察法說的是一邊打針一邊觀察,10天狗沒事,剩下兩針不用打了。

另外凡事不能教條,還要結合結合所在地區疫情和暴露部位判斷,如果所在地區多年無疫情,肇事動物帶毒可能性極低,又是遠離頭部的輕微暴露,推遲免疫失敗的風險很小,那考慮先不打針直接觀察十日。反之一邊打針一邊觀察

有些人認為,一律打針最好,最保險,但當感染風險遠遠小於去防疫站路上打五針被車撞死的概率時,在邏輯上去打這種針就很可笑了,等於存心增加自己死亡風險。

順便再詳細說一下潛伏期的問題,病毒感染人體後,每天以5-100mm向中樞神經系統前進,抗體逐漸產生到中和病毒還需要一定時間(多數7天出抗體,幾乎所有人15天後出抗體,體質正常人打完全程後一周後就是安全的,從無失敗案例)。因此如果是靠近頭頸部暴露,嚴重暴露,兒童被嚴重咬傷等,潛伏期極短,要立刻去打針,並且注射蛋白,即便如此極個別情況下也有失敗的案例,而腿腳之類的遠端輕微暴露,則即便當時沒有及時打針,事後去補打,通常都是來得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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