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沒有保護環境的意識或事件?
韓厥估計是中國史上第一個作規劃環評、按環保要求進行城市選址的工程師了。先看左傳內容。
晉人謀去故絳。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饒而近盬,國利君樂,不可失也。」韓獻子將新中軍,且為仆大夫。公揖而入。獻子從。公立於寢庭,謂獻子曰:「何如?」對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淺,其惡易覯。易覯則民愁,民愁則墊隘,於是乎有沉溺重膇之疾。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澮以流其惡,且民從教,十世之利也。夫山、澤、林、盬,國之寶也。國饒,則民驕佚。近寶,公室乃貧,不可謂樂。」公說,從之。夏四月丁丑,晉遷於新田。——《左傳·成公·成公六年》
一、項目由來:
前585年,晉景公與群臣決定遷都,從故都絳城遷出,這是由於當時晉國國內爆發了數次自然災害,還有政治目的,以便遠離趙氏勢力龐大的都城,給趙氏致命一擊。二、選址方案及辯論:群臣推薦的選址方案是郇瑕氏(荀氏的封地,「郇」通「荀」,包括郇瑕兩個邑,位於山西解縣),理由是:該地土地肥沃,且近鹽池,國家和百姓富裕,可讓國君安樂。從經濟、農業角度可行。但新中軍主將韓厥提出了相反意見,反對選址於郇瑕氏,理由有二:1、自然環境分析:土薄水淺,土薄即地勢低洼,水淺即水流少,不利於垃圾與地表水污染物擴散。這樣容易讓居民生活困苦,身體衰弱,生風濕腿腫之病。2、經濟社會分析:郇瑕氏雖然物產豐饒,但山澤林鹽是國家的寶貴資源,國都過分富饒,則人民容易驕奢浮逸。接近了礦產資源,老百姓容易開採獲得,國家相對就貧窮了。國貧民富,不利於晉國安定。所以韓厥提出了另一套方案:新田(絳山之北汾河、澮河會合處,在今山西省新絳縣,距絳城五十里),優點有:
1、自然環境分析:土厚水深。即地勢高,水流多,住在那裡老百姓不會生病,同時有汾水澮水漂走垃圾與地表水污染物。2、經濟社會分析:那裡民風淳樸,老百姓聽眾政令教導,子孫十代可安享其利;同時經濟上不會有國貧民富的局面。當然韓厥還是念及了趙氏的恩情(這裡離舊都要近的多,利於保全趙氏),不過用自然環境、經濟、社會分析的方式而已。
三、結論:晉景公聽從了韓厥的建議,選擇了新田。這也是晉國最後一個都城。晉景公最後仍給了趙氏致命一擊,幾乎將其滅族,好在韓厥保留了趙武。末了,看下他厥的影視形象當然有,「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
當代環境保護的概念最早起源於上世紀60年代,1962年美國生物學家蕾切爾·卡遜出版了一本名為《寂靜的春天》的書,被認為是20世紀環境生態學的標誌性起點。
其實在中國,最早的環境保護要追溯到五帝時期。
春眠不覺曉,古人咋環保?
古人環保的五個「最早」
一、最早的環保部門
從五帝時起,就有專門負責環保工作的部門——虞、衡,相當於現在的「環境保護部」。中國最早的「環境部長」是伯益, 他愛好馴養鳥獸,被舜任命管理山林川澤草木鳥獸。到了大禹時代,他跟著一起治水,還發明了水井,《山海經》中的很多故事來源自他的日記。
二、最早的環保立法:《田律》
1975年在湖北雲夢出土的竹簡,記錄有秦國「環保條款」,後被整理成《田律》。其規定了不得堵塞河道,春季不準濫砍亂伐,不是夏季不準焚燒草木灰當肥料等。
三、最早的環衛工:條(dí)狼氏
在商周出土的青銅器上,刻畫有專人打掃城市衛生的圖案。據《周禮·秋官》記載,這些憑證上崗的人被統稱為「條(dí)狼氏」。
四、最早的公共WC:官廁
周朝時期,政府於道路旁修建「路廁」供人使用,又叫官廁。這是最早的公共廁所,官廁的出現有效改善了環境衛生,避免了大家隨地大小便的陋習,且防止了傳染病的傳播。
五、最早的剁手:是亂扔垃圾!
雙十一剁手新鮮吧?不是我吹,在座的各位,都沒真剁手!!
而在殷商時期,《韓非子·內儲說》記載:「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這可是真剁手,亂扔垃圾就剁手,嚇得我再也不敢亂扔垃圾了呢……
細數那些古代的環保法,自慚形愧
一、【河長制】高大上?先秦就有!!
先秦時期,保護自然的專職,稱之為山虞、林衡和澤虞、川衡。顧名思義,前兩者負責保護山林草木,後兩者負責管理川澤魚鄨。
山虞、澤虞制定山林、川澤資源保護的政令。比如在物產豐富的地方設置保護邊界,嚴禁人們入內亂砍濫伐、捕魚撈蝦(這不是現在的生態紅線嘛?!)。其下級機構林衡、川衡主要職責是執行禁令,並肩負巡視、檢查守護者的工作,賞優罰懶(自動比對現在的環境監察執法有木有!!)。
之後的唐宋明也都在伐木、捕魚、打獵、網鳥、園林、京城街道綠化等方面設立專職,同時制定了相關的環保法令。
二、野生動物保護法,連青蛙都禁捕!!
【漢】 《漢書?宣帝紀》記載漢宣帝頒布詔書,宣布春夏兩季不得破壞鳥巢,探取鳥卵,射擊飛鳥。
【宋】出台了禁捕青蛙、禁食重點保護鳥獸、禁止以鳥羽、獸皮為服飾等法令。《二月至九月禁捕詔》:禁民二月至九月,無得捕獵及敕竿挾彈,探巢摘卵,州縣長史嚴里胥,伺察擒捕,重致其罪。
【明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四月雍正諭旨大學士:夫以象牙編織為器,或如團扇之類,具體尚小。今製為座蓆。則取材甚多,倍費人工,開奢靡之端矣。等傳諭廣東督撫,若廣東工匠為此,則禁其勿得再制。 這道諭旨可以說是較早的禁止象牙製品的禁令。
再看看我華夏戰鬥民族,隨著城市發展,人們在吃上可是沒少下功夫。可口革囊蟲、象拔蚌、白灼雞爪螺、鱟肉、鱷魚肉,一道道菜名霸氣外露,吃一口好似長生,不知道再來一盤醬燒 「良心「會不會更好呢……
盤點‖那些令人咋舌的處罰措施
前文中提及殷商亂扔垃圾被罰剁手,相似的還有齊國,《管子˙地數》中有這麼一說:「有動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斷;右足入,右足斷。」這叫觸目驚心,那再來點瞠目結舌的。
唐、宋兩代,隨便燒荒者一旦被抓到,要被判處古代五刑中的笞刑——「笞五十」,即用鞭杖或竹板抽打屁股(臀)或背部50下;「伐毀樹木」的,則以偷盜罪論處。
再有,在保護水源方面,唐宋規定「有穿穴垣牆以出穢污之物於街巷,杖六十。」意思是說「在自家牆上開個小洞向牆外傾倒糞尿等污水的話,杖責六十,只傾倒日常用水的話,沒有罪」。
詩人蘇轍曾說過:「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意識是突出於形形色色的表象之外最重要的東西。於環保亦是如此。
天地萬物,和諧共生,是中國古人追求的與自然的相處之道。看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聽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和諧之道孕育而生。更有「獵人箭底求傷雁,釣戶竿頭乞活魚」,倡導要憐愛動物、救助生命。
再說點比較淺顯的,古人去買東西用的大都是很容易分解和處理的東西,比如竹籃、稻草等,除了用稻草,古人還用荷葉包東西。《三國典略》里記載了這樣的場景:「建康令孔奐以麥屑為飯,用荷葉裹之,一宿之間得數萬裹,以給兵士。」是說戰場上用荷葉包飯菜,方便快捷。
我轉念一想,當今社會,江豚瀕臨滅絕,穿山甲慘遭捕殺,各種珍稀物種生活在恐懼與滅絕的邊緣,城市裡人們塑料袋載物,看不到垃圾桶就隨手一丟,直衝雲霄的煙氣和那些利欲熏心的老闆情投意合…
講道理這不是發展的錯,是這花花世界誤導了一些人求善的本性和良知,催生出一些不負責任的意圖來。其實古人早已看穿一切,有道是:「儼抱佛經談五戒,路逢財色眼偷飛。」事在人為,罪在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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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見梁惠王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反對濫捕亂伐,「不違農時,谷不可勝也」什麼什麼的記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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