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她,算我輸!
1.
花了一天時間,看完《阿勒泰的角落》。
跟被電擊了似的,卧槽,太喜歡了。
哪個臭不要臉的,把這本書定性為:
「適合女性、文藝青年、小清新」?
這種標籤,就是標準雷區,腦子裡蹦出來的,凈是《你的孤獨,雖敗猶榮》、《從我的全世界路過》、《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之類的矯情逼。
怒摔啊。
差點,就錯過了,這個有趣的野丫頭。
梁文道說,這是本世紀最好的散文。
孫甘露說,李娟告訴我們,何謂渾然天成。
劉亮程說:讀李娟的書是幸福的。
「我們這個時代的作家,已經很難寫出這種東西。」專註碼字的,往往忘了生活,越寫越乾枯。而忙著生活的,才沒閑工夫,去搗鼓文字。
李娟是用腳寫作的人。
她的文字,貼近地面,閉上眼睛,還有灑上水後,揚起那一抹土的味道。
2.
我喜歡她是直白的。
越長大,越發現,真實太難。
我們身邊太多人,都會活成岳不群。把自己,包裝成謙謙君子,卻干著背後插刀、逼女票墮胎、抱團排擠室友的無恥勾當。
翻開《阿勒泰的角落》,她在前言里說:
「這一回,書的封底再沒有貼名人薦語了……感到這才是一本真正屬於自己的書。」
她跟著媽媽,在新疆開小賣鋪。
媽媽吩咐她,收債去。
李娟就穿上自己的花裙子,換上精緻的小涼鞋,一步一步,晃悠在黃土沙浪里。一邊臭美,一邊跟欠債的人耗著。
她一點都不著急:
「要是一次性就把錢全收回來了,那多沒意思啊。那樣我的裙子和涼鞋,就沒機會穿了。」
這樣的坦率,和一丟丟傲嬌。
彷彿透過文字,看到了蕭紅的《呼蘭河傳》。
3.
我喜歡她是驚奇的。
這本書的編輯,寫了一段話:
「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紅塵里滌盪一圈,最悲哀的事情莫過於經年累月,心思不再敏銳,眼神不再清亮,言詞不再朗朗,行動不再果決。」
我們很少好奇,我們太習以為常。
慢慢的,被生活打了麻醉劑。
而李娟,是常常驚喜的。
媽媽開裁縫店時,她會用心看過來做裙子的女孩。「經歷過喀吾圖的歲月的青春,總是沉默的、膽怯的、暗自驚奇又暗自喜悅的。」
鄰居家的胖女人,鎮上的銀行,銀行院子里的一棵樹,家裡買來的一隻小學兔,都能讓她瞪大眼睛,細細觸摸,印在心底。
埋頭生活的人很多,抬眼觀察的人很少。
李娟是四川人,生長在新疆。
她是個異鄉人。
外來者,才善於發現。
就像,三毛才會生動的書寫撒哈拉,哈利才會寫約克郡的小動物,或許只有李娟,才能寫出新疆,一輪明月,一條羊道。
4.
我喜歡她是喜悅的。
我身邊有很多人,慾望太飽滿。
工資七八千嫌太少,男朋友不夠高,孩子沒考第一名,臉上長了顆痘痘。
每天每天,都活在落差里。
而書里的李娟,卻是擅長在苦逼中,尋找樂趣的。
她寫:
「五大三粗的男人,趴在櫃檯上,花一兩個小時,觀察貨架上的商品,最後才買一小瓶哇哈哈。」
她寫:
「鍋里燉的風乾羊肉,溢出的香氣,一波一波滾動,牆皮似乎都給香得酥掉了,很久以後會突然掉下來一塊。」
每個字,都發自內心的喜悅、熱愛。
滿足,真是一種了不起的本事。
比會掙錢還牛逼。
何止喜歡她,我簡直嫉妒她。
5.
蘇軾很會夸人。
他曾說稱讚王維,詩中有畫,畫中有詩。
我借花獻佛,李娟的文字,同樣如此,讓我哪怕身處南方,也能聞到阿勒泰的黃土瀰漫,看到荒無人煙的道路上,晃晃悠悠駛來一輛卡車。
看到村裡的姑娘,蜂擁著,要做最時髦的花裙子。
讀她的書,想喝酒。
一杯敬生活,一杯敬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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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歪到直不起來的讀書路。
萬一,
有人喜歡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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