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江歌事件」的一點感想

2017年12月20日,江歌被殺案件終於塵埃落定,陳世峰被判20年徒刑。雖然還不知道陳世峰是否會上訴,但即使上訴估計在沒有新的證據出現前改判的可能性非常小。

這個判決很多人說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是在日本法律里類似的情況判20年徒刑已經算是重判了,在判決前包括我在內的在日人事大都認為應該是10-15年之間。好在陳的律師看上去聰明實則笨拙的辯護手段,加上法醫和檢察官的負責,劉鑫前後矛盾的證詞沒有實際的影響。所以20年的判決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不包括部分一定要陳世峰死刑的人,在日本公訴,就決定了這個案子不太可能死刑)。

江歌媽媽的表現如何?在整個過程中的行為是否有可以指責的地方?這個十人十色,大部分人肯定會認為江歌媽媽的表現是正常的,無可指責。也有部分聖母會指責對人肉劉鑫,炒作事件等方面。只能說是各自有各自的立場。

我思前想後,總結出來一點。如果江歌媽媽想最大限度的懲罰兇手,那她只能這麼做。

和江歌案件有一個類似的案件,就是市橋達也殺害英國女性林賽的案件。

2007年3月,在千葉縣市川市,畢業之後無業的市橋達也在車站附近以找英語老師為名,誘拐了英國女留學生林賽,謊稱去家裡取教課費為由將林賽騙入家裡姦殺。之後害怕暴露,買了植物土和消臭劑將被害人埋入浴缸里。

只是好在林賽的同居者見林賽徹夜不歸,第二天就報了案,根據提供的線索警察很快追查到市橋達也的屋子,在屋裡發現了被害人的屍體。其實市橋達也當時就在家裡,但見情況不妙從救火通道逃走了。

此後就是漫長的追捕過程了。林賽的父親威廉為了能抓捕到市橋達也幾乎是散盡家財,到日本各大車站散發市橋達也的懸賞印刷品,開設網站收集信息,參加各種節目,為了就是避免這件事被人遺忘。甚至還請了黑社會幫忙抓捕市橋達也。

在威廉的努力下,市橋達也的懸賞金從100w日元提升到1000w(當時是歷史最高),150名警察成立特搜組,日英兩國矚目。市橋達也潛逃了2年多,期間自己整容,逃到無人島上生活,最終因為疲憊不堪在大阪被人認出,於2009年11月被捕。當時的新聞報道瞬間收視率突破20%。

市橋達也把逃亡的這2年多的生活寫成了一本書,很暢銷,還拿到了1000多w的版權費,在開庭日時,走到林賽父母面前,跪下謝罪,並說這1000w是自己所得,全部賠償給林賽的父母以表贖罪之意。

市橋當時的話是:「是我強姦了林賽,我沒想殺她,但是造成她的死有我的責任,這個責任我會承擔。非常的,非常的對不起。」

在日本的輿論中,一種聲音在漸漸得到更多人的點頭 -- 市橋的犯罪是衝動造成的,即便他當時是魔鬼,如今也已經懺悔,今天的市橋受盡磨難,不再是當初的那個惡魔了。一個三十二歲的人如果重新做人,還有很長的人生路可走,一切,都在等待威廉夫婦的慈悲。

————

根據法庭傳出的即時新聞,林賽的父親離開了座位,但他並沒有走向發言的席位,而是直接走向了被告市橋達也,站在了他的面前。 日本的新聞記者用了一個出人意料的形容,描述站在市橋前的這位老父親 --

「威廉先生在走向發言台之前,先走到了市橋達也被告的面前,如神只一般挺立著,雙目怒視對方。在這幾秒鐘里,整個法庭緊張萬分,鴉雀無聲。」

由於雙方距離只有六十厘米,三名警官匆忙趕來勸阻.離開被告,威廉.霍克走上發言台,平復了自己的情緒後說道:

「這件事毀了我們的生活。甚至我曾想到自殺,為什麼讓孩子到日本來,遭遇了這樣的事情,我一次次的自責。」

「幾天來,被告對檢察官的問話保持沉默,只回答辯方律師的話,我看不到他絲毫的悔改之心,我相信他所謂的悔恨只是訴訟技巧。」

「請求給被告日本這個國家可以判處的最高刑罰,這是我們全家的期望。」

「被告殺害我的女兒時沒有絲毫的慈悲,也休想從我們這裡得到一點!」

以上節選於《正義在天 -- 一個父親和兇手的對視》 作者薩蘇

我經常想如果沒有林賽的父親這2年多的努力,大家能記住市橋達也這個人么?日本會把懸賞金從100w提高到1000w么?會投入如此大的人力物力抓捕這個犯人么?一件普通的殺人案會成為牽動日英兩國的重大事件么?

同理,又有誰能記得2012年在台東區的日本語學校內兩名台灣籍女留學生林芷瀅、朱立婕在寢室內被殺事件?又有誰牽掛過2017年7月福建兩姐妹在橫濱被殺事件的進展?

沒有人記得,因為沒有人去堅持。

但江歌事件必定將成為我們所有人的一處記憶,因為江歌媽媽的努力,使得此案件變得如此矚目,作為一個普通人,也只有通過這樣的方法才能推動我們去關注這樣的事情,才能得到這樣的結果。

有段時間,因為學業和工作的關係,我看了無數「人間慘案」,自己都有厭世的念頭。給母親電話的時候說:「假如我有一天遭遇不測,別太傷心,你家兒子也不怎麼孝順,多想想他讓你反感的時候。要是被遭遇不測,你就向對方多要點錢,讓自己過的好點就行了。我遭遇不測已經夠不幸了,不希望父母再因為我而不幸。」

希望江歌媽媽能從這件事里振作起來,沒有孩子希望父母一直沉浸在這樣的狀態中,我想江歌也會這麼想的。


最後提一句劉鑫,出這種事情,被網友罵是很正常的。但劉鑫是幸運的,畢竟活了下來。這件案子已經結束,不提之前的表現,不提證詞的問題,反正已經結束了。消停一段時間,等風平浪靜了重新做人不好么?非要再髮長微博,在做漏洞百出的辯解。真的是蠢么?


推薦閱讀:

《法學方法論》讀書筆記3.4:多數法條或規範體的競合-1
vis moot和jessup的選拔面試,有什麼要準備和特別注意的?
交通是否可以更有效的利用起來?
美國現在摩托黨狀況,在公路上遭遇摩托黨的包圍應該如何擺脫?
第34期:《趣店數據疑似外泄,信息安全再敲警鐘》

TAG:江歌遇害案 | 江歌妈妈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