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魏】一代英主拓跋宏任用賢才,北魏文治武功齊步推進
北魏孝文帝命令中書監高允制訂刑律法令,雖然高允年事已高,但是神志清楚,記憶不衰。由於高允家境貧寒,供養菲薄,孝文帝下詔令樂隊每隔五天便派十個人前往高允處演奏,以便使高允心情愉快;又供給他早晨與晚間的膳食,每逢初一和十五日便送去牛肉與美酒,每月供給衣服、絲綿和絹帛,高允入朝晉見的時候,孝文帝還為他準備几案與手杖,向他詢問治理國家政務的意見。
高允一生侍奉過五位皇帝,在尚書省、中書省、秘書省三省中擔任過重要職位,五十多年,從未受到過責備。
馮太后和孝文帝都非常尊重他,經常命令黃門蘇興壽扶持侍奉他。高允仁義寬厚、簡樸恬靜,雖然處在極其尊重重要的位置上,但他的情況卻跟普通士人一樣。他每天拿起書來不停地吟詠瀏覽,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總是書不離手。
當獻文帝拓跋弘奪取劉宋青州、徐州時,把當地望族全都遷到了代郡,他們中有很多人都是高允的姻親,流離失所、饑寒交迫地來到這裡,高允拿出全部家產賑濟,使他們得到安置。
接著,高允又在他們當中根據才能品行的不同,把一些人推薦給朝廷。當時朝中許多人都因為他們剛剛歸附而不加信任。高允說:「任用賢才,使用能人,為什麼要分他們是新歸附的還是早就歸附的呢?如果他們肯定有用,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去壓制他們!」
高允身體一向無病,到這一年,稍感不適,但他的起居仍如平日一樣。幾天之後去世,享年九十八歲。孝文帝下詔追贈他為侍中、司空,陪葬十分豐厚,北魏建國以來,對活著或者死去了的官員的賞賜,從沒有趕得上高允的。
北魏僧人法秀以邪術迷惑民眾,打算在平城製造叛亂,苟頹率領禁衛軍前去搜捕,將他們全部抓獲。孝文帝回到平城以後,有關部門將法秀拘禁起來,給他戴上籠頭,但是籠頭上的鐵鎖無緣無故地自動打開了。
看守人員準備用鐵鏈穿透法秀的頸骨,詛咒他說:「倘若你果真神通廣大,就應該讓鐵鏈穿不進皮肉。」結果看守人員用鐵鏈穿著法秀的頸骨示眾,歷時三天,法秀才死去。有些人趁機建議將僧人全部殺掉,馮太后不同意,這才沒有施行。
法秀作亂的事情,牽連到蘭台御史張求等一百多人,按照有關謀反的刑法全部應當滅族。尚書令王睿請求只誅殺罪魁禍首,而寬恕法秀殘餘的黨羽。
於是,孝文帝頒詔說:「應當誅滅五族的,降為誅滅三族;應當誅滅三族的,降為誅滅全家;應當誅滅全家的,只誅滅本人。」因此而得到倖免的有一千多人。
北魏尉元與薛虎子攻克五固,斬殺司馬朗之,將東南各州的變亂全部被平定。尉元回朝後擔任侍中、都曹尚書,薛虎子擔任彭城鎮將,晉陞為徐州刺史。
當時,戍守州鎮的軍隊,都是將財物絹帛隨軍攜帶,不用上繳官府的倉庫。薛虎子上表認為:「既然朝廷準備進攻江東地區,就必須首先在彭城貯存穀物。我考慮安置在州鎮上的兵力,不少於數萬人,充當軍資糧餉的絹帛,每人十二匹,由於開支沒有準則,士兵們沒有等到替換下來,就無法避免地忍飢受凍了。這對於官府和私人來說,都是一種損害和浪費。現在,徐州擁有良田十萬多頃,水源充足,土壤肥沃,清水與汴水流經全境,足夠灌溉土地的了。倘若用軍用的絹帛去購買耕牛,能夠買到一萬頭,用來興辦屯田。在頭一年裡,可以暫且由官府供應軍隊的食用。用一半的兵員開荒種地,用其餘的兵員屯兵戍守,邊耕種邊防守,並不妨礙保衛邊疆。而一年的收穫,要超過絹帛價值的十倍,短期的耕種,能夠滿足數年的食物需求。此後,軍用物資要全部貯存在官府的倉庫里,這樣五年之後,穀物與絹帛便都會充盈起來,不僅可以使屯戍的士兵豐衣足食,而且會產生消滅敵軍的氣勢。」 孝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
薛虎子處理政務時恩威並重,軍民都歸向於他。沛郡太守邵安與下邳太守張攀由於貪贓枉法,被薛虎子檢舉彈劾,邵安與張攀便各自指使兒子上書,控告薛虎子暗通南齊。
孝文帝說:「薛虎子肯定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的。」經過追查,果然實屬虛構,孝文帝便頒詔賜邵安與張攀一律自裁而死,對他們二人的兒子分別鞭打一百。
由於荊州的巴人和氐人騷擾變亂,北魏任命鎮西大將軍李崇為荊州刺史。李崇準備上任的時候,孝文帝敕令調集陝州與秦州兩地兵馬去護送他,李崇推辭說:「邊地的百姓有失和睦,本來是由於怨恨當地刺史造成的。現在,我接受詔命去替代那裡的刺史,當地百姓自然會安定下來。我只需要一紙詔書就足夠了,不必麻煩陛下派兵保護,使當地百姓心懷恐懼。」孝文帝同意了他的建議。
於是,李崇輕裝率領數十人騎馬急奔到上洛,宣布詔書,安慰勸導,當地的百姓與蠻夷都心悅誠服。李崇命令邊防據點將擄掠來的南齊百姓全部送還,因此南齊方面也將大約二百名俘虜送還北魏,兩國邊境軍民和睦相處,不再發生戰事。
很久以後,李崇被改任為兗州刺史。以往,兗州境內經常出現搶劫的盜匪,李崇上任之後,命令在每一個村莊都設置一座樓,樓內都懸掛著大鼓。在強盜出現的地方,要猛烈地敲擊大鼓,最初聽到鼓聲的鄰近村莊,以敲擊一下為信號,聽到一下鼓聲的村莊就敲擊兩下,聽到鼓聲兩下的村莊就擊鼓三下,不一會兒,鼓聲傳遍百里,各村莊都派人防守險要地帶。從此,只要強盜有所行動,沒有不抓獲的。後來,各州都效法這一做法,就是由李崇首創的。
北魏舊制規定:每年戶掉為二匹布帛,二斤棉絮,一斤絲,二十斛穀米。另外,又增繳一匹二丈的布帛,存入本州州庫,用來供應戶調的需要。各州所徵調的物品,可以按照本地所出產的繳納。
後來,孝武帝下詔說:「設置官吏,發放俸祿,很早就已開始實行,自從中原戰亂,這一制度才開始中斷。朕依照舊有的典章制度,開始頒賜官吏們的俸祿。所以,每戶戶調應增繳三匹帛,二斛九斗穀米,作為官員們的俸祿。俸祿制度執行以後,貪贓達一匹布帛的處死。」
九月,北魏下詔,官員們的俸祿制度,從本年十月開始實行,每個季度發放一次。以前的法律規定,貪污十匹布帛,受賄二十匹布帛的人,一律處以死刑。到現在,凡是受賄一匹布帛的,以及貪污無論多少,都處以死刑。朝廷分別派出檢察官,到各地巡視檢查有貪污行為的地方官。
秦、益二州刺史李洪之自恃皇親國戚、身份顯貴,為官殘暴貪贓枉法。實行俸祿制度後,李洪之因貪污事露,第一個就被揭發出來。孝文帝下令給李洪之戴上手銬腳鐐,押送到平城來,然後召集文武百官,親自曆數他的罪狀。由於他是朝廷大臣,允許他在家裡自殺。
凡是有貪污受賄的地方官大約有四十多人,也全都處以死刑。那些受過賄賂的人,無不恐慌害怕,行賄受賄的事,幾乎被杜絕了。然而,官吏和老百姓犯了其他罪時,孝文帝大都寬大處理。
很久以後,淮南王拓跋佗奏請仍按舊例,停止向官員發放俸祿,馮太后召集文武百官討論這件事。中書監高閭認為:「自身深感饑寒交迫,慈母卻不能保護她的孩子。如今,發放俸祿,廉潔的官吏更加清白,而那些貪官污吏也足以改過為善;如果停止發放俸祿,貪官污吏會更加肆無忌憚地貪贓枉法,廉潔的人卻不能維持生計,淮南王的建議,豈不是很荒唐嗎?」朝廷最後頒詔採納高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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