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沒有·真·產品經理

多年來經常被問一個問題:

我在乙方公司(公司里的乙方部門)做產品經理,有前途么?

我的答案很簡單——如題。

但其實又沒這麼簡單,背後的道理,今天展開說說。

第一,這裡我說的「真假」產品經理,是指有沒有產品大方向的決策權。產品經理之所以為產品經理,就一定要有創造、創新的能力,這個世界上,得有某些東西是因為你而「無中生有」的,當然,這裡說的東西,可大可小,如果你整天的工作只是接需求、細化文檔、跟進項目,那麼事情的源頭就不是你,這其實更像需求分析師或者項目經理。所以,創業公司得到負責產品的合伙人、大公司得到產品總監,才算「真的」,而大多數產品經理都還是「假的」(或者說溫和點,低層級的產品經理)。

第二,甲乙方關係,其實是一種權利結構,結構的形成取決於能力。傳統的軟體外包行業,這種結構很典型,甲乙方本來就不是一家公司,那麼,付錢的肯定是大爺,根據權責利對等的原則,乙方旱澇保收,賺辛苦錢,不用對項目的業務結果負責,決策權一定在甲方,這也是合理的。不過,這樣的權利結構,就算在公司內部,也是存在的,作為產品經理,你好好想想,你的老闆、你的業務方、你的運營搭檔……他們是不是構成了實際上的甲方?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看看各自的績效考核,如果他們對產品的最終業務結果負責,那答案就是肯定的。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工,是因為——

第三,能力需要積累,每個「真產品經理」都得從「假產品經理」做起。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要做「真產品經理」,其實意味著你有決策、對結果負責的能力,對剛開始做產品的人來說,不太現實,如果你一開始在做決策,其實大概率上是有別人在為失敗買單。於是,我們都得從「假產品經理」做起,修鍊各種技能點,細化需求、跟進乃至管理項目、用戶研究、敏捷方法、行業|市場|競品分析、簡單的團隊管理……這些,和你的乙方身份是不衝突的。從假到真的修鍊,也就是我在《人人都是產品經理2.0》第11章里定義的產品經理的七個層次,從下到上。

所以,回到開頭的問題,我想補充的建議是:

如果你自覺是乙方,或者在公司里感覺沒有主動權,自己的能力不足的概率一般大於公司眼瞎的概率,不妨先把「童子功」練好,我想這個時間段,不會短於2、3年,當遇到真正瓶頸的時候,如果還沒法「奪權」或者被「授權」,那就是公司真瞎,沒用好你,而你也有了更多選擇的底氣。

長期來看,一個想做「真產品經理」的人,不會甘於做乙方到終老,不是舒舒服服的做乙方不好,而是沒法擁有「自己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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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ujie,前阿里產品經理,寫過《人人是產品經理》、《淘寶十年產品事》、《人人都是產品經理2.0》,現在做創業者服務,『良倉孵化器』創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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