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槽還是不吐不快
好像是第一次寫文章吐槽做翻譯遇到的事。
我想吐槽的是翻譯公司對譯員的態度。
最近跟某個翻譯公司第一次合作,簽了個兼職筆譯協議,只翻一部電影。簽之前跟我說這部片子需要配音,所以要出配音稿,同時可能有些屏幕上的文字台本上沒有,需要我補下軸。
我說我只會翻譯,不會做軸(任何形式),問了下需要我來找軸人嗎?對方說:一,需要你做軸的工作量不大;二,調軸的方式不一樣,你把缺的內容補下軸就好了,不會太多的。
結果拿到手之後發現:
- 台詞本是殘缺的,只包含了大部分非英語對話的英文譯文,不包括本來就是英文的對話文本;
- 上一點並不是大問題,真正的問題是:這些缺失的對話文本需要我來補軸。
翻譯是在Word里的表格中完成的,我做得有些艱難(翻譯的速度起不來,老是要停下插入表格)。翻完對比了下,台詞本一共1130行,我做完翻譯之後(沒加軸)變成了1495行。我表示這個做軸的工作量實在太大我做不了。翻譯公司的態度是:這本來就是你的工作,我們都加班熬夜等你呢,你必須做出來。
可是:
- 既然說是筆譯,那翻譯公司是不是該負責保證台本的完整性?他們不但沒有提供,簽的合同里也絲毫未提翻譯公司的義務,只講了譯員必須提供合格的稿件,也沒有提譯員的分工;
- 我是個翻譯,在明確表示我不會調軸,並且對方說做軸任務不多的前提下,讓我給四分之一缺失的台詞調軸是不是效率太低了?
- 還說大家為了等我而加班熬夜,罪魁禍首是因為我不會做軸?還是因為你們非要讓一個不會做軸的人做大量的軸任務?
對方又表示之前都是這麼做的,做軸也沒啥難的。可是:
- 沒跟我說過要做這麼多軸;
- 我的翻譯節奏是固定的,強行讓我在其中插入我不會、不熟悉的工序一會降低效率,二會消耗大量精力,就像你讓科比在投絕殺的時候,每拍一下籃球都必須用腳把足球踢進球門一樣;
======================================
我在給人分配任務時會很明確地考慮分工,一般來說我不會主動要求任何人去做非職責範圍內的事;
再細化一點:
我會預先跟翻譯交代,不需要自己根據屏幕上硬字幕的樣子發揮做特效,除非翻譯自願;
不過要求翻譯給硬字幕加上預先交代好的代碼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只需要複製粘貼一下。
讓翻譯給屏幕上的硬字幕加軸也是可以接受的,一是因為這是需要翻譯的內容,二是大多數情況下,硬字幕都是比較少見的,工作量很小;
我也會預先跟翻譯交代,如果軸方面的工作量過大找我,台本有問題也找我,我想辦法解決。
像這樣把責任都堆在翻譯肩上?我做不到,我也是翻譯。
我後來跟公司明確表示這個軸的任務量太大我做不了,翻譯的錢我不要了,軸你們找人做去吧。對方的態度依然是這本來就是你的工作,我們之前也這麼過來的,你這麼做一半不做了我們怎麼辦,要不給你加點錢(10%不到)你接著做吧。
我知道做一半不做是很不好的事,但是剩下的一半我真的不會做,非要我做的話不但會超時(對方表示DL很嚴格,一點不能寬鬆),讓對方熬夜,也會大量消耗我的精力,影響下周的工作生活。這些東西不是錢能補回來的(這句矯情了,如果價格能乘以十我沒準會通宵拼一把)。
合同條款里也沒有明確譯員的責任範圍和公司的義務,我也實在懶得扯錢的事,索性不要錢想圖個清靜。
在理論許久之後,對方同意把調軸工作給其他人做,我只需要負責處理好台詞部分的內容就行了。態度緩和之後,我明確表示我、以及我認識的大多數翻譯都沒有熟練的調軸技巧,再出現這樣的情況請不要全壓在翻譯身上,請交給專門的軸人。
但是我還是做到了深夜兩點半,超過了我答應的交稿期限,我也明確說了錢不要給我了。
這個工作的節奏實在不熟悉,加了太多非翻譯性工作。未來也許會考慮熟悉一下這種類型的工作,找到自己最熟練的節奏吧。
寫點雞湯:
如果我不是一開始就想明白,真的一分錢都不想拿,甚至對方提出加價我也嚴厲拒絕的話,很可能結果還是公司用自己的強勢地位把所有任務都壓給我做了。
明確的分工不但能提高效率,還能分清責任,方便管理。
壓著翻譯做職責以外的事我不會做,因為我自己不喜歡被別人這樣對待。
希望翻譯的地位能夠稍微改善一下,也希望翻譯都能挺直腰板拒絕不合理的要求,公司都能劃分清楚哪些問題該找誰解決。
也希望大家不要學我,懶得爭自己的權益就乾脆不爭取也不要錢了。簽協議/合同之前一定要把一切可能出現扯皮的細節都弄清楚,最好要留下對方的文字記錄或是修改協議,遇到不合理的地方據理力爭,保持留存證據的意識。
不是廣告的小廣告:
不知道有沒有在平遙的同學,平遙古城馬上要舉辦平遙國際電影展,裡面絕大多數的外語片都出自我手。
另外,這次影展我也遇到了台詞本殘缺的情況,我的做法是第一時間反饋給影展方,請他們儘快聯繫片方補全。影展方也十分配合,合作一直很順暢。
P.S. 後面可能會吐個大槽,關於另一件事的。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