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水之戰

還是以前寫的舊文章,有什麼疏漏錯誤,感謝斧正(話說之後就不怎麼寫了...........)


泓水之戰

在鄭莊公時期,被打壓最慘的國家就是宋國,本文的中心也將圍繞宋國展開。

《史記·宋微子世家第八》中記載如下:「武王崩,成王少,周公旦代行政當國。管、蔡疑之,乃與武庚作亂,欲襲成王、周公。周公既承成王命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乃命微子開代殷後,奉其先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國於宋。微子故能仁賢,乃代武庚,故殷之餘民甚戴愛之。」也就是說,宋國國民基本上是殷商的後裔,國家領土也是殷商故地。在曾經的武裝反叛,意圖「光復祖業」失敗後,較為順從的微子才得以在周公的武力鎮壓下得以保存宗廟。

宋國國人也時時刻刻處於周王朝的監視之下。《尚書·多士篇》中,周公曾在雒邑用成王的口吻教訓這群不聽話的殷商遺民,曰:「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干止。爾克敬,天惟畀矜爾;爾不克敬,爾不啻不有爾土,予亦致天之罰於爾躬。今爾惟時宅爾邑,繼爾居,爾厥有干有年於茲洛,爾小子乃興,從爾遷。」王曰,又曰:「時予乃或言,爾攸居。」」

除了口頭威脅之外,周公還在宋國周圍安排了曹、騰、邾、衛等數個小國-中等國家來監視宋國,在宋國周圍安排軍隊,並且把宋國國土安排在無險可守的睢河流域,確保一有變化就能成功鎮壓。

雖然武庚失敗了,但微子當年「祭器造於軍門,肉袒面縛,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史記·宋微子世家第八》的慘狀卻一直留在殷商遺民的心裡。不過西周王朝一直很強大,宋國諸侯只能位列於「公」,卻不能越雷池一步,忍受著周圍國家的監視。然而,到了宋襄公這一代,事情終於出現了轉機:周天子微弱,先前一直打壓自己的鄭國早已被楚國困擾的不成樣子,先前的霸主齊桓公也早已經隨著某種害蟲的幼蟲隨風而去了,自己又推立齊孝公有功,宋襄公覺得自己的翅膀終於可以硬一硬了。

禮與利的矛盾

《左傳·僖公十六年》記載:「十六年春,隕石於宋五,隕星也。六鷁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於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古人對「天象」的迷信,到現在還是有一定的受眾,更別提宋襄公了。他是殷商的後人,而殷商在歷史上的占卜學是很盛行的,於是宋襄公看見隕石雨和六隻鷁飛過去,就想討個吉利。結果人家史叔暗地裡說:「這是自然事情,凶吉是人的事情。」但是一語成讖,「君將得諸侯而不終。」

為什麼不終呢?這個和宋國本身的戰略定位所決定的。宋國地處中原,國力尚可,周圍有蔡、衛、鄭、騰、曹等小國,但離魯、齊、楚、晉等大國也不遠,因此,宋國本身就只能在中原地區做自己的區域性強國,吞併某些小邦國來壯大自己的實力,倚靠離自己不遠的大國來進行二級「尊王攘夷」,自己做出頭鳥確實不是安全的選擇。但宋襄公並不這麼想,他仍然堅持上古時期的所謂「仁義」,企圖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行為來「感化」對手,「噴死」對手。但國力計算中「道德」確實是唯一而且最重要的衡量標準嗎?而宋襄公確有這個仁義的資本嗎?

首先我們來考察一下宋國之前霸主--齊桓公的霸業。齊桓公任用管仲進行改革,任用鮑叔牙繼續改革事業,在民富兵強的同時才能舉起「攘夷」大旗;而宋國之後的霸主--晉文公本身國家也是大國,他的父親晉獻公雖然不講究父子人情,雖然不講究信譽「假道伐虢」,但晉獻公攻滅周圍狄夷,使晉國國土第一次有了大規模的擴展,而晉文公在任內也是進行了內政、軍隊、財務等一系列改革,才能內政修明,軍隊精鍊。

可是宋國有什麼特點?范文瀾先生在他的《中國通史》中認為,在東周時期,宋、魯、楚是三個文化中心。其中墨子、莊子的思想都起自宋國,前者主張「兼愛、非攻」,後者多少帶有逃避現實的思想。相似地,從東周到戰國,後世思想家都喜歡黑一黑宋國。其中包括:《孟子?公孫丑上》中的拔苗助長,《呂氏春秋·別類》中宋大夫必須要用濕木頭建房的故事,《韓非子?五蠹》中守株待兔的故事,這些故事中宋人無不是迂腐的典型,就連《貨殖列傳》中也提到:「其俗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雖然宋國有著燦爛的文化思想,但經過長期受打壓、監視,宋國發展出敦厚、守舊、消極、笨拙的國家特點。國家不大,又因循守舊,不知改革內政軍制,光靠仁義道德是不足以稱霸的。而且,宋襄公其人也並不是真正的仁義道德,他心中有著爭霸的野心,卻又在爭霸和仁義禮讓之間找不到平衡點,缺乏如同鄭莊公般狡猾的政治智慧。

首先,在宋襄公即位之前,他違心的向宋桓公提出讓自己的庶出大哥目夷做世子的建議。《左傳·僖公八年》中記載了這個事情:「 宋公疾,大子茲父固請曰:「目夷長,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魚,子魚辭,曰:「能以國讓,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順。」遂走而退。」我們知道,首先宋襄公是嫡子,在周禮中廢嫡立庶是一項罪名,即使周禮被廢十多個世紀後,康熙的九王奪嫡的大阿哥也逃脫不了這種制裁(他畢竟是庶出)。這種罪名加在父親身上,宋襄公這是不孝;如果自己的庶出大哥腦袋發熱奪了嫡子之位,那大哥就是不仁。這樣陷父兄於不仁不慈地位的宋襄公,如果不是對周禮不了解,就是別有用心。

我們知道,之前僭越的州吁落得了什麼樣的下場,這個例子宋襄公不可能不知道。這種宮闈之亂,歷史上的例子有很多,況且在周禮名分尚且非常講究的時代,這個做法是欠妥當的。這種於嫡庶之序不顧的情況不僅僅發生在宋襄公和自己的哥哥之間,就在齊桓公死後齊國政局一片混亂中宋襄公替齊桓公庶子昭殺死其長兄(也是庶子)無虧的事情中也發生了。「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於,立孝公而還。」《左傳·僖公十八年》

第二,如果說宋襄公是陷長兄於不仁,那麼說他不孝也是有跡可尋的。《左傳·僖公九年》記載:「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會諸侯,故曰子。凡在喪,王曰小童,公侯曰子。」父親還沒下葬呢,就急急忙忙的去操辦諸侯會盟的事情。這難道能稱得上是孝嗎?

第三,如果說宋襄公不孝,那麼他還是「假仁義,真圖霸」。這一點被煮了祭睢河河神的鄫國國君表示有理有據,令人幸福。《左傳·僖公十九年》說:「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於曹南。鄫子會盟於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這個「用之」的意思在十九年後面有所解釋:「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子魚一針見血地說:「齊桓公以前救了三個國家,義士仍然說他德行不好,現在你宋襄公開大會一下子虐了兩個國家的國君,還拜邪神,你這種做法還想稱霸?扯蛋吧!能善終就算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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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雲飾演的楚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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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強大的勢力,這可能嚇到一批諸侯,但當年他指揮的曹國攻擊戰卻徹底暴露了宋國的本來面目,極大地增強了南方楚國的信心。《左傳·僖公十九年》中記載:「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於是宋襄公又和曹國握手言歡了,結果無果而終。

德不德,威不威,這樣打打不動,拉拉不來的做法,真實地反應了宋襄公身上「禮」和「霸」之間的衝突,也是那個時代禮崩樂壞和爭霸天下的衝突,更是宋國國家處於平原、無險可守、國力不強卻偏偏周圍小國居多的尷尬局面的反映。宋襄公在自己的內心深處希望一方面能夠兼顧「禮」,一方面又希望單單通過這個「禮」來達到「霸」,還偏偏控制不好「禮」這個不斷崩壞的普世價值觀,其結果就不啻於一個笑話。既然這個霸主做的如此滑稽,楚成王就趁虛而入了。

在陳穆公的倡議下,諸侯重修齊桓公之好,於是陳、蔡、楚、鄭等國在齊國結盟。而服從宋國的,只有它周圍的衛、曹、邾幾個小國家,宋襄公將自己推到了與齊國和楚國兩個大國同時對抗的風口浪尖上,如果能夠不稱霸,或許能夠避免災難性的後果,但這個可能已經幾乎為零了,因為楚國已經要下手了。

偏偏宋襄公看見人家睡覺非要去送個枕頭。《左傳·僖公二十一年》記載:「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以求諸侯於楚」--這在中原國家視楚國為蠻夷、楚國想要北上黃河流域的情況下,無異於與虎謀皮。子魚也說:「宋國只失敗不亡國就萬幸了!」

其後果大家都知道的,宋襄公被當場擒住,這個「真公」敗給了「假王」。不過話說回來,這種建立在暴力鐵腕上的征服還是需要禮儀的。雖然在會場上以詐抓住了宋襄公,楚成王仍然落下了「狡詐」的壞名聲,這也是後來城濮之戰中楚國敗於晉國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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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宮飾演的宋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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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襄公回國之後,並沒有吸取教訓,反而時時刻刻的要替自己掙回面子。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失敗了不可怕,失敗了之後要掙回面子也不可怕,就怕失敗後仍然不接受現實。既然楚國打不動,那就打世仇鄭國吧。次年3月,「鄭伯如楚」。宋襄公一看!機會來了,於是就把火氣一起撒到了鄭國身上,發動了襲鄭之戰。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戰與站的悲哀

面對宋國的突襲,楚軍立即出方城,率軍援救鄭國,曰「楚人伐宋以救鄭。」。宋軍相應後退,兩軍在離宋國都城睢陽不遠的地方--泓水進行了會戰。按照老規矩,我們首先按照《孫子兵法·地形第十》的標準來考察一下雙方主帥和軍隊的構成:

宋國:主帥宋襄公,軍隊:宋國軍隊主力,甚至包括「門官」。

楚國:主帥楚成王,軍隊:楚國軍隊一部分,但數目要大大超過宋國軍隊。《史記》記載,公子目魚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濟擊之。」

在主帥對比方面,宋襄公本身就是外寬內緊,之前進攻曹國更是兒戲一般,對部隊所產生的凝聚力加成非常有限;反觀楚成王,在位期間滅國無數,有「貳、谷、絞、弦、黃、英、蔣、道、柏、房、軫、夔等國」,並且對宋襄公有心理優勢「老子以前跟你玩過囚禁PLAY」。因此,在作戰之前,楚國軍隊在主帥方面具有相當的優勢。所謂「卒強吏弱,曰陷」。

在軍隊方面,楚軍和宋軍仍有可以比較的地方。首先,楚軍遠道而來,宋軍則是先期達到預定戰場泓水。《孫子兵法·虛實第六》中,子曾經曰過:「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宋軍以逸待勞,楚軍則是以勞對逸,這是抵消楚軍數量優勢的第一點;

其次,《孫子兵法·行軍第九》中對涉及到水陸兩棲(大霧)作戰也提出了規定:「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之於水內,令半渡而擊之利,欲戰者,無附於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明白說明了,客軍(敵軍)在渡河的時候,不要自己也跟著下河在河裡面摔跤;等待敵軍渡過一半的時候,在進行攻擊比較好;如果要和敵人作戰,不要緊靠水邊列陣,在江河地帶安營紮寨,不要面向河水/湖水安營紮寨,要在高處紮寨,這才是上上之選。楚軍遠道而來而又涉水作戰,情況對宋軍更為有利。因此,楚軍雖眾,但如果宋軍能夠把握戰機,又是內線作戰,還是能夠抵消楚軍的數量優勢的。

另外,考慮到雙方在作戰期間的作戰兵種,楚軍由於位於江河縱橫的江南地區,所以步兵可能為主,而宋國則在中原地區,可能車兵較多。這一點也是需要注意的。

戰前分析到此結束,下面我們參考《左傳·僖公二十二年》的內容來考察一下當時雙方的作戰情況: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老司》,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受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戰前,宋公就對此戰做了不切合實際的估計,於是宋楚在泓水進行了戰鬥。

實際上宋軍已經排列整齊,戰車也已經就緒,楚軍遠道而來,未等渡河完畢,司馬就提議半渡而擊,但被主帥否決。對方剛剛背河而列,還沒等列好,司馬又提議進攻,結果主帥再次否決。等到雙方排好陣列之後,楚軍的數量優勢體現出來了,而之前分析的兩個抵消機會全部浪費了,戰鬥就不可逆轉的偏向了楚軍一方,結果毫無懸念,連宋軍的共和國衛隊(侍衛)都被「殲滅」了。

失敗之後,宋襄公仍然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君子不去殺已經受傷的人,不抓老人和小孩,古代打仗,不去利用險隘去阻擋敵人;寡人雖然是已經滅亡了的商國的後代,但我也不去攻打沒排好陣勢的敵人。」

這個說法實際上是有其歷史背景的,可以說宋襄公是沒有抓住春秋時期歷史潮流的變化,仍然遵循禮教的作戰方法,這一點,不僅符合《司馬法》這個上古兵法的要求:「 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是以明其禮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義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還在《公羊傳·僖公二十二年》中受到了褒獎:「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事而不忘大禮,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亦不過此也。」

但平心而論,這種作戰方式僅僅代表了舊時代的傳統作戰禮儀。楚成王的勝利也是由於對方主帥愚蠢而獲勝的。《六韜·犬韜》中,「太公曰:敵人新集可擊。人馬未食可擊。天時不順可擊。地形未得可擊。奔走可擊。不戒可擊。疲勞可擊。將離士卒可擊。涉長路可擊。濟水可擊。不暇可擊。阻難狹路可擊。亂行可擊。心怖可擊。」

也就是說,實際上如同鄭莊公與周王作戰開了諸侯不聽王命的先河一樣,泓水之戰宋襄公受到的恥笑也代表著「文王」那種上古時期作戰方法的消亡。究其原因,筆者認為這種變化與戰爭參與階級的擴大有關。

春秋時期,戰役往往由國君親征,手下的卿、將往往只是偏將、大將或者是國君的參謀;而參與戰爭的主力階級則是「國人」,只有隨車兵作戰的步兵才是奴隸,而他們的傷亡往往最高,功勞往往最小。反觀戰國時期,戰役往往由國君遙控,將軍或者卿士往往統兵在外,限於信息傳播方式,戰爭形勢瞬息萬變,形成了「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格局,而戰爭規模的擴大又造成了軍功新興貴族的崛起,因此戰爭規模一再擴大,之前全國學習《禮》、《詩》的武士、國人乃至傳統的貴族則不斷消亡,因此戰爭出現了全新的模式。

再者,隨著舊貴族的消亡,宗法制度和血緣(參見周武王分封的諸侯國國姓)也逐漸淡出歷史舞台,國家之間不再是彬彬有禮的親戚內戰,彼此無需考慮太多,禮教也逐漸消亡,作戰目的也往往不再是「稱霸」這種壓倒對方、使對方屈服的目的,轉而變成攻佔城池、削弱對方、以吞併對方為最終目的的戰爭,因此,戰國時期「殺人盈野」的慘劇也就不足為奇了。

隨著兵器冶煉的進步和井田制度的進一步瓦解,各個國家經過春秋的頻繁兼并後國力增強,戰爭的烈度和時間長度也不斷增加。因此,以泓水之戰為代表,春秋時期的戰爭就向著烈度增加、時間增長、規模增大的方向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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