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曉芒:註定孤獨的魯迅
作者鄧曉芒|節選自其隨筆著作《新批判主義》|授權刊登
多年以前,曾聽一位朋友談起,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雖有數千年,但其實不過一個甲子,60年一循環。當時聽後付之一笑,以為很機智,但也未必,誇張而已。不料紀念魯迅先生逝世60周年的時候,將先生當年所作文章翻來一看,大為驚異,竟如寫於昨日。
當然,就我們大多數人的感覺來說,這60年我們是大有長進的。從社會變革上看,這也是確實的。但就思想文化上說呢?的確,魯迅時代最進步、最先鋒的思潮即馬克思主義取得了勝利。但那「最……」之後又是什麼呢?我很怕現在那些「新」、「後新」、「新後新」、「現代」、「後現代」、「後後現代」,以及「後哲學」、「後文學」、「後理論」等等的時髦,又要來一次對全部文化的「革命」(現在稱作「解構」),而與這股勢力相抗衡的,現在彷彿只有「國學家」和保守主義了。其實雙方恰好是相通的:「後現代」的目標在我們這裡正是回歸傳統。理論家們在那裡爭來爭去,多半是為了搶話筒(爭奪話語權),一旦真的搶到手,又期期艾艾說不出個所以然,只是在那裡做姿態,趁機亮一回相而已。
然而,正當看客們這邊鼓幾下巴掌,那邊打幾聲吆喝的時候,魯迅先生早已被人們遺忘了。今天許多人對魯迅的了解,大不過道聽途說的那幾句話,旋即就淹沒在各種新說舊說之中,間或看到幾篇談魯迅的文章,又大都是50年代的「胡風分子」和「右派」寫的。年輕一代則多以為自己已超越了魯迅老遠,用不著再來撿這出不了風頭的老話題了。不過,魯迅之所以被人們忽視的更深刻的原因,還在於他的思想頗不合國民的口味。博爾赫斯曾經說過,一個民族的精神的代表人物,往往是與這個民族大多數人的精神狀況背道而馳的,如莎士比亞就與英國人優雅的紳士派頭相去甚遠,塞萬提斯無情嘲弄的正是西班牙傳統的騎士精神。如果他對魯迅有所了解,他一定會說,魯迅也正是以他獨立的人格抗拒整個國民的劣根性,而成為了「民族魂」。
而這也就註定了魯迅的孤獨了。這種孤獨不僅表現在沒有多少人理解魯迅方面,而且還表現在不論什麼人都認為自己可以大談一通魯迅方面。平心而論,魯迅在現代文學的作家中,至今還是最受關注的一位。1981年版的《魯迅全集》16卷在15年內已印行9次,最後一次在中共中央黨校圖書訂貨會上以580元一套(漲價100%)的價格一次就訂出6000套。而且,在魯迅生前和死後,海內外對魯迅的高度評價一直都沒有中斷過,甚至在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魯迅的書也不在被禁之列,相反還被利用來整倒一些人。現在的一些年輕人對魯迅的不感興趣,未必不是出於一種逆反心理。但這些其實都與魯迅毫不相干。他自己歷來都認為,自己的書被後人高度評價並不是一件好事,這隻說明國家、民族的不幸,也說明自己白費了力氣。他盼望自己的書真正被人遺忘的一天早日到來。
於是,事情便成了這樣:無論我們今天是冷落魯迅,還是抬高魯迅,我們始終都不能進入魯迅。魯迅是孤獨的,大眾無法和他打交道(於是冷落他),他也無法和大眾打交道(於是抬高他)。孤獨的魯迅只和孤獨的讀者打交道。要了解這一點,必須了解魯迅的思想與任何其他思想家都不同的特殊之處。
一、自我否定的懺悔精神
魯迅的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他思想中那種深深的懺悔精神,那種極為敏銳的自我批判精神。人們都知道,魯迅是五四激進的反傳統主義的急先鋒;但很少人指出,他的這種反傳統首先是針對自己,是對自己身上傳統毒素的無情的自我拷問。他說:「我的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覺得古人寫在書上的可惡思想,我的心裡也常有……我常常詛咒我的這思想,也希望不再見於後來的青年」(《寫在〈墳〉後面》)。在《狂人日記》中,他在批判了中國傳統四千年「吃人」的歷史之後,筆鋒一轉,指向了自己:「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這種懺悔,涉及到人性的根,類似於希臘神話中俄狄浦斯的懺悔,即對自己「無意中」犯罪(殺父娶母)的懺悔。
中國人歷來相信「不知者不為罪」。難道對不知道而做下的事也值得懺悔嗎?魯迅的回答是:是的,否則你永遠也不可能知道。懺悔、反省、自我否定是第一性的,「知道」或自知之明只是結果;人類心靈永遠是個有待認識的謎,而不是當下即能「返身而誠」地把握的本心、本性、赤子真心或「童心」。甚至兒童即已有犯罪的萌芽(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罷了。魯迅在《風箏》中記述了他少年時代折斷了他弟弟快要做好的風箏的事,因為他當時認為放風箏是「沒出息的孩子」乾的勾當;20年後他向弟弟去懺悔,可悲的是弟弟已經完全忘得一乾二淨,早已不覺得痛苦,於是「無意中吃人」的事仍可以每天在我們周圍悄悄地進行。
《傷逝》中的懺悔精神則更加明顯和強烈。這種懺悔,不是懺悔自己做了某種不符合既定道德標準的事,而恰好是懺悔自己從前自認為光明磊落的行為及其不言而喻的道德標準,即「真誠」,是對沒有任何遮掩地袒露出來的一片赤誠進行懺悔。涓生和子君結合的基礎是真誠,但為什麼失去了愛情呢?是因為對這真誠未經反省,自以為絕對可靠,雙方都不思進取,只是互相依賴,最終互相都成了負擔。魯迅在篇末發出了這樣的悲鳴:「我活著,我總得向著新的生路跨出去,那第一步,——卻不過是寫下我的悔恨和悲哀,為子君,為自己」,「我要向著新的生路跨進第一步去,我要將真實深深地藏在心的創傷中,默默地前行,用遺忘和說謊做我的前導」。中國人從來只懺悔自己的虛偽,只有魯迅第一次懺悔了自己的真誠。所謂「遺忘」,是對那原先那麼刻骨銘心的、後來發現是虛假的「愛」的遺忘;所謂「說謊」,是要建立自己的人格面具,將真心深深藏起,不是為了騙人,而是要留給自己來不斷地反省和拷問,即為了「抉心自食」。
在《墓碣文》中魯迅說:「於浩歌狂熱之際中寒,於天上看見深淵,於一切眼中看見無所有,於無所希望中得救。」在當時,「浩歌狂熱」最典型的代表是郭沫若,尤其是他的《女神》、《鳳凰涅》等詩篇。郭沫若在其中鼓吹自我包容宇宙、氣吞日月,這個「大我」具有「全宇宙的能的總量」,它「如烈火一樣地燃燒」,「如大海一樣地狂叫」,頗有王陽明「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的氣概。魯迅卻是徹底冷靜的,他在這種美好的天上境界里窺見了黑暗的深淵和虛無的寒氣。如果說,郭沫若的精神象徵是集香木而自焚並再生的火中鳳凰,那麼,魯迅的象徵則是遊魂和毒蛇:「有一遊魂,化為長蛇,不以嚙人,自嚙其身,終以殞顛」,「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創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後,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陳舊,本味又何由知?」美國魯迅研究專家李歐梵評論說,這是「中國文學史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作品」(《當代英語世界魯迅研究》,樂黛雲主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0頁)。的確,從來沒有人像魯迅那樣對自己作如此陰鬱的反思,那樣使自己置之死地而後生。郭沫若式的狂熱瞬間便會消失,成為一種大話、裝飾,在1958年的「大躍進」中則用來吹牛。魯迅卻更早地從天上降到現實的地上,並潛入到自己內心深處。他並沒有解決什麼「問題」,但他發現了自身的矛盾。
這就是魯迅所謂「人道主義和個人主義」這兩種思想的矛盾,它導致魯迅對人類愛恨交加的複雜感情。他說:「我的思想太黑暗……所以只能在自身試驗,不敢邀請別人。」(參看《魯迅全集》第11卷,第79~80頁)。在同時代人中,唯有魯迅承認自己的心是黑暗的,其他人(如郭沫若)則全都自我感覺良好,內心一片光明;唯有魯迅揭發了自己這樣深刻的內心矛盾,其他人則用外在衝突(不論是「啟蒙」還是「救亡」)掩蓋了內心矛盾,想到什麼便傲然發表出來,深信會得到喝彩,且的確受到了喝彩。魯迅的呼聲卻猶如夜遊的鴟梟,令人恐懼和不快,就連他的自言自語,都被懷疑是在罵人。
魯迅的個性和人格就體現在他的不斷自我蠶食、毀掉內心一切堂皇的人生支柱而向更深處尋求生命的意義上,但表現出來則是向人類的病根開刀,是不向任何庸眾的溫情妥協,這就形成了他的「摩羅」性格。
二、大無畏的「摩羅」性格
摩羅,即梵語「魔鬼」之意。魯迅在《摩羅詩力說》中提出,謂世間人當莫不秉有魔血,但「非強怒善戰豁達能思之士,不任受也」。魯迅推崇魔性,是著眼於其獨立個性及叛逆精神,要「張個性而排眾數」,在這方面,尼采、拜倫、雪萊、彌爾頓等人是其精神楷模。中國古代也有屈狷、庄狂、濟癲、八怪,但只是外部現象上的一種「乖戾之氣」,而在內心生活上,他們所追求的無非是逍遙自在、率性自得的平和曠達之境,就是死,也覺得自己是「出於污泥而不染」、「質本潔來還潔去」、「九死而未悔」,而缺乏性格內在的魔性力量。
魯迅不是這種消極無為的態度,他嚮往著「真的猛士」:「叛逆的猛士出於人間;他屹立著,洞見一切已改和現有的廢墟和荒墳,記得一切深廣和久遠的苦痛,正視一切重疊淤積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將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戲,他要起來使人類蘇生,或者使人類滅盡,這些造物主的良民們。」(《淡淡的血痕中》)
為此,他提倡「絕望的抗戰」,在絕望中奮起,相信「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他認為只有這樣,人類才或許可以得救,當然也可能滅亡,但卻保持著人的尊嚴。人心的火焰不應當成為供人玩賞的、玲瓏剔透的小擺設,與其不死不活地凍僵在那裡,還不如盡其火焰的本性而「燒完」(《死火》)。
但這樣的人,必是狂人,多事的人。譬如一間封閉的鐵屋子裡,人們都睡得好好的,就是被悶死也是「安樂死」,你卻要去喚醒他們,使他們經歷死亡的痛苦(見《吶喊?自序》)。你取得勝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失敗卻幾乎是必然的。帕斯卡通過「打賭」而信仰上帝的存在,因為他算出自己會穩操勝券;魯迅卻明白自己註定要輸:人類若不能因此得救,他就是瞎折騰一番;人類即使萬一得救了,也決不會感謝他,而會忘掉他,就像部落的人群踏滅了丹柯的心那樣。但他不顧這一切而「舉起了投槍」。依他的才華,他可以去埋頭炮製鴻篇巨製,獲諾貝爾獎,但他為了戰鬥而拋棄了這一切。他認為這樣的土地只長野草,不生喬木。他寧可像一盞油燈,熬幹了自己,照亮了虛空,「此後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陽,我們自然心悅誠服的消失,不但毫無不平,而且還要隨喜讚美這炬火或太陽,因為它照了人類,連我都在內」(《魯迅全集》第1卷,第325頁)。
他當然知道個人是渺小的,他決不是個「振臂一呼應者雲集的英雄」(《吶喊?自序》),但他偏要給這「太平」世道上,添上一點不平和煩惱,使那些安心享樂的人們不痛快,揭開他們坦然自得、問心無愧後面的虛偽和腐朽。這在那些自認為正大光明的「君子」眼裡便顯出是一種陰暗的復仇心理。魯迅自己也不否認這一點,並說過「寫這些無聊的東西」,「獲得的乃是我自己的靈魂的荒涼和粗糙」,還說自己「不過是與黑暗搗亂」(《兩地書》),即一種惡作劇式的玩笑。
但這種惡作劇卻正是魯迅「愛人類」的一種方式,這是人們至今未能發現的。
三、愛人類的方式:批判
通常人們認為,愛人類只有一片溫情、甘為孺子牛這一種形式。其實還有另一種方式,即尼採的方式。尼采拒絕同情和憐憫,而要教人類以「超人」,亦即對人類抽鞭子,這是他愛人類的方式。可見愛人類的方式要看是怎樣的對象而定。如果說蘇格拉底是雅典國家的「牛虻」,那麼魯迅就是中國的「牛虻」。許多人抱怨魯迅太尖刻、太偏激,對什麼人都無情攻擊,有怪癖。這正說明這些人的懶惰和麻木,他們正是合適的抨擊對象。魯迅的似乎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決非泄私憤,而是要這些人站起來,要他們自我反省,成為有自我意識和獨立意識的人。他自己在對自己的深深懺悔中揭示了整個民族普遍的病根,見到那些不知懺悔的人(他的論敵),就忍不住要刺他一下,使他自覺,要他一起來打破自我感覺良好的自欺,這幾乎成了魯迅一項欲罷不能的使命。
所以他後期的雜文熱衷於打筆戰,為一些速朽的事投入不相稱的精力,耗盡了自己的生命,得罪了不少人。他在死之前還聲明:「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死》)有些人就此認為他是個心地狹窄的人,殊不知這正是他救人(也救己)的方式。他曾講到他的解剖自己,也「就此驅除旁人,到那時還不唾棄我的,即便是梟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這才真是我的朋友」(《寫在〈墳〉的後面》)。但可惜並無人做到這一步,人人都是無辜的好人、「造物主的良民」,不是梟蛇鬼怪,即使不唾棄他,至少也感到自己冤枉。無人能反省到魯迅的層次。
這點最明顯地表現在人們對待《阿Q正傳》的態度上。魯迅「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批判阿Q也是批判自己,是批判我們大家,希望大家都對自己多多地反省。但許多人一開始疑心是專對自己而來的;後來排除了自己,又疑心是對某某人而來的;最後弄明白了,是批判「國民性」,卻又怪他「以偏概全」,把未庄的一個貧苦農民當作全中國人民的代表;在最好的情況下,人們也把魯迅本人排除在外,然後責備他太刻薄、不厚道。中國人不能接受這種「愛人類」的方式,以為是侮辱,就因為人們總是把自己看得太好,他們絕對想像不出一個人可以像魯迅這樣自己挖苦自己,只能把他的血與淚的懺悔解釋為惡意傷人。
四、對進化論的超越
20世紀以來,中國最激進的思想、最銳利的武器莫過於進化論,即使對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的理解,也往往摻入了強烈的進化論色彩。魯迅在很長時期內,也相信優勝劣汰,新的總是好的,社會進步是必然的「鐵的規律」。不過一開始,他就與其他進化論者有一點不同,即他對現實的全盤否定態度,而把進化的希望完全留給了未來。他早已看出現實生活並不一定遵守進化原則,優勝劣汰只是個有待實現的理想。因此他寄希望於將來的孩子:「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救救孩子!」(《狂人日記》)他甚至認為自己已經不行了,中毒太深,所做的只能是背著因襲的重負,肩起黑暗的閘門,放孩子們到光明的地方去。他常詛咒自己的惡劣思想,希望不要傳給青年。所以,對他所生活的現實世界,他毋寧抱有一種「原罪觀」,而把進化原則作為一種理想推到未來,使之成了一種類似於宗教的信念。
但現實最終教育了他。一代一代的青年無可奈何地走上了舊的軌道,有的學生反過來暗算老師,有的頹唐,有的叛變,一切都是老樣子,甚至一代不如一代,優汰劣勝。在《頹敗線的顫動》中,他描寫青年責怪養育他們的母親擋了道,成了累贅,小孩子剛會說話已能喊「殺」。進化論決不是什麼可以依靠和信賴的「社會規律」,人類若不自己長進,的確會退化、墮落、滅絕,歷史上這種例子多得很。
這樣,魯迅的思想就從進化論的藩籬超越出來,更多地帶上了存在主義的色彩。當然,對於青年他始終還寄予希望,但這並不是由於相信將來必定比現在好,而是由於有將來,畢竟就有不同於現在的希望,有再次努力的可能。
五、對傳統的批判
魯迅對傳統文化的批判不僅是最激烈的,也是最實在、最致命的。他把傳統文化歸結為「吃人」二字,並勸青年不要讀太多的中國書、多讀外國書,這很為現在一些研究「國學」的人不平,他們為此給魯迅扣上了「民族虛無主義」的大帽子。但他們似乎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魯迅只是建議「青年」不要讀太多中國書,而要先接觸些外國的眼光和方法,才具有抗拒傳統毒素的免疫力。魯迅自己也研究傳統,但他仍認為他對青年的建議「乃是用許多苦痛換來的真話,決不是聊且快意,或什麼玩笑,憤激之辭」(《寫在〈墳〉後面》);他也對魏晉文章、女吊和民間復仇故事(眉間尺等)感興趣,但歸根結底認為這些研究都是些無聊和無可奈何的事,因為傳統中的這些反正統因素畢竟帶有傳統的局限,而這隻有從「外國書」的眼光才能看得出來。
魯迅對整個中國五千年文明史的概括也令傳統文化的鼓吹者大為不滿,他概括為兩個不斷交替循環的時代:1.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2.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燈下漫筆》)。但不滿歸不滿,卻只見人們搖頭,不見有人去和他論理較真,因為若較起真來,恐怕還得承認他說得不無道理。他對中國傳統文人的攻擊也是不遺餘力的,曾指出他們不敢正視各方面,用「瞞和騙」造出奇妙的逃路來,而自以為正路(《論睜了眼看》)。只要我們認同他的從現實出發的立場,就可見出他的這些話從根本上來說畢竟是深刻的。他的原則是:「要我們保存國粹,也須國粹能保存我們。」(《魯迅全集》第1卷,第306頁)
我們只要看看魯迅的《墳》、《熱風》中的文章,幾乎全是針對今天的國學熱和保守主義思潮的,就可見出歷史的確沒有走多遠。魯迅當時所批駁的「愛國論」的五大論點至今還在流行著,它們是:
- 1.中國地大物博,開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
- 2.外國物質文明,中國精神文明;
- 3.外國的好東西,中國古已有之;
- 4.外國也有叫花子、臭蟲等等;
- 5.中國就是野蠻得好。
魯迅指出,前面幾條都不值一駁,唯有最後這條最令人「寒心」,因為它說得更「實在」(同上書,第312頁)。承認中國「野蠻」的事實,卻仍然說「好」,這是《水滸》中牛二的態度。這種態度我們今天在各種「尋根」、「回歸」和展示中國野蠻風俗的「好處」和「美點」的文學作品中,看得更加分明。我們怎能說魯迅已經「過時」了呢?
但國人的無是非心,於今尤甚。看來,魯迅註定還是要孤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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