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方舟子賠600萬,這次是以「人民的名義」?
方舟子這次真的攤上事了。
9月9日,雲南普洱茶協會對外通氣稱,將針對方舟子《喝茶能防癌還是致癌?》一文提起訴訟,理由是「涉嫌損害普洱茶名譽及茶農利益」。除了要求方「公開道歉,恢復普洱茶名譽」外,同時向其索賠名譽損失費600萬元。代理律師稱,這600萬元「是為雲南省600萬茶農提請的,要向雲南每位茶農賠償1元的名譽損失費。」
方舟子無視普洱茶繁榮發展的大好形勢與權威機構的大量實驗數據,妄議普洱茶飲用的安全問題,激起公憤之強烈可想而知。
過街老鼠,人人可以喊打。雲南普洱茶協會主動發難,顯示了一個民間組織應有的擔當。如雲南農業大學茶學專業的奠基人張芳賜教授所言,「周密完備的科研數據才是支撐任何科學理論的基礎,面對科學我們就是要用科學事實來說話。」只要拿得出真實可靠的科研數據,方舟子所謂喝茶「致癌」的論點不攻自破,作為公眾人物信口開河是要付出代價的。
只是,茶協要代表全省600萬茶農每人索賠1元「名譽損失費」,這個訴求怎麼看都覺得有點彆扭。
首先,茶協所指方舟子「涉嫌損害普洱茶名譽」的提法是不嚴謹的。按《民法》解釋,名譽權分為公民的名譽權和法人的名譽權,普洱茶作為物品顯然不具備名譽權,也更不存在「恢復普洱茶名譽」的說法。
其次,茶協作為地方民間組織,是否有資格代表全省600萬茶農打這場官司,從法律關係主體層面值得商榷。如果能證明方確實在「抹黑」普洱茶行業,受害者恐怕遠遠不止600萬茶農。生產廠家、流通商、藏家乃至消費者,人人都有份索賠「名譽損失費」,每人1塊錢哪夠啊?茶協如果真要代表某一方起訴方舟子,能說得過去的也應該是代表協會現有的「個人會員822人,單位會員172家企業」(數據來自雲南普洱茶協會官網)。茶協可以作為法人向方提起訴訟。
再次,假設這場官司打贏了,茶協真拿到了600萬元「名譽損失費」,如何分配又是一個問題。說雲南全省有600萬茶農,零頭算不算?如果多出來千二八百人,平均下來每人是幾毛錢?如何保證發到每個人手上,又是一項浩大工程。除了「維權成功」的茶農,其它「受害者」再來主張權利怎麼辦?這筆錢是以600萬茶農的名義拿回來的,茶協也不能想給誰就給誰吧?
方舟子「黃曲霉事件」(姑且稱其為事件)持續在社交媒體發酵這段時間,鮮見哪個茶農在朋友圈響應。如今,行業協會站出來,以「人民的名義」替茶農維權,索要600萬元「名譽損失費」,也許多數茶農還蒙在鼓裡。
江湖事,江湖了。廟堂事,肉食謀。行業協會PK《大象為什麼不長毛》,拿茶農說事就有些牽強了。
以「人民的名義」的確是個省事的做法。人多,勢眾,600萬人一人一口唾沫,還不活活淹死你?
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是,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見解的權利,哪怕是聲名狼藉的假洋鬼子,轉基因食品吃多了的偽科學家。有事說事,有理說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只要鐵證在,不怕你胡說。
雲南普洱茶協會這次「硬氣」懟回去,在業界贏得掌聲一片,可惜著力點拿捏得有瑕疵。這筆「名譽損失費」能否到手也許並不重要,大家只是想懟回去,出口惡氣,讓方舟子顫抖去吧。
方舟子也確實「顫抖」了,當天即在其社交賬號回應:「?雲南普洱茶協會說要起訴我索賠600萬,嚇死我了,我不知道還有這麼個協會。如果在雲南法院起訴,我認輸。」
從積極的層面看,此次事件必將調動各界對普洱茶生產與儲存規範、飲用安全性的空前關注。事實勝於雄辯,只要相關機構能拿出可靠的實驗數據公諸於眾,大家對普洱茶的偏見與誤解自然煙消雲散。
相信每個正常人都真心希望造謠者輸官司、付出代價。這才是「人民的名義」。
文:老茶鬼 201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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