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術!或是報復?一樁發生於七百年前的鬼案
大元至正三年,離「挑動黃河天下反」的紅巾軍起義還有不到九年,離明軍大舉北伐攻破元大都還有二十五年。在貴族內鬥和連年天災的雙重重壓下,大元處處開始顯出氣數將盡的頹勢,雖然勵精圖治的元惠宗與賢相脫脫耗盡了心力想要挽救這個王朝,可那早已黑暗、腐朽至極的社會現實,根本就不是依靠幾個人所能挽回得了的。
一、王萬里
今天的張家口沽源縣,元時被稱為察罕腦兒,是座不大但卻很繁榮的塞外小城,至正三年九月,一個身著道服,手持白幡的中年人晃晃悠悠走進了城裡——他叫王萬里,生平只練就了一副好嘴皮,所以如今只靠算命為生。他本是江西人,卻不知為何一路北上,竟一直跑到了塞外。
他在城中閑逛了一陣,之後走進了一家名為平易店的客棧。他和客棧老闆約好,他在這店中住宿飲食,而老闆則允許他在店外一角開起他的卦攤,做他的生意。起初的幾天,因為初來乍到,在本地還根本無人認識,所以王萬里竟連一單買賣都沒有接到,這對他來說本是常事,只是如今身上盤纏已然不多,若是再這樣有出無進下去,那他恐怕就只能一路要著飯回老家了。這壓力折磨得他的脾氣越來越浮躁,幾乎失去了一個生意人所該保有的最基本的油滑與討巧。
這一日,王萬里正坐在卦攤前百無聊賴的乾等,忽然有一個身材高大結實的青年人徑直穿過人群,走到了他面前。王萬里以為是來活了客人,忙抬起頭打足了精神一副笑臉相迎。對方卻板著一張臉問:「你是哪裡來的?」王萬里感到來者不善,遂打了個馬虎眼道:「在下雲遊四方,居無定處的。」對方聽後更加不滿,瞪圓了眼睛,聲振屋瓦道:「我問你是哪裡來的?!」
若是平時,遇到這般蠻橫之人,王萬里必是嬉皮笑臉地趕忙服軟,如果對方仍糾纏不休那大不了自己腳底抹油溜了便是,只是此時王萬里正因盤纏不敷生著滿腹的怨氣,如今再被此人一激,頓時如烈火烹油,不可避免地爆發出來。
「你這漢子好不講理,我自做我的生意,干你鳥事!」王萬里拍桌而起,瘦瘠的削長臉兒被憋得通紅,對方同樣毫不相讓,你來我往越吵越凶。圍觀的人中有認識那漢子的,於是連忙上來拉架,這一邊客棧老闆也不住地勸解王萬里,二人被眾人拉扯著又對嚷了一陣兒,之後各自罷去。
二、王弼
和王萬里爭吵的那人名叫王弼,是察罕腦兒本地人,就住在八匝街的禮敬坊。此時三十多歲,正是血氣方剛之年,他在官府里當著一個小官,因此平時很是得意,雖和捕快抓人之類的事全不相干,但只要在街上遇見個從沒見過的生面孔,便總不住要上前去問東問西。他會去招惹在客棧門前擺攤的王萬里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只是沒想到對方的態度卻那般強橫,做慣了地頭蛇的王弼自是不能容忍,於是便與其爭吵起來,直到回到了家裡,仍舊對此事耿耿於懷。
幾天以後,九月二十九日,入夜,王弼吃完飯,就躺到了床上休息,他睡覺很輕,雖然呼嚕打得震天響,可周圍的一切風吹草動卻都逃不過他的耳朵。夢鄉正近,忽然,只聽窗外飄飄忽忽傳來一陣十分詭異的動靜,用王弼事後的描述,是如「風吹葫蘆」般的聲音,想來自是嗚嗚咽咽,如泣如訴,再配以瑟瑟秋夜,其驚悚不言可知。
王弼感到頭皮一怔,之後立即從床上爬起來,鼓足了膽子沖窗外大喝:「誰!」自然是沒有任何回答。
不一會兒,王弼渾身便沁滿了一層冷汗。
但又過了片刻,那動靜就自己消失了。一夜無事。可那之後,每到了夜裡,那動靜就又會響起來,鬧騰半晌以後就又倏然消失,攪得王弼心驚膽戰。
沒法子,王弼只好請來了一位姓李的法師,請他想辦法將那作怪的東西給送走。李法師滿口答應。天黑後,他便隨王弼一同來到他家中,手持寶劍,步罡踏斗,舞咋了半天,只聽窗外濃濃夜色中,忽然有個聲音道:「是算卦的先生派我來的。」說罷便嗚嗚哭起來,邊哭邊呼冤枉。
王弼大吃一驚,呆立良久,方才回想起數日前發生在客棧門外的那檔子事。王弼於是向對方祝禱道:「你是人是鬼?明白告訴我。」對方答道:「我是豐州黑河村周大的女兒月惜。至正二年九月十七日夜,我走到後院,被王先生將我捉去殺了,做奴婢使喚,如今他派我來你家作怪。」之後又哭著向王弼要衣服穿。王弼讓李法師燒幾套紙衣給她,自己則將女孩說的話抄錄了下來,之後帶上狀紙飛奔向了官府——他要去告發。
三、物證與證言
根據這個名叫月惜的女孩的證言,這似乎是一起十分典型的「採生折割」的案子。而所謂「採生折割」,即是「謂取人耳目臟腑之類,而折割其肢體也。」——但這種對受害人的殘害卻並非是罪犯的目的,他真正想要的是為了通過這種殘酷至極的手段來攝取被害人的靈魂,以讓被害人充當自己的奴僕供其驅使。上文中的月惜,顯然便是這種情況。
對於這種駭人聽聞的罪行,歷代官府都試圖用更加殘酷的刑法來加以禁絕,如《大明律》就提到:「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並流二千里安置,為從者斬。」不僅施行者要被凌遲,從犯要被斬首,就連完全不知情的親屬也要被流放去千里之外,可見官府對於這種行為的厭惡程度。
於是,當察罕腦兒的官員得知了王弼的告發以後,絲毫不敢怠慢,立即指派一位姓盧的捕頭,連同嫌疑人(即王萬里)所在地的社長吳信甫,帶領人馬衝進了王萬里的住處,將其逮捕。
在隨後的搜查中,在王萬里的房間里,人們發現了下列不同尋常的東西,包括——「木印二顆,黑羅繩二條,上釘鐵針四個魘鎮。女身小紙人八個,五色彩,五色絨,上俱有頭髮相纏。又小葫蘆一個,上拴紅頭繩一條,內盛琥珀珠二顆,外包五色絨,朱書符命一沓。」其中木印、羅繩、五色采,五色絨之類用處不詳,但如「魘鎮女身小紙人八個」,以及在羅繩上釘刺鐵針,在彩絲上纏裹頭髮之類的行為,則顯然透露著妖術的特徵。於是,王萬里立即被關入了大牢。
這一關就是幾個月。除了已查獲的疑似王萬里施行妖術的證物,以及王弼所提供的一紙證言以外,沒有任何證據可以直接印證王萬里的罪行,所以王萬里雖然身處牢獄,卻一直不肯開口,事關重大,官府同樣不肯輕易放人。
一直拖到了十二月底,王弼忽然找到官府,又獻上了兩張狀紙,據他說,這仍是被王萬里所殘害之人向他訴冤的記錄,其中一份為十二月初三日記錄,文道:「我是奉元路南坊開張機房耿大的二兒子頑驢,被這先生(王萬里)改名頑童,我十八歲時,被那老先生連同三個同夥殺了。」第二份則是於二十二日記錄,文道:「我是察罕腦兒李帖家孩兒延奴,又名搶灰,那老賊殺了我, 改名買賣,我被殺時年一十四歲。」
新出現的兩份證詞讓當地官員重新看到了希望,他們再一次提審王萬里,這回,已被關押了長達幾個月,受盡了折磨的王萬里徹底崩潰,對著高坐堂上的老爺們作了以下供述。
四、供詞
我(王萬里)今年五十一歲,是江西省吉安路民,於襄陽周先生處學會了陰陽課命。至順二年三月里,到了興元府,遇見了劉先生,他說:「我能使術法迷惑人心,收采生魂,使去人家作禍, 廣得財物,我這裡有收好的, 賣與你一個。」說完從身邊取出一塊五色彩帛,上面用縷縷頭髮纏繞,對我說這個生魂小名喚作延奴。他說:「我每次先卜算,從人中挑出一個性格聰明的童男童女,之後用符命、法水、咒語迷惑,再活割其鼻、口 唇、舌尖、耳 朵、眼晴,並用咒法取其活氣,剖開其腹,掏出其心肝割成小塊,晒乾,搗碎籮篩為末,收裹好,再用五色彩帛同生魂頭髮纏在一起,用紙作成人形模樣,即可用符水咒遣往人家作怪。」
我跟隨他到了他住處,到了夜裡,劉先生便焚香念咒,並焚燒一符,之後便聽有人說話,但卻看不見在哪。那人問:「師父,你教我到誰家裡去?索要什麼?」劉先生吩咐李延奴說:「你和這個先生作伴去罷。」說罷,李先生又念動咒語,那生魂便回去了。
我給了劉先生鈔票七十五兩,買下了那塊用頭髮纏繞著的五色彩帛,他又將李延奴改名為買賣,又教給我采生、遣使、收禁、符命、咒水等法,並告誡我說:「牛狗肉會破壞法術,休吃。」
那以後,我經過房州山地面,遇見了廣州的舊相識鄺先生,他對我說:「我也會遣使鬼魂,我有收下的生魂, 賣與你。」我給了他一錠鈔票,鄺先生便取出了一個纏裹著五色彩帛和頭髮的紙人,說此生魂名為耿頑童。我便將他和之前的李買賣一塊使喚,後以算卦為名,在大同路豐州黑河村地面上住下。
【下一段落為具體犯罪過程,若不適請跳過】
至正二年八月內,我到周大家裡去算命,將他女兒周月惜八字算了一遍,又見其性格聰慧,於是便起了將其殺害,收采生魂之心。九月十七日夜,我躲在周大住宅後院牆下黑影里隱藏,忽見一人朝後院里走來,認得乃是月惜,於是等她走進來以後,就念動咒語,將她拖拽到了自己跟前,然後帶著她向東奔走。之後用咒語將其禁住不動,脫下其沿身衣服,掏出刀割開其額上麵皮,扯下來遮蓋住她雙眼,之後將她頭髮割下一縷,和紙人與五色彩帛絨線纏繞成一塊,一如人形。然後割下她鼻、口、唇、舌、耳尖、眼睛,手十指梢、腳十趾梢。直到剖開她胸腹,方才倒地氣絕。又將心肝肺各割下一塊,帶回後烘乾搗成粉末,裝於小葫蘆內。
至正三年九月,我來到察罕腦兒平易店住下,重又擺起卦攤,卻被王弼攪鬧一通,懷恨在心,便令令生魂周月惜等三名前往他家作禍。後因為買馬肉吃,店內卻將牛肉充作馬肉賣與我,以致破法,放出的生魂無法收回。
供詞至此結束。
五、結案
物證有了,證詞有了,如今供詞也有了,唯一所缺的便只少一個活生生的證人了。果不其然,有一個名叫李福寶(即李帖)里的人適時獻上了一紙證明,道:「我有一個孩兒延奴,身體羸弱常生疾病,便於五岳觀許下要出家,並改名為搶灰。天曆二年二月(距至正三年已十五年),我讓他去放牛,可卻從此一去不歸,當時正值饑荒,我以為他是被人戕害,也就沒有四處尋找。」【這段話看得我一身冷汗……】
既而,當這個案子被移送到奉元路咸寧縣,並大同路豐州時,下來查勘的官員又查出了耿頑童和周月惜的家人,經過詢問,其失蹤、死亡經過都和王萬里所說相當一致。
於是,此案被送交刑部,最終判決王萬里「殘忍不道,合令凌遲處死。」而他的妻子孩子則被流放去了海南。【與大明律條一致】
六、餘緒
此案最早被記錄在元人陶宗儀的筆記《南村輟耕錄》中,敘事形式極為條理平實,簡直像是一篇官方的辦案存檔,跟那些極力渲染情節的小說家言完全不同,可信度非常高,也就是說基本可以斷定,在元代確實發生過這樣一個案件。
其後,明初的大儒宋濂以此事為根據,做了一篇小說《王弼傳》,大體情節沒變,只是於細節上多有潤色,清代的袁枚則曾對《王弼傳》又加以刪改,收進了自己的《子不語》里。
從文學角度看,這確實是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故事,妖術、懸疑、犯罪,任何一個題材都足夠聳人聽聞了,何況是集合到一起呢?所以能吸引到宋濂和袁枚兩位當時的名士為此事作傳並不奇怪。只是,當這二位將此事看做一個題材特殊的惡有惡報的故事而大加傳頌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案子有哪裡不對呢?
試問,從古至今,何時有過用鬼魂的證言定案的?若是辦案竟能如此簡單,那隻要請位法師待在衙門裡凡有人命案來便請他招來受害者亡魂問個明白不就結了,哪裡還需要什麼宋慈、包公呢?可這完全就是無稽之談!中國古代雖然歷來有把「採生折割」寫進律例里的傳統,但是至今留下的案例頂多不過是有人受了這類說法的蠱惑,發瘋一般去戕害人命,試圖讓自己延年益壽或者獲得妖術罷了,何曾有誰真的能去操縱魂魄?所以在這個案件中看似最確鑿的證言實際是最不靠譜的。
而且,在之前官府對王萬里 的住處進行搜查時,也根本沒有找到王萬里所說的那三個用彩帛、頭髮、紙片人纏繞而成的人偶,而只有「女身小紙人八個」,王萬里的供詞中又提到了小葫蘆,說那裡面裝著月惜內髒的粉末,可是據搜查記錄,雖然也找到一個葫蘆,可那葫蘆里卻只有「內盛琥珀珠二顆」罷了,別無他物。這種證據和供詞之間的差異未免太大。
還有那個自稱李延奴的受害人,在證詞中他自稱是本地人,可是王萬里所供的那個李延奴卻是他在興元府(漢中舊稱)時從一個劉先生處買來的,根本就不是到了察罕腦兒以後所得,那這個在漢中的劉先生恰巧送給王萬里一個察罕腦兒生魂的可能性未免太低。而且,那個自稱李延奴父親的人的名字跟證詞中的人名也壓根不一樣,證詞中叫「李帖」,官府所查到的卻叫「李福寶」,為什麼會有兩個名字?原文卻根本沒提。
最重要的一點,王萬里雖然被判了凌遲,但根據宋濂所著《王弼傳》,在判決實行之前,王萬里就早已「瘐死於獄」了。古時將人死在監獄都稱為「瘐」,至於死因究竟是什麼,天知道。對於如此重大的案情,犯罪嫌疑人卻還等到判決就先死了,這未免實在有些說不過去。
種種跡象都表明,這個案子恐怕沒有表面上那樣簡單,而是一個被人為製造出來的冤案,所編織這張羅網的人,自然便是那個先跟王萬里發生過衝突,後又親自跑去官府報案的王弼。據《王弼傳》,王弼乃是「宣慰司奏差」,這雖然是一個不起眼的小官,但別忘了宋江也是小官,可並不代表他的影響力就完全等於他的職位高低。
王弼完全有能力聯合起官府的一干人等炮製出這場冤案,而原因自然是因為當初王萬里與他在客棧外的那場爭吵。最初他或許只是想要教訓一下王萬里,所以造出了那份證詞並將他所了解的和妖術有關的東西,如「魘鎮女身小紙人八個」之類栽贓給了王萬里,將其關進了大牢。卻不料王萬里極其嘴硬,始終不肯認罪,以至於一拖就是幾個月。王弼此時更加恚恨,於是決定造出更多的證據,乾脆致其於死地,於是也就出現了另外的兩份證詞以及那個自稱受害者父親的人。而當事情鬧大,相關案情已經遞交給刑部時,王萬里則恰如其分地「瘐死於獄」,這樣,即使上面有疑問,派員來查,也什麼都休想查到。
但,這也只不過是一種猜測罷了。
時間已經過去了太久,朝代都更迭了幾次,此事的真相究竟如何已經不可能再探查明白,究竟是王萬里真地因為迷信於妖術,以至於喪心病狂去殘害幼童,還是被與其結仇的王弼夥同當時的官府所聯手陷害,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裡明白了。我們今天的人們,也只能是將此案當做一個令人驚詫、欷歔的故事看罷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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