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布爾迪厄的局限與新聞專業主義的未來
本文旨在通過解決布爾迪厄社會觀的核心問題來為新聞專業主義找到適當的自我辯護路徑,本文採取大陸哲學式的文獻梳理與分析風格的倫理辯難兩重方法。另外,本文寫作的初衷是實在看不下去中國新聞傳播學界的「水」了,我能幫多少是多少吧。同時這篇文章將嘗試對社會學理論進行突破,在我看來社會學理論為了回歸基礎需要向哲學前沿問題跨出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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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1.1
在當前的新聞倫理學研究領域中有一個始終繞不開的問題,這便是記者的倫理道德的合法性問題。即我們根據什麼原則去規定記者的職業倫理以及這些原則是否是可辯護的,這構成了傳統媒體時代新聞領域思考的深刻焦點。而隨著網路社會的到來,新媒體新聞行業異軍突起,消費式閱讀與碎片化信息成為了新媒體新聞的時代特徵,相伴而來的倫理風險又重新提醒我們回到新聞倫理的本初範疇。而在較為規範化的新聞倫理理論中,新聞專業主義理論可以稱為其中影響較大且可辯護性較強的一種規範路徑。
「在人為地造成社會科學分裂的所有對立中,最基本、也最具破壞性的,是主觀主義和客觀主義的對立。」[1]布爾迪厄多次在他的著作中對這種社會科學範式中的二元對立提出質疑並予以駁論。儘管他從未提及,但一部分學者稱布爾迪厄的社會理論為「結構的建構主義(或建構的結構主義)」(le constructivisme structuraliste ou le structuralisme constructiviste)這也可以稱之為布爾迪厄理論的核心特徵。概括來說,布爾迪厄的社會觀既包括社會以物質形式呈現的客觀結構特徵(即結構主義特徵),也包括行為者心態與行為結構共時性的雙重結構化特徵(即建構主義特徵)且相互生成的過程。
在這種視野中,行為者既不是被客觀結構決定的自動行動者,也不是完全依憑主觀意志行動的純粹理性主體,而是首先處於對社會世界的信念狀態的實踐中的歷史化身體。這種社會觀伴隨著布爾迪厄的整個學術生涯,而在《關於電視》中更是將其運用於對媒介場域的新聞工作者的行為分析中。他的分析所依憑的原則恰恰構成了對新聞專業主義的挑戰。
因此,本文的理論意義與研究方法在於:運用跨學科與文獻研究的方法,將布爾迪厄的社會觀與其對新聞記者行為邏輯的闡釋與新聞專業主義對新聞記者行為邏輯的規範進行比較,並勾勒出前者對後者構成的挑戰,並闡明挑戰所具有的重要意義。在此基礎上本文將嘗試提出新聞專業主義對這些挑戰所可能採取的自我辯護的理由並修復新聞專業主義為一個加強版本。當然,囿於篇幅、學識與文獻,本文只能試圖以布爾迪厄的理論為參照來修復新聞專業主義理論,其必然存在如下問題:1.由於是僅僅針對於布爾迪厄的挑戰的修復版本,因此只能處於一個相對參照的位置,不能脫離文本比較的語境來解讀。2.由於初步嘗試,未必能修復為一個完整的版本,但至少能對布爾迪厄社會觀的挑戰做出應對。
1.2文獻綜述
1.2.1國外研究現狀
國外學者早於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關注布爾迪厄的思想,由於布爾迪厄的思想在哲學、社會學、人類學、文化學等領域呈現出互文交叉的形態,而其思想的系統性建構過程又是動態靈活的,雖廣散於文本而又能鉤要於一體。而社會觀(social viewpoint)便是布爾迪厄在不斷進行批評與反思的學術實踐中逐漸構建出的堅實主軸,在《實踐感》中布爾迪厄試圖引出一條進路,他從批判社會現象學與社會物理學出發,直面「社會與實踐」這一社會本體論問題,從而建構出自我的社會理論。
國外尤其是英語世界的研究者大多專註於其思想的各個面相,其一是研究教育領域的學者所討論的對象總是《教育、社會和文化的再生產》一書,人類學專家研究的則是布爾迪厄在阿爾及利亞的人類學研究成果,而研究文化、美學、階級的社會學者將注意力集中在《區隔》一書中,研究媒介思想的則專註於其《關於電視》一書,從某種程度上說布爾迪厄的社會本體論問題反而被忽略,因此新聞學研究領域也就很難察覺自身倫理命題隱藏著被布爾迪厄消解的危機。
1.2.1國內研究現狀
國內研究布爾迪厄理論的著作可謂汗牛充棟,且旨要多元。除開對布爾迪厄的原著的翻譯成果外,還有一系列的引介文獻。而其中高宣揚的《布迪厄的社會理論》是國內較早系統全面地介紹布爾迪厄的專著,在書中作者全面地梳理了布爾迪厄社會理論的幾個核心概念並認為:「布迪厄的任何一個重要概念,並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在同他的其他重要概念的相互關係中,呈現其實際意義、反思性及其整體性。」[2]
此外北京大學的學者李猛、李康的介紹,著名學者鄧正來先生利用布爾迪厄對社會學認識論的批判來分析中國社會科學的自主性問題,以及華東師範大學的許紀霖先生運用布爾迪厄的核心概念對都市知識份子展開的研究都開闢了布爾迪厄的社會理論針對具體的行為實踐的解釋向路,對於新聞專業者審視自我存在空間的權力關係、動態的位置之間結構鏈接具有參考意義。
學者呂炳強的《社會世界的底蘊》集中於對布爾迪厄的「場域」、「習性」觀念的分析之上,且將論述方向置於一個理論化的符號體系矩陣中,也即在索緒爾、加芬克爾以及布爾迪厄之間尋求某種自洽性與可通融處。這是目前為止為數不多的站在社會本體論角度試圖調和社會學的幾個重大理論取向的嘗試並對布爾迪厄的理論進行修復的文獻,尤為珍貴。
而劉擁華的博士論文《社會世界的底蘊——從二元論到二重性》與呂炳強的問題具有一致性,「本研究的進路更在於直接從社會理論的核心問題出發,也即從「社會與行動」這一問題域出發,來分析布爾迪厄社會理論的建構。」[3]作者試圖分析布爾迪厄社會觀構成的各個結構域並在此基礎上澄清布爾迪厄的社會理論是一種「回歸政治社會學的傳統」,將布爾迪厄的社會觀重賦上政治性的色彩也就為社會世界中的行動者重新揭開自我政治身份的面紗。
從陸曄、潘忠黨的《成名的想像: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新聞從業者的專業主義話語建構》到吳飛的《新聞專業主義的建構》再到黃旦的《新聞專業主義的建構與消解——對西方大眾傳播者研究歷史的解讀》,新聞專業不斷地被學者追溯著歷史、建構著核心概念,而又最後不斷地消解這些原初的定義,不斷地在溢出或貧乏的兩種闡釋話語中糾纏與躑躅,而正是在這種建構與消解的實踐中,新聞的專業主義的內核概念逐漸向政治敞開,與布爾迪厄的政治行動者概念相互通融。
大多學者或執著於對新聞主義進行歷史主義的批判,將新聞專業主義的抽象原則置入具體的歷史事件情境中考察以消解傳統新聞專業主義文本的單一結構。或試圖擴充新聞專業主義的概念範圍,企圖融合中國本土特有的儒家倫理、馬克思主義與知識分子傳統,構造更完備的新聞自我敘述的話語,但大多忽略了布爾迪厄早就對新聞專業主義的承諾做出的批駁。華中科技大學的丁莉在《從實踐邏輯看新聞專業主義理想與現實的悖論》中以此為切口,指出「記者的實踐邏輯受到媒介場域的組織結構n、媒介機構的運作機制 、記者個人的自我建構等多方影響。」[4]但卻缺乏對布爾迪厄更深度的闡釋且未進一步提出任何新聞專業主義可能的辯護路徑。
黃月琴在《象徵資源:「褶皺」與「游牧」的新聞專業主義-一種德勒茲主義的進路》中創造性地借用法國後結構主義大師德勒茲的思想,將新聞專業主義描繪為一個不斷逃逸既定闡釋規則,處於轄域化與解域化的重疊位置,最終「這種創造性的實驗和拓展,是把思想和實踐帶入一個「平滑空間」。[5]而新聞工作者則是一個分裂化、碎片化的、各種意識規則暴力侵入構成的多重倫理主體,以此的結論是新聞專業主義是「一種生成中的自由精神的實驗與實踐」。[5]這是為數不多在明了新聞專業主義所遭受的理論困境下做出理論重構嘗試的文獻,且不論德勒茲的哲學觀點是否可以「平滑地」移入新聞工作者的行業實踐分析中,至少作者依然沒能為新聞倫理主義提出清晰的正面的陳述式回答。
綜上,從一種宏觀的社會本體論角度即「社會與行動」的角度對新聞專業主義進行理論重構是迫切與必要的,它不僅要求在實然層面能對新聞行業的實踐內容進行闡釋,也要求在應然層面能對新聞行動者行動取向做出規範陳述。
2.布爾迪厄的社會觀
2.1社會觀的定義
「社會觀」即「社會為何存在」這一社會本體論問題,本體論(Ontology)作為哲學中形而上學的一個分支,其主要研究的是「什麼是存在?」以區別於「存在與不存在」,即一種元形而上學。哲學家約翰海爾稱本體論的功能為「為事物是其所是的原因提供一種總體性概念。」[6]回到社會學,從社會學理論發展的歷史來看,「社會為何存在」這一社會本體論問題不斷召喚著社會學家一遍又一遍地做出自己的陳述。從社會學的三大經典大師塗爾干、韋伯、馬克思再到現代社會學的結構功能主義、符號互動論、社會衝突論、現象社會學、社會交換論,當代的吉登斯、布爾迪厄、盧曼等,都為此問題苦苦求索,爭論不休。
文軍又將社會學理論分為「實證主義社會學傳統」、「人文主義社會學傳統」與「批判主義社會學傳統」三大傳統。[7]對社會學理論的分類原則既是基於不同理論之間理論方法與研究範式的差異,更重要的也是基於不同理論家對「社會何以存在」以及李猛所謂的「個體與社會的關係問題」[1][8]這兩個社會學核心問題的回答。為此社會學理論的發展史總是伴隨著一系列的二元對立,如微觀和宏觀、個人與集體、主觀與客觀、社會整合(即滕尼斯所謂的「社區」)與系統整合(即滕尼斯所謂的「社會」)等。
布爾迪厄的社會觀是否屬於以上列的任何一種分類範疇呢?「絕大部分社會學家都是在布爾迪厄所說的『社會現象學』與『社會物理學之間二擇一」[9],而布爾迪厄並不在這種二元劃分的社會區域中尋找一個早已有之的陣地並延續某種傳統。「二元」不論在哲學與社會學詞典的解釋中都具有共同的內涵:任何認定兩個事物之間有一不可化解的的區分的理論。n如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絕對主義與相對主義、獨斷論與懷疑論、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等都是不可相互化約、同構、取消、融合的邏輯相互對立衝突的理論。但布爾迪厄明確地反對這種存在於社會學中的二元對立結構,而通過提出「場域(filed)」、「生存心態(habitus)」 [2]和「實踐(practice)」三個核心概念,利用前兩者的置於行為者之中的雙重結構性特徵以解釋實踐的二重性(duality),而這種二重性的實踐特徵即布爾迪厄社會觀的二重性特徵。在了解布爾迪厄的社會觀之前,我們極有必要對布爾迪厄社會學理論的幾個核心概念進行梳理。
2.2「場域」和生存心態
2.2.1「場域」[3]的概念
布爾迪厄反對將社會世界看作一個實體,區別於塗爾乾等人的社會實體論者,同時也反對將社會世界完全置於個人對行動的主觀闡釋中,區別於韋伯等人的社會唯名論者。n社會生活的動態性、複雜性與交互性既具有物理性的結構特徵,同時又少不了行動者所負載的對外在結構特徵的身體化傾向,只有從一種關係主義的思維方式的出發, 將社會世界與個體行動者的性情傾向與表徵結構關聯起來,才能最終把握生活的社會世界。而這些存在於社會世界的各種各樣的關係「不是行動者之間互動或主體間性的紐帶,而是各種馬克思所謂的『獨立於個人意願』而存在的客觀關係。」[10]
布爾迪厄認為「一個場域可以被定義為各種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係的一個網路或一個構型。正是因為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們強加於佔據特定位置的行動者或機構之上的決定因素中,這些因素得到了客觀的界定,其依據是這些位置在不同類型的權力(或資本)。」 [10]
首先場域不是一個先在的固定的社會空間,因為先在固定的社會空間正是布爾迪厄批判的社會物理主義和實證主義依靠抽象思維預先建構的靜態的概念對象。場域是多面向的社會關係的構合,其具有以下特徵:
(1)場域是客觀的歷史性積累的空間關係區域,如新聞場域就是一個客觀存在且由新聞行動者不斷捲入場域中的實踐構成的關係系統。它不屬於一個平面化的時空,場域必然穿越各個時空連接不同時空節點及時空結構的力量關係。
(2)場域不是全部的社會世界,而是社會世界中在某一社會空間中由行為者基於相互之間不同的地位與資本的掌握情況圍繞歷史積累的資本構成的競爭區間,每一個場域都有獨屬於自身的規則策略,但沒有可精準量化的界限。
(3)之所以沒有可精準量化的界限,是因為場域與場域之間雖然各有其基於行動者力量對比關係而構成的互動系統,但是在元場域[4](即權力資本)的支配作用下,各個有系統關聯的場域彼此相互影響、滲透與轉化,更顯示出了行動者行為意向與決策條件的複雜性。比如在《關於電視》中,布爾迪厄以深刻的視角將新聞場域、政治場域、經濟場域、學術場域之間相互扶助互搭梯子的現象剖析了出來。而在《文化資本與社會鍊金術》[11]中布爾迪厄將剖析的鋒芒直指自身所在-知識分子階層,以表明教育與知識不是一個獨立自足的系統,教育與知識以象徵分類原則促成了一種對行為者潛移默化的習性傾向,布爾迪厄又名之曰「象徵暴力」,它是權力合法化的資源和策略,文化與藝術場域在歷史中也就不斷地與其他場域相互資助、合法化確認與策略性掩飾。
(4)場域既具有客觀的社會結構,即具有實在世界物質性的部分,馬克思所言的「經濟基礎」,這種物質性的資源是使社會結構得以存在的能量來源,這就是布爾迪厄所言的「初級客觀性」。同時它的動力基礎體現為「次級客觀性」,即「體現為各種分類體系,體現為身心兩方面的圖式,在社會活動者的各種實踐活動,如情感、思維、行為、判斷中,這些系統和圖式發揮著符號範式的作用。」n[10]「初級客觀性」與「次級客觀性」所體現的分類結構圖式為行動者的身體所負載,為行動者所內化。同時行動者在行動中進一步確認、強化與構造外在社會結構並同時又將其象徵化的分類圖式負載於身體,這就是布爾迪厄被人稱為「建構主義的結構主義」或「結構主義的建構主義」的理由。但具體到行動者如何負載這些意義呢?行動者對外部世界的表徵方式是塗爾干所謂的「社會事實」對於「個人」強制性的制攝呢?還是韋伯所謂的「個體」對「社會行動」的意蘊進行主觀性闡釋呢?或者又是別的路徑呢?這就是「生存心態「概念提出所要回答的問題。
2.2.2「生存心態」的概念
「生存心態」,布爾迪厄表述為「是深刻地存在於性情傾向系統中的、作為一種技藝存在的生成性(即使不說是創造性)的能力,是完完全全從實踐操持的角度來講的。」[10]「生存心態」是表明了某種生存方式,高宣揚解釋為:「包括人的內外兩方面的狀態,既包括生活中的性情、氣質、性格等,也表示外在行為、教育和個人努力影響而固定下來的行為方式、生存方式和持久性的稟賦。」[12]據此我們可以把「生存心態」的特徵總結如下:
(1)「生存心態」是人身體化行動的兩種特徵:既包括與人的行動相伴隨的並指導著人行動的精神狀態(例如各種內在情緒、性格等),也包括行動者置身的社會結構對其施加影響後的身體習性、行為方式與價值體系,既是行為者內在的稟賦,又能外化為一種精神力量。
(2)「生存心態」既然是作為社會影響於人的總結果,它就不是孤立的碎片化的單一時空社會情況對人的突發影響,而是個人和群體在某一社會空間中長期反覆的實踐所沉澱下來的結構化行為思維模式,並通過帕森斯稱謂的「文化系統」[13](如學校教育、書本、文化代際傳承等)以象徵運作的方式不斷延續與再生產的過程。例如在《關於電視》中,布爾迪厄批判記者將新聞價值作為其選擇新聞採取行動的不動原則而最終成為戴著「有色眼鏡」看世界的觀察者,其中的「新聞價值」所蘊含的行動模式就是新聞場域的記者們通過長期的不斷實踐,在場域的客觀限制與自身的主觀能動作用下構造的一個關於記者職業的行動模型,這種行動模型為記者不斷反覆地學習操練以從一個外在的象徵內容內化為自身的行動傾向。
因此布爾迪厄才說人的「身體」是歷史的身體,因為人的身體傾向是前人實踐經驗反覆習得檢驗的壓縮容器,歷史就是在生存心態中,以某種密碼化和解碼化運作的雙重程序。
因此「生存心態」總是群體性與歷史性的,這直接關乎「社會與個人」何者為先的問題。在這裡布爾迪厄的取向是社會與個人是雙向建構的,當我們說「社會」時必須明白「社會」本身就是一個人與人之間在歷史中不斷相互建構的動態過程,它並非一個靜態的結構概念。
(3)「生存心態」既是指導社會客觀化的分類原則,也是這些區分活動本身。也就是說一方面「生存心態」承載著的分類圖式是社會客觀本有的結構秩序,塗爾干通過對早期宗教儀式、圖騰、旗幟的分析得出宗教內容所呈現的價值分類對應於現實中人們生活形式中的一系列秩序規則,而布爾迪厄早期對阿爾及利亞人的田野調查也印證了人的生活方式與客觀社會結構的雙重對應關係。 [1]而另一方面社會的結構本身就體現為人的身心分類圖式,人對善惡、高低、黑白、理性與非理性、高雅與粗俗、男性與女性、榮譽與羞恥等社會中一切有次級、順序、類別的事物的表徵方式本就是社會自身分類結構的體現。列維斯特勞斯認為人類的認知結構是客觀外化於行為者的主觀意願的,共時性的結構原則平行式地存在於社會結構、神話結構、語言結構中。而布爾迪厄的社會結構則是持續地貫行於行為者的身心分類系統與行為模式之中,也因此布爾迪厄的研究方式總是通過對現實中的各種複雜的社會活動出發來達至對其背後的社會規律的理解。
但是我們仍然存留一個問題,社會的集體化傾向是如何與「生存心態」達至一種相互和諧、同步、確認的狀態的,即我們是如何處於沉浸而非抽身反思的狀態投入於社會結構的生產與再生產的呢?在兩者之間起著轉換與中介作用的機制又是什麼呢?
2.2.3「資本」的概念
布爾迪厄認為「資本是積累的(以物質化的形式或『肉身化』的形式)勞動,當這種勞動在私人性,即排他性的基礎上被行動者或行動者小團體佔有時,這種勞動就使得他們以物化的或活的勞動形式佔有社會資源。」[11]布爾迪厄將資本分為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象徵資本四種資本,其中象徵資本是前述資本的轉化方式,也是前述資本的意向構造的前提。我們將較為簡略地介紹布爾迪厄的四種資本的概念及其對應於現實中的不同情形。
(1)經濟資本,對應的是現實社會中基於市場規律交換的物質資源,由生產的不同因素(諸如土地、工廠、勞動、貨幣等)、經濟財產、各種收入及各種經濟利益所組成的。根據塞爾在《社會實在的建構》中所言,貨幣作為一種制度性事實是必須建立在人類集體認同基礎上的。[14]簡而言之,即使是經濟資本這種高度客觀性的資源,它也離不開人們對其的主觀建構,儘管這種主觀建構包含兩種條件:第一,這種主觀建構是群體交互性認同的結果,而不是私人性的定義產物。第二,即便貨幣是主觀建構的制度事實,其最終的承載基礎仍然是物質的(不論是貝殼、金幣還是紙鈔),塞爾將其表述為X(即實在物質)在C(即主體的意識)中算做V(即制度性事實),這個公式的意思是:某種實在物質因為人們對其的賦義而成為一種制度性事實。這既符合布爾迪厄對場域的概念表述,也呈現了象徵資本作為資本中介機制的在場作用。
(2)社會資本,是藉助於所佔有的持續性社會關係網而把握的社會資源或財富。 一個特殊的社會行動者,所掌握的社會資本的容量,決定於他實際上能動員起來的那個社會聯絡網的幅度,也決定於他所聯繫的那個社會網路中的每個成員所持有的各種資本(經濟資本、文化資本或象徵性資本) 的總容量 。社會資本因人實踐需要的緊迫性而表現為暫時性徵用的資源。如當我們說:「中國新聞史上優秀的記者邵飄萍,為了採訪A,而去拜訪B。」由此B在此時此刻作為行動者情景性規定下的合法化資源,遵循類似市場交換一般的人情交換、恩惠往來、關係經營、聲譽塑造規則。霍曼斯的社會交換理論認為人與人除了經濟往來外還需要經濟之外的互動往來,這些非經濟活動遵循以社會關係為基礎的(例如權力、信任、名望等)稀缺性資源的評估式交換[7]。因此這些資本的評價方式是動態的、隨附性的,但同時也是行為者持續性勞動過程的結果。正是因為社會資本的高度抽象性,它蘊居於人們長期的交往歷史之中,所以便需要有形與無形的象徵符號作為結構化的記錄以減少誤識,增進交往效率。例如記者證之於記者而言就是這樣的一個有形的象徵符號。
(3)在《文化資本與社會鍊金術》中布爾迪厄將文化資本表述為三種類型:被歸併化的形式、客觀形式與制度形式。被歸併化的形式體現為行為者自身的稟賦、才能、技藝等涉身性的「生存心態」;客觀形式指承載文化意義的物質化的客觀對象(如古董、書籍、字畫等);制度形式是指由合法化和正當化制度所賦予的軍銜、文憑、學歷等;「文化和資本通過權力的中介聯繫起來了,從而產生了文化資本。」[15]由於文化的概念是非常廣義的,我更傾向於將文化與塞爾所說的制度性事實聯繫起來,這樣文化的定義就出現了:Ⅰ.當X(即實在物質、行動)在C(即主體的意識)中算做V(即文化),我們可以這樣表述這個公式,人們共同確認某種實在的物質形式或行為為一種承載意義的文化單元。然後就可以推斷另一個疊代形式Ⅱ.當X(即Ⅰ中的文化或不同文化的組合)在C中算做V(即更高階的文化)。人類的文化世界也就因此不斷疊生創發,形成為一個開放的意義網路。但是在整個表達式中,如何得到這種規定:是這種X而非其他X在C中被算作V呢?答案只能是權力的正當化效果,但是權力如何正當化地產生這種效用呢?
(4)象徵資本是布爾迪厄後期提出的新的資本類型,它是象徵性實踐的基本動力,也是三大資本聯通的連接方式,更是場域、慣習與資本三者之間的中介機制。正如前言,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都是以外部實在為基礎的主觀建構的制度性事實,而任何資本都能在社會世界中被認知、交換、承認並能給行動者提供實踐的方便性,而這種方便性其本質上就是一種權力賦予。在社會學家達倫多夫看來,權力是一種零和資源,而韋伯定義權力為「一個行動者能夠任憑反抗而貫徹其個人意志的可能性,而不論這一可能性是建立在怎樣的基礎之上。」[16]
韋伯的定義之所以是一個否定式的定義,是基於這樣的一個考慮:最基本的制度性事實(文化)是一種人們共同的承諾(X在C中被當作V來看),如當我們說「黃金」為人們所認可為「貨幣」時,便是賦予「黃金」其物理性不具備的功能,而這種功能是人設的,因此又可表述為「某人具有將『黃金』當作貨幣使用的可能性。」的陳述,[14]我們可將其規定為p。而權力的否定性在於使原來的文化賦予被打破併疊生為新的文化,使某人有權做某事變為某人必須不做某事(即非p)。也就是說權力天生地與象徵秩序(或塞爾所表述的制度性事實)親合,通過以上對資本的分析可知,經濟、社會、文化資本都是某種人類實踐的象徵化成果,它通過人的象徵化實踐不斷地生成與沉澱。而象徵化實踐也是人在場域、生存心態、資本三種概念之間開展自己實踐的中介化機制。
何為象徵化實踐?象徵化實踐是與語言符號分不開的,「象徵性實踐的過程,同時地表現為n『行動者』通過其行動所完成的 『建構化的建構』和 『被建構的建構』 的同步雙向性雙重活動, 而且又同時表現為『社會』所完成的同一類型的 『建構化的建構』和 『被建構的建構』的雙重活動。」[17]作為對人類實踐成果與制度性事實的記錄方式,語言就是象徵權力,凡語言所及便是象徵權力所及。而人們在語言權力網路中不斷地進行生產與再生產文化內容,同時又將其統一於自我的「生存心態」中,「生存心態」既為社會結構化的分類原則所塑造而呈現為相應的身心分類圖式同時也在實踐中為適應情境而「技藝性」地生成新的結構。資本是人們圍繞對語言正當性地爭奪而展開的資源,每一種資本都有象徵權力對其的賦義,而場域就是根據行動者實際的權力對比關係圍繞不同資本類型歷史化地積累的社會場所。
權力對自身合法化的證明並不是訴諸於暴力武器,而是一種信念(doxa)[5][3],一種對現存制度結構不言自明、前反思性的接受與承認的內化模式,是一種在「遊戲」中的幻覺式投入,越無意識地參與與反覆實行就越能達至效果。猶如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中對權力的表述,現時代的權力是一種微觀權力,它布局於整個社會的毛細血管並呈現為相互生產而非自上而下壓迫的形式,而人的身體則是權力承載的對象。[18]布爾迪厄的權力則是銘刻於身體的象徵性實踐中,隨附於行動者不斷投入的語言的使用、競爭與合法化的策略運用中。在象徵性實踐中介化作用下,人永遠與物質客體保持一段距離,同時人的象徵性實踐不斷地創造和更新著人類生活於其中的社會世界,也決定著社會世界的雙重性結構,即「社會結構」和「心態結構」,這種權力生產合法性的方式便是身體化政治(embodied politics)。
2.3布爾迪厄的社會觀——二重性的社會觀
「二重性」(duality)與「二元性」不同,它表示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互相矛盾的兩種屬性,即一種事物同時具有兩種互相對立的性質。一個經典的例子就是馬克思對「商品」的描述,「商品「既具有使用價值而其本身也負載價值,並且這兩種價值是同時負載於「商品」之上,沒有優先次序之別。
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稱布爾迪厄的社會觀是二重性的,何以見得?社會觀之本質即「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根據之前所有的概念梳理可得,在布爾迪厄這裡,人與社會的關係統一於行為者的實踐邏輯之中,即一種象徵性的雙重結構化實踐之中。一方面,外在的社會結構以象徵化運作的方式塑造規約了人的「生存心態」,而人的「生存心態」又以象徵實踐的方式技藝性地生成與再生產了外部結構,整個過程都體現為一種高度的本體論契合。吉登斯在《社會的構成:結構化理論大綱》中提出了結構二重性的概念,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概念從根本上說在於:結構,作為規則與資源,既是人的能動作用的先決條件,也是其非預期的後果。[6][19]在吉登斯看來人與社會就是一種依託於結構(即人們行動的規則、資源、背景知識)的二重性而組織起來的實踐關係,布爾迪厄本人也在《實踐與反思:反思社會學導引》中單獨肯定過吉登斯的這種思考路徑,在這種程度上,我們也可以稱布爾迪厄的社會觀為二重性的社會觀,國內學者呂炳強與劉擁華亦持這種立場。
布爾迪厄的社會觀是通過一種「實踐邏輯」運作的。經濟學和社會學中都有「理性經濟人假設」這個命題,這個命題可以這樣表達:「任何為自己行為做出決策的主體,其必然是遵循理性的、反思性的、計算性的原則,以謀得最大程度的利益。」「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命題即便放在今天的經濟學領域也早已被顛破,而在布爾迪厄這裡更是受到極大的批判。因為該命題或類似命題預設了一個間離於其行動環境的理性的行動者,行動者擁有完整透明的關於外部環境的信息並且處於前後相繼的緊迫性的事件進程之外反思自身,其完全忽視了外部環境的複雜性和行動者內在「生存心態」的特殊性,也就完全背離了實踐邏輯。而布爾迪厄的實踐邏輯或社會觀具有以下特徵:
(1)實踐具有緊迫性,「實踐完全內在於持續時間,故與時間連結在一起,這不僅因為它在時間中展開,還因為它在策略上利用時間,特別是速度。」[7][1]首先,實踐是在時間中展開的,行動者無法脫離他自己實踐的緊迫性(這種緊迫性要求它必須於此時刻做出判斷)而展開總體性過程(總體性地考察整個事件並進行嚴密地推理、考察,最後作出結論的學者式工作),行動者總是處於調動自己「生存心態」的熟練實踐之中。如新聞記者對重大新聞的感知不可能做出複雜、精細、嚴密的推理考證工作,而是根據其「生存心態」中的新聞記者職業經驗中的新聞敏感來迅速地做出判斷。
(2)實踐具有模糊性,行動者在實踐中是基於一種前反思性的已經內化的「生存心態」行事,實踐的邏輯也被布爾迪厄叫做「實踐感」,實踐邏輯並非是理論意義上的邏輯,但也並非意味著實踐沒有邏輯,而只是一種可以提煉到特定程度的邏輯,超出這個程度,其邏輯就會失去實踐意義。如布爾迪厄在早期的人類學調查中發現某些部落對外部世界的表徵是建立在一系列樸素的二元對立範疇之上的,而列維斯特勞斯又在《野性的思維》中探討過原始人類不同於實證科學一般的對事物的分類原則。
為探討布爾迪厄的社會觀,筆者已經粗略地將布爾迪厄的「場域」、「生存心態」、「資本」的概念梳理了一遍,並且論述了象徵性符號是作為以上概念的中介機制,而行動者則是通過具有雙重性特徵的象徵性實踐的方式與社會關聯起來,整個一切構成了布爾迪厄的二重性的社會觀。已上的工作都是因為布爾迪厄所言的:「我的任何一個概念都不能單獨離開系統而拿出來討論。」[2]這個前提。
3.布爾迪厄的社會觀對新聞專業主義的挑戰
3.1新聞專業主義的倫理陳述
新聞專業主義(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ism)的興起於美國19世紀中後期政黨報刊解體和媒介商業化、報刊大眾化的時期,作為一種新聞行業主動自我反思、自我約束與自我賦責的信念,新聞專業主義逐漸從個人化、自覺化的道德走向集體化的、規則化的、正規化的職業意識。[20]新聞專業主義的概念也就從此開始不斷地建構完善。
關於新聞專業主義的概念,大部分學者將最早的較為完整的新聞專業主義定義回溯到社會學家威倫斯基。[21]美國社會學家威倫斯基認為,對任何職業,專業化的過程必須完成如下步驟:(1) 該職業成為全時工作;(2)建成專業訓練的教育機構;(3)建立專業協會;(4)職業的代表人物具有政治動員的力量,以為行業贏得自律的法律保障;(5)專業協會建立自律的行為準則。微觀層面,對從事專業型職業的人來說,專業主義體現在他們對自己工作的基本信念和態度,其中包括:(1)服務公眾的意識;(2)專業自律意識;(3)遵循專業社區共享的專業標準;(4)以專業的內在因素(如服務、貢獻及專業成就)為基本動力;(5)工作自主。
而職業社會學專家布朗德士強調的是三個方面的內容 : 其一 , 是正式的全日制(full-time)職業;其二,擁有深奧的知識和技能,而這些知識和技能可以通過教育和訓練獲得;其三 ,向它的客戶和公眾提供高質量的、無私的服務。[22]
陸曄和潘忠黨根據以上職業社會學家對專業化的定義將新聞專業主義的內容概括如下:(1)傳媒是社會公器,必須保證傳媒行業自身的獨立性,不受控於政治經濟集團。(2)新聞記者應客觀報道事實,以實證科學的理性標準評判是非。(3)新聞記者作為新聞信息的「把關人」,採納的價值是中產階級的主流價值觀。(4)他們受制於專業規範與行業監督,並且日後將不斷完善專業結構,走向真正的專業化。[23]
綜合以上,新聞專業主義不僅關涉到新聞從業者的職業道德,還關乎新聞行業的專業化程度、操作要求以及一系列的規範職責。但我們仍然必須把新聞專業主義濃縮為一個倫理命題,作為一種職業倫理,新聞專業主義必須做出自己符合倫理學規範的宣言。根據一個倫理理論的基本要求:「一個倫理理論是一個適當的評價概念分析和謂述相應對象的抽象結構,不同的理論將不同的範疇作為自己的基本範疇。」[24]因此一個合格完整的新聞專業主義倫理理論必須滿足(或者至少我們需要總結)出以下條件:(1)具有充足可考察的外延範圍,能明確對應於現實行動。(2)具有明確的倫理範疇,如後果主義判斷是非是從行為的後果來考慮的,義務論則是出於原則本身的普適性。(3)有清晰的規範取向,即能明確地陳述出一組關於是非的行動及其理由。
(1)具有充足可考察的外延範圍。當我們將新聞專業主義僅僅作為一個新聞倫理命題時,我們的外延只在於新聞職業人員,即一個新聞從業人員在進行新聞工作時其需要符合的職業倫理。
(2)具有明確的倫理範疇。新聞倫理的原則應採取何種最基本的倫理理論,是功利主義的?義務論的?假設我們構造一個這樣的情境,每一個新聞記者都是政府的喉舌並負責宣傳虛假消息與意識形態,從功利主義的角度而言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8],但卻並非新聞的精神。新聞的真實性之於記者而言就如知識之於科學家而言,應是一種義務論的取向。即新聞記者不論何時何地何種狀況都不許可報道不真實的新聞,僅僅因為真實性原則本身。
(3)有清晰的規範取向。新聞專業主義必須陳述出具體情境下新聞從業人員的規範行為及其理由。
根據以上,新聞專業主義所規範的記者的行為邏輯應是如下: (1)記者應力求報道的真實客觀,這種真實性不僅是對真相的求索態度,而且也是工作內容的規範形式,這種規範形式要求記者的語言陳述與事實相符並且就整個陳述空間來說必須做到大致符合社會環境(即「整體真實」)。而客觀性的要求不僅表現為實際的採訪寫作方式,更是表現為語言的自然主義取向,自然主義語言寫作手法要求做到不偏不倚地最大程度的符合事實,不夾帶任何浪漫主義創作手法與主觀性的價值評判,以符合客觀事物自然之形態。
(2)記者實踐的獨立性取向,除新聞場域本身對記者的職業要求外記者不受任何政治、經濟與文化場域的影響控制,具有高度自由的政治空間與輿論空間,成為獨立於政府與民眾的第三種政治視野。
(3)為了(2)能得以貫行,新聞場域自身必須獨立於其他的場域,按照自身的實踐邏輯圍繞行業的公共意志而展開行為活動,只有這樣才能為(2)與(1)提供必要的專業性前提與背景支持系統。相反新聞場域如果附屬於或受干擾於任何場域,其本身的獨立性論證也將取消,而記者的專業實踐也將躊躇無措。
(3)為(2)提供背景空間,同時(2)也是(1)的實踐性的主體前提,而所有的倫理陳述都只為(1)中的真實客觀原則,不論是從義務論還是功利主義的角度,新聞界不可能不認可真實客觀原則的基礎性,它作為論證的不可倒退的最後一個環節,衍生了整個新聞專業主義的陳述話語。
3.2布爾迪厄社會觀對新聞專業主義倫理陳述的挑戰
根據之前筆者對布爾迪厄社會觀與新聞專業主義倫理陳述的梳理,筆者將試圖論述布爾迪厄的社會觀與新聞專業主義倫理陳述之間巨大的張力與不相容性,這種不相容性足以構成理論上的挑戰。
筆者之前已有論述場域與場域之間緊密的聯繫,而布爾迪厄也在《關於電視》中說:「一個場就是一個有結構的社會空間,一個實力場——有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有在此空間起作用的恆定、持久的不平等關係——同時也是一個為改變或保存這一實力場而鬥爭的場所。」[25]
先來看第(3)陳述,從抽象的角度來說,新聞場域自身組織起的資本是有限的,不僅在空間上呈現出對各種資本佔有的不足,而且還在時間上呈現出歷史延展上的規限(新聞場域的構建較晚於政治、經濟與文化藝術場域)。現代社會的特徵是高度的抽象化運行、分工化合作、時空化延伸、泛媒介化表達,新聞場域僅僅依靠自我構建出完整自足的資本象徵鏈條、信息交換系統、經濟物質基礎是絕然不可能的,這不僅不存於以往歷史中也將不存在於未來。
具體而言,布爾迪厄在《關於電視》中揭露與批判了新聞場域為了自身的收視率而與學術場域中受大眾歡迎的知識分子互搭梯子,電視新聞對暢銷書籍做出排行以與暢銷作家進行策略性合作等現象。而在同一個場域中,新聞報刊之間往往對新熱消息進行激烈的爭逐,為了商業化的成功而失去了審慎反思的能力。故布爾迪厄言曰:「新聞場與政治場和經濟場一樣,遠比科學場、藝術場甚至司法場更受制於市場的裁決。」[25]
對於第(2)陳述,正如筆者之前對布爾迪厄「生存心態」概念的介紹,記者作為新聞場域的行動者,其身上負載了整個場域加諸其身的結構圖式,並且這種結構圖式的負載是以象徵實踐的方式浸潤於行為者身體上的。記者投身於新聞場域的實踐是以一種信念(doxa)的方式從身心兩方面下意識地接受並傾向符合這種規範的。布爾迪厄舉例所談的新聞記者將新聞價值作為其搜尋、撰寫、編輯、評比新聞素材的終極原則便是最有力度的說明。除此之外,同一個方向的記者往往相互參照競爭對手的新聞報道,看似從選題、模式、寫作方面都一一創新,但這種創新仍然走向了追求關注度的新聞同質化生產的道路。記者越是有經驗也就越對這種實踐方式與操作手段熟練,這種「職業風格」正是「生存心態」自我生產、自我認同、自我鞏固的表現。尤其當新聞場域本身就不獨立時,新聞記者更可能捲入到與其他場域的合作網路中而合心合意地參與,將新聞場域本已有之的傳統當作自我不假思索的行為規範。
對於第(1)陳述,本來筆者可以根據布爾迪厄對第(2)與第(3)陳述的批判來推斷第(1)陳述的不可能,因為第(3)陳述是第(2)陳述的背景系統,而第(2)陳述則是第(1)陳述的主體條件,第(1)陳述在作為其前提背景的前兩個陳述都坍塌的條件下如何論證自身的合法性?但如果不單獨論證第(1)陳述的合法性,第(1)陳述也還是具有自我可辯護的理由。
假設第(1)陳述的前件都已滿足,剩下的考慮要素只有一個:是否存在這樣的語言,其能準確客觀地記錄事實?根據前文筆者對布爾迪厄社會觀的描述,對於布爾迪厄來說,語言不僅是一種人類對外部實在表徵的記錄方式,而是權力象徵化的結果。「他的觀點是:(一)語言關係就是象徵權力。(二)語言就是象徵權力。(三)客觀的社會結構只有一個,即權力關係的結構,而且語言以象徵權力的面目棲身在其中。這是一個完全強調權力的自主性的一元邏輯。」[9]
在布爾迪厄這裡,不存在中立的自然主義式的語言,布爾迪厄的論證思路首先來自於語言學家索緒爾。語言學家索緒爾把言語活動分為「語言」(langue)和「言語」(parole)兩部分,語言是言語活動中的社會部分,它不受個人意志的支配,是社會成員共有的,是一種社會心理現象。言語是言語活動中受個人意志支配的部分,它帶有個人發音、用詞、造句的特點。但是不管個人的特點如何不同,同一社團中的個人都可以互通,這是因為有語言的統一作用的緣故。索緒爾進而指出,語言有內部要素和外部要素,因此語言研究又可以分為內部語言學和外部語言學。內部語言學研究語言本身的結構系統,外部語言學研究語言與民族、文化、地理、歷史等方面的關係。索緒爾指出,研究語言學,首先是研究語言的系統(結構),這開了結構主義的先河。[26]布爾迪厄的關注點在「言語」上,即根本不存在逃脫權力之網的「語言」,而只有蘊身於權力的象徵布局中的「言語」,在索緒爾這裡的關於語言活動的雙重平行的結構構造了兩種不同的關於語言的世界,而布爾迪厄則是一元的語言-權力相互融通的世界,即權力世界。
綜合以上,布爾迪厄的社會觀對新聞專業主義倫理陳述的第(1)、(2)、(3)條分別予以批駁,且並未有任何試圖與之融通之處,這種挑戰無論在抽象的意義質詢上還是經驗的工作程序中都足以讓新聞學者予以重視。而這種環環相扣的論證思路是經過布爾迪厄潛心研究多年構建的理論系統得來的,大多新聞學者要麼根本忽略這種理論挑戰,要麼採取自說自話的方式化約這種挑戰卻不在布爾迪厄的理論系統中予以反駁。因此在筆者看來,這種挑戰仍將持續困擾新聞學領域,使新聞學界不斷地思考與探索。
4.對布迪厄挑戰的一點回應
布爾迪厄對新聞場域的不獨立性與新聞從業者的職業「生存心態」的批判並非純然從抽象領域中推導的,而是借用韋伯式的理解社會學的視角去洞悉行為者對外部世界的主觀闡釋,同時又用客觀實證的角度去把握行為者意識之外的場域邏輯結構,是一種兼具宏觀與微觀視角的較為完整的科學的社會研究方法。同樣如果要對布爾迪厄的挑戰予以同等程度的回應,新聞學者也必須通過嚴謹的社會調查與職業分析,以定性與定量研究結合的方式,將新聞場域自身在歷史中的呈現狀況與當下的狀況予以精細的對比,只有這樣才能與布爾迪厄在同一面向上進行辯論。相反,任何指望純粹從實證主義或理論抽象任一單獨的角度對布爾迪厄提出回應的理論,都只不過是在自說自話。但除此之外,關於布爾迪厄對語言-權力二者的關係的論證,布爾迪厄未必在理論上是完全自洽的,這也是筆者認為能對布爾迪厄的挑戰予以回應的一點。
索緒爾認為語言符號是由「能指」與「所指」兩種結構構成的,「能指」是指語言文字、聲音、圖像等可感知符號,「所指」則是指語言要表達的意義。能指與所指聯繫的隨意性,保證了它們各自的獨立,即:「能指」無法被縮減為概念(即索緒爾所說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於一種特定的「能指」(即一個特定的語言單元)。一個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種含義,這就是多義性;反之,一個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達,這就是同義詞。[26]
根據索緒爾的描述,不論是能指還是所指都必須被系統性地予以確認,譬如對於能指來說,當一個群體將某動物稱呼為「貓」時,另一個動物取名的範圍便落在「非貓」這一個集合,以此能指與能指之間依據相互區別差異的原則構成了能指的整個鏈條,這就是能指之間通過相互對立而組織起來的系統,在這其中的每一個能指都通過其他符號而得以確認自身。同樣所指也是根據這種系統性的對立網路構建起自身意義的,例如「開心」、「不開心」、「愉快」、「悲傷」等都是互相限定的,每一個語詞的意義是由其他相互鄰接的語詞的意義而參照定義的。前文中筆者提到的哲學家塞爾也支持這種論證,在塞爾看來,當X(實物)在C(主體意識)中被當作V(制度事實)時就建立了一個基礎的所指,而所指的疊生的公式便可表達為:X(制度事實)在C(主體意識)中被當作V(疊生的制度事實),例如:X(有很多貨幣)在C(主體意識)中被當作V(財富),科幻電影中的「獅鷲」必須由「獅」與「鷲」,「狼人」必須有「狼」與「人」作為語言意義背景一樣。
根據以上的邏輯,一個語言符號作為能指與所指的構合,它由其所處的語言符號叢而得以界定[9][9],而布爾迪厄認為語言符號叢的確定恰恰就是權力象徵之網的表現,整個語言叢的確定就是權力合法化自身並搭載於人的「生存心態」的過程,權力不斷生產能展示自身合法化的區分原則,這些區分原則對應著人的身心分類圖式,而分類圖式銜接對應著秩序化的語言符號,意義世界和權力世界就這樣如一紙兩面一樣統一於一元世界。因此也就不可能存在絕對客觀、獨立且與現實對象完美穩定匹配的語言符號,即便創作新的語言符號那也會落在一個特定的語言叢,落在韋伯所謂工具理性編製的封閉空間中。但真的如此嗎?
布爾迪厄在將一切語詞都放進權力網路中的時候卻未將自我的「生存心態」也放進其中,布爾迪厄用超驗的「生存心態」概念統攝與組織了一切經驗內容,人們憑藉「生存心態」內化與再生產了外部象徵結構。但布爾迪厄論證思路倒退的最後一步則是他的「生存心態」概念,這是一個不可再分解的概念,猶如哲學家康德的先驗範疇一般是人不能領會的概念屬性。因為人總是處於前反思性的與外部世界合拍的實踐之中,在這種狀態下人又如何反思到自己的前反思性呢?尤其考慮到布爾迪厄作為一個法國左派的知識分子,既然一切都為象徵權力所布局,布爾迪厄又如何談論社會與個人的解放?當布爾迪厄一方面大談權力的高度象徵性,一方面又試圖通過反思強加於人們身上的符號暴力而試圖澄清人本身的自由本質的時候,他難道只是一種用高深的精神勝利法來調和這兩種矛盾嗎?
呂炳強先生給布爾迪厄提供了一種修復路徑[10],概括來說,布爾迪厄的語言-權力說只能用於語言叢確立的社會空間,凡是語言系統地互相確定的地方就是權力展開爭奪併合法化自身構建分類原則之處,也就是韋伯所謂工具理性擴張之處,也是抽象社會的構成基礎。[27]呂炳強稱之為:「語言是依照索緒爾的對立原則編織成一個意義網路,一個允許不斷地編織下去的網路,一個允許理性不斷地細分和創意不斷地拓展的網路,因此也是一個開放的網路。」[28]
但呂先生認為除此之外還有未被語言叢捕捉的語言符號,儘管隨著人們的交往互動會在此基礎上不斷地建構系統理性的語言叢,但這原初的語言符號自身不為任何目的所聯繫,它猶如亞里士多德所謂的「自動因」一般只以自身為目的,它是某種對生活理解的嶄新創造,是一種社會行動者處於自省而非布爾迪厄的下意識狀態的能動表現,它更具有韋伯所謂的「卡理斯瑪」的創造精神。因此意義世界與權力世界是同一個世界的兩種彼此相應但並不能相互替代的模式。「生存心態」和語言是相對自主的,語言與「生存心態」起作用的場域共同構成一個二元世界。
結論
呂炳強先生即便對布爾迪厄的語言-權力觀進行了合理的質疑,以此表明語言所代表的意義世界的自足性,但呂先生亦未能解釋這種「自動因」的原初語言何以可能,什麼樣的語言能獨自存在而不經過其他語言叢的確定?現實生活中可能存在這種「語言」嗎?即便存在這樣的語言符號,而其之後又會重新走向象徵權力化的語言叢中,若如此這樣的語言符號又有何意義?
綜合以上,布爾迪厄既無法解釋其「生存心態」概念的前提性,而呂先生亦很難找到某種完全自生的原初語言(或革命性語言)。因此在筆者看來,與其求助於天然原初去權力化的一種現象學式語言,不如選擇接納我們已有的語言叢(儘管它並非全然與實在世界對應的),我的原因有二: (一)不求助於當前已建構的語言網路而去思考制度性事實是可行的,但與人交流是不可能的。新聞活動在最基礎的層次上是一種傳播信息的活動,如果無法設想某種超脫符號界之外的完全去權力化的溝通方式,則新聞活動完全可以坦率承認一種非自然主義式的語言寫作方式。
(二)承認新聞活動只能在既有的符號體系之內並不等於新聞活動完全拋棄新聞專業主義的倫理陳述,我們可以修改新聞專業主義的倫理陳述中的第(1)陳述為一種弱版本的陳述,這種弱版本的陳述可表達為:存在一種新聞專業主義承認的趨近於客觀的新聞寫作語言,它不必是脫離現有語言符號秩序的語言,但它對外在事物的描述必須能接受其制度性環境的檢驗。當新聞寫作語言能讓同一語言背景系統的大多受眾對其描述記錄的客觀事物具有一致性的印象認識時,此語言即是符合新聞專業主義的新聞寫作語言。例如,新聞記者不可能運用一種超脫現有語言秩序之外的語言去記錄「消防員救了貓」這一事件,儘管一個持布爾迪厄權力-語言觀的人會質疑「消防員」這個概念是權力建構的等等,但記者仍然可以運用既有的語言表達這一事件,只要讓絕大多數受眾無歧義地理解記者想要表達的意義與其外部指涉,而受眾確實也能對之予以核對驗證即可。
雖然筆者僅僅就布爾迪厄的挑戰做了一部分回應,但我相信隨著新聞學理論的不斷發展,新聞專業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新聞行業將會不斷反思自身從而尋得答案,又或許這種質詢本身就是一種動力,向著新聞領域的明天展開。
[1]李猛的表述是將這兩個問題合為一處,即將「社會與個人的關係」與「社會如何存在」兩個問題統一,我贊同這種處理。
[2]關於布爾迪厄的概念的翻譯問題,尤其為何「habitus」翻譯為「生存心態」而非慣性」、「慣習」更合理,請參考高宣揚的《布迪厄的社會理論》緒論,其餘不再贅述。
[3] 目前未見到對布爾迪厄的這幾個概念進行清晰歸納的文獻,原因不僅在於概念的複雜性使人很難保證清晰且準確,還在於大多學者都只是借用概念以圖表新。但不對這些概念進行闡述將根本沒法進入布爾迪厄的社會理論。
[4]「元場域」(即權力資源)的概念用以連接各個不同場域。
[5]劉擁華對信念(doxa)有很好的定義:「信念」是經由社會內化而在行動者心中形成的對社會世界的不容探討和挑戰的社會準則和價值的接納,以遮蔽權力的強制性。
[6]此處索引吉登斯僅僅表明吉登斯的結構二重性概念與布爾迪厄的社會觀具有思維路徑的一致性,並不是二者存在必然關聯,以此表明為何布爾迪厄的社會觀也可以稱之為「二重性的社會觀」。
[7]關於行動者在「策略上利用時間」這關乎布爾迪厄對「禮物交換」問題的探討,與本文關係不大故不贅述。
[8] 當然傳統功利主義會這麼反駁我,即虛假新聞僅僅是為了某些人的利益最大化而並非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我承認這是正確的,但我在這裡並非一定要追求功利主義與義務論二擇一,而是釐清新聞專業主義倫理取向是為了什麼。
[9]呂炳強將「語言叢「作為一個語言符號所需要被理解的由其它語言符號構成的背景環境,他也稱之為「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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