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v.蜂巢 v.消費者
前幾周,《經濟學人》發表了一篇文章,將數據比作是新時代的石油,是當前最有價值的資源。在最近幾十年,圍繞著石油控制權的戰爭、糾紛屢見不鮮,國家是爭議的主角。而到了數據時代,企業成為了「數據戰爭」的主角,而此次菜鳥網路與順豐的爭議,就像是兩個國家關閉了邊界一般,到了劍拔弩張的程度。
在數據時代,數據的流動是保證社會高效運作的基礎,「大數據」的數量與多樣性都依賴於數據流動帶來的更加豐富的數據。但是,數據作為一項新興的資源,權利邊界異常模糊,甚至是否可以具有所有權都是一件有爭議的事情。
在本次菜鳥與順豐的爭議中,體現出:
- 數據作為一個法律概念;
- 數據流動作為一種法律關係;
- 數據安全作為一項重要的問題。
具有巨大的不確定性。
從公開的新聞報道來看,此次涉及的數據是物流數據會涉及多方主體:(1)消費者,消費者從購物平台購買貨物以後,需要通過快遞獲取貨物,其中的姓名、電話號碼、住址都屬於個人信息的範疇,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因此快遞公司泄漏公民個人信息的報道也屢見不鮮;(2)快遞公司,快遞公司將貨物從賣家手中發送到買家手中,需要層層通過自己的快遞網路進行發送,某事某刻某件貨物由某種方式運輸,這些物流數據由快遞公司提供;(3)菜鳥網路,菜鳥網路直接面對消費者,將消費者的數據與快遞公司的數據進行整合,提供更加完整的服務。圍繞著快遞數據,消費者與快遞公司作為數據的提供者,菜鳥網路作為數據的整理者,各有各的權利。不同的主體導致多種法律關係糾纏在一起,捋請法律關係成為了一件困難的工作。
數據流動實際上是關於數據獲取的問題,目前看來,企業想要獲取數據主要有三個渠道:(1)個人用戶,個人用戶是各種數據的基礎,尤其是對面向消費者提供服務的企業來說,而收集個人信息,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要求,必須取得用戶的「同意」,獲得同意後,才有權進行利用、流動。如果不能獲得用戶同意,數據只能在進行去隱私化處理後才進行流動。(2)公開渠道獲取,主要是指通過「網路爬蟲」,從網路公開抓取信息,如搜索引擎就是通過該渠道獲取數據,而在這種情況下,決定爬蟲是否可以獲取文件的robots.txt文件就成為網路時代的「技術界碑」;(3)API介面,API介面是企業間進行數據合作的有效渠道,此次菜鳥網路與順豐,以及之前新浪與脈脈發生的爭議都是因為API介面的訪問許可權問題。API介面可以提供的是,是持續的動態數據訪問,做類比的話很像是一種「數據租賃」的行為(當然也存在巨大的區別),開放數據的訪問權利,但並不將數據完全進行轉讓。
數據安全,尤其是個人信息的安全是當下最為敏感的問題之一,針對個人信息的犯罪這兩年也一直被作為公安部門重點打擊的對象。數據安全最重要的是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與可用性(Availability),這三個特性也被簡稱為CIA。菜鳥網路與順豐的數據共享也無法迴避這一問題,在傳輸的過程中,保密性無疑會受到挑戰,雙方也正式因為保密性的問題選擇關閉合作的窗口,當然這裡我們沒有辦法接觸到更多的技術細節。
在法律框架下,實現數據的互聯互通,才是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所以國家郵政局才出面協調,要求「強調要講政治,顧大局,尋求解決問題的最大公約數,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決不能因企業間的糾紛產生嚴重的社會影響和負面效應。」 與任何國家間的糾紛一樣,渲染恐懼是凝聚人心的有效途徑,而菜鳥網路與順豐無不在渲染數據不安全的恐懼。戰爭沒有贏家,關閉網路邊界更不會有贏家,雙方圍繞這數據控制與利用爭議的會愈演愈烈,我不知道誰會堅持到最後,但消費者一定不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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