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宋元戲曲史

跋《宋元戲曲史》

一、上古至五代之戲劇

1.歌舞之興

王國維謂之源於古代的巫之風俗。尼採在《悲劇的誕生》中也說:希臘悲劇起於一種音樂形式,一種來自酒神歌隊的狂歡活動,其歌隊必也伴隨歌、舞兩種形式。可見這大概都是由於古代人民對大自然各種奇特現象的認識不足而形成的風俗。

魯迅先生曾在《且介亭雜文·門外文談》中提到「杭育杭育派」:

假如那時大家抬木頭,都覺得吃力了,卻想不到發表,其中有一個叫道「杭育杭育」,那麼,這就是創作;……倘若用什麼記號留存了下來,這就是文學。

我們由此可大概推齣戲劇之起源:即後世文人把古代祭祀風俗中的歌舞用文字的形式記載下來,形成一種文學樣式。其中「歌」包括歌詞、歌曲,「舞」即動作,歌舞合,則我國真戲劇出也!

歌舞之興,其始於古之巫乎?……巫之事神,必用歌舞。《說文解字》(卷五):「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袖舞形,與工同意。」故《商書》言:「恆舞於宮,酣歌於室,時謂巫風。」《漢書·地理志》言:「陳太姬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陳詩》曰:「坎其擊鼓,宛邱之下,無冬無夏,治其鷺羽。」又曰:「東門之枌,宛邱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風也。鄭氏《詩譜》亦云。是古代之巫,實以歌舞為職,以樂神人者也。

2.巫靈屍之辨

古之所謂巫,楚人謂之曰靈。《東皇太一》曰:「靈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滿堂。」《雲中君》曰:「靈連踡兮既留,爛昭昭兮未央。」此二者,王逸皆訓為巫,而他靈字則訓為神。案《說文》(卷一):「靈,巫也。」

《楚辭》之靈,殆以巫而兼屍之用者也。其詞謂巫曰靈,謂神亦曰靈,蓋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動作者,而視為神之所馮依:故謂之曰靈,或謂之曰靈保。《東君》曰:「思靈保兮賢姱。」

王逸《章句》,訓靈為神,訓保為安。余疑《楚辭》之靈保,與《詩》之神保,皆屍之異名。《詩·楚茨》云:「神保是饗。」又云:「神保是格。」又云:「鼓鍾送屍,神保聿歸。」《毛傳》云:「保,安也。」《鄭箋》亦云:「神安而饗其祭祀。」又云:「神安歸者,歸於天也。」然如毛、鄭之說,則謂神安是饗,神安是格,神安聿歸者,於辭為不文。《楚茨》一詩,鄭、孔二君皆以為述繹祭賓屍之事,其禮亦與古禮《有司徹》一篇相合,則所謂神保,殆謂屍也。其曰「鼓鍾送屍,神保聿歸」,蓋參互言之,以避復耳。

我們由此可知:巫靈屍三者實為一也。巫,巫祝。指女人之能奉事神祇,並能憑藉歌舞使神祇降臨的人。靈,眾多巫覡之中,那個衣服形貌動作象神的人。屍,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

至於浴蘭沐芳,華衣若英,衣服之麗也;緩節安歌,竽瑟浩倡,歌舞之盛也;乘風載雲之詞,生別新知之語,荒淫之意也。是則靈之為職,或偃蹇以象神,或婆娑以樂神,蓋後世戲劇之萌芽,已有存焉者矣。

其謂「乘風載雲之詞,生別新知之語,荒淫之意也」,余讀《楚辭·九歌·少司命》,卻不見荒淫之意。這是王國維作為封建傳統士大夫的局限之處嗎?觀其《人間詞話》,曾多次批判柳永的風俗閨情青樓之詞,並且整部《人間詞話》似乎從未出現對李清照詞的評論,難道是因為柳永、易安詞的境界不大嗎?還是由於他嚴守封建禮教的緣故?

巫覡之興,雖在上皇之世,然俳優則遠在其後。……要之,巫與優之別:巫以樂神,而優以樂人;巫以歌舞為主,而優以調謔為主;巫以女為之,而優以男為之。

古代的巫,主要是為了樂虛無的神;而優則變而為了樂現實的人。古代的巫風以歌舞為主,大部分是有聲而無詞,就算有詞,可能也是常人聽不懂的巫語;而優則變而以調謔為主,其調謔可演故事,則說故事就提供了戲劇的內容。

二、宋之滑稽戲、小說雜戲、樂曲

宋代的滑稽戲,當時也叫雜劇,或謂之雜戲。它以詼諧、諷刺、針砭時弊為主。

李廌《師友談記》:「公笑曰:『近扈從醴泉觀,優人以相與自誇文章為戲者,一優丁仙現曰:「吾之文章,汝輩不可及也。」眾優曰:「何也?」曰:「汝不見吾頭上子瞻乎?」』上為解顏,顧公久之。」

周密《齊東野語》(卷十):「宣和中,童貫用兵燕薊,敗而竄。一日內宴,教坊進伎,為三四婢,首飾皆不同。……問其故,蔡氏者曰:『太師覲清光,此名朝天髻。』鄭氏者曰:『吾太宰奉祠就第,此懶梳髻。』至童氏者曰:『大王方用兵,此三十六髻也。』」(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宋人有此俗語。)

《齊東野語》(卷十三):「王叔知吳門日,名其酒曰『徹底清』。錫宴日,伶人持一樽,誇於眾曰:『此酒名徹底清。』既而開樽,則濁醪也。旁誚之云:『汝既為徹底清,卻如何如此?』答云:『本是徹底清,被錢打得渾了。』」

陳師道《談叢》(卷一):「王荊公改科舉,暮年乃覺其失,曰:『欲變學究為秀才,不謂變秀才為學究也。』蓋舉子專誦《王氏章句》而不解其義,正如學究誦註疏爾。教坊雜戲亦曰:『學《詩》於陸農師,學《易》於龔深之。』蓋譏士之寡聞也。」

宋代的滑稽戲,「雖託故事以諷時事,然不以演事實為主,而以所含之意義為主」,而「至其變為演事實之戲劇,則當時之小說,實有力焉」。

宋之小說,則不以著述為事,而以講演為事。灌園耐得翁《都城紀勝》謂說話有四種:一小說,一說經,一說參請,一說史書。

我國古代的文學是詩樂舞緊密結合的。我國的詩歌早先都是要入樂演唱的。王國維《觀堂集林·說周頌》認為「竊謂風雅頌之別,當於聲求之」。接著《楚辭》中的巫風,漢樂府,唐詩中格律的抑揚頓挫,宋詞元曲以及現在的流行歌曲,都深受音樂的影響。

宋之歌曲其最通行而為人人所知者,是為詞,亦謂之近體樂府,亦謂之長短句。……然大率徒歌而不舞。

其歌舞相兼者,則謂之傳踏,亦謂之轉踏,亦謂之纏達。

傳踏之制,以歌者為一隊,且歌且舞,以侑賓客。宋時有與此相似,或同實異名者,是為隊舞。

宋時舞曲,尚有曲破。

此外兼歌舞之伎,則為大麴。……大麴遍數,往往至於數十,唯宋人多裁截用之。即其所用者,亦以聲與舞為主,而不以詞為主,故多有聲無詞者。自北宋時,葛守誠撰四十大麴,而教坊大麴,始全有詞。然南宋修內司所編《樂府混成集》,大麴一項,凡數百解,有譜無詞者居半,則亦不以詞重矣。

合曲之體例,始於鼓吹見之。若求之於通常樂曲中,則合諸曲以成全體者,實自諸宮調始。……其所以名諸宮調者,則由宋人所用大麴傳踏,不過一曲,其為同一宮調中甚明;唯此編每宮調中,多或十餘曲,少或一二曲,即易他宮調,合若干宮調以詠一事,故謂之諸宮調。

賺詞者,取一宮調之曲若干,合之以成一全體。

我們看不同的文學樣式,不同國家的文學史,總是會發現音樂的影子,甚至有人說文學起於音樂。有時候我也在想到底是音樂早於文學,還是文學早於音樂,抑或是二者同時出現。我們可以想像在沒有創造文字之前,人們之間傳遞信息,首先只能通過聲音說話(言語)!再者,如若不能使對方聽懂,則輔以動作(舞蹈)。以前看世界史,我就在想那些殖民者初次到殖民地,是怎樣和被殖民者交流的。這學期,我們體育課來了一個阿根廷的教師,由於他說的是英語,同學們聽不太懂,但是他又通過動作示範,於是我們就明白他的意思了。所以由此推測第一個中國人與第一個講英語的人接觸時,由於雙方語言不通,他們很可能就是輔以動作,使對方明白。指著蘋果,用英語讀出;指著青山,用漢語讀出。於是愈積愈多,再加以記錄,一個一個地傳下去,最終就順利完成了交流!而被記錄下來的符號,可以說就成了文字,成了文學。戲劇亦然!

三、金院本名目

院本者,《太和正音譜》云:「行院之本也。」……元刊《張千替殺妻》雜劇云:「你是良人良人宅眷,不是小末小末行院。」則行院者,大抵金元人謂倡伎所居,其所演唱之本,即謂之院本云爾。院本名目六百九十種:

曰「和麴院本」者十有四本。其所著曲名,皆大麴法曲,則和曲殆大麴法曲之總名也。

曰「題目院本」者二十本。按題目,即唐以來合生之別名。此雲題目,即唱題目之略也。

曰「霸王院本」者六本。疑演項羽之事。

曰「諸雜大小院本」者一百八十有九。

曰「院么」者二十有一。

曰「諸雜院爨」者一百有七。

曰「衝撞引首」者一百有九。

曰「拴搐艷段」者九十有二。艷段,《輟耕錄》又謂之焰段。

曰「打略拴搐」者八十有八。

曰「諸雜砌」者三十。

四、元雜劇之淵源

元雜劇之視前代戲曲之進步,約而言之,則有二焉。……每劇皆用四折,每折易一宮調,每調中之曲,必在十曲以上;其視大麴為自由,而較諸宮調為雄肆。且於正宮之《端正好》、……《梅花酒》、《尾聲》,共十四曲:皆字句不拘,可以增損,此樂曲上之進步也。其二則由敘事體而變為代言體也。……此二者之進步,一屬形式,一屬材質,二者兼備,而後我中國之真戲曲出焉。

五、元劇之時地

元劇創造之時代,可得而略定矣。至有元一代之雜劇,可分為三期:一、蒙古時代:此自太宗取中原以後,至至元一統之初。……其人皆北方人也。二、一統時代:則自至元後至至順後至元間,……其人則南方為多,否則北人而僑寓南方者也。三、至正時代:《錄鬼簿》所謂「方今才人」是也。

雜劇興盛之原因:文化興盛之地的吸引與元初廢科舉之措施。

北人之中,大都之外,以平陽為最多。……按《元史·太宗紀》:「太宗二七年,耶律楚材請立編修所於燕京,經籍所於平陽,編集經史,至世祖至元二年,始徙平陽經籍所於京師。」則元初除大都外,此為文化最盛之地,宜雜劇家之多也。至中葉以後,則劇家悉為杭州人。中如宮天挺、鄭光祖、曾瑞、喬吉、秦簡夫、鍾嗣成等,雖為北籍,亦均久居浙江。蓋雜劇之根本地,已移而至南方,豈非以南宋舊都,文化頗盛之故歟。

余則謂元初之廢科目,卻為雜劇發達之因。蓋自唐宋以來,士之競於科目者,已非一朝一夕之事,一旦廢之,彼其才力無所用,而一於詞曲發之。

六、元劇之結構

元劇以一宮調之曲一套為一折。普通雜劇,大抵四折,或加楔子。案《說文》(卷六):「楔,櫼也。」今木工於兩木間有不固處,則斫木札入之,謂之楔子,亦謂之櫼。雜劇之楔子亦然。四折之外,意有未盡,則以楔子足之。……元劇楔子,或在前,或在各折之間,大抵用《仙呂·賞花時》或《端正好》二曲。

雜劇之為物,合動作、言語、歌唱三者而成。故元劇對此三者,各有其相當之物。其紀動作者,曰科;紀言語者,曰賓、曰白;紀所歌唱者,曰曲。……兩人相說曰賓,一人自說曰白。

元劇每折唱者,止限一人,若末,若旦;他色則有白無唱,若唱,則限於楔子中;至四折中之唱者,則非末若旦不可。而末若旦所扮者,不必皆為劇中主要之人物;苟劇中主要之人物,於此折不唱,則亦退居他色,而以末若旦扮唱者,此一定之例也。

元劇腳色中,除末、旦主唱,為當場正色外,則有凈、有丑。……今舉其見於元劇者,則末有外末、沖末、二末、小末,旦有老旦、大旦、小旦、旦倈、色旦、搽旦、外旦、貼旦等。……此外見於元劇者,以年齡言,則有若孛老、卜兒、倈兒,以地位職業言,則有若孤、細酸、伴哥、禾旦、曳剌、邦老,皆有某色以扮之;而其身則非腳色之名,與宋金之腳色無異也。

七、元劇之文章

中國最自然之文學:

元曲之佳處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學,無不以自然勝,而莫著於元曲。蓋元劇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學問也;其作劇也,非有藏之名山,傳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興之所至為之,以自娛娛人。關目之拙劣,所不問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諱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顧也。彼但摹寫其胸中之感想,與時代之情狀,而真摯之理,與秀傑之氣,時流露於其間。故謂元曲為中國最自然之文學,無不可也。若其文字之自然,則又為其必然之結果,抑其次也。

元劇之地位:

其最有悲劇之性質者,則如關漢卿之《竇娥冤》,紀君祥之《趙氏孤兒》,劇中雖有惡人交構其間,而其蹈湯赴火者,仍出於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於世界大悲劇中,亦無愧色也。

據我觀古希臘三大悲劇家埃斯庫羅斯、索福克勒斯與歐里庇得斯之《被縛的普羅米修斯》、《俄狄浦斯王》以及《美狄亞》,以之與《竇娥冤》相比,可謂伯仲之間。以前看文學史,我國的學者還在為「我國有沒有史詩」而大加爭論,依我看這真的是不必要的。史詩作為一種文學形式,著重敘述英雄傳說或重大歷史事件,是一種長篇的敘事詩。西方從古就有長篇作詩的傳統,像但丁之《神曲》、歌德之《浮士德》,都是用詩的形式創作的。而我國古代文體形式多樣。有對話體、語錄體、寓言體、散文體等等,短小精悍,較之史詩,上下頡頏,毫不遜色。蓋文體之間根本無優劣、崇高與卑陋的區別。況我國的英雄傳說、重大歷史事件幾乎都記錄在歷史、神話、歌謠等之中。歷史著作用散文抒寫,便於詳細記錄豐富的史實,我國的歷史學就是世界獨步的。馮友蘭說我國之所以沒有西方那種系統的哲學,「非不能也,是不為也」!一部《老子》及眾多的經子典籍里所蘊涵的哲學思想,與西方哲學相比,堪稱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沒有人加以系統的整理而已。而且元劇之中,散文與詩歌交替相互,若把元劇置於史詩中,其亦無愧色也。

元劇最佳之處:

然元劇最佳之處,不在其思想結構,而在其文章。其文章之妙,亦一言以蔽之,曰:有意境而已矣。何以謂之有意境?曰:寫情則沁人心脾,寫景則在人耳目,述事則如其口出是也。古詩詞之佳者無不如是。元曲亦然。

元劇自然之表現:

古代文學之形容事物也,率用古語,其用俗語者絕無。又所用之字數亦不甚多。獨元曲以許用襯字故,故輒以許多俗語或以自然之聲音形容之。元劇實於新文體中自由使用新言語。在我國文學中,於《楚詞》、內典外,得此而三。

元劇之分類:

元曲分三種,雜劇之外,尚有小令、套數。小令只用一曲,與宋詞略同。套數則合一宮調中諸曲為一套,與雜劇之一折略同。但雜劇以代言為事,而套數則以自敘為事,此其所以異也。元人小令套數之佳,亦不讓於其雜劇。

元曲四大家之辨:

元代曲家,自明以來,稱關、馬、鄭、白。然以其年代及造詣論之,寧稱關、白、馬、鄭為妥也。關漢卿一空倚傍,自鑄偉詞,而其言曲盡人情,字字本色,故當為元人第一。白仁甫、馬東籬,高華雄渾,情深文明。鄭德輝清麗芊綿,自成馨逸。均不失為第一流。其餘曲家,均在四家範圍內。唯宮大用瘦硬通神,獨樹一幟。以唐詩喻之:則漢卿似白樂天,仁甫似劉夢得,東籬似李義山,德輝似溫飛卿,而大用則似韓昌黎。以宋詞喻之:則漢卿似柳耆卿,仁甫似蘇東坡,東籬似歐陽永叔,德輝似秦少游,大用似張子野。雖地位不必同,而品格則略相似也。

八、南戲之淵源及時代

元劇大都限於四折,且每折限一宮調,又限一人唱,其律至嚴,不容逾越。故莊嚴雄肆,是其所長;而於曲折詳盡,猶其所短也。……一劇無一定之折數,一折(南戲中謂之一出)無一定之宮調;且不獨以數色合唱一折,並有以數色合唱一曲,而各色皆有白有唱者,此則南戲之一大進步。

總而計之,則南曲五百四十三章中,出於古曲者凡二百六十章,幾當全數之半;而北曲之出於古曲者,不過能舉其三分之一,可知南曲淵源之古也。

南戲始於何時,未有定說。明祝允明《猥談》(《續說郛》卷四十六)云:「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予見舊牒,其時有趙閎夫榜禁,頗述名目,如《趙真女蔡二郎》等,亦不甚多」云云。其言「出於宣和之後」,不知何據。以余所考,則南戲當出於南宋之戲文,與宋雜劇無涉;唯其與溫州相關係,則不可誣也。

九、元南戲之文章

元南戲之佳處,亦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申言之,則亦不過一言,曰有意境而已矣。故元代南北二戲,佳處略同。唯北劇悲壯沈雄,南戲清柔曲折,此外殆無區別。此由地方之風氣,及曲之體制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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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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