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如何拒當背鍋俠?

文/米衙

今天寫一篇關於職場風險的文章。人在職場,很多行為是職務行為,也有很多行為是個人行為。很多職場菜鳥不能做到職務行為與個人行為的切換,錯把個人行為帶到公司,或錯把職務行為做成了個人行為。

人在職場,不論是職務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如若處理不當,都會對自身或公司造成負面影響,輕者丟掉工作,重者甚至會觸犯法律。

因此,身在職場,一定要特別小心,不要往坑裡跳,不要自找苦吃,一定要學會規避風險,做一個堅持原則不可觸碰底線的人。

今天說的這個事情,是一個前同事遇到的真實案例。

前同事小王最近很惱火,他前段時間剛剛進入一家新公司,做的工作是銷售。因為他還在試用期,還不能獨立去做銷售工作,平時就由他的經理做他的師傅,帶著他去談客戶。有一次,在送走客戶之後,經理拿過來一個合同和一支筆,讓小王幫忙簽個字。

小王看了以後,心裡有些沒底兒,他覺得這個字不能簽,因為這是客戶簽字的地方。

原來,經理是讓小王以客戶的名義簽字。小王覺得這樣不好,又不好意思說,就站著不說話。經理說,怕什麼啊?客戶忘簽字了,你幫簽一下,沒關係。

小王說,我還是別簽了吧。經理說自己的字不好看,所以讓小王簽。

小王還是有些猶豫。經理說,你簽了就是了,有問題我承擔。小王依然有些猶豫,在做著心理鬥爭。經理拍了拍他肩膀,說,平時我可是把你當兄弟啊。

小王不好意思拒絕,於是就在合同上籤了客戶的名字。

然而沒過幾天,公司和客戶之間出了矛盾,項目終止了合作。客戶說,簽名根本不是他們簽的。最後,公司把小王開除了。小王找到總裁,說是經理讓他這麼做的。於是總裁問經理,經理卻說,他不知道這件事。

小王很惱火,明明是經理讓他乾的。可是他最終卻成了背鍋俠。離職後,他發現,經理已經把他拉黑了。

對於這件事,要怎麼看呢?

1)有風險的事情,不要做

合同上的簽字、蓋章,都不是鬧著玩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在客戶沒有同意的情況下,以客戶的名義簽字,屬於偽造他人簽字,其實已經犯了法,構成了合同詐騙罪。

小王不懂得規避風險,缺乏法律概念,在經理以兄弟情義的遊說下,就辦了錯事。有法律風險的事情,萬萬不能做。別談什麼兄弟之情,不要意氣用事。如果真出了問題,你的上司一定是抽身最快的人。至於你,除了背鍋,還能怎麼樣?

2)要有自己的原則

做人要有原則,職場上也要有自己的原則。原則就是底線,是不可逾越的。

如果堅持原則會導致失業,那麼就失業吧。公司那麼多,一定會有價值觀正確的公司需要價值觀正確的員工。

3)不要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別人

小王因為不好意思,就簽了字。很多人都遇見這種情況,不一定是簽字,而是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別人而給自己添了很多麻煩。

在職場中,必須保持頭腦冷靜,不要因為自己的軟弱,而充當背鍋俠。

我是米衙,感謝你的閱讀,但願我的文章,能給你帶來一些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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