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學習:讀出一條窄路

520的後一天,我讀完了福克納的《喧嘩與騷動》,翻到最後一頁時,我體驗到了久違的暢快感。書中的不少部分,依舊令我困惑,但我總算是翻過了一座高峰。2010年,我剛上大一,修老師就在課上講了福克納的短篇小說:《獻給艾米麗的玫瑰》。由福克納到福克納,我走了七年,如今,我又回到了起點。當時埋頭查單詞,只覺得痛苦,並不知道自己將走向何方,七年後,再次閱讀福克納的文字,我似乎看清了這些年的英語學習軌跡。

精讀與泛讀相結合

精讀課是北大英文系一二年級的核心課程。老師所選取的文章,從馬修阿諾德對文學意義的辯護到尼爾波茲曼對娛樂的批判,可謂是無所不包。授課方式上,老師會帶著我們,一句一句地過,一篇二十頁左右的散文,可以講兩周之久。除過老師的精講外,我們還需自主預習,完成同義轉述(paraphrase,確保讀懂長難句)和文章概述(summary,對主題的整體把握)的練習。我們的英語基礎,多是那時打下的。2012年2月,我參加雅思考試,閱讀單項為8.5,這也從側面體現了精讀的效果。

除過精讀外,要想提升英語,大量的泛讀,亦必不可少。既然是泛讀,就盡可以選一些長一點的作品,體裁上,也不必局限於小說。我接觸過的非虛構類作品,值得一讀的有《心理學與生活》(有影印版,白菜價)、《槍炮、病菌與鋼鐵》、《給我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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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近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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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近及遠,並不是說遠的一定比近的難。與簡·奧斯丁相比,福克納是近的,但多數人都認為福克納的作品更具挑戰性。這裡的由近及遠,指我們入門時,應盡量讀十九世紀以後的作品。北大一二年紀的精讀課,所選取的,也多是十九世紀以後的散文。一個人,倘若一上來就讀莎士比亞或馬洛的戲劇,多半會大失所望。他們的時代,和我們相隔了四百多年。不可否認,莎翁所用的英語,也屬於現代英語,但其語言習慣、用詞偏好,和今天相比,還是有不少差異的。因此,入門時,最好遵循由近及遠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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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流行到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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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初入英語系時,就想啃掉狄更斯的《雙城記》,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後來,同學推薦我讀尼古拉斯·斯帕克思(Nicolas Sparks)的Dear John,就簡單許多。在真正接觸經典作品前,我們大可以讀一些暢銷書。我讀過的有《一天》、《1Q84》、《挪威森林》、《哈利波特》系列等。這些作品很好找,許多電影都是根據暢銷書改變的,比如《一天》。另外,像村上春樹之類的作家,其作品的英譯本,也值得一看(一般而言,譯本的語言難度不會太高,余華、莫言等中國作家的作品,也有英譯本)。流行作品,讀到什麼時候才是頭呢?後來,我在回家的高鐵上讀完了尼古拉斯·斯帕克思的《避風港》。自此以後,我再去圖書館,就不應該碰暢銷書了。因為這之後,《避風港》之類的書,所能提供的閱讀體驗,更像是一種消遣,而非挑戰。如果我想進一步提升語言能力,就必須走出舒適區,取出《雙城記》,讓自己「痛苦」一番。

由經典到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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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有很多種,斯托夫人的《湯姆叔叔的小屋》是經典,梭羅的《瓦爾登湖》是經典,喬伊斯的《尤利西斯》也是經典。不過,我們可以粗暴地將它們分為兩類:一類是一經出版,就大獲成功的作品,比如《飄》;另一類則是出版之際,銷量慘淡的作品,比如《大白鯨》。剛開始讀經典作品,可以選擇前者,作為曾經的暢銷書,其語言難度不會太高。經過十來本的積澱,我們就可以嘗試後者了。

打開豆瓣,《美食、祈禱和戀愛》的評論,比《喧嘩與騷動》多得多。前者在寬道上,讀者眾多,熱鬧非常;後者在窄道上,人跡罕至,冷冷清清。要想走得更遠,就須離開寬道,走向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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