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個月的Pitti(佛羅倫薩男裝展)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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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 本文含大量主觀臆斷,純屬虛構,與一切實際人物,團體,事件,均無關係。另外,本文過長,請耐心閱讀。文末有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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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是某一次Pitti的街(擺)拍, 這五位老哥的衣服丑得千姿百態,各有千秋。趁著Pitti Uomo 92還有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 我們來講一講壞品味。

當然,本文不會致力於攻擊中華英倫風或者你大學南門右拐小巷子里的西服租借定製;這種痛打落水狗的行為,實在是沒有什麼滋味。

本文也不會講任何實踐上的細節:打領帶大頭打太長會顯得像肚兜,這種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常識,講上一夜也講不完。相反,這篇文章要以pitti為例,講一講剛剛入門的愛好者在剛接觸西服時可能會走上的一條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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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妨從Pitti Uomo談起。發源於1972年的佛羅倫薩的pitti Uomo,現今已成為以男士西裝聞名的服裝展。

其實早些年,Pitti Uomo確實促進了義大利風格在互聯網上的風靡。但是隨著這一傳統男裝小商品展銷會曝光率的增加,Pitti Uomo外場牛鬼蛇神的照片,被社交媒體和時尚雜誌當成了義大利風格的正統。

這些打扮得遊手好閒,配色放縱不羈的浪蕩子弟,被群眾們親切地稱作

「Pitti Peacocks」.

表面上看,每一個Pitti Peacock都如點燃在易拉罐里的二踢腳一般璀璨不羈:他們上半身掛了半個首飾店,下半身穿得像剛從Leather Bar打完工下班。

一旦你裝成不得志的野雞時尚博主或者攝影師接近他們,他們每一個人都會迅速亮出自己時尚先鋒的身份,給你講同一本稿子:我熱愛經典男裝和紳士文化,喜歡時尚和古著,擅長大膽的搭配。

每一個孔雀男都是如此地能說會道,以至於你幾乎都要忘了他們擰成兩束麻花的西服袖子,空蕩蕩的胸口,和快要被小腿肚子撐得爆開來的西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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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稍微有點扯遠了。Pitti Uomo過後,時裝博主們開始聞風而動。

一時間,朋友圈裡便到處都是標題諸如「世界上最會穿西服的男人都聚集到了Pitti」,「如何在高溫下裝扮成一位老紳士」,「Pitti Uomo男體盛宴」,「地球上最風騷男人的聚會」 等的文章,其中不乏褒美之詞,彷彿孔雀男才是西服文化的傳承者。

就這樣,這股阿諾河畔的腥風,卷著維蘇威火山的火山灰,吹過了北上廣深寫字樓里每一個焦躁的,自稱要救直男於水火之中的時尚博主窗邊,落在他們的鍵盤上。

這風,被時裝博主們混著西伯利亞濃烈的霧霾吸進了肺里,再吐出來,便變成了你我朋友圈中的那一屢屢時尚的二手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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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啊,這些吸了二手煙的少年少女便各個都躁動了起來。少年們想的是:有朝一日,我也定要這般風光;少女們想的是:我也要把自己的男朋友打扮成這樣。

於是我們這些熟悉的,平時只穿aj的朋友們啊,便穿上了領子有兩指粗細,美其名曰布雷澤的上衣,內搭一件白體恤或粉襯衫。

這一身的配飾到不簡單:帶著一個草帽,口袋裡必塞著口袋巾,襯衫或體恤上插著墨鏡,手上一串串珠子,一條七分褲下腳上是一雙花襪子,和擦色擦得面目全非的佛山固特異。

兩腳細若鐵釺,身上五顏六色,打眼望去,恍若一個個剛剛撒上孜然胡椒辣椒粉,熱氣騰騰的烤饅頭。

(上圖是我讀完「拯救直男審美:六件單品打造輕鬆紳士」之後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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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朋友,讓我來說一句不怎麼實相的話:有夢想沒有錯,We All Have Dreams. 但是在做夢之前,還煩請您先在心裡默念三遍我這句話:西服不是Cosplay. 西服,是每天上班都要穿的衣服。

毛主席講,人民才是歷史的創造者。脫離了人民群眾的而妄圖標新立異逆天改命的著裝方式,必不會長久;而想要靠配飾拯救海瀾之家,怕是真要算活在夢裡。

時尚博主們會和你講,魔鬼藏在細節里,靠這幾個單品,就能打造型男:彷彿出門不加一對袖扣,一個領帶夾和一個領鏈,就不是合格的男人。

然而你的襪子再花,也拯救不了上衣的poor fit. 有句話說得好:你們不要聽的風,是的雨啊,接到這些消息,你們自身也要有判斷。

歸根結底,很多如上圖一般的時尚博主一年到頭穿西服的次數和筆者穿運動服的次數差不多:剛辦健身卡的頭一個月,偶爾穿一兩次。

他們不給你講布料,剪裁和做工的體會,是因為他們真的沒什麼體會;而他們手頭的二手資料畢竟有限: 一個哈里斯花呢,每年到了秋天就被反覆提起。

到頭來,需要養家吃飯的時尚博主們只剩下一條路可以走––––寫搭配。比起西服的紛繁浩瀚,配飾相對簡單。

反正審美是一件主觀的事情,隨便寫一寫,讓臭男人們收拾收拾自己,也是功德一件。這種行為對嗎?我也要留一句話給時裝博主們:你們在網上寫的文章,是會有人看,有人信,更有人看了會跑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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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偉人曾經說過:無中生有的東西,你幫他重複一遍,你等於...你也有責任吧?如果真的不想負責,請至少像我一樣做足掩耳盜鈴的功夫,在文章開頭放個Disclaimer.

讓我們再扯回到話題上。Dress Down要比Dress Up難多了。需要Dress Up的時候,只要套裝襯衫領帶皮鞋合格,想要打70分,沒有任何問題。

剩下的30分,全靠個人的造化。以套裝深藍中灰和炭灰,皮鞋黑色三接頭,襯衫用普通藍襯衫或白襯衫為前提,只要fit沒問題,你又沒打一條口袋妖怪圖案的領帶,這一套就算得上頗為得體。

Dress Down卻要講究一個「使出全身力氣,顯得毫不費力」。比如上圖的Jake Grantham,看似簡單的搭配做到舒服協調,必定下了不小的功夫。

一身休閑的搭配中,面料的質地,光澤,花紋,剪裁,稍有差池便顯得沐猴而冠,貽笑大方。

當然,退一步講,沐猴而冠還算好的。要是像pitti很多街拍一樣,衣服本身的都不過關,那就真的丟人丟大了。

由此看來,想要靠配飾和顏色搞什麼「休閑感」,相當於左右手一個玉扳指,開口一笑露出六顆金牙––––當然,周圍的人看你的眼神會不一樣。

而想要靠幾件單品做到輕鬆達到某一種感覺,更是痴人說夢。穿衣服這件事,和做菜一樣,是需要體會的。

也許食譜能讓你少走彎路,但是少了灶前的數十年功力卻想一步登天,則是完全的痴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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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進一步講,Pitti所折射出來的問題,還遠不止於此。Pitti Peacocks在穿衣上出現的很多問題,都不是個別現象。

很多講時尚的文章,都會用明星參加活動的照片作為例子。以上圖為例,上圖是我在互聯網上隨手收集到的一篇時尚專欄的配圖。

先暫且不提為什麼圖中間兩個人穿得明明是套裝,左下角卻配了明晃晃的六個大字––––「BLAZER」。

這四個人穿的衣服沒有一件是合格的:從左至右,沒有一個人的褲子線條是流暢的;特別是左一,不光褲子不合身,連長度不合適。

這四人肯定各個身材都比我的好,但是穿上不合適的褲子,每個人卻都顯得有點羅圈腿。再看上衣,左一自不用多說,左二和左四的扣子都快繃開了。

練字一開始要靠描字帖。若是字帖上的字各個都如同草棍一般,這個字練得又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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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讓我想起了另一段經歷:有一日我在知乎閑逛,隨手點進了一個講西服的回答。這個回答用到了上圖這張圖片。

圖中這三人從左到右,分別是Alan See, Ethan Newton(是的,這個哥們姓牛頓), Mark Cho。左右二人是享譽世界男裝店的Armoury的聯合創始人。

地毯上打傘開口笑的獅子,就是他們的Logo. 雖然現在Ethan已經跑到日本開了自己的店Bryceland』s,但這張照片拍攝時他尚在左右兩位手底下打工。

那位答主指出,雖然三個人穿得都可以,但藍西服配棕色皮鞋最合適。還說,中間這個人注意了領帶和鞋子呼應,口袋巾加上領花,最有老闆風範。

相反,左右兩個人穿著黑皮鞋,領帶顏色搭配的不好。末了,那位答主指出:中國人穿西服,還是差了西方人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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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讓我明白過來:原來他們也看不出衣服好不好。只是看到了是明星,模特,或者是普通的外國人,便在心裡暗暗判定:穿西服要學他們。

然而憑我的經驗,我可以有信心說:國外的年輕人,在穿西服這一點上,穿得至少和中國的同齡人一樣差。而現在的明星模特,在穿西服上更無甚可取之處。

請諸位靜心一想,如果把Pitti的孔雀男的衣服遞給一個淘寶模特,那不就正好是淘寶英倫風?如果把走紅毯明星的西服,或是街拍西服給你隔壁的孫大伯換上,他是不是會顯得不三不四?、

當然,在穿衣服上走歪路,都也頂多只能讓時裝博主的讀者們換來半個沒用的衣櫃。讓我最感覺害怕的,是諸多時尚文章背後暗示的價值觀:

穿了某件單品,你就從一個普羅大眾中的普通直男,變成了萬里挑一的型男;做了型男,就有千萬少女排隊讓你挑選, 更會助你在工作中一帆風順,無往不利。少年人大多有些鮮衣怒馬的幻想。

錯誤的指導,再加上錯誤的幻想,一個年輕人便如此徹底在穿衣這件事上迷失了自我,變成了時尚博主口中的一個個雅痞,型男,潮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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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穿得不堪入目的雅痞)

毛主席說:路線錯了,知識越多越反動。靠穿一身衣服就能迎娶白富美或是登上總裁的寶座,恕我見識短淺,聞所未聞。

請一定記住,穿衣服的首要目的一定是要蔽體保暖,其二才是體面和得體。氣溫低至零下,卻為了好看在室外不穿秋褲者,哪怕全身穿得無懈可擊,我對其的評價也要打個七折:穿衣服應該是你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生活的目的。

同理,我不會因為姑娘說喜歡修身的韓國歐巴,就穿扣子都快要崩開的上衣;我更不會因為有一天年紀輕輕當上老闆,就扔掉自己的無結構單上衣,換成雙排的粉筆條炭灰法蘭絨。

我敢這麼說,因為我確實想開了:長得帥的人穿什麼都好看;而你老闆就是穿著皮涼拖和大褲衩子,他也是你老闆。想通了這一點,穿西服不如還是憑自己口味,穿個舒服自在。

(溫莎公爵的衣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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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是想寫一篇講壞品味的文章。然而寫到最後,卻寫成了「為什麼Pitti Uomo和時尚博主的西裝品味是壞的」。

今年年初,筆者讀了一篇Suit6版主Alt大寫的叫《人們常常認為穿西裝會導致當事人變帥》的文章,這句帶著一點犬儒主義和精英主義話頗有幾分道理:

(Quote On Quote)所以想穿好了,還的多看看書,多出去走走,看看喬治凱南拉里薩默斯比你收藏幾個時尚微信好更游泳,很多人生活在一群審美低下的朋友同事之間,你首先要把自己和他們區分開,再把自己從中間摘出來,永遠不要回去,記住,99%的人在審美上是平庸而惡俗的。

除了我常常覺得自己是那99%之外,這段話我是發自內心認同的。一個人想過的太多,穿過得太少,再加上學了些歪門邪道,壞品位就這麼養成了。

說到底,一個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環境,出生性別, 國籍等,都不是由自己決定的。穿衣服的決定權,本來就是人難以多得的主權。這麼想來,學別人穿衣服,甚至教別人穿衣服,真的挺沒意思的。

看了這麼多難看的照片,最後我給諸位留一張托馬斯曼的照片來洗洗眼:這套駁頭飽滿,線條自然,腳上不知是一雙Opera Pump還是一雙普通的House Slipper, 極富生活氣息。

這周就說到這裡,我們下周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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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蛋:

還是這張圖片。我找這張圖片費了不少功夫。

找到後便順手用了一下谷歌搜圖。沒想到,這張軍火庫三兄弟的圖片竟然被一篇叫做「什麼?你們的老公TOP竟然穿絲襪」 的文章當成了配圖,不禁令我對時尚博主們的創造力所嘆服。

啰里八嗦地講了這麼多有的沒的,實在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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