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天 :中國勞動憲法的興起|五一特輯

這是法意讀書在知乎的第 27 篇文章

法意導言

五一假期,法意讀書向讀者推薦北京大學法學院閻天老師在第七屆「政治、法律與公共政策」年會上的主旨演講,勞動既成就了公民的人格,也成就了共和國的國格。

讓我們一起在這個屬於勞動者的節日里,隨著閱讀重新理解憲法,理解勞動對於憲法的意義。

尊敬的各位老師和同學:

大家好!我非常榮幸能夠參加本屆「政治、法律與公共政策」年會。在年會上做主旨演講是一項崇高的學術榮譽。我作為學界的晚輩和新人,第一次參會就被推到了話筒前,誠心誠意地說,實在是非常惶恐。講得不對的地方,請大家多多批評指正。

我要講的題目是:中國勞動憲法的興起。

我們生活在一個重新發現中國憲法的時代。人們重新審視憲法在公共生活中的地位,期待依憲治國始於足下、憲法願景落到實處。人們重新打量熟悉又陌生的憲法文本,尋找指針,紓解心結,公議國是,尋求共識。

我們又生活在一個重新發現中國勞動的時代。勞動,逐漸從改革的邊緣走向中心,捲入風暴。面對愈演愈烈的勞資衝突,面對國家、資本與勞動的宏大棋局,勞動法孤立無援,越發力不從心。

怎麼辦?學者們提出了支持勞動法的方案。他們呼籲「重新認識中國勞動人民」;要求正視勞動與民主的關聯,防止「代表性的斷裂」;主張理解並且尊重那些國歌——而不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自由。凡此種種,歸結起來,都力圖用憲法支撐勞動法,促成憲法與勞動的相遇。

但是,這場相遇比預料的要困難。雖然勞動這個術語在憲法文本上出現了超過三十次,但是專門談勞動的憲法學論著不多。雖然《勞動法》開篇就宣示以憲法為立法依據,但是這個條款幾乎被忘記,絕少被提起。

為什麼?為什麼在一個強調文本解釋的時代,文本反而偏出了學術的焦點?

不是文本出了問題,是人們的想像力出了問題:

——人們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名稱給誤導了,當真以為勞動只是一種經濟資源,和土地、鋼鐵、電力沒啥兩樣。勞動的佔有是物權法,勞動的買賣是債權法,這些大概都不需要憲法出馬就能解決。

——人們也被「馬布里訴麥迪遜」或者「布朗訴教育委員會」的傳奇給誤導了,當真以為憲法里包含著獨一無二的絕對真理,只要睿智的大法官考究某個條文的深意,所有問題就一定會迎刃而解。既然沒有建立司法審查制度,考究憲法深意就等於空談。再說,也沒什麼深意可考:反正,憲法里列舉的勞動權,勞動法里也都寫了,甚至寫得更多,有誰不明白呢?

正是因為想像被束縛了,憲法和勞動才遲遲不能相遇。為了依憲治國,中國憲法需要這場相遇;為了走出困境,中國勞動法也需要這場相遇。而為了促成這場相遇,我們要展開想像的翅膀,重新理解憲法:

——新的憲法觀,不再執著於司法中心主義,直面我國以立法來行憲的經驗。甚至,當一部行政法規開宗明義地以憲法條文為依據時,它的行憲價值也應該被肯定。時代在發展,越來越多的公民以憲法話語主張自身利益,以憲法訴求動員社會支持,以憲法討論介入立法和政策制定過程。他們在行憲中的地位同樣需要認知。唯有如此,才能理解勞動立法對於憲法實施的重要意義,才能理解勞權運動與憲法運動的契合之處。

——新的憲法觀,不再從憲法中尋求唯一答案,正視憲法內部的張力與流變。改革年代的中國憲法,承載了重大國是的探索、轉向和遺產,堆疊而成複雜的層累結構。歷史總是複線發展,複線的歷史必然產生復調的憲法,這在中國應該被承認為現實。唯有如此,才能理解憲法時而將經濟效率設置為勞動的單一目標,時而又賦予勞動以厚重的、與經濟效率不無衝突的價值。

——新的憲法觀,不再拘泥於單個條文的解釋,還原我國憲法文本注重體系、相互呼應的特徵。唯有如此,才能把眼光放到勞動權利條款之外,理解勞動在經濟分配、政治身份、社會生活等方方面面的角色,並進而將這些角色整合起來,理解勞動對於憲法的意義。

勞動對於憲法意味著什麼?在新憲法觀的審視下,勞動,絕不僅僅是憲法勞動權的內容,更不僅僅是勞動契約的標的。中國憲法建立了對於勞動的系統理解。在憲法看來,勞動是公民身份的基礎,公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利,乃至光榮與熱愛、或者說價值觀念,都以勞動為前提,勞動——支撐起了憲法公民的軀體。並且,勞動分配是支撐經濟制度的重要方面,勞動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載體,勞動組織是提升經濟效率的重要依託,勞動紀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支柱,勞動——支撐起了憲法國家的大廈。離開了勞動,發展、創新、民主、秩序等根本憲法價值就無法實現,中國憲法就不復存在。勞動既成就了公民的人格,又成就了共和國的國格。

我們的憲法,是一部中國勞動憲法。

運用新憲法觀,建立新勞動觀,並代入中國勞動法治的重大爭論,可以獲得許多新的啟示。至少,在擔心勞資集體協商損害經濟增長時,應該看到集體協商彌補了社會民主的「赤字」;在賠償就業歧視受害者的經濟損失時,應該看到他們在經濟以外所遭受的剝奪;在確定各種福利的發放條件時,應該看到憲法對於有勞動能力者所施加的勞動義務,等等。在新勞動觀的關照之下,中國究竟應該建立一個福利國家還是一個自由放任的國家、勞動法究竟應該單純保護勞方還是同時保護勞資雙方,這些問題都有新的答案:一切以落實憲法勞動制度為準。

這些答案不一定是對的。對於憲法來說、對於勞動來說,一場相遇並不能解開彼此的全部困惑:我們不可能從憲法中獲得勞動問題的全部答案,我們也不可能僅憑勞動就洞察依憲治國的全部道路。然而,重要的是探索答案的方式。只有在相遇之中,憲法和勞動才能重新理解對方、重新理解自己。正像詩里說的:

一切都是熟悉的

一切又都是初次相逢

一切都理解過

一切又都在重新理解之中」

我相信,這樣一場相遇,必將引領中國勞動憲法的興起。

謝謝大家!

好書推薦

《川上行舟——平權改革與法治變遷》

閻天 著

清華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閻天

山東煙台人,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耶魯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J.S.D.,2014年)、法學碩士(LL.M.,2011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2009年)、法學學士(2007年),北京大學—隆德大學國際人權法碩士項目結業(2008年),研究領域為勞動法、憲法、行政法。專著和譯著有《川上行舟——平權改革與法治變遷》,清華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閻天編譯:《反就業歧視法國際前沿讀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黑暗時代:再造耶魯法學院》。目前正從事阿克曼《我們人民:民權革命》的翻譯。

責任編輯:韓笑 n技術編輯:韓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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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祝大家[後]五一勞動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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