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是否挪用易道13億元,關鍵問題就在這裡

作為易到創始人,昨晚周航突然發表聲明,指責「樂視對易到的資金挪用13億。」而面對這樣的指控,數小時後,樂視控制下的易道官方也做出回應:「樂視從未挪用過包括用戶充值在內的易到任何資金……2016年11月,在易到單獨貸款困難的情況下,樂視控股以名下樂視大廈作為抵押物……以樂視汽車生態內的易到為主體取得的一筆14億聯合貸款中的一部分。當時雙方已明確約定,其中,1億用於易到,13億用於樂視汽車生態。周航知情,並簽字確認。」

無疑,作為「退位」的創始人,周航的指控異常嚴重,畢竟是實體企業,獨立法律主體,如此大的資金流轉必定涉及各種財務流程,不是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如果是「挪用」,必定違法,而樂視的回復則要努力撇清關係,自證清白,可惜,從目前看,仍不能完全明晰所有真相。

其關鍵,在於對「挪用」的定義。如今,按照更清晰的樂視方面回復,仍存在等待雙方進一步質證的細節:

1、易到公司本身是貸款主體,樂視控股提供了抵押的信用增級,一般來說,貸款都會要求專款專用,1億給易到,13億給樂視汽車生態,這是符合貸款合約規定的么?若當時與銀行約定就是如此,那麼就是合法,否則就是挪用;

2、按照目前的貸款監管政策,一般不會允許給一個公司貸款後,它再將其轉借給另外一家不存在直接關聯的公司,因為這樣,銀行無法監管貸款流向的真實用途,無法控制風險,這樣,聲明中用於「樂視汽車生態」就表述極為模糊,是否包括「樂視生態汽車(浙江)有限公司」、「FF」等商業主體,他們與易到的關係又是如何?這個樂視能明晰么?

3、既然是聯合貸款,那麼一定是多家銀行一致行動,必定共同制定、審核貸款協議,若在合約中,明知1億給易到,13億給樂視汽車生態,卻還以易到為主體貸款,監管審計那邊能毫無意見?具體細則上是怎麼規定的,如果有黑鍋,究竟這鍋要落在誰的身上?

4、周航究竟有沒有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印簽,若有簽字,且他說的「挪用」指證成立,那麼他簽字,就是明知「挪用」卻也默許「挪用」,必定承當相關的法律責任,周航就等於將自己送上法庭,他有那麼傻么?就是要魚死網破?若周航不承認簽字、印簽,那麼就要申請司法鑒定,樂視就要遭遇反轉了。

由此可見,無論對於樂視還是周航方面,如今的一切還都是開始,後面雙方都還會不斷上演新的戲碼,相互攻伐,易道的資金之謎也將在這個過程中越來越明晰。

昨天,也有朋友說,此前周航在樂視接盤時,有過相關的對賭,當周航達成一定的業績後,樂視全盤收購易到,他退出,但現實是周航完成業績,樂視方面卻說資金緊張,不能按當初約定估值全面接盤易到,於是周航無奈只能窩在易到,無力改變局面。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周航和他的易到確實可能因此錯過了最好的發展機會與再融資的機會,不過還需要周航拿出相關證據才能令人信服,如果不是這樣,那麼,自樂視入股這麼長一段時間來,周航為何不拿出業績,去博取進一步融資?以前聲稱改變出行世界的能力呢?

最後,作為易到的老用戶,我再逼逼點心裡話,我自己曾遭遇易到司機疲勞駕駛,險些在高架上撞到路邊,有段時間,有些司機為了賺錢,撈鋪貼,一天工作超過14小時,當別的專車體系都在限制司機工作時間、工作頻率的時候,易到有沒有把服務做好、做細?恐怕這才是易到失去人心,逐漸沒落的原因吧。

另外,既然現在的易到說從未挪用「用戶充值」,現在我就想取回充值賬戶上剩餘的錢,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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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郝子 / 微信公眾號——郝聞郝看(ID:haowenhaokan),10年傳媒經歷,前商業雜誌資深記者,一隻互聯網商業模式的思考喵……互聯網的幸福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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