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文里隱藏的愛情故事,遠不止李雷和韓梅梅

關於愛情的經典課文《麥琪的禮物》,語文老師沒有告訴你的真相……

最感人的悼妻文《項脊軒志》,作者到底是情聖還是渣男?

語文課本里真正偉大的愛情故事,我覺得應該是莫泊桑的《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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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鞋們~上課啦!

今天的話題無關職場,我想跟大家一起複習三篇經典的語文課文,討論一個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都灰常灰常重要的問題:

什麼才是真正感人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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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就是入選70、80、90後各種版本「最感人的語文課文」的《項脊軒志》。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以前的語文老師會告訴你,這是他在懷念亡妻;也會告訴你,這個手法叫睹物思人;還會告訴你一些類似手法的詩句:「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但老師有告訴過你,他太太到底是怎麼死的嗎?

我們來看看作者歸有光先生的履歷表:

歸先生出生在一個衰敗的大家庭,小時候是個神童,但科舉事業卻相當「不舉」,三十五歲才中舉人,之後堅持不懈,連續八次考進士,終於在六十歲花甲之年,考中進士,補了知縣,算是苦盡甘來。

要知道,考科舉是相當費錢的,別的不說,從五歲識字一直考到六十歲,意味著人生大部分時間上不能當官經商,下不能做工務農,頂多教幾個學生,收那點學費,剛好夠三年一次進京趕考的路費。

了解了歸先生艱難的科舉事業,再看看他的婚姻——二十二歲娶第一任太太魏氏,也就是《項脊軒志》最後兩段中的女主角,五年後就死了。為什麼死得這麼早?根據歸先生朋友的文章:家境貧寒,操勞過度。

有的語文老師會告訴你,《項脊軒志》寫於作者19歲,而最後懷念亡妻的兩段文字,其實是文章寫好十幾年後才補上去的,當時,歸有光已經續弦了第二位太太,王氏。

十幾年後,這位王氏也被累死了,歸有光又寫紀念王太太的《世美堂後記》。寫完後,就馬不停蹄地娶了第三位太太費氏。

不久之後,歸先生終於中進士補了知縣,費氏算是有福之人,但正因為此,歸先生並沒有為這位費氏留下半點文字。

由此可見,《項脊軒志》中那幾滴同情的眼淚,大半是有愧於妻。但愧疚你就老老實實地寫愧疚吧,歸先生畢竟是個文人,不好意思來馬景濤那一套撕心裂肺,文中正面寫亡妻的只有一句,「時至軒中,從余問古事,或憑几學書」。

意思是說,「這位嬌妻,對我可是崇拜得很,時不時借著請教相公的名義,想兩個人膩在一起。」

我去!歸先生你難道不知道杜甫是怎麼寫妻子的嗎?

「何日干戈盡,飄飄愧老妻(帶著你四處漂泊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結束呢?我真慚愧啊!)」;

「嘆息謂妻子,我何隨汝曹(雖說嫁雞隨雞,可這輩子真是苦了你了)」;

「妻孥隔軍壘,撥棄不擬道。」(朋友好酒招待,可想起妻子還在挨餓,就一點胃口都沒有)」

所以啊,當你的下一代也上了學,也為「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這千古名句感動時,別忘了告訴他們:

曾經有兩個女人,兩個只有姓氏的女人,用最美好的生命,做了最普通又最困難的事,而這些事在歸先生看來,並不比文字的風情更重要。歸先生不是情聖,也不是渣男,他只是一個比較會寫作的文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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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課文,就講一講同樣賺了大家不少眼淚的《麥琪的禮物》。大家一定對此文精巧的小說結構記憶猶新:妻子賣掉頭髮給丈夫買了一條錶鏈當聖誕禮物,同時,丈夫卻賣掉了金錶給妻子買了一把名貴的梳子。

不知道有多少高中女生,看完小說後,決定留長發,期待那個值得自己剪掉的男生出現呢?

為什麼這篇小說如此迷人?語文老師會告訴這篇文章在敘述上的特點是「雙線並行,一明一暗」:明線是妻子,暗線是丈夫。但語文老師恐怕自己也沒有想過,為什麼要把妻子放在明線,丈夫放成暗線?

我們不妨換一段試一試看,把妻子的視角換成丈夫的視角,會發生什麼奇妙的化學反應?以小說中的這一段描寫「妻子無錢為丈夫買禮物時的焦灼心情」為例:

「德拉哭完之後,往面頰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著灰濛濛的後院里一隻灰白色的貓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籬笆上。明天就是聖誕節,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給吉姆買一份禮物。她花去好幾個月的時間,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攢積下來,才得了這樣一個結果。」

如果改成丈夫的視角,很可能是這樣的:

「吉姆掐滅了煙頭,理了理凌亂的頭髮,他坐在一堆文件之間,獃獃地望著對面辦公室里的老闆正在趕走幾個被炒掉的苦苦哀求的同事。明天就是聖誕節,他只有一元八角七給妻子買一份禮物。他花去好幾個月的時間,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賺錢,只得了這樣一個結果。」

只要你有一點寫作經驗,你就知道絕對不能這麼做男主角的人設,讀者的同情心再泛濫,也只會把它慷慨地獻給一個深陷苦惱中的女人,而不會對一個窩囊廢的男人,表現出一絲的同情。

而且,為了讓窮困的男主角在讀者心中保留一絲尊嚴,作者歐?亨利還有一個細思恐極的設定,就是禮物的構思上。

妻子賣掉了頭髮,丈夫賣掉了金錶,在小說的價值體系中,它們是等價的,都象徵了為對方付出的愛情。

但它們真的是一樣嗎?頭髮是女性身體一部分,金錶只不過是男人的一種裝備。這對應一條廣告創意的黃金法則:「女人自信要展示身體,男人自信要展示裝備」。

這麼小清新的愛情故事,也不過是重新排列了一條古老的性別偏見而已。

4

作為反例,我最後要講一個中學語文課本里真正偉大的愛情故事——莫泊桑的《項鏈》。

是的,就是那篇「弄丟了好友的假項鏈,卻買了一串真項鏈賠給她」的小說。標準答案告訴我們,這篇文章鞭笞了資產階級驕奢淫逸的價值觀,謳歌了勞動的偉大。

這又跟愛情有什麼關係呢?讓我們看看其中的一個情節:這位教育部小科員的妻子借到項鏈之後,成為當天晚上的舞會皇后,「本部機要處的人員都想和她跳舞,連部長也注意到她」。

可與此同時,丈夫在幹嘛呢?書上說:「她是清晨四點鐘光景離開的。她丈夫自從半夜十二點鐘光景,就同著另外三位男賓在外面一間小客廳里睡著了——這三位男賓的妻子也正舞得快活。」

很多年後,我在吳曉波的文章里,看到了一段講東北下崗工人的話:

「當時鐵西區很多工人家庭全家下崗,生活無著,妻子被迫去洗浴場做皮肉生意,傍晚時分,丈夫用破自行車馱她至場外,妻子入內,十幾位大老爺們兒就在外面吸悶煙,午夜下班,再用車默默馱回。瀋陽當地人稱之為『忍者神龜』。」

兩段情節跨越時空連接在一起,我忽然意識到丈夫正準備接受的,將是什麼樣的命運。

如今,再也沒有萬惡的語文老師讓我們背中心思想了,我認為《項鏈》實際上是寫「人生的無常」,越是追求向上的人,越是會被命運無情地玩弄。當妻子辛苦十年還完債,非常自豪時,請注意,作者給了她一個巨大的嘲諷,而不是一個溫情的擁抱。這就是莫泊桑的境界比歐?亨利高的地方。

而丈夫的這個形象,實際上是一個反例,他就是那種不被慾望驅使的「接受型」的人。

小說開頭,「為一鍋肉湯而開心」的平淡的小職員夫妻生活,他默默接受了;妻子想要借舞會進入上流社會,他默默接受了;丟了項鏈,陪著妻子一起被打入更底層的平民階層,「替一個商人謄清賬目,時常到了深夜,他還得抄錄那種五個銅元一面的書」,他也默默接受了。

原來,在這篇講慾望的小說里,還隱藏著一個講平等的愛、講犧牲的愛,講「無論富裕或貧窮都彼此珍惜,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的感人的愛情故事。

你應該明白了,同樣是文學經典,為什麼《麥琪的禮物》是通俗小說,而《項鏈》是嚴肅文學。

5

在《項脊軒志》中,愛情是用物品來象徵的,是一種士大夫的情調;在《麥琪的禮物》中,愛情是一種講故事的形式,是一種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朋友圈爆文風;而在《項鏈》中,愛情隱藏在細節中,並不會主動跳出來獻媚,可算是性冷淡風。

你喜歡哪一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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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而不思則罔,講完三篇課文,不出一條思考題不好算學分啊。如下:

公園的草地上,女生睡著了。午後的陽光很刺眼,女生眯了眯眼睛,被身旁的男生看見了,就用手擋著陽光。

男生的手就一直這麼舉著,女生睡了很久,終於要醒了。此時,男生有兩種選擇:

A:繼續舉著,對醒來的她笑一笑;

B:在她醒之前,不動聲色地把手放下。

如果你是那個女生,你會喜歡哪一種男生呢?如果你的選擇是B的話,別忘了,我前面講的故事你根本就不知道,你不知道在你生命中,曾經有一男生,為你擋了一個下午的太陽。你還會繼續選B嗎?

也許愛情真正讓你感動的地方在於,它彷彿從來沒有來過。

好啦,現在下課了……,喂,大家別關了文章就想走啊……

(廣播)為革命保護視力,眼保健操現在開始,第一節:揉新音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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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看到評論區那麼多人不服,我就知道我們以「工具論」為核心的語文教育,功不可沒;再看到更多的人點贊,我也知道,更多的人可以走出童年陰影。

這三個解讀,前兩個講的是愛的平等,後一個講愛的犧牲,並不涉及誰的愛更多。

關於《麥琪的禮物》

金錶象徵丈夫的付出,頭髮象徵妻子的付出,所以在小說的價值體系中,它們的對等,象徵著女性身體被物化。順著這個思路想下去,如果妻子沒有那一頭金髮,那她是不是可以去賣淫?大家還會感動嗎?

大家不覺得這個故事的荒謬,因為在現實生活中,不管是影視,還是廣告,女性往往是被物化的觀賞對象。我和廣告製作公司對接時,導演拿到廣告腳本,看到女人,自然就想到如何表現她們的身體之美,看到男人,忍不住要加名表,加豪車,這已經是下意識的反應,古往今來,並無二致。

但從文學創作的角度看,如果真的沿著物化女性的道路走到底,也是好作品,但作者又不敢。這個愛情故事就是在不動聲色地討好讀者,既不讓讀者刺痛,又不讓讀者無聊。

你想,不是每個女人都有金髮可賣,但每個女人都有身體可賣,如果歐亨利再往前一小步,會發生什麼?你看過電影《鋼琴課》嗎?女主角靠出賣身體,來換取鋼琴的所有權,因為這鋼琴代表了她對亡夫的思念。多麼痛的愛。

歐亨利選擇了賣頭髮,選擇了精妙的結構,避開了道德爭議,避開了對讀者的冒犯,但也避開了一部好小說應有的鋒芒和層次感。

關於《項脊軒志》

從《項脊軒志》的最後兩段補敘來看,歸先生對亡妻的情感還是很真摯的,問題是在他看來,為了男人的功名,女人的付出就是應該的,這就有問題了。

我就知道有人會說我用今人的標準要求古人,所以特意把杜甫拿出來對照。而且,最後一句話,我也降低了標準,他既非情聖,亦非渣男,只是個會寫文章的文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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