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沒有什麼成癮性人格呢……
「生活,非癮即死。」
這是眾多成癮文獻中我最喜歡的一句話,出自伊薩克·馬克思(Isaac Marks)1990年發表在《不列顛上癮期刊》(British Journal of Addiction)的一篇文章。這句充滿挑釁和爭議的言論挑起了人們的論辯:賭博、性、工作等此類過量且存在潛在問題的行為能否歸為上癮。
可能很多人都會認為自己對茶、咖啡、工作、巧克力上癮,或者認識一些沉迷於電視或者色情作品的上癮者,但是這些想法有任何的現實基礎嗎?
首先,我們要知道「上癮」的定義是什麼,畢竟大多數人對於成癮的幾大要素都是「一千個讀者,一千個哈姆雷特」。有人會說,「上癮」和「有癮的」這兩個詞每天都在頻繁使用,它們已經失去了意義;比如,人們說,「這本書或者這部電視劇有毒,會上癮」時,「上癮」一詞就不是其真實意義。
無害的熱衷……還是真·問題?
我被問得最多的一個問題是——尤其是被廣播媒體——無害的沉迷熱衷與上癮究竟有什麼區別?我的回答很簡單:熱衷是生活的錦上添花,而上癮則是落井下石。此外,我認為行為要滿足一些關鍵因素才能被稱為上癮,包括過分專註此行為,與其他行為或關係相矛盾,出現脫癮癥狀,對此行為日漸沉迷,心情受其左右等。
也會出現其他後果,像是不受自己控制,十分渴求此行為等。若出現了所有這些癥狀,那麼我認為這便是真癮。但也有人指控我在給上癮的概念灌水。
「上癮」的真相
數年前,我和Steve Sussman、Nadra Lisha共同出版了一篇評論,討論了文獻綜述中11個潛在上癮行為之間的關係:吸煙、喝酒、使用違禁藥物、大吃、賭博、上網、愛情、性行為、工作和購物。我們調查了83個大型研究中的數據,發現在一年內,美國成年人普遍存在15%-61%的上癮行為。
我們還發現了一件值得關注的事情,47%的美國成年人都會有超過一年時間受到成癮性失調的不良影響,除此之外,將上癮歸因於生活習慣問題和個人原因也會有一定幫助。簡單來說,我們認為,任何時候,一半美國人都起碼有一兩個上癮行為。
很多科學文獻都表明,有一個成癮行為更容易形成其他癮。比如說,在我自己的研究調查中,我遇過很多嗜酒的病態賭博者——我們也可能會想起有咖啡因依賴症的工作狂。對上癮者來說,用另一件成癮行為代替也是很普遍的事(心理學家稱之為「代替性」)。這非常容易理解,當一個人放棄一個成癮行為,就會留出一個空隙,能填補這個空隙並且帶來相似體驗的唯一的行為就是另一件潛在的成癮行為。這使得有如此行為的人被稱為擁有「成癮性人格」。
成癮性人格?
雖然導致上癮有很多因素,包括基因和性格,像是神經質(焦慮、不開心、悲觀)和低責任心(衝動、粗心、無條理),但成癮性人格還是一個謎。
儘管有科學證明大部分上癮者都存在神經質問題,但是神經質患者並不都是有上癮行為。比如說,神經質患者對任何事情都沒有癮,所以神經質並不是預示著上癮。簡單地說,尚未能證明有某一種人格或者一系列人格可以預示且只預示上癮。
習慣性地或者過度地做某件事並不一定是問題。雖然有很多行為在理論上可以被稱為成癮行為,如過度攝入咖啡因或者看太多電視,但是它們更有可能只是人們生活中重要的習慣性行為,並沒有導致什麼問題。因此,這些行為不應該被稱為上癮,除非它們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引發重大心理問題或生理問題。
來源:The Conversation 作者:Mark Griffiths
翻譯:羅杏紅! 封面:Ashley Mackenz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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